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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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战略目标

1.1树立公司遵纪、守法和维护公司的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合法权益的公众公司的良好形象。

2经营目标

2.1保证及时满足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财务目标

3.1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与适当披露。

4合规目标

4.1保证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4.2保证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司内部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的要

求。

二、风险评估

1战略风险

1.1未按要求编制财务报告损害了公司遵纪、守法和维护公司的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的公众公司的良好形

象。

2经营风险

2.1财务报告编制不及时,导致信息披露的延误和未能满足各方

信息需要。

3财务风险

3.1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和报表内容不完整,导致报表合并基础不准

确。

3.2合并抵销基础事项及金额归集不完整,导致合并抵销分录不完

整,金额不准确。

2009·第一版F·1-1

3.3未编制完整、准确的抵销分录及合并报表工作底稿,导致抵销

结果不准确。

3.4操作失误,导致财务报告存在错误,以及信息失真。

4合规风险

4.1不符合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导致相关部门处罚。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布置、落实编制工作

1.1公司财务总监每年11月中旬在公司财务部的协助下,组织召

开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分管领导以及会计师事务所

参加的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会议,具体布置和落实年度决算

工作。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布置的工作要求和进度,与销

售、采购、生产、仓储等相关部门协调,分配、落实具体工作。

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则由公司财务部在每年3月、6月、9

月下旬具体布置和落实相关核算工作。

1.1.1明确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

1.1.2部署报告编制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相互间的配合、责任

人、联络人等。

1.1.3讨论财务核算方面相关会计政策和信息披露等监管政策方面

的变化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1.1.4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确定决算审计的时间安排、年度财务报告

的内部审核程序、上报时间以及配合公司年度决算工作开展年

度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

2重大事项上报核准

2.1各财务部门应在决算期末一个月前,将拟在本年决算中处理的

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等

会计调整事项,报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2.2各财务部门应在决算期末一个月前将拟在本年度决算中处理

的按规定应报税务部门核准的清查盘亏损失等,经部门负责

人、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税务部门

核准、备案。

3清查核实账目①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1财务部门有关人员清查核实货币资金。

3.2财务、资产占用和管理部门盘点核实固定及实物资产。

3.3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函证核实往来账项。

3.4财务及董事会秘书处等投资管理部门核实长、短期投资并正确计

算权益。

3.5财务部门有关人员核实银行借款及应付利息。

3.6财务人员核对总账和明细账,保证账实相符。

3.7清查盘点、核实结果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进

行相关账务处理。

4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4.1各分、子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人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编制财务报告的有

关规定,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表草表。

4.2财务报表草表经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修改后,报单位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形成正式财务报表并在不晚于

决算工作会议规定的上报时间向公司财务部上报。

4.3公司财务部收到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后应认真审核。需要组织

有关部门或人员集中会审的,可组织集中会审。

4.4公司财务部将经审核的分、子公司的报表汇总,同时按控(参)

股公司报表及公司投资比例计算应享有的投资收益,编制公司

本部个别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

5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①清查核实账目涉及到的资产、负债项目按相关流程的要求进行清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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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人员核对公司与合并报表单位的内部

交易事项和金额,编制内部交易及内部交易往来表,发现差异

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5.2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内部交易表及内部往来表,并签字确

认。

5.3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人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编制财务报告的有关

规定编制合并抵销分录,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核

确认。

5.4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人员按核准的合并抵销分录编制合并工作

底稿,并形成合并财务报表初稿。

5.5合并财务报表初稿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财务总

监审定。

6配合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6.1公司和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

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方案,配合审计中介机构做好财务决算审

计工作,及时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当存在不同意见时,各分、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反映,请求协调。

6.2分、子公司应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未经公司财务总

监同意,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应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否则公司会审时不予通过。

6.3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交给公司财务总监和

董事长审阅,并签署意见。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根据有关意见与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向财务总监和董事长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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