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符合相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法律义务。
第二章生产活动第五条药品的生产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原料药和辅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进行必要的设备资料验证,确保生产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条药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持证经营,并定期进行许可证的更新。
第十一条药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药品入库检验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入库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者应当保证药品的库存环境符合规定,药品储存条件稳定,并按照规定进行药品的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保留销售记录和销售凭证,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者应当做好药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答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并按照规定对退换货进行处理。
第四章仓储与运输活动第十五条药品仓储单位应当建立药品仓库管理制度,确保仓库环境符合要求,设施设备完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药品仓储单位应当对入库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好药品库存的登记、保管和监控工作,确保药品安全和来源可追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药品经营过程中,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合规经营,对各环节的药品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化的要求。
下面是关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一、药品采购管理1. 加强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良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
2. 确保采购药品的来源合法,及时获取药品的合格证书、进货票据和相关检验报告,并做好记录保存。
3. 建立健全采购管理流程,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调查和选择、合同签订等环节,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二、药品储存与保管管理1. 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和仓库,确保储存环境符合GSP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2. 设立专门的药品保管人员,保证药品的正确储存和保管,防止受潮、曝光和污染等情况的发生。
3. 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按不同的要求进行分类的鉴定、检查和监督,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做好出入库管理,包括登记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存档。
三、药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建立销售与配送人员的资格评估制度,确保销售与配送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背景和经验。
2. 加强对销售与配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包括销售价格、药品有效期、药品包装等方面的合规性。
3. 对销售订单进行审核,确保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市场。
4. 建立健全退货管理制度,包括退货验收、记录和处理程序,确保退货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药品信息管理1. 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药品基础信息、进销存信息、药品使用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2. 对药品信息进行准确、及时的记录和更新,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3. 做好药品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和药品销售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药品库存管理1. 建立合理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库存盘点、库存调整和库存报损等方面的管理。
2. 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库存和账面库存的一致性,防止药品过期和报损的情况发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6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并施行根据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1-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是指药品经营者在销售、储存、运输、验收、出库等环节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质量管理要求和规范。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
1. 销售环节:
- 药品经营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法销售,不得销售过期药品或没有合法注册的药品。
- 销售药品时应核对药品的有效期、批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 强制使用药品的销售,应经医师处方并按照处方药销售管理的要求执行。
2. 储存环节:
- 药品经营者应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储存要求,避免受潮、变质或受到污染。
-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设有适当的防护设施,防止药品被非法存取或偷盗。
- 药品的储存方式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并采取标签管理,确保储存的药品正确清晰。
3. 运输环节:
- 药品经营者在药品运输中应遵循国家和相关行业的运输标准和规定,确保药品在运输中不受到损坏、变质或污染。
- 药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温度控制措施,确保药品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运输。
-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药品运输车辆和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4. 验收和出库环节:
- 药品经营者应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的有效期、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对药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 药品出库时应核对药品的有效期、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并遵守出库登记和管理的要求,确保出库的药品符合要求。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具体的要求还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药品经营者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作为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其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把控至关重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 GSP)便是为了确保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GSP 涵盖了药品经营的各个方面,从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到售后服务,都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在药品采购环节,GSP 要求企业必须从合法的渠道采购药品,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仔细核实供应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确保所采购的药品来源可靠。
同时,采购人员还需要对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检查药品的检验报告、包装、标签等。
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才能进入企业的库存。
药品的储存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GSP 规定了不同药品的储存条件,例如温度、湿度、避光等。
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储存设施,如冷藏库、阴凉库等,并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和监测,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药品的分类存放也十分重要,要按照剂型、用途等进行合理分区,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销售环节同样受到 GSP 的严格约束。
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准确的用药咨询和指导。
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处方销售,并对处方进行审核和留存。
对于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管理,防止滥用。
同时,企业要对销售记录进行完整、准确的登记,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
除了采购、储存和销售,GSP 还对药品的运输、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在运输方面,要根据药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设备,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受影响。
比如,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必须使用冷链运输,保证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符合要求。
人员管理是 GSP 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质量管理人员、验收人员、养护人员等,都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质量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和监督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验收人员要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养护人员要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指药品批发、零售、物流和储存企业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和监督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GSP是药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其遵循程度直接决定着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健康状况,对于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一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一、GSP的主要内容全面规范的GSP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药品库房设计和环境要求:库房应安置在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和有防盗措施的地方,防潮、防火、防水、防鼠,必须有整洁的保存区、分类区、检验区、出库区和退货区,药品的存储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满足不同药品的要求。
2、药品质量安全控制:入库药品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和审批放行;存储环境必须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药品出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品运输必须进行安全防护,确保药品原有的质量安全性。
3、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质量管理、库房管理、出库管理、退货管理、药品销毁处理等,并通过内部体系、警示标示等形式,向员工和相关方面传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要求,以确保药品经营流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药品业务人员的素质培训: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方法,对药品经营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养员工药品专业素质,掌握药品基本知识和经营流程的规范性。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企业中的实施各级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实施,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对药品经营流程进行全面管理。
主要具体实施措施如下:1、库房建设和环境要求:在建设药品库房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建设,药品库房必须遵循卫生标准,具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
药品库房内不得放置爆炸品和易燃品,散装药品必须存放在带有可封口的药品袋和符合要求的箱内上面标注该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计量单位、净含量、生产厂家、存储位置等重要信息,并设置整理合理、分类管理合理的存储区域,以便于检验人员实施检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 引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为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方案和操作指南。
本文档旨在指导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保证药品的合法性、正规性和有效性。
2. 术语和定义•药品经营企业:指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包括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等。
•质量管理:指药品经营企业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
•药品合法性:指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药品正规性:指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药品有效性:指药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的能力。
3. 人员管理3.1 岗位设置药品经营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合理设置各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2 人员配备药品经营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并确保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3 培训和考核药品经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4. 质量控制4.1 采购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应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并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对药品进行质量评估。
4.2 接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接收检查,包括查验药品的标签、包装、有效期、质量证明书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合法性和正规性。
4.3 贮存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药品贮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库存管理、温湿度控制、避光防潮等措施,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4 销售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药品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购买者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销售信息和药品使用情况。
5. 不良事件管理5.1 不良事件的定义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并对不良事件进行认真记录和报告。
5.2 不良事件的处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处理制度,包括及时处置、调查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2023最新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2023最新版)
前言
本标准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批发、流通、零售等单位在药品经营中的质量管理。
主要内容
本标准包括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进货、验收、储存、配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药品进货管理要求
药品进货应从合法的生产企业采购,要求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及《药品标准》、《药品注册证书》等文件。
药品验收管理要求
药品进货后,进行药品验收,应检查药品的合法性、质量等,不合格药品不得流入市场。
药品储存管理要求
药品应储存于符合要求的库房中,支持温度、湿度等条件的监测及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药品配送管理要求
药品配送应定期勾稽清单,确保配送药品与清单一致,避免配送过程中药品受损。
药品销售管理要求
药品销售应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要求规定的
售药流程进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结语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希望广大单位严格遵守。
2023年度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23年度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23年度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由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制定,
旨在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该规范包含以下内容:
1. 经营企业的基本要求: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法定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质量评价等。
2. 药品采购和验收:要求经营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并对每批药
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3. 药品库存管理:要求经营企业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分类存储、有
效期监控、温湿度控制等。
4. 药品销售和配送:要求经营企业在销售和配送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5. 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要求经营企业要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预防和应对潜在的质量问题。
6. 药品召回和报告:要求经营企业在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召回,并向相
关监管部门报告。
7. 监督和检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经营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照
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2023年度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将有效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护公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经营企业也需要加强质量管理能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实施情况进行部评审,确保规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书后方可上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三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活动而制定的。
2.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相关行业监管机构。
3. 药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合法经营,负有药品药质安全管理的责任。
4. 相关行业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药品经营者的监管,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5. 药品经营者应加强自身质量管理能力,落实相关制度,确保药品经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药品经营许可1. 药品经营者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
2.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工商注册资料、用药资质、药品采购渠道等。
3. 相关行业监管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药品经营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经营者在进行药品采购时,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并保存相关购药凭证,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
2. 药品经营者应按照药品合理使用原则购买药品,不得盲目囤积药品或采购过期药品。
3. 药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存货,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药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4. 药品经营者不得以低价药品贩卖为手段获取药品销售利润。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2. 药品经营者应在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条件下,进行药品储存,包括储存环境温湿度的控制等。
3. 药品经营者应对存放的药品进行分类摆放,杜绝药品交叉污染。
4. 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品质。
5. 药品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存放的药品,及时清理失效或过期药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经营者在销售药品时,应查看购药人的有效医生处方,不得违规售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一、引言药品是人们维护健康和治疗疾病的必需品。
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一系列的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其目的在于确保药品的质量可控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和资源的分配等。
企业应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并建立相应的纪录和档案。
2. 药品采购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经营许可的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采购过程中,应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供应商资质评估,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3. 仓储运输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仓储和运输设施,确保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变质或受到污染。
仓储和运输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和运输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温度和湿度控制。
4. 药品销售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药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销售的药品真实有效、无伪劣药品。
销售过程中应进行妥善的库存管理和追溯制度,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缺陷。
5. 不良药品事件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不良药品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并加强不良药品的追溯和召回。
如发现不良药品事件,应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对具体的操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操作的可行性。
1. 质量管理文件药品经营企业应编制和完善一系列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等,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2. 质量风险评估药品经营企业应开展质量风险评估活动,确定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应对潜在的质量风险。
3. 质量检验与监控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与监控体系,包括进货检验和出货检验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是指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管理,以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为了确保药品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合法合规,以下是一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1. 药品品种采购与管理: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药品渠道选择,优先选择正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并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2. 仓储管理:药品的储存环境要符合药品的特殊要求,例如温度、湿度等条件要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记录。
同时要保证药品按照不同的类别、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区储存,确保有效期内使用。
3. 药品销售与配送:药品经营者应明确销售范围,严格按照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销售活动。
销售药品时必须妥善保管药品的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及销售对象等,以备查验。
4. 售后服务与追溯管理:药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对药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调查问题原因。
对于重要药品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药品的追溯过程可靠、准确。
5. 培训管理:药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及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同时,员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总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药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的监控和管理,提高药品的质量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健康药品的需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是保障公众健康的关键环节,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规范。
下面将继续探讨相关内容。
6. 药品质量控制:药品经营者应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控制,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避免流通假冒、劣质药品。
这可以通过配备质量监测设备、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以及定期抽检等手段实现。
同时,药品经营者还应建立健全质量合规团队,加强内外部质量监督,及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
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是药品相关企业必须遵守的规则和要求,以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和合规。
以下是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一、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相关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
该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检验管理、仓储管理、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二、药品生产管理药品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要求,确保生产设施、人员、工艺等符合规范,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追溯性。
三、药品检验管理药品相关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药品检验管理制度,确保对原辅材料、中间体、成品等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此外,还应建立药品检验记录和报告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准确、完整。
四、药品仓储管理药品相关企业在仓储过程中应符合GSP(Good Storage Practice)的要求,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规范,防止药品的损坏、污染等情况发生。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和配送的追溯性。
五、药品售后服务管理药品相关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药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回应能够及时、有效。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六、质量风险管理药品相关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和合规的因素和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
同时,还应建立药品质量问题的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对于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
七、质量培训和教育药品相关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培训和教育制度,确保员工具有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激励员工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
八、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相关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国境经营药品的专营或者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实施情况进行部评审,确保规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者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书后方可上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2016年07月20日发布(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实施细则
部分企业对药品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不严格, 需要加强把控和监督。
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部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漏洞,需要进 一步完善和优化。
信息化管理滞后
部分企业尚未实现信息化管理,或者信息化 管理水平较低,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违反GSP规定的典型案例分析
无证经营
部分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擅自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违反了 GSP规定。
。
05
GSP的案例分析
成功实施GSP的企业经验分享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方面。
强化员工培训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GSP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药品经营。
严格把控药品采购和验收
文件管理
文件分类
根据药品经营的需要,将文件分为质量管理 文件、操作规程文件、记录文件等。
文件编制
制定各类文件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确保 文件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文件执行
确保各类文件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文件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文件归档
建立文件归档制度,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归 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售后服务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 客户投诉和反馈意见。
03
GSP的实施细则
人员与培训
人员资质
培训计划
确保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 知识和技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和安全意识,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工作。
培训内容
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法律法规、药品知识 、操作技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和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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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细则】*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批发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以下行为:(1)零售经营;(2)超范围经营;(3)挂靠、走票,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4)购销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5)无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批发资质,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6)不具备经营某类药品基本条件(质量制度、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等),或近1年内连续6个月不经营或累计9个月未经营某类药品。
3.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连锁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含门店)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不得有批发、超经营范围等经营行为。
4.应严格执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八统一”的要求。
*00401 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经营。
(零售企业)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均在有效期内。
2.实际经营活动(如票据、记录、在库药品等)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不得有批发、超经营范围等经营行为。
4.不得出租柜台,非本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00402 药品经营企业应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1.企业提供资料不得有虚假、欺骗的行为。
2.诚信等级评定为不诚信的。
3.不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
4.不得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条例、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应进行处罚的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细则】00501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有质量管理领导组织任命文件,及时更新。
组织成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信息等业务部门负责人。
2.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应明确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注明相关负责人员的姓名,机构、部门、人员的设置与安排应合理,符合企业实际,及时更新。
3.有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及时更新。
4.企业人员(资质、知识、经验、职责)、厂房(布局、面积、容积)、设施设备(空调、车辆、温湿度自动监测设备、温度记录仪)、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平台软件、电脑、服务器、网络、不间断电源、无线基站、RF系统、手持终端)等应符合药品批发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许可换证验收及GSP规范(2013年)的相关要求,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00502 企业应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1.有全员参与质量方针制定的相关文件或记录。
2.有由企业负责人签发的质量方针正式文件,并按文件控制要求对其制订、批准、评审和修改等予以控制。
3.应按照GSP规范(2013年)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有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的相关记录。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细则】00601 质量方针文件应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1.有正式的质量方针文件,文件内容中有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质量目标应是质量方针的具体展开和落实,可以是年度的,也可以是阶段性的;质量目标应当由上而下展开,对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各层次上分别制定部门目标、岗位目标等;在作业层次上质量目标必须是定量的,提出的要求应具体、可操作。
3.所有企业人员均应知晓和理解质量方针,并按规定贯彻实施质量方针。
4.有质量方针培训记录。
5.有质量目标的检查、评价记录。
6.相关质量记录内容应符合质量目标的定量指标。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细则】00701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1.应按0501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应按照GSP规范(2013年)第二章第四节的规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00702 质量管理体系应与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1.机构、人员、库房、设备、制度规程与记录、计算机系统等应符合本规范及其他法规文件的规定。
2.应依据经营范围,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类药品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专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追溯措施。
3.不得出现机构设置与企业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部门职责、权限必须界定清晰,不得相互交叉,不得有职责盲区。
4.不得出现人员资质不符、能力不胜任、未履行职责的情况,兼职不得违反规定。
5.不得出现库房布局、面积、容积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情况。
6.不得出现空调系统功率与库房面积、容积不匹配的情况。
7.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设置应合理,与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相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细则】00801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内审。
1.有成立内审领导小组的文件,领导小组组长应为企业最高负责人。
2.有内审制度、计划、方案、标准。
3.应明确规定内审周期,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内审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应共同参加。
5.有内审记录,包括内审现场评审记录、问题汇总记录、问题调查分析记录、纠正与预防意见、问题整改记录、整改跟踪检查记录等。
6.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汇总现场评审记录形成内审报告,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批准。
7.内审标准至少应包括GSP规范(2013年)的全部内容。
*00802 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1.内审制度应明确规定哪些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应规定内审在重大变化发生后多长时间内完成。
2.有以下情况,应进行专项内审:(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3)经营场所迁址(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5)空调系统、计算机软件更换(6)质量管理文件重大修订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细则】00901 企业应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1.有内审问题调查分析记录,记录中应有问题纠正与预防意见。
2.有纠正与预防意见下发的文件。
3.有质量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的问题整改记录。
4.有问题整改后跟踪的检查记录、整改效果评估记录。
5.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继续调查分析,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细则】01001 企业应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1.有成立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正式文件。
2.有单独的质量风险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明确规定风险管理程序、职责。
3.有风险管理计划,并确保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和风险管理被嵌入组织的实践和流程中。
风险管理计划可以集成到其他组织计划,如战略计划。
4.质量风险管理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部门)应全员参与。
5.质量风险管理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与存在的风险级别相适应。
6.有质量风险评估标准、风险接受标准。
7.有风险管理记录,包括风险鉴定记录、分析记录、评价记录(是否可接受)、评价结果的评估记录(含风险控制与预防意见)、消除或降低风险的处理措施实施记录、控制报告等。
8.在质量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过程中均应有信息(存在、性质、形式、可能性、可探测性、严重性、可接受性、控制、处理或质量风险的其他方面)沟通的相关记录,包括企业内部、企业与监管者、企业与客户、企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沟通记录。
9.应结合新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管理结果进行审核或回顾总结,并基于风险大小确定风险管理实施的频次(定期回顾、必要时回顾),以便于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01002 企业应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
1.应明确规定采用前瞻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的情形。
2.应明确规定采用回顾方式进行质量风险管理的情形。
3.质量风险的控制措施应纳入质量体系内审范围。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细则】01101 企业应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
1.有外部质量体系审计制度或规程。
2.有外部质量体系审计标准,应明确规定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3.有外部质量体系评价记录、评价结论。
4.外部质量体系评价结论应经批准。
5.外部质量体系评价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按规定存档。
01102 企业应在必要时实地考察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