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医院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病区、药房及所有涉及备用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日常诊疗活动中,为保证紧急救治和患者用药需要,预先储备的药品。
2. 分类:(1)急救药品:指用于抢救生命、缓解急性症状的药品;(2)常用药品:指患者住院期间可能需要的常用药品;(3)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 药品采购与验收(1)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提出备用药品采购申请,经药剂科审核后,由药剂科统一采购;(2)药剂科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并做好入库登记。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2)各科室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3)药剂科负责对备用药品进行养护,包括防潮、防霉、防虫等。
3. 药品领用与补充(1)各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备用药品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向药剂科领取;(2)药剂科在接到领用单后,及时为各科室补充备用药品;(3)备用药品领用后,各科室应做好记录,确保药品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4. 药品报废与回收(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废;(2)报废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回收,并做好记录;(3)报废药品的回收和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责任与奖惩1.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负总责;2.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领用、补充、报废等工作;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4. 对在备用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病区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和药物管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1.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病区按规定储备的非常用、但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使用的药品。
2.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病区根据患者需要、病情特点和医生的建议,制定备用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定期考核和调整。
备用药品应根据病情分类、分级储存,并用明显的标识标示。
3.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性。
药品的储存要求干燥、通风、常温,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存放状况,确保药品有效期内。
4.备用药品的使用:病区应制定备用药品的使用规定,明确备用药品的使用范围、适应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使用备用药品必须由主管医生作出书面指示,并在病历中做明确标注。
同时,要做好备用药品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及时补充使用后的备用药品。
5.备用药品的管理和盘点:病区应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入库、出库、使用和盘点情况。
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有效期的准确性,及时报告上级。
6.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更新:备用药品在过期、超过有效期、受潮、出现品质问题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病区要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备用药品,确保药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和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结合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医院病区内对备用药品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病区有足够的药品储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需求。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备用药品的确定:根据病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备用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药品储备规模:确定每种备用药品的储备量,考虑到病区患者数量、药品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评估。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治理和利用制度在临床科室中,备用药品的管理和利用制度至关重要。
备用药品的管理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还能够提高药物资金的利用效率。
下面,将就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治理和利用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备用药品购置备用药品的购置应符合药物采购的规定,科室首先应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明确所需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并根据患者的病情以及科室的需求进行选择。
采购时应考虑货期、价格、质量等因素,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2.备用药品验收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专人进行,对每一批次的备用药品进行验收记录,并进行药品样品的留样。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药品的质量标准、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等,确保备用药品符合科室的需求和要求。
3.备用药品库存管理备用药品库存管理是保障科室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
首先,要建立以人为本的药物取、用、退流程,制定药品的领用和退库标准。
其次,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盘点、库存警戒线的设定以及退库品评价等。
此外,要确保备用药品的库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温度、湿度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4.备用药品保管和使用备用药品的保管应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储存柜中,及时记录药品的进库、出库和损耗情况。
同时,要对备用药品实施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期内和质量合格。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由专职医师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决策,并进行书面记录。
使用过程中,应注重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备用药品利用制度1.合理利用备用药品备用药品的利用应遵循“节约、合理用药”的原则。
首先,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选择合适的备用药品,避免盲目使用。
其次,要进行药物的剂量计算,避免过量用药和浪费。
此外,要及时调整患者的治疗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备用药品的使用,提高药物的利用效率。
2.药物过期退库和处置备用药品的过期退库和处置是管理备用药品的重要环节。
科室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对过期的备用药品及时退库和销毁,避免过期药物对患者的安全带来威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1.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本病区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1.2 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科和药学部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1.3 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1.4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2.1 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学部门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2 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 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3.2 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
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3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
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3.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学部门备案或到药学部门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学部门处理。
3.5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
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学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引言二、管理机构和责任人1.管理机构:急救中心医疗质控室。
2.责任人:负责急救药品的采购、管理、储存、发放和记录工作的药剂师。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正规渠道。
2.采购过程中,在药品的选择上,应遵循药物的规范使用原则,选用有效、安全、质量可控的药品。
3.采购的药品应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1.入库(1)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
(2)入库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
(3)药品应放置于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爆的药品柜中,避免与不相容药物共存。
2.盘点(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盘点时应核对库存数量和质量,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负责人。
3.配发(1)急救药品的配发应按照工作需要和急救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配发药品应记录领用人员、数量及用途,并由领用人员签字确认。
4.库存控制(1)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情况,合理控制备用药品的库存量。
(2)定期监测库存情况,确保库存量充足并控制过期药品的数量。
五、备用药品的使用1.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所需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和使用备用药品。
2.使用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用法用量,确保正确使用药品。
3.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注射器和针头的消毒,确保无菌条件下使用。
4.使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时间和效果等信息。
六、急救备用药品的更新和废弃1.定期对备用药品的保质期进行监测,过期药品应及时废弃,并记录废弃原因。
2.废弃药品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急救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评估1.急救人员应定期接受急救备用药品的相关培训,了解备用药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2.定期进行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急救备用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范围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的药品和周转的基数药品,各科室保持品种及数量的相对固定。
二、急救备用药品管理要求1.各科室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首次领取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科室,须填写《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到药品仓库领取,药品仓库作为科室领用支出出库。
3.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务部、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存放在急救车内,急救车有固定地点,车内急救药品目录清晰并有相对固定的存放位置,以便抢救时以最快的速度使用。
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保障抢救时能及时获取。
5.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6.急救药品可申请过期报废(仅限于抢救车内的药品),急救药品于过期前1个月内填写《急救备用药品报损/更换补充申请表》。
将拟报废药品连同申请单交药库,也可以与药房或者药库更换新批号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不能更换的作为报废药品,药库回收按药品报废流程定期集中销毁,科室不能自行处理。
7.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相关表格申请按麻精要求规定)。
8.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或领药单及时到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凭处方和领药单向药房领取补充并做好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根据临床需要,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治疗质量、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以及领用补充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
二、管理制度2.1 备用药品库管理1.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备用药品库的管理与维护。
2.备用药品库应具备明确的药品摆放顺序和分类,便于快速取用。
3.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应将备用药品库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4.备用药品库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2.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1.备用药品使用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2.所有使用备用药品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资质,并按照标准的用药指南进行使用。
2.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1.备用药品领用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并由专人领用登记。
2.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和药品的安全性。
3.领用备用药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领,并准确记录药品的名称、数量和用途。
三、流程3.1 备用药品库管理流程1.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定期对备用药品库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过期或失效药品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3.2 备用药品使用控制流程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之前,必须经过身份确认,并在使用记录上签字确认。
2.在使用备用药品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负责人并进行相关记录。
3.3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流程1.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审批备用药品的领用申请。
2.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后,备用药品库管理人员进行领用登记,并将药品交付给领用者。
四、总结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医疗机构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医院备用药物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备用药物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备用药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药学部负责制定备用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物的管理,确保药物质量。
3. 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备用药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备用药物品种及基数审核1. 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制定本科室备用药物品种及基数。
2. 科室负责人提交备用药物计划,报护理部、医务科和药学部共同审核。
3. 经审核通过的备用药物品种及基数,由医疗分管院长签批。
4.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备用药物品种及基数。
五、备用药物领用、补充与管理1. 备用药物领用(1)各科室需备用药物时,填写《备用药物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学部。
(2)药学部根据《备用药物领用单》及时配发药物。
2. 备用药物补充(1)药学部根据各科室备用药物消耗情况,定期补充药物。
(2)各科室如有特殊需求,可向药学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补充。
3. 备用药物管理(1)各科室应设立专用药品柜,存放备用药物。
(2)备用药物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定期检查。
(3)药品柜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药物受潮、变质。
(4)备用药物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药物应及时清理。
六、备用药物使用登记与管理1. 各科室应建立备用药物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物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数量等信息。
2. 使用备用药物时,应严格遵循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使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并做好登记。
七、监督检查1. 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备用药物管理进行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备用药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备用药物的管理,提高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病房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病房备用药的管理,确保病人用药安全、及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房内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并对各病房备用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病房主任负责对本病房备用药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3. 病房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保管、领用和回收工作。
四、备用药品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病房实际情况,制定备用药品目录,明确药品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易挥发、易燃、易爆等特殊药品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 备用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和制度。
4. 备用药品的领用,护士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凭处方或医嘱领取,不得随意借用或擅自变更药品。
5. 备用药品的回收,护士应在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及时回收药品,并登记在册。
五、定期检查与评估1.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
2. 病房主任应定期组织对备用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应急预案1. 备用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短缺时,应及时上报药剂科,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2.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疾病爆发时,病房应按照医院统一部署,做好备用药品的调配和供应工作。
七、奖惩1. 对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病人用药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公司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员工能够在必要时获得基本的药物支持,同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遵循合理、必要、安全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二、药品配置1. 公司应配置的药品应由专业医务人员推荐,包括但不限于止痛药、感冒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常用药物。
2. 所有药品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
3. 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且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三、药品管理1.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存储条件。
2. 建立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盘点。
3. 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或继续存放。
4. 管理人员应接受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药品知识培训,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指导。
四、药品使用1. 员工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先阅读说明书,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医务人员。
2. 员工使用药品时应填写药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药品名称、用量等信息。
3. 严禁私自带走药品,所有药品仅限在公司内部使用。
4. 对于处方药,公司不予以配置,员工需自行到医院就诊获取。
五、应急处理1. 对于突发的紧急医疗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管理人员。
2. 管理人员应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和药物支持。
3.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药品,并寻求专业医疗帮助。
六、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定期对备用药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药品配置和管理。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总结。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 前言备用药品是指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药品储备,在医院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具有紧要的作用。
为了合理管理备用药品,提高医疗救治的应急本领和工作效率,订立本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
3. 责任与管理3.1 责任单位备用药品的管理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负责。
3.2 相关人员责任1.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和更新工作,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医疗部门负责订立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方案,并进行培训和引导工作。
3.各临床科室的主任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4. 备用药品储存4.1 储存条件要求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库房中,不能与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储存。
4.2 储存方式备用药品储存时应采取标识明确、分类分区、定期巡查的方式。
备用药品的货架应设置标志,标示药品的名称、储存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3 库存管理库存管理包含备用药品的进货、验收、盘点和统计等工作。
应建立健全备用药品基本台账,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5. 备用药品保管5.1 药品保管人员药品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医师或执业药师证书。
5.2 药品保管要求1.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确保其有效期内。
2.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禁止私自取用备用药品。
3.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清理备用药品的库存,清除过期药品。
5.3 药品保管设施药品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药品保管设施应设有加密锁和监控设备,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
6. 备用药品使用与更新6.1 备用药品使用程序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需经过医生的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科室主任或主管的审批。
使用后应及时增补备用药品,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2 备用药品更新制度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将至,应及时更新,并报告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建立建全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第二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三条内容:(一)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和领用各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批,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护士长凭手续齐全的备药清单向药房负责人领取急救、备用药品。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的内容。
(三)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1)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建立《临床科室管理和使用的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品有无变质、变色、有效期等质量问题。
(2)各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科室内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药品,明确职责。
建立急救等备用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包括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明有效期,便于检查。
(3)各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使用、补充、退回各环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4)各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由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5)各科室配置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需要时及时获取。
(四)急救、备用药品的使用药品使用按照“领新用久”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者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者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用的先用。
(五)急救、备用药品的存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急取放及使用。
内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内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为确保需要时能及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科室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品种和数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由科室负责人和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部和药剂科共同审批。
3.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管理3.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需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数量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3.2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4.备用药品的检查4.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2使用科室应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
对于效期<____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应及时与药房更换。
4.3药剂科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5.备用药的贮存与摆放5.1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5.2原则上规定所有药品存放均要求使用原包装盒,不得混放,如遇特殊情况无原包装盒,则必须用红笔注明所存放的药品名,并将原有药名划去,避免忙中用错药。
氯化钠、氯化钾分类放置,并有明显的提示标识。
5.3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进行药品存放使用。
6.备用药品的交接使用科室应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
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7.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7.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7.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备用药品管理方法
备用药品管理方法1、定人保管原则护士长如果分身乏术,可授权科室护士专人专管。
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要求专管护士落实管理职能,每周定期检查和整理。
专管要按照药物的药名、剂量、有效期妥善分类放置,采取“先进先出”或“左进右出”的发放原则,做好使用管理。
同时做好药物的标识管理,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2、定位储存原则有的科室备用药管理较为混乱,备用药混乱存放。
护士们在紧急情况下,除了动用抢救车里的药外,更偏向于动用科室里存放的备用药,因为可以不必急着补充。
正是基于这种散放的药物,疏漏的管理的行为,才使得科室备用药管理存在重大的问题。
所以,护士长除了要授权专人管理备用药外,还要要求专管做好备用药的定点存放。
平时,专管要注意收集、整理科室里的散放药品,并要求护理人员有多余的药品,要交给专管管理,不乱存乱放。
3、定量管理原则各个科室都会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药,这些药物如果量大而使用量小,就很容易出现积压,造成药物过期现象。
为减轻专管管理科室备用药的压力,科室护士长和备用药专管可与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多余的药物交到药房代管,促进流通。
对备用药采用基数控制,专管或每班或每周清点整理一次。
这一点,对于科室放置的大输液更加需要严格管理。
4、定期下送原则临床科室工作忙碌,有些药物使用消耗较大,而有的则相对较少。
对于科室使用、消耗量较大的大输液等药物,如果都存放在科室库房,不仅占用空间,还不便于管理,必然会给科室管理带来较大的压力和隐患。
对于科室常用药物,药事管理部分可协同科室,做好“下送”工作,根据科室消耗量,每周1-2次主动上门“补货”。
以减轻科室护士的管理压力,省去了护士管理的繁琐和忙乱。
5、定时督查原则虽然护士是药物的“终结者”,要做好药物使用的最后把关。
但医院也不能把宝都押在护士身上,只要出了事,就是护士管理检查不当的责任。
医院职能管理部门也要切实负起督查管理职责,协助临床科室做好药物管理工作。
专管护士虽然有责任检查整理科室备用药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完好,但药事管理部门也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督导和检查,不能缺位。
仓库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库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内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备用药品的接收、储存、发放和盘点工作。
2.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3. 使用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和报损工作。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备用药品。
(2)采购的备用药品应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注册证书等。
(3)验收部门对采购的备用药品进行外观、包装、批号、效期等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储存(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不受污染、变质。
(2)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3)储存药品的库房应配备温湿度计,定期检查并记录。
3. 发放(1)备用药品的发放应根据使用部门的需求,经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后,办理出库手续。
(2)出库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发放的备用药品应注明使用人、使用时间、用途等信息。
(1)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盘点结果应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采购计划。
5. 报损(1)备用药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损。
(2)报损的药品应经验收部门确认,并办理报损手续。
(3)报损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销毁或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定期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知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临床用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规范仓库备用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变质和滥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备用药品的收货、验收、储存、发放、盘点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领用、退回等工作。
3. 药学部: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审批、质量监控等工作。
四、管理制度1. 收货与验收(1)仓库管理员在收货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数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单相符。
(2)验收药品时,应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储存与保管(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效期等因素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2)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确保药品储存环境适宜。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发放与领用(1)临床科室领用备用药品时,需填写《备用药品领用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
(2)仓库管理员在发放药品时,应核对领用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盘点与记录(1)仓库管理员每月进行一次药品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2)盘点过程中,发现药品数量短缺、过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药学部报告。
(3)建立药品领用、退回、报废等记录,便于追溯和查询。
5. 过期与报废(1)药品过期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其从库存中剔除,并填写《药品报废单》。
(2)报废药品由药学部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药品质量、数量安全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数量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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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管理
①药剂科每月对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②检查结果应现场反馈各病区(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③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认真填写《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
④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效期检查等各环节均应有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⑤各病区(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⑥各病区(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⑦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中属于高危药品的需统一存放位置,并有明显的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
3.药品基数
①各病区(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
药品目录及基数。
②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相药剂科及相关病区(科室)备案。
③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调整,需将目录重新整理后发至药剂科备案。
④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由病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送药剂科备案,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4.药品领取流程
①各病区(科室)护士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②摆放药品:各病区(科室)领药后,注意要将药品按“近期在右,远期在左”的原则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③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处方或录入医嘱记账后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补充进备用药品,使备用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药品储存
①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②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黄底黑字)。
③药品名称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④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⑤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6.效期管理
①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②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③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使用并补充;药品使用后及时补充。
7.退回及销毁
①各病区(科室)过期药品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集中销毁。
②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科室)自行承担。
8.病区(科室)备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①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②根据临床需求需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房审查,药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签字后方可备用。
③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区(科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病房药房统一销毁处理;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批号管理:建立麻精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使开具的药品可追溯到患者。
专册登记表保存至药品过期后三年。
附:护理单元备用/急救药品领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