高师器乐重奏教学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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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器乐重奏教学是高师器乐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师器乐教学的重要环节.在目前的高师器乐教学中,重奏教学的应用相对滞后.很多高师器乐专业课程往往只注重独奏教学而忽视了重奏教学,重奏教学多是迫于演出需要应急排练几个作品,总的教学还是以独奏教学为主.这样就可能会使器乐教学的预期目标得不到很好的完成.本文拟在上述背景下对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意义和实施方法做一些论述.1

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实践意义

国家教育“十二五”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就高师音乐教育而言,应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创新型、综合型音乐人才为目标.高师音乐教育的任何专业都应仅仅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在高师器乐专业的乐器演奏课程中,传统的教学方法多以独奏曲教学和实践为主,形势较为单一.这样的教学方法往往会制约学生的横向发展,培养出的学生独奏能力突出,但重奏和合奏能力相对较弱.

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1

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多声思维,培养学生对音乐“立体感”

的认识在高师的音乐教学之中,器乐教学都是以独奏或独唱作品的教学为主,学生的多声思维得不到很好的训练,进而会影响学生对作品立体感的认识,在跟伴奏或合奏时常常不够自然流畅.

音乐多声思维是人类在多声部音乐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随着多声感觉、听觉及多声欣赏能力的发展,逐渐形成起来的一种立体状的思维方式.

多声思维的训练一直以来

是我国音乐教育工作者们努力探索的课题之一.以笔者的了解,在我国目前的音乐教学工作中,对学生多声思维的培养和训练主要基于西方的和声基础之上.在具体的训练中,大都以视唱练耳课程和和声课程为平台.在专业音乐学院,学生多声思维的训练还可依靠乐团的排练和演出来获得.而在高师音乐学院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各乐团建设的质

量和编制离专业音乐学院还有一定的距离.再加上演出的场次和排练的频率也远不能顾及每一位器乐主修学生.所以,器乐重奏训练从某种意义上就能满足培养学生多声思维的需要.

另一方面,和声和视唱练耳课程中选用的多声作品风格和题材有限,且以西方作品居多.这也不利于学生对多种不同风格和题材,尤其是民族题材作品多声思维感觉的培养和形成.而器乐重奏课程中民族器乐重奏的训练就能解决这样的问题.1.2

能使学生对音乐的音准、节奏等基本要素掌握得更加准确和具体,从而把器乐的独奏水平提高到更高的高度

音乐理论家包.弗.阿萨菲耶夫认为:“音乐作品的生命

在于音准,……音不准就会破坏音乐的生命和性质.”②

音准

训练是器乐教学中各专业老师一再强调并重点训练的因素,音准也是音乐各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不论是弦乐器还是管乐器,器乐的音准都难以控制.为此对学生进行音准的判断力及耳音的训练尤为重要.

据笔者理解,很多专业的视唱练耳老师就学生的音准训练都有自己的教学体会.有的认为训练学生的音准能力应从学生的辨别能力、

幻想能力、复述能力三方面入手;有的认为音准训练应与音乐基础理论相结合;也有的借助音准训练仪器进行训练.

不管是何种方法都是以提高学生的音准辨别力为旨归.在器乐重奏中,学生不仅要能准确的演奏自己的声部,还要能清晰的听到另外的声部,而且要保持自己声部与其他声部的和谐,这就对学生的音准控制能力和辨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训练,学生的音准辨别能力无疑会有更大的提高.

节奏方面,高师器乐专业的学生都有一定的音乐基础,也具有一定的节奏听辨能力.但在实际教学中,往往学生在合伴奏时,节奏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学生平时的训练多集中在独奏训练上,多声部配合能力较欠缺.

高师器乐重奏教学探索与实践

周楼胜

(广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广西桂林

541006)

摘要:在高师器乐教学中,重奏教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拟从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实践意义和实施方法两个角度对高师器乐重奏教学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师器乐;重奏教学;实践意义;实施方法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 (2012)06-0253-02

基金项目:广西师范大学2011年度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重奏和独奏相结合的多元式教学方法在高

师乐器演奏课程中的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广西师范大学文件师政教学[2011]69号)

Vol.28No.6

Jun.2012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Natural Science Edition )第28卷第6期(上)

2012年6月253--

通过器乐重奏教学训练能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学生在训练过程中通过与其他声部的配合,能够体会到乐曲节奏的律动,体会到任何节奏型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随着乐曲情绪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在教学中,通过对重奏作品的分析,学生能够很好的掌握各声部不同节奏型之间的相互配合,从而提高音乐表现力.

1.3可以培养学生的重奏协同能力,为学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从事重奏和合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目前高师器乐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大多面向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工作.而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工作中,独奏教学的比重较小,更多的工作是中小学的乐队和乐团建设,或者是几件乐器的小型合奏教学.这种工作现状要求高师器乐专业培养出的毕业生要有较强的合奏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单靠独奏教学是得不到的.我们需要把重奏教学应用在高师器乐专业的日常教学中,通过重奏教学使学生的重奏和合奏能力得到提高,从而更好的胜任将来将要面对的工作.

2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实施方法

高师器乐重奏教学的实施方法应包含以下几个环节:2.1课程设置

研究高师器乐重奏教学,把重奏教学应用在高师器乐教学课程中,要有与之相对应的课程设置方案.

首先,在教学时间上做出调整.以一学期18节专业课程为例,对每个学生每学期的18节专业课程进行合理安排,安排10-12节课的时间进行独奏教学;安排4节课的时间进行同种乐器的重奏教学;安排2节课的时间进行不同乐器的重奏教学;这样的时间安排,既能保证独奏教学的主导性,也能使重奏教学在器乐教学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学生的演奏能力全面协调发展.

其次,在曲目安排上,不同器乐专业的老师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几种途径选择重奏课程应用的曲目:一、选择前人创作或改编的被广泛认可或应用的重奏曲目;二、改编经典传统的独奏曲目在重奏教学中应用;三、创作一些器乐重奏作品应用在器乐重奏教学中.通过这三种途径安排教学曲目,既能保证教学效果,又能使教学双方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从而得到提高.

最后,在人员安排上,要根据不同专业老师和同学的时间合理安排重奏训练时间,尤其是几件不同乐器重奏教学的时候,应协调时间保证各乐器专业老师能同时指导学生训练,这样才能保证重奏教学效果.

2.2具体训练

2.2.1音准的训练

音准是音乐的核心要素之一.无论独奏教学还是重奏教学,音准训练都应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乐器的音准除受乐器本身物理因素制约之外,还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如音律的不同、音乐风格的影响等.所以在教学中,对音准的训练也应考虑多种因素.

在器乐重奏教学中进行音准训练,首先要训练学生的绝对音高概念,这种训练可借助钢琴或校音器等工具,通过长音练习进行,在反复训练过程中,训练学生的音高听辨能力;其次,不同乐器应根据各乐器遵循的音律特点、作品风格对音准的要求来对学生进行音准相对和谐的训练.如民族乐器应用的是五度相生律,小提琴用的是纯律,如果重奏作品采用钢琴伴奏,则又偏向于十二平均律.每个专业老师在实际训练中应考虑到不同律制对音准的要求.还有一些作品因为地方风格浓郁,在个别音上也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如有些民乐作品的4偏高,而7偏低.这些要素在音准训练中都要考虑到.

2.2.2音色的训练

重奏教学要达到的目的是各声部之间能够和谐统一的表达某一作品,所以各声部的音色的统一性的训练尤为重要.这种统一音色的获得既要从乐器本身出发,又要从演奏者演奏方法出发.以竹笛为例,竹笛的音色受乐器材质、笛膜、演奏者气息运用状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所以在重奏训练时应尽可能选择同一制作师制作的乐器,同时将各声部乐器的笛膜调整到相近状态.同时在训练时应引导各声部学生用相同的发声的感觉、声音位置、气息状态来演奏.这样各声部演奏出来的音色才能保证它的统一性.

以上论述的是器乐重奏教学中常用的训练方法.不同的器乐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这需要各器乐老师在教学中不断摸索.

2.3效果评价

效果评价机制是检验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在高师常规器乐教学中,期中期末考察和音乐会都是一些检验教学成果的方法,器乐重奏教学也可以应用这些方法.

高师器乐重奏教学在器乐专业学生中展开以后,各专业老师可以借助期中期末专业考察或音乐会两种途径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一方面可以检查教学成果,另一方面也使学生有一些锻炼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在评价过程中,各专业老师和学生不仅可以对自身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还能比较和借鉴其他器乐专业的教学成果供自己在教学中提高.

重奏教学本来就是高师器乐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不应忽视它的训练,而应该探索它的新方法、新途径,更好的为器乐教学服务.通过重奏教学的实施,避免高师乐器演奏课程教学重视学生独奏训练、忽视重奏训练,从而导致学生独奏能力强、重奏和合奏能力弱的矛盾.同时通过重奏教学的实施,在使学生独奏能力得到更大提高的同时,重奏能力也得到培养和锻炼,进而能使学生不仅能更好表现器乐的独奏艺术,也能更好的适应将来要面对的独奏、重奏、合奏等多种相关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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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樊祖荫.中国多声部民歌概论.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11.

②包.弗.阿萨菲耶夫.论音调.58.

参考文献:

〔1〕缪天瑞.律学[G].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

〔2〕童忠良.现代乐理教程一[G].湖南:湖南文艺出版社,2003.〔3〕郑雅静.对器乐重奏教学与实践的思索[J].音乐研究,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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