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的内控指标体系及适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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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的
内控指标体系及适用报表
“融资租赁公司的内控指标体系”,是衡量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融资内在风险的一种尺度。而所谓“租赁融资的内在风险”,最核心的内容是指其收回的可能性。租赁融资一旦发生,即形成租赁债权。因此,租赁融资的内在风险就表现为租赁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和程度。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内控指标体系的目的,在于动态监测租赁债权的形成、变动及实现程度,进而监测这些因素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
对这一专题的理论方面进行探讨,不是作者的能力所及,也不是作者撰写本书的宗旨。在本章内,作者只是介绍一些自己在实务中设计和使用过的一些报表,供读者参考。
这些报表大体可分三大类:一)对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个体监测,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和“租赁债权质量评估表”;二)对全公司租赁债权状况的整体监测,包括“租金回收统计表”、“年应收实收租金对照表”、“租赁债权统计表”、“租赁债权变动原因列示”、“年各月租金回收、租金结欠及债权变动表”、“融资租赁合同会计成本余额风险分类表”、“应收租赁收益明细表”和“融资租赁项目主要指标汇总表”;三)对公司资产安全状况的财务指标监测,即“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监测表”。
下面,对这些报表作具体说明。
一)融资租赁合同台账
该台账以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填制,分主表和副页两部分,其用途是集中反映该合同的主要情况及数据。
融资租赁合同台账的主表(见附件)应于合同成本结算时首次填列,并于各栏内容变动、尤其是发生需特计的事项时更新。具体如下:
(一)主表反映该合同的项目背景、租赁物购买情况、合同基本条件、合同成本构成、结算数据以及特计事项;
(二)主表的信息主要来自该合同承办人。凡是所登录的这些信息与合同档案不符者,概以后者为准;
(三)项目性质是指就使用该租赁物的承租人而言的项目的性质。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或新建三类;
(四)融资形式是指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之类。就租赁物的购买
而言,有本公司直接购买或委托他人(包括承租人)购买两类;
(五)租赁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公司向承租人发出的生效通知书中所记的生效日期。租赁期限是指从起租日至末期租金期间的期末日的月数。起租日是该合同约定的合同成本结算日,也是租金起算日。宽限期是指不还本的期间,分宽限期内付息或不付息两类;
(六)租赁年利率分固定或浮动两类。前者适用于各期租金等额的合同,在该栏内应填列确定的数值;后者各期年利率依合同约定随该期期初日基准利率变动,适用于各期等额还本的合同,在该栏内填“浮动”二字。租赁利率的定值条件依该合同的约定填列。租金支付日栏内应填列“期初”或“期末”二字。在利率固定时,各期租金等额,因而在起租日已知,在各期等额租金栏内应填列确切的数字。但在履行中有可能因为随收该年财产保险费而各期应收金额不等。利率浮动时,该栏空白;
(七)租赁保证金是承租人在合同订立后存放于本公司的某种形式的风险基金.在
承租人完全履行完毕合同责任后退还,退还时分不计息或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息两类。退还时付息条件栏内应填列计息利率数值或其取值条件或“不付息”字样。租赁保证金往往被用于冲抵末次应付租金或延迟利息;
(八)租赁手续费分期初一次性收取或按某个费率“打入成本”以租金形式摊收两类。第一年的财产保险费往往“打入成本”,随后各年的财产保险费往往不“打入成本”,而是各年一次随租金收取;
(九)租赁物件购置成本是对本公司而言的成本,指本公司为其购置所实际支付的金额,包括以定金、信用证、尾金等不同形式支付的货价、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以及或许发生的在购买环节中为承租人垫付的费用(如出国考察费等),即租赁融资额或会计成本;
(十)“特记事项”是合同承办人认为应予特别说明的事项。大致包括三大类:一)该合同的交易方式有别于其它合同的独特之处;二)该合同的条件或其履行情况或担保条件的以承办人的观点看的重要瑕疵;三)涉及诉讼的事项。
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见附件)在有需要的任何时点(统计日)更新,具体如下:
(一)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登录反映该合同至统计日的履行情况的基本数据,尤其是反映回收风险程度的数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内的原始数据(不包括反映风险程度的那些二次加工数据)主要来自公司统一的电算化报表。凡是所登录的原始数据与电算化报表不符者,概以后者为准;
(三)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的数据中,凡是期间数据,均以统计日为其期末日,凡是时点数据,均系该统计日的时点值。
(四)应收延迟利息中,凡是已收到的,均按该期租金应收日至该延迟利息实收日的天数计算;凡是仍欠收的,按该期租金应收日至统计日的天数计算。计算时采用该期租金的利率以及按该合同约定的复利期计复利;
(五)各期应收租金是该期期初日的起租日合同成本余额(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余额)在该期内应计的利息和应摊收的上述成本之和。合同约定某期租金中不还本时,则仅仅是上述利息。凡是从承租人实际收到的金额,首先用于扣减最早期次的欠收延迟利息,然后用于扣减最早期次的欠收租金,如此依次类推。凡是从承租人收到各期租金时,无论其金额是等于还是小于该期应收租金,均先冲减该期租金所含或所随附的财产保险费,然后按该期应收租金内所含的会计成本(注意:不是起租日合同成本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与租赁收益的比例,冲减该合同的会计成本余额和未实现租赁收益;
(六)租赁债权在本表中特指本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金钱债权。租赁债权是时点值,由未收回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余额)和未实现的租赁收益这两部分构成。这里说的会计成本包括租赁物件购置成本及全部财产保险费。未实现租赁收益由欠收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及欠收延迟利息构成。租赁债权又可以分为逾期租赁债权及未到期租赁债权这两部分。就未到期租赁债权而言,由于未来各期次的合同利率往往未知,因此未完全包括未来各期租金中的租赁收益。在确认租赁债权时,应以全公司统一的电算化报表数字为准;
(七)已知租金总和是该合同的各期租金之和。其中,因利率未知而租赁收益未知的各期,以在该期内应摊收的起租日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为其租金额;
(八)已提取未实现收益,就是财务报表上的“应收租赁收益”借方余额。其含义是已经计为公司利润但实际上尚未收到的租赁收益,是账面上的虚盈部分。其中,因未到租金应收日而未收到者,是正常的;因拖欠而未收到者,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