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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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电器的三大保护。

井下电气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用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一、井下电气安全保护应做到:三可靠:过流保护装置动作可靠,检漏装置灵敏可靠,接地装置牢固可靠。

三及时:供电设计及时,整定及时,处理问题及时。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每季度要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每月由机电队组织进行一次测定,检查和测定结果填入接地电阻记录备查。

三、漏电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井下每一独立的低压供电系统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并逐步实现井下供电系统全网选择性检漏保护。

低压馈电开关内装设漏电保护的运行、检查、试验、记录要按要求进行。

照明灯具及信号装置的电源,必须使用专用的综合保护装置。

(一)供漏电保护作检验用的辅助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少于10mm2的橡套电缆,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立。

漏电保护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使用的馈电总控、馈电分控、照明信号综保漏电保护装置,具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开关,由值班电钳工负责在检修时间内进行试验,并认真记录。

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包机负责人每周内必须进行一次复检并作好记录。

(三)机电队要在瓦斯检查员,电气维修工的配合下每月对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过流及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馈出线路的电源端,均需加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当干线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安装过流及短路保护装置。

(一)过流及短路保护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选择校验计算,下发机电队由电气维修工按整定值调整通知单的要求调整。

(二)运行中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当电网负荷发生变化时,机电队应及时校验保护整定值,经矿领导审批后发放保护整定通知单,由专职维修电工负责整定值调整。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满足公式⑹时,可采取以 下措施:
• ①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 ②设法减少低压电缆长度。
• ③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可靠动作系数。
• ④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 ⑤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 ⑥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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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Iz≤Ie

• 式中:Iz ----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取电机额定电 流近似值,A。
• Ie ----电动机的额定电流,A。
•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z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 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z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 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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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 式中: Kb----变压器变压比
• 1.2~1.4----可靠系数
•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 流值(5A)的1、2、3、4、5、6、7、8、9倍分级整定, 其整定值按公式(14)选择:
• n≥
.....(14)
• 式中: n----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5A)的倍数。
• Ige----高压配电装置额定电流,A。
第一节 过电流保护
• ②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⑷选择:

IZ≥IQC ......⑷
• 式中:IZ、IQC的含义同公式⑶。
• 目前某些隔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热元件按公式⑸ 整定:

IZ≤Ie

• 式中:IZ、Ie的含义同公式⑶。
• 2)按第1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 校验,应符合公式⑹的要求: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目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2)第一章一般规定 (2)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2)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3)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3)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3)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4)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4)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 (5)第四章管理制度 (6)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 (7)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 (7)第三章安装 (8)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 (9)第五章故障的判断与寻找 (10)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2)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和作用 (12)第一章总则 (12)第二章井下接地装置的安装 (15)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5)第二节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7)第三节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9)第四节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19)第三章接地装置的检查和测定 (20)第一节保护接地的检查 (20)第二节接地电阻的测定 (21)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22)参考文献 (27)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1条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1)计算:利用公式(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

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2)计算:第2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表)查出。

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从表中查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3)计算得出。

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1 140 V系统中,以50 mm2为标准截面;在l27 V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能源公司所属生产矿井的特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是指(简称):保护接地、漏电保护、短路保护。

第三条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必须严格按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以下简称“三个细则”)。

第四条组织落实:1.各矿机电部应由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低压供电“三大保护|”业务技术管理工作;2.机电队应有一名副队长或技术员负责落实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入井、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具体管理工作;3.机电队维修电气班应有专职维修电工负责井下低压“三大保护”试验、调试、整定、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各矿机电部应制定本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细则。

第六条矿机电部、机电队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并熟习“三个细则”并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第七条由于煤矿井下生产,特别是采区和掘进头面随着开采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地变化,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也是在不断的变化,这就要求井下“三大保护”必须随着供电系统的变化而变化,并随时对变化的线路、设备进行计算、整定保护,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灵敏、可靠。

第八条“三大保护”的基础工作1.绘制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图;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图;2.按供电系统图计算各点的保护整定值;3.按供电系统图设置检漏装置;4.按电气设备布置图设置保护接地网、接地极;5.对各点的整定值进行整定、校验;6.对各点的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7.对各点的检漏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第九条“三大保护”各种计算资料、测试数据、原始记录必须由机电部保存,保存时间三年以上。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细则一、短路保护整定细则短路保护是井下电气系统中的重要安全措施,旨在防止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为确保短路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整定细则:整定原则:短路保护的整定值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电缆的截面积及长度、以及井下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确保在发生短路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对短路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每次调整或更换电气设备后,应重新计算整定值,并及时调整。

记录管理:每次整定或检查都应详细记录,包括整定时间、整定值、检查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二、保护接地装置细则保护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发生电击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接地装置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接地标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屏蔽层等必须可靠接地。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不得大于4欧姆。

定期检测:每季度至少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接地装置,应及时进行整改。

维护管理: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对于锈蚀、断裂等损坏的接地装置,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低压检漏保护细则低压检漏保护是防止井下低压电气系统漏电引发事故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检漏保护的有效性,特制定以下细则:安装要求:井下所有低压电气设备和电缆都应安装检漏保护装置。

检漏保护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其性能可靠。

定期试验:每月至少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试验时,应记录试验数据,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故障处理:当检漏保护装置发出报警或跳闸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对于无法立即处理的故障,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以上三大保护细则是确保井下电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细则,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各项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人若接触上,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保护接地就是为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等)的橡套或塑料电缆。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4、主接地极应浸入水仓中,主、副水仓必须各设一块。

矿井有几个水平时,每个水平的总接地网都要与主、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连接。

5、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②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6、局部接地极最好设在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设在巷道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及接地引线,不得影响水的正常通过和水沟清理。

7、矿井内部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均通过接地用的连线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或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套或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或接地护套)相连接。

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又均通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容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

8、矿井内分区从井上独立供电者,可以单独在井下或井上设置分区的主接地极,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不得超过2Ω。

9、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但专供井下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总1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目录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4)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变压器的保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安装...........................................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运行、维护和检修..................................................................... 错误!未指定书签。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节 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最小两相短路电流I d (2)=22)()(2X R Ue ∑+∑∑R=R 1/K b 2+R b +R 2 ∑X=X x +X 1/K b 2+X b +X 2∑R 、∑X ——短路回路内一相电阻、电抗的总和X x ——根据三相短路容量计算的系统电抗值 R 1、X 1——高压电缆的电阻、电抗值K b ——变压比若一次电压为1200V ,二次电压为400V 、690V 、1200V 时变比为15、8.7、5 R b 、X b ——变压器的电阻、电抗值R 2、R b ——低压电缆的电阻、电抗值 Ue ——变压器二次侧的额定电压380V 以400V 计算、660V 以690V 计算、1140V 以1200V 计算、127V 以133V 计算利用此公式计算短路电流时不考虑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短路回路的接触电阻、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I d (3)=1.15 I d (2) I d (3)——三相短路电流 第3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条 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 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 第一节 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 第6条1200V 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公式:I z ≥I Qe +k x ∑I eI z ——过流保护装置的电流整定值I Qe ——容量最大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多台电机同时起动时应合计算∑I e ——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之和 ,k x ——需用系数(0.5-1)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公式:I z ≥I Qe电机额定起动电流近似等于6倍的额定电流(鼠笼电机)、1.5倍的额定电流(绕线式电机)。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一、机电队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过流三大爱护进行检查检测和管理工作。

二、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严禁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送电。

三、井下高压掌握设备和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需装设短路、过流、和漏电爱护装置。

四、井下全部的电气设备爱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Ω。

五、各单位对各接地点接地电阻的测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测量结果交机电科存档。

机电科对各地点接地电阻进行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不合格的各单位必需马上整改。

六、低压检漏装置必需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电运行。

井下使用照明信号必需使用短路、过流、漏电综合爱护装置,并要求每班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的要马上进行检修,否则不得送电运行。

七、机电科对井下各凹凸压线路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过负荷计算,依据计算结果对各地点开关进行整定。

并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变动整定值。

八、各供电回路每增加或削减20KW负荷,以及线路增加或削减,长度达到(200m)时,应通知机电科进行重新
整定计算,转变整定值。

九、井下各凹凸压开关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志牌上应注明该设备的短路过流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

十、不得甩掉任何一种爱护运行。

十一、机电科对各单位三大爱护的管理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应支配马上整改,否则不得使用。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煤矿安全规程》第 457 条规定:“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需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一、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值①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是以电网系统的总的绝缘电阻值为根底的。

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规定为在 1140V 时,不低于80kΩ;660V 时不低于50kΩ;380V 时不低于30kΩ;127V 时不低于15kΩ。

当低压电网绝缘电阻值下降到危急值时,漏电保护装置应动作,切断电源。

②漏电保护装置的规定值电网电压/V 动作电阻计算值/kΩ漏电保护/kΩ漏电闭锁/kΩ1140 21 20 40660 11.6 11 22380 6.35 3.5 7127 1.44 1.5 3③漏电保护装置作用于跳闸时,应满足快速性的要求,一般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联动时间应小于以下值,1140V 时为 0.2S;660V 时为0.25S;380V 时为0.4S;127V 时为1S。

二、采区低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计算如下:〔1〕对保护电缆支线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熔体的额定电流,A;RI一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Qe1.8—2.5——电动机起动时保证熔体不熔化的系数,对不常常起动和轻载起动的电动机取 1.8,对频繁起动或带负荷起动者可取 1.8~2.5。

〔2〕对保护电缆干线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容量最大的一台鼠宠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Qe∑I——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A。

e〔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照明负荷的额定电流,A。

e为保证在熔断器保护范围内消灭最小短路电流时熔体能牢靠熔断,按规定要用短路电流进展验算,校验其灵敏度,公式如下:式中I(2)——被保护范围末端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A;d4~7——保证熔体准时熔断的系数,电压为380V、660V、1140V,熔体额定电流100A及以下时,系数取7;熔体额定电流125A时,系数取6 .4;熔体额定电流160A时,系数取5;熔体额定电流200A及以上时,系数取4;电压为127V时,系数一律取4。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

井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1. 引言在石油、煤矿等井下作业中,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必不可少。

本文档旨在介绍井下三大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便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准确地设置和调试这些装置,确保其在井下操作中的有效性。

2. 安全防护装置概述井下三大保护装置包括电气保护、机械保护和液压保护。

这些装置的主要功能是保护设备免受过载、短路、过压、过流和其他故障的影响,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事故损失。

具体的整定细则如下:2.1 电气保护整定细则电气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防止其因短路、过载等故障而受到损坏。

以下是电气保护整定的细则:•过载保护:应根据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来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

应确保过载保护装置在设备超过额定电流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短路保护: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短路电流来确定。

装置应具备快速断电的功能,以避免短路故障造成的电弧和火灾。

•过压保护:过压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系统的额定电压来确定。

应确保过压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压而受损。

•过流保护: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额定时间来确定。

应确保过流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设备因过流而受损。

2.2 机械保护整定细则机械保护装置用于检测并保护机械设备和传动系统,以避免因负载、转速异常等故障导致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以下是机械保护整定的细则:•转速保护:对于旋转机械设备,应设置转速保护装置来监测设备的转速。

当转速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切断电源或发出警报。

•负载保护:负载保护装置用于检测机械设备的负载情况。

若负载超过设定值或低于设定值,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温度保护:设备的温度保护装置应根据设备的额定温度和工作环境来设置。

当设备温度超过设定值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降低温度,避免设备因过热而损坏。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一、井下三大保护规定井下三大保护是指瓦斯抽采、通风、防火三项保护措施,是确保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定。

以下是井下三大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1. 瓦斯抽采规定(1) 设备要求:井下瓦斯抽采设备应配备完善,包括气抽风机、排瓦斯泵等设备,并经定期检验和维护。

(2)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掌握瓦斯抽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瓦斯排放畅通。

(3) 安全防护:井下瓦斯抽采作业人员应佩戴防静电鞋、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2. 通风规定(1) 通风系统:井下应配置有效的通风设备,如风机、风道等设施,保持空气流通,减少瓦斯和粉尘积聚。

(2) 通风管理:通风系统的运行应符合规定要求,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3) 通风检测:井下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瓦斯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保通风效果达标,人员安全。

3. 防火规定(1) 严禁明火和静电:井下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应使用防爆电工工具,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2) 灭火设备:井下应配备充足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应对突发的火灾危险情况。

(3) 火灾应急措施:井下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和火灾扑灭的具体步骤和责任分工。

二、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随着风电发展迅猛,为了确保风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风电闭锁成为重要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1. 工作程序(1) 闭锁解除:在进行维修、检查或更换风电系统设备之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闭锁操作,并保持闭锁状态,直到工作完成后解除闭锁。

(2) 闭锁记录:对每次闭锁操作,需填写闭锁记录,包括闭锁时间、闭锁设备、闭锁原因等,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3) 闭锁解除授权:闭锁解除需要经过相应的授权程序,由授权人对闭锁操作进行确认和批准,确保闭锁解除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标识和警示(1) 闭锁标识:在闭锁设备上设置明显的闭锁标识,用以提醒周围人员和工作人员注意闭锁状态,避免误操作。

三大保护细则

三大保护细则

义矿经发〔2014〕35号关于印发《矿井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8日义桥煤矿供电三大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供电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第三条机电部负责全矿“三大”保护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机电部负责应限期对各单位的检查试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五条新增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装设完善“三大”保护,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六条过流保护使用管理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

2、运转工区管理的各变电所总开关和分支馈电开关整定值由机电部电气技术员计算得出,并以《整定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运转工区;各其他使用工区的配电点及单台控制开关,均由各机电区长(技术员)计算得出并整定。

3、各种开关的整定值以电机的额定电流为准,无额定电流值的,以38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2倍,66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1.15倍,114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67倍,3300V供电系统不超过电机功率0.22倍为准。

甩掉或短接过流保护装置的、过负荷保护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机电区长和包机人责任。

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煤矿采区电网三大保护

煤矿采区电网三大保护

采区低压电网三大保护一、煤矿井下接地保护:(一)、采区供电方式: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二)、接地保护的作用及原理:概念:接地保护 ̶̶̶ ̶̶̶用导体把电气设备中所有正常不带电金属外壳,构架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称为保护接地。

一、接地保护原理:其实质是降低了被保部位漏电时的对地电压值;也可按照并联分流的原理加以解释:IrRr=IdRd(Ir= IdRd÷Rr)即接地电阻与人体电阻组成并联电路,接地电阻值越小,流经人体电流越小。

<<煤矿安全规程>>482条规定: 电压在36伏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层护套等必需有保护接地。

二、保护接地的作用:⑴减少人身触电电流;⑵避免电气设备带电时对地泄漏电流产生的电火花引发矿井有害气体的燃烧和爆炸。

(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网:1 井下保护接地网的组成:⑴主接地极;⑵主接地母线;⑶接地引线;⑷局部接地极;⑸辅助接地母线;⑹连接导线;⑺系统接地线。

二、井下设局部接地极地址的规定:1)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2) 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器设备;3)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址;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和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别离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5) 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局部接地极安装尺寸要求:1)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应用面积不小于²,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水沟深处;2)设置在其他地址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子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数埋入底板;3)也可以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子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矿井三大保护的讲解

矿井三大保护的讲解

矿井三大保护的讲解矿井三大保护是指中国矿山企业对井下高压供电、井下主排水、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简称。

是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一、高压供电保护1. 保护名称: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保护。

2. 保护作用:当变压器绝缘击穿时,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将故障点短接,避免单相接地或相间短路,避免人身触电和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3. 整定原则: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单台移动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在上述规定值下,考虑到电网对地电容电流的大小和继电保护动作的配合,一般将接地保护整定为10-20ms的延时。

4. 实现方式:一般采用零序电流保护实现。

即通过采集变压器中性点电流信号,计算出零序电流,当零序电流超过整定值时,保护装置动作,发跳闸指令,断开机房配电馈电开关,并闭锁重合闸。

二、主排水系统保护1. 保护名称:井下主排水泵无压自动启动保护。

2. 保护作用:当井下主排水泵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自动运行时,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将故障点短接,启动备用泵,保证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水患的发生。

3. 整定原则: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主排水泵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泵运行,保证在发生水患时能够及时排水。

考虑到主排水泵的启动时间和运行稳定性,一般将无压自动启动保护整定为10-15s的延时。

4. 实现方式:一般采用压力传感器和水位传感器实现。

即通过在主排水泵房设置压力传感器和水位传感器,当水位达到一定高度且压力低于正常值时,保护装置动作,发跳闸指令,断开机房配电馈电开关,并闭锁重合闸。

同时启动备用泵。

三、提升运输系统保护1. 保护名称:提升机电气制动保护。

2. 保护作用:当提升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电气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停机时,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将故障点短接,启动备用电机或备用制动装置,保证提升机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事故。

3. 整定原则: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提升机应具备可靠的电气制动和机械制动装置,并能在停机后自动投入使用。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

《煤矿井下三大保护实施细则》规定值《煤矿安全规程》第457条规定:“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一、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值①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是以电网系统的总的绝缘电阻值为基础的。

电网系统总的绝缘电阻值规定为在1140V时,不低于80kΩ;660V时不低于50kΩ;380V时不低于30kΩ;127V时不低于15kΩ。

当低压电网绝缘电阻值下降到危险值时,漏电保护装置应动作,切断电源。

②漏电保护装置的规定值③漏电保护装置作用于跳闸时,应满足快速性的要求,一般保护装置与馈电开关联动时间应小于以下值,1140V时为0.2S;660V时为0.25S;380V时为0.4S;127V时为1S。

二、采区低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计算如下:(1)对保护电缆支线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R——熔体的额定电流,A;IQe一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1.8—2.5——电动机起动时保证熔体不熔化的系数,对不经常起动和轻载起动的电动机取1.8,对频繁起动或带负荷起动者可取1.8~2.5。

(2)对保护电缆干线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Qe——容量最大的一台鼠宠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Ie——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A。

(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熔体,按下式计算:式中Ie——照明负荷的额定电流,A。

为保证在熔断器保护范围内出现最小短路电流时熔体能可靠熔断,按规定要用短路电流进行验算,校验其灵敏度,公式如下:式中Id(2)——被保护范围末端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A;4~7——保证熔体及时熔断的系数,电压为380V、660V、1140V,熔体额定电流100A及以下时,系数取7;熔体额定电流125A时,系数取6.4;熔体额定电流160A时,系数取5;熔体额定电流200A及以上时,系数取4;电压为127V时,系数一律取4。

假若短路电流校验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下列措施:(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全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全

I
(3) d
1.15.I (d2).....⑵
式中: I (d3-) ---三相短路电流,A。
2)两相短路电流亦可利用计算图(或表)查出。
2、短路保护装置
1)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 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2)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 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6、检修后的高、低压开关,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 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 度正确地调整。
7、备用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 入井前,应由持合格证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 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
8、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 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三)变压器的保护
1、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
电装置中的过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
其一次电流整定值Iz按公式(13)选择:
Iz≥
1.2 ~
K
1.4
b
I
QC
K
X
I
e
......(13)
式中: Kb----变压器变压比
1.2~1.4----可靠系数
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
3.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 相绕组断线。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 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 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 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二、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 (一)、一般规定 1、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1)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要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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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节 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第 1 条 选择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电流时,需计算两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计算:利用公式 (1)计算两相短路电流时, 不考虑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衰减, 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也忽略不计若需计算三相短路电流值,可按公式 (2)计算:第 2 条两相短路电流还可以利用计算图 (表)查出。

此时可根据变压器的容量、 短路点至变压器的电缆换算长度及系统电抗、 高压电缆的折算长度, 从表中查出电缆的换算长度可根据电缆的截面、实际长度,可以用公式 (3) 计算得出。

附件 1:(1)短路回电缆的换算长度,是根据阻抗相等的原则将不同截面和长度的高、低压电缆换算到标准截面的长度,在380 V、660 v 、1140 V 系统中,以50 mm 2为标准截面;在l27 V 系统中,以4mm2为标准截面。

电缆的芯线电阻值选用芯线允许温度65℃时的电阻值;电缆芯线的电抗值按0.081 Ω/km 计算;线路的接触电阻和电弧电阻均忽略不计。

第二节短路保护装置第3 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装置。

第4 条当干线上的开关不能同时保护分支线路时,则应在靠近分支点处另行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第5 条各类短路保护装置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计算、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章电缆线路的短路保护第一节电磁式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第6 条1200V 及以下馈电开关过电流继电器的电流整定值,按下列规定选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4)选择: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5)选择:目前某些隔爆磁力起动器装有限流热继电器,其电磁元件按上述原则整定,其热元件按公式(7)整定。

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和额定电流可以从电动机的铭牌或技术资料中查出,并计算出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近似值。

对鼠笼式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6;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值乘以1.5;当选择起动电阻不精确时,起动电流可能大于计算值,在此情况下,整定值也要相应增大,但不能超过额定电流的2.5 倍。

在起动电动机时,如继电器动作,则应变更起动电阻,以降低起动电流值。

对于某些大容量采掘机械设备,由于位处低压电网末端,且功率较大,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其实际起动电流要大大低于额定起动电流,若能测出其实际起动电流时,则公式(4)和公式(5)中I QN 应以实际起动电流计算。

第7条按第6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还应用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6)的要求:若线路上串联两台及以上开关时(其间无分支线路),则上一级开关的整定值,也应按下一级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的两相短路电流来校验,校验的灵敏度应满足1.2 ~1.5 的要求,以保证双重保护的可靠性。

若经校验,两相短路电流不能满足公式(6)时,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干线或支线电缆截面。

2.设法减少低压电缆线路的长度。

3.采用相敏保护器或软起动等新技术提高灵敏度。

4.换用大容量变压器或采取变压器并联。

5.增设分段保护开关。

6.采用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

第二节电子保护器的电流整定第8 条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原则,按第6 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整定,按第7 条原则校验,其整定范围为(3~10)I N;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范围为(0.4~1)I N。

I N 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第9 条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公式(7)选择:当运行中电流超过I Z 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I Z值的8 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第10 条按第9 条规定选择出来的整定值,也应以两相短路电流值进行校验,应符合公式(8)的要求:第三节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选择第11 条1200 V 及以上的电网中,熔体额定电流可按下列规定选择。

1.对保护电缆干线的装置,按公式(9) 选择:如果电动起动时电压损失较大,则起动电流比额定起动电流小得多,其所取的不熔化系数比上述数值可略大一些,但不能将熔体的额定电流取得太小,以免在正常工作中由于起动电流过大而烧坏熔体,导致单相运转。

2.对保护电缆支线的装置按公式(10) 选择:3.对保护照明负荷的装置,按公式(11) 选择: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低压隔爆开关中熔断器及熔体规格可从表中查到。

第l2 条选用的熔体,应按公式(12) 进行校验:第三章 变压器的保护 第 13 条 动力变压器在低压侧发生两相短路时,采用高压配电装置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来保护,对于电磁式保护装置,其一次电流整定值 择:对于电子式高压综合保护器, 按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 (5 A) 的 l 、2、3、4、5、6、7、8、9 倍分级整定,其整定值按公式 (14) 选择: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取其最接近于计算的数值。

第 14 条 动力变压器的过负荷保护反映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过载情况,通常为三相对称,一般经一定延时作用于信号。

高压配电装置中保护装置整定原则 如下:1.电子式过流反时限继电保护装置,按变压器额定电流整定。

2.电磁式动作时间为 10--15s ,起动电流按躲过变压器的额定电流来整I Z 按公式(13)选定:第l5 条高压配电装置的额定电流值的选择,除应考虑其实际可能的最大负载电流外,还应从其遮断能力出发,以其出口端处可能发生的三相短路电流来校验,必须选择既能承担长期的实际最大负载电流,又能安全可靠地切断其出口处的三相直接短路的最大短路电流。

配电装置出口处的三相短路电流值,应经计算确定。

当缺乏计算数据时,可按配电装置短路容量来确定短路电流值。

为了提高保护性能,最好能算出实际的短路电流值。

实际短路电流值,一般比用最大允许的短路容量(50 MVA 或l00 MVA) 所计算出来的数值要小。

第16 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中变压器的一次侧用熔断器保护时,其熔体的额定电流选择如下:1.对保护照明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7) 选择:2.对保护电钻综保变压器按公式(18)选择:所选用的熔体额定电流应接近于计算值,按公式(19)进行校验:第四章管理制度第17 条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

矿机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做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l8 条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人员负责调整。

第l9 条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第20 条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此图板由矿(井)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

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管理系统)第21 条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第22 条高、低压开关在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下井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第23 条各类开关设备(含新的、检修完的)及单独保护器,在人井前应由专职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24条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 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附件2: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1 条本细则仅适用于井下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1l40 V 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检漏保护装置,包括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及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以下简称检漏保护装置)。

第2 条凡从事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的人员均应熟悉本细则。

第3 条对井下使用的检漏保护装置,各矿(井)必须设专人进行维护、检修和整定,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检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第4 条检漏保护装置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国标GB 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

检漏保护装置的电气性能必须经煤炭系统相关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第5 条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如无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岩)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第6 条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第7 条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第二章下井前的检验第8 条检漏保护装置在地面要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才可下井使用。

检查试验内容:1.按国标GB3836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隔爆外壳是否符合规定。

2.按厂家说明书上所示线路核对检漏保护装置内部接线是否正确,连线是否良好,元件、导线等有无破损。

3.检漏保护装置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1l40 V 的用1000 V 摇表摇测不低于10 M Ω;660V 的用1000V 摇表摇测不低于10M Ω;380 V 的用500V 摇表摇测不低于5 M Ω;127V 的用250 V 摇表摇测不低于2MΩ;42V 的用250V 摇表摇测不低于0.5M Ω4.介电性能试验必须能承受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 min 而无击穿闪络现象。

对于主电路以及规定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1 的规定。

对于规定不接至主电路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其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表2 的规定5.测量各直流电源的电压值及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6.检漏保护装置在下井前应先在地面按《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电气性能要求》、《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装置中检漏环节电气性能要求》进行漏电动作电阻值、漏电动作时间、补偿效果的测定;带旁路的漏电保护应进行旁路动作电阻值、动作时间的测定。

具有漏电闭锁功能的应测量闭锁电阻值,测量结果应符合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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