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实验室的管理办法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互为补充,各有侧重。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第三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应优先委托有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五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的创新研发活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
4.批准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撤销等,组织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5.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政策与措施。
第七条按照组织推荐与业务主管相一致的原则,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或企业相关主管部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有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模式及优化整合研究
运营管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模式及优化整合研究曲云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北京100844)摘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完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体系,组织对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进行优化整合,统一纳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序列管理。
介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最新管理模式和优化整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分析纳入新序列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体系和布局分布,并对下阶段推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模式;优化整合;新序列;科技创新中图分类号:G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83X(2022)02-0135-05 DOI:10.19549/j.issn.1001-683x.2022.01.11.0020引言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开展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2017年国家制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1],对现有国家级创新平台进行分类梳理,归并整合为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3类进行布局建设。
针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按照优化整合方案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不再批复新建国家工程实验室,对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按整合重构后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功能定位,合理归并,符合条件的纳入新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序列进行管理。
按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部署安排,202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牵头,加快构建完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基金项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项目(J2020Z007)作者简介:曲云腾(1985—),男,高级工程师。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二)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国家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中 的重大技术难题,以及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领域环节,引 导优势创新单元组建创新联合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等瓶颈制约,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十九条 工程中心的筹建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达到组建方案 明确的筹建期发展目标后,申报单位应编制筹建期总结报告(编制 提纲见附件一)、填写工程中心评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 部门提出正式确认为工程中心的申请。
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对申请确认的工程中心应按照工程中心评 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中等及以上的工程中心,可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确认申请。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 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 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 方案》(国发〔2014〕64 号)等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国家工程 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快提高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 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十条 拟申请工程中心组建的实施主体单位(以下简称“申 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 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 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 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 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6—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科研机构,其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独立、自主,服务于国家科研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遵循科学、严谨、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其科研创新的优势,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结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包括实验室领导机构、科研院所、管理机构等。
实验室领导机构是实验室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领导和指导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科研院所是实验室的科研主体,负责具体的科研项目的开展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管理机构是实验室的行政管理单位,负责实验室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人员管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人员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和工作激情。
实验室要以人为本,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通道,激励员工为实验室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科研管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科研管理要遵循科学、严谨、合作的原则,发挥团队协作和协同创新的优势,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实验室要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评估,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五、资产管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资产管理要遵循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保护和维护,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实验室要合理配置资金和设备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六、财务管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财务管理要遵循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法规的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七、安全管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书
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书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目录)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下发。
《通知》明确了相关专项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将围绕大数据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两个维度,组建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
《通知》明确专项目标,未来2-3年,将建成一批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为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
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通知》指出,围绕转型内容和重点将组建13个国家级大数据实验室,分别是: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具体要求(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备案工作(暂不需提供落实环评、节能、土地等建设条件的相关文件),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教技司[2007]264号各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强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突破核心技术装备制约,提高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船舶及海洋工程、高速轨道交通、特高压输变电和电力系统安全、大型清洁火电设备等领域后,陆续启动相关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校。
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本次申报重点为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和生物产业发展领域;(二)请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2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54号)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三)在组织申报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过程中,应紧密结合《通知》所列重点建设内容,加强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产学研合作,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措施与环境评价、土地、规划、人员、设备等相关建设条件,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技术证明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四)本次申报可通过地方发展改革委或我司进行推荐,其中拟通过我司推荐的项目申请,要求如下:1、申请核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应在事先同我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2007年12月15日前提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2、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应于2007年11月19日前,提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校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原则每校限报一项;4、上述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本请按时提交我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9]10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的通知西部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引导和支持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我委将在西部地区试点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在西部地区范围内,以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地方两个层面创新基础能力的合理布局为目标,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有较好创新资源基础的领域,选择若干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命名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强化其研发、工程化验证条件,推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步伐,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高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能力。
二、具体要求(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命名和项目支持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启动建设,地方政府已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计划或安排。
2、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地方特色产业链、地方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也是地方相关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
3、承担单位在本地区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资源优势,有比较好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能力,有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4、要体现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并对当地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5、建设方案、目标和任务定位比较明确、合理,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
(二)请相关主管部门择优推荐不超过5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织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
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中心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提高实验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中心实验室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实验室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学术道德和实验室伦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程中心实验室实行开放、共享、协作、创新的管理理念,注重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工程中心实验室设立实验室主任一名,负责实验室的整体工作。
实验室主任由学校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实验室主任还需定期向学校汇报实验室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七条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学术指导和科研规划。
学术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提名,学校审批。
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实验室设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实验技术服务。
技术管理部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由实验室主任提名,学校审批。
第九条实验室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设安全负责人一名,由实验室主任提名,学校审批。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设立实验室办公场所,明确实验室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实验室工作流程和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应当纳入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设备质量。
实验室设备采购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使用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定《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上传者知盟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第五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关键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具有显著的专业技术特色、突出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体现高水平、专业化。
工程部实验室管理制度
工程部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工程部实验室工作效率,保障实验室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是工程部的重要支撑平台,承担着科研和教学任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实验室,包括基础与专业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原则,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转,保护实验室设备和财产。
第四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和质量控制等事务。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是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机构,由工程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应遵循学术规范,不得有造假、抄袭等行为。
第八条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和材料应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做到物尽其用、节约用材。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九条实验室主任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安全检查、人员考勤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主任应定期组织实验室的例行检查和维护,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实验室主任应制定实验室的日常工作计划,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实验室主任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保障实验室工作与工程部的整体工作协调一致。
第十四条实验室员工应积极配合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服从管理,认真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实验程序等,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实验室员工发现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积极配合维修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实验室员工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十八条实验室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部相关规定,不得有损工程部形象的行为。
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人员操作行为,促进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公路、市政行业标准,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1、总承包部设中心试验室1个:主任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试验人员2-4人。
在总承包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工区项目部设工地试验室1个:分别由1名技术人员负责,其他试验人员1-3人。
在工区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指导。
3、各级试验机构的试验人员必须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
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调动,必须报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备案;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人员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总承包部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公路、市政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二、公正性声明1、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一切试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检测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3、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试验检测服务,确保受检样品与工程实体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1、质量目标(1)努力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检测报告不得有原则性结论差错,其他差错率低于1%。
(2)坚定不移地执行“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客户满意率达到99%。
(3)首次检测无差错率达90%,经复核后无差错率达95%,审核后发出的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杜绝重大检测事故。
2、质量方针:严肃认真、公正科学、热情诚信、求实创新。
四、试验室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1、中心试验室工作范围:(1)协助工地试验室对原材料及填料进场前的选定工作,协助各工地试验室进行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的相关标准试验,进行钢材物理力学性能等常规自检指标。
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复函》(发改高技[2022]2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2〕378号),《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充份资源整合有关科技资源,创建更为密切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应用领域基础研究与工程技术的有机贯通,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第三条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设理事会和技术委员会,实行由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二章共同组成及基本职责第四条理事会由实验室的理事单位代表组成。
理事单位是根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会组建办法(试行)》对申请单位进行审议后确定,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专家代表组成。
根据需要,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以扩大、调整,但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单位1个、理事单位若干和秘书处1个。
(1)理事长单位为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华南理工大学;(2)理事单位为工程实验室的主要成员单位;(3)秘书处设在工程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负责理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期限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理事会主要职责:(1)制订及修正实验室章程和理事会章程;(2)聘任或解聘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技术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工程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确认工程实验室发展方向和关键研究领域;(4)指导和监督工程实验室的运行;(5)协同成员单位及有关合作单位间的关系;(6)批准实验室理事单位和理事的加入和退出;(7)表决核准工程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8)审议批准工程实验室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9)探讨并同意工程实验室发展中的其他关键性事项;(10)负责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报告实验室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第五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关键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具有显著的专业技术特色、突出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体现高水平、专业化。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和条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增量投入带动原有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采用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的方式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并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适当投资补助。
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制度》2023-10-28contents •工程中心实验室概述•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质量管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目录01工程中心实验室概述工程中心实验室是指依托于国家重点企业或高校,具备先进设备、技术和人才优势,以工程化研究与应用为主的科研机构。
定义工程中心实验室具有工程化研究与应用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相结合、企业主导与高校协同相结合的特点。
特点定义与特点工程中心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工程中心实验室的重要性推动技术创新通过工程中心实验室的研发和技术转化,可提升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提升产业竞争力工程中心实验室在研究过程中,需要培养和聚集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的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培养创新人才历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布局和体系。
发展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工程中心实验室在科研水平、设备条件、成果转化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工程中心实验室的历史与发展02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使用规定实验室是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与科研无关的活动。
实验室应按时开放,不得随意使用实验室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等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内的设备应规范使用,爱护实验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实验室安全规定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并处理事故。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明火。
实验室内的化学试剂应分类存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取用或处置。
实验室人员管理规定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3-11-09
目录
• 实验室概述 • 实验室管理体制 • 实验室运行机制 • 实验室考核评估 • 实验室未来发展展望
01
实验室概述
实验室的定位和作用
定位
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 产业升级的重要平台。
作用
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的研发任务 ,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培养高层次人才 ,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考核评估程序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考核评估程序一般包括以 下几个步骤:自评报告撰写、材料整理和审Biblioteka 核、现场考察和评审、结果公示和反馈。
实验室的考核评估结果应用和反馈
要点一
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要点二
考核评估结果反馈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 运行和管理的依据。对于考核评估优秀的实验室,将 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对于考核评估不理想的实验 室,将给予一定的整改和提升建议。
推动成果转化
实验室应与产业界、行业协会等建立紧密联系,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于具有市 场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实验室应积极寻求合作机会,实现产业化。
建立激励机制
实验室应建立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成果转化工作。同时,要 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能力培养,提高实验室整体的成果转化能力。
考核评估标准
为了确保考核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国家 工程实验室的考核评估标准需要依据实验室 的具体情况制定。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的数 量和质量、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人 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实验室的考核评估方法和程序
工程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工程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实验室的管理,促进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的开展,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实验室是学校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履行管理职责,对实验室的科研、教学等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推动实验室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实验技能。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机构第五条工程实验室的管理机构由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副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等组成,负责实验室的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制定实验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负责落实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副负责人协助实验室负责人管理实验室,负责具体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带领团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实验材料的采购和管理等。
第九条实验室员工应当服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积极参与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和资料管理第十条实验室设备和资料是实验室的重要物质基础,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做好实验室设备和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和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设备和资料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和分类,每件设备和资料应当标明名称、编号、规格、购买时间等信息,做好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设备和资料的借用和归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借用人员不得私自将设备和资料带出实验室,应当保护设备和资料的完好。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应当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实验室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翻阅或外借,对重要资料要加密保护,确保信息安全。
河南理工大学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范文
河南理工大学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范文第一篇:河南理工大学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范文河南理工大学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应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包括独立、依托关系,不同人员的职责、义务、考核等等)参照省(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加快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是指以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为目标,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我校建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研究开发实体。
工程实验室是产业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试验平台,是促进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产业技术基础和创新源头的有效手段,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一)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二)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三)开展重要产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四)凝聚、培养产业技术创新人才;(五)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六)开展产业技术研发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一)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二)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三)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四)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五)力争建设成为国家工程实验室。
二、管理体制第五条省发改委是工程实验室的组织部门,焦作市发改委是工程实验室的主管部门。
我校是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一)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落实工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相关支撑条件,筹措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工程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工程实验室管理方案
工程实验室管理方案1. 引言工程实验室作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承担着重要的科研任务。
为确保实验室科研和生产能够正常开展,本文提出了一些工程实验室管理方案,以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 实验室基础设施管理2.1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程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保证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安全,做到“三同时”(即设计、施工、验收三个阶段同时保证安全)。
同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分类管理,并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安全问题。
2.2 实验室设备管理为提高实验室的检测精度和数据可靠性,实验室应有一套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制定定期维护规范、定时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设备的制度,并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建立设备档案,建立设备报废程序和规范等等。
2.3 实验室卫生管理实验室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和易出现卫生问题的风险,因此实验室的日常清洁工作非常重要。
应定期组织清洁卫生的专人负责人,检查实验室的清洁情况,保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
3. 实验室人员管理3.1 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建立开放制度,能够吸引国内外学者和团队前来交流,并对已有的实现合作。
同时也能够引进新的技术和思路,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3.2 实验室管理实验室人员包括教师、研究生和解决方案能力强的工程师,管理人员应该围绕实验室的主要工作设计管理模式。
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协助和配合各类科研任务,并且协调实验团队与其它相关科研团体的沟通与合作。
3.3 实验室文化建立实验室文化,强化实验室队伍的凝聚和向心力,并且对外宣传实验室方向、成果和研究等,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
4. 实验室经费管理实验室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能够保证实验室长期稳定地进行工作和开发。
以下是实验室经费管理的几点建议:•定期计划:制定实验室的预算计划,保证按照实验室计划平衡资金的使用。
•审批制度:对于各种经费的使用,应该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制定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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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是为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
第三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开展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建立先进的产业技术研发试验设施,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为应用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第五条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关键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具有显著的专业技术特色、突出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体现高水平、专业化。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和条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增量投入带动原有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采用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的方式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并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适当投资补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
(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工程实验室有关政策,发布建设领域,指导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组织评审、审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三)编制和下达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四)组织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运行评价。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一)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二)组织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及进行验收后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运行管理。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稽察、审计、监察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四)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配套资金,并通过相关计划支持其发展。
第九条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
(一)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落实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支撑条件,筹措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经费,保障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常运行。
(二)承担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的研发任务,保证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开放和共享,为国家相关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提供研发和试验条件。
(三)按照有关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申报与审理
第十条拟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单位,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等要求,委托本领域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写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申请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二)申请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三)提出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四)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对有关条件进行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批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对国家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批复实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待建设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五条对于拟申请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但不需要国家投资的,申请单位应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有关要求提出国家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理程序与同领域的其他项目一并进行审理,择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命名。
第十六条对于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
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国家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建设地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2、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七、节能及环境影响
1、节能分析
2、环境影响评价
八、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1、建设周期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1、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2、建设投资估算
3、分年投资计划表
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5、国家安排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
十、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十一、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2、技术应用及市场风险
3、其它风险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十三、相关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图、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