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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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原则
相对独立区域 明确的三区划分,各区之间无交叉,有明显标识 人流物流洁污分开: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呼吸道病人和消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 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 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 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 一、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 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 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 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 相对隔离的分诊点。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 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 问以下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主要内容
成立目的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备配置
成立目的
传染病
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 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
感染性疾病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 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
• 该《规定》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 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 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 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 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源自文库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感 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 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流行病 学史和职业暴露史
• 卫生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 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发现腹泻 病例异常增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切实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病例的隔离和规范治疗以及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医疗废物的消 毒处理;严格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 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各 医疗机构要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在5-10月期间,认真进行腹泻病例的 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并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 病例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二、继续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 工作。要加强对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学校、大中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 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口的疫情监测和管理;
成立目的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 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的感 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 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 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 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 效救治感染性 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 三、 加强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 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 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切实作到“逢泻必登、逢 疑必检”。
• 第九条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 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 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 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 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 治;要根据病例临床特征,结合流行病学史,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临 床诊断。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规范(试行)》开展病例的网络报告;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 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
• 四、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 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 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 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 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 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 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 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 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 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重点地区可延长肠道门诊开设 时间,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功能定位 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 性疾病治疗。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 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建设规模 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要求设置明确的床位数,只要求承担肠道和呼吸 道传染病的接诊治疗任务。
• 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 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 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 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 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 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 求
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 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 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 柜)、专用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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