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发〔2005〕7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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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一、前言在医疗机构进行口腔诊疗时,保证患者的口腔器械得到有效的消毒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的操作规范,以确保医疗机构人员正确操作,遵循科学规范,最大限度地消除细菌感染的风险。

二、器械分类口腔诊疗器械根据其使用频率和易污染程度分为三类,分别为高风险器械、中风险器械和低风险器械。

高风险器械包括血液直接接触器械,如手术钳、口腔钳等。

中风险器械是指不接触血液,但是容易接触到口腔黏膜和牙周组织的器械,如口腔镜、牙科针头等。

低风险器械是指不接触到口腔黏膜和牙周组织的器械,如口腔吸引器等。

三、操作规范1. 高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高风险器械应采取灭菌操作,如高压蒸汽灭菌器、干热灭菌器等。

操作时,应先将器械进行清洗去脏物,再放入灭菌器进行灭菌。

消毒完成后,应将器械垫干净的纸巾上晾干,避免二次污染。

2. 中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中风险器械可采用高级消毒方法,如化学消毒剂。

操作时,应将器械先进行清洗,然后放入含有足够高浓度消毒剂的容器中,浸泡一定时间,确保消毒剂能够渗透到每个器械的表面。

消毒剂使用后应及时更换,避免消毒效果下降。

3. 低风险器械消毒操作规范低风险器械可釆用低级消毒方法,如酒精消毒。

操作时应将器械用酒精擦拭,确保每个部位都能被充分接触到酒精,达到消毒的效果。

酒精应放在专用容器中,避免挥发。

四、操作要点1. 消毒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地面、墙壁和操作台面,确保无尘无毛发,避免细菌滋生。

2. 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摆放器械时要注意分类和隔离,避免不同级别器械交叉污染。

4. 每次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消毒器械的消毒记录和灭菌指示剂,确保器械无菌。

5.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操作台面和器械,保持器械的干燥和清洁。

五、消毒监测为了确保消毒操作的有效性,医疗机构应进行消毒监测。

对消毒器械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测,通过细菌培养等方法,检测灭菌器械是否遵循规范并达到相应的杀菌效果。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解读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解读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解读》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颁布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的制定是在征得中华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口腔医院管理分会及全国主要口腔医学院校专家意见基础上,依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00版)》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并结合口腔医院感染管理及口腔医疗器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在口腔医学的临床实践中,由于多种传播途径可带来的交叉感染已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它对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具有巨大的危害。

目前院内感染的主要研究对象为住院病人发生的感染。

对于口腔医学这样的特殊专科的院内感染控制,在《规范》发布以前尚无统一标准,且各地的理解及执行标准不一致。

我国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现状并不理想,存在很多值得重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1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设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足、人员专业水平需要提高的问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的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

2 部分医院领导者对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重视不足,没有将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密切联系在一起,存在着疏于建章立制、擅自简化操作程序的问题。

3 临床医务人员消毒灭菌知识掌握欠缺,不能合理选择和使用现有消毒技术。

口腔常用器械种类繁多,必须根据情况选择不同的消毒方法和时间。

如果器械选择消毒方法不当或消毒时间不够,可导致交叉感染。

4 有的不具备对牙科手机、根管治疗器械等侵入性诊疗器械的灭菌条件,有的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吸唾管、一次性口镜、一次性探针的问题。

5 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较为薄弱。

对容易导致刺伤造成血源性疾病感染的针头、刀片等损伤性废物处理不当。

6 部分个体口腔诊所的医疗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口腔诊疗活动中交叉感染的不仅危及病人,亦危及医务人员。

口腔专业职业性危害因素中,生物因素最具危害性。

口腔医院消毒流程

口腔医院消毒流程

口腔医院消毒流程篇一:口腔科消毒规范1.口腔诊疗器械宜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使用频率较高的器械可自行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

2.清洗消毒间应布局合理。

(1)环境宽敞、通风良好,建筑材料防水。

(2)清洗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区相对独立。

(3)压力蒸汽灭菌器如无独立区域可放在检查包装区。

3.清洗消毒间应配备相应清洗消毒设备。

(1)去污区:专用流动水清洗槽,应满足洁污清洗分开的需要,超声清洗机、计时器、高压水枪、高压气枪或干燥设备、净水机或常水过滤器,相应清洗用品有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

口腔专科医院应配备手机自动清洗消毒器。

(2)检查包装区:器械检查包装台、器械柜、带光源放大镜、注油机。

如使用纸塑包装袋,还需配备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

(3)灭菌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

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us/cm(、25℃)。

(4)其他耗材:1)清洗剂:多酶洗液。

2)消毒剂:适用于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剂、95%乙醇、75%乙醇等。

3)润滑剂:专用水溶性润滑剂。

4)除锈剂:专门用于医疗器械锈迹去除。

4.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5.清洗、消毒或者灭菌人员操作时应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标准操作规程》选用口罩、帽子、手套、防水罩袍、专用鞋、防护眼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6.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工艺、化学、生物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要求。

1.应将控制开关、灯柄、治疗台拉手、三用枪手柄等医生手触摸的地方覆盖一次性护套或薄膜,一人一用一更换,提倡四手操作。

2.医务人员每次进行口腔诊疗操作前、后均应严格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有污染或戴手套时应避免接触治疗台物品表面。

3.治疗过程中用过的物品应放在指定容器内,不应随意放置在治疗台面。

4.每次治疗前和结束后应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S,应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或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逆止阀)。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口腔诊疗是医疗机构中常见的一项工作,为了保证医疗机构的卫生与安全,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的操作规范。

一、消毒原则及分类1. 消毒的定义:指使细菌、寄生虫卵、真菌孢子等病原微生物数量达到卫生标准,以维护健康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2. 消毒的原则:a. 有效性原则:消毒应能杀灭或有效地去除感染源,确保诊疗器械达到卫生要求。

b. 安全性原则:消毒操作不应对患者和医护人员造成伤害。

c. 经济性原则: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同时要求操作简便、高效。

3. 消毒分类:a. 生物学分类:物理方法消毒和化学方法消毒。

b. 方法分类:热湿法消毒、化学法消毒和物理法消毒。

二、器械消毒操作流程1. 器械清洗:a. 术前准备工作:佩戴手套、口罩和帽子,确保手部洁净。

b. 器械清洗:使用清洁剂,将器械进行洗涤,去除表面污物和沾染物。

清洗时使用刷子等工具,彻底清洗各部位。

c. 温水冲洗:用清水将清洗剂和污物冲洗干净,注意仔细清洗器械表面和各个孔隙。

d. 高温消毒:将洗净的器械放入高温消毒器中,按要求设定温度和时间进行消毒。

2. 器械消毒:a. 化学消毒方法:使用化学消毒剂,如过氧乙酸、醋酸、酒精等,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消毒。

消毒剂要使用新鲜的,不得稀释或混合使用。

b. 物理消毒方法:主要包括紫外线消毒和高压蒸汽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对器械进行照射,或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高压蒸汽消毒。

c. 手部消毒:医护人员接触患者前后,必须洗手和消毒手部,使用洗手液和消毒液。

三、操作规范1. 操作环境要求:a. 消毒区域应保持清洁,无尘、无污染。

b. 确保操作间通风良好,避免有害气体滞留。

c. 操作间温湿度应适宜,确保消毒效果和操作人员的舒适度。

2. 操作人员要求:a. 消毒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必须经过正规培训。

b. 操作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保护自己。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引言口腔诊疗过程中,医疗器械的使用和消毒是确保患者安全和防止交叉感染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口腔诊疗行业的操作标准,提高医疗质量,本文将详细阐述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的操作规范,包括相关法规、消毒原理、消毒流程、消毒剂种类、消毒操作标准以及监测与检验等方面。

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法规,旨在规范口腔诊疗过程中器械消毒的操作方法,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消毒原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主要基于以下原理:通过消毒剂杀灭病原微生物,防止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的传播,从而达到预防交叉感染的目的。

消毒流程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清洗:使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器械表面,去除污垢和残留物。

2、消毒:根据消毒剂的种类和使用方法,将器械浸泡在消毒液中,确保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浓度。

3、冲洗:消毒完成后,用流动水彻底冲洗器械,去除残留的消毒液。

4、烘干:采用干燥设备或人工方法将器械烘干,避免器械上残留水分,以免滋生细菌。

消毒剂种类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可选用的消毒剂包括: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

应根据不同的消毒需求和器械材质选择合适的消毒剂。

消毒操作标准在进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操作时,应遵守以下标准:1、消毒剂使用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2、消毒剂应现配现用,保证有效浓度。

3、消毒后的器械应彻底冲洗,避免消毒剂残留对患者的危害。

4、消毒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消毒剂对工作人员的伤害。

监测与检验为了确保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效果,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验,方法包括:细菌培养、生物检测、化学检测等。

监测和检验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的要求,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确保消毒剂的使用浓度和消毒时间符合标准,以达到有效的消毒效果。

口腔器械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口腔器械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械消毒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5年版),制订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口腔科要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度,设专(或兼)职消毒员,明确责任、掌握技术、履行职责、认真负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三.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诊疗器械消毒的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等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四.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和灭菌方法,并遵循《规范》要求的原则,对器械、物体表面、环境等做好消毒工作。
五.严格执行《规范》中口腔器械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做好器械的清洗、维护、保养、消毒或灭菌、储存和使用等工作程序。
六.严格执行《规范》中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有关规定,对口腔器械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七.口腔科要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医院感染管理科要随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00五年五月十日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在医疗机构中,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非常重要,因为口腔是人体最容易感染病菌的部位之一,非常容易引起交叉感染。

因此,正确的消毒操作非常关键,在这篇文档中,将介绍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技术操作。

1. 消毒对象医疗机构的口腔诊疗器械主要分为三种:1.一次性使用或经过高温高压灭菌的器械2.非常规性能性监测之后,可重复使用的口腔诊疗器械3.常规性能性监测之后,可重复使用的口腔诊疗器械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器械,不需要在消毒之前进行任何操作,而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必须在消毒之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操作。

2. 清洗和消毒操作消毒方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方法有多种。

以下是目前常用的消毒方法:1.干热消毒法:将器械放入干热灭菌器中进行消毒,该方法能够杀灭各种细菌,但是时间较长,需要几个小时或以上时间。

2.化学消毒法:使用化学药品进行消毒,常用的化学药品有过氧化氢、氧化乙烯、乙酸乙烯酯等,可以迅速杀灭细菌。

3.蒸汽消毒法:使用高压蒸汽对器械进行消毒,可快速高效地消毒器械。

清洗方法在消毒之前,必须进行清洗操作。

清洗可以除去器械表面的污垢和细菌,使得消毒效果更加明显。

常用的清洗方法有:1.机械清洗法:使用器械清洗机进行清洗,可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效果好,但需要投入较大。

2.手工清洗法:使用刷子和清洗剂进行清洗,效果不错,但需要时间和精力。

消毒操作在清洗之后,进行消毒操作。

消毒操作应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根据器械的特点和使用频次选择消毒方法。

2.严格按照消毒剂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遵循“清洗、消毒、清洗”三步骤。

3.确保消毒剂充分接触到每个部分,消毒的时间和温度要符合要求。

4.操作过程中要戴好手套和口罩,避免受到伤害和感染。

3. 消毒后的存储消毒操作完成之后,对器械进行正确的存储也非常重要。

以下是正确的存储方法:1.在消毒之前,将器械分装到干净的袋子或容器中(适量数量),可使其在使用前减少重复污染。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73号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达到本《规范》要求,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二○○五年三月三日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口腔种植规范

口腔种植规范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严格掌握口腔种植技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并遵守口腔种 植技术操பைடு நூலகம்规范及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经济承受能 力、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 治,合理治疗。
本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方能制定种植诊 疗方案。术者可由具有口腔种植技术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 构医师担任。
建立口腔种植医用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 在口腔种植病人门诊病历和手术记录中留存使用器材条形 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严禁违规重复使用口腔种植一次性器材。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物价政策。
四、监督检查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辖区内开展口腔种植诊疗 业务的医疗机构依照本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种植体不松动。 龈炎可控制。 无与种植体相关的感染。 对邻牙支持组织无损害。 美观。 5年成功率大于 85%。10年成功率大于 80%
适应症和禁忌症
患者的条件
1 患者全身状态能够接受种植手术.包括常规种植手 术,上颌窦提升,下牙槽神经移位,骨移植等
2 患者能够理解术中因骨量和密度不足所引起的治 疗程序和费用的变化
二、人员基本要求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从事口腔临床诊疗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经过省级以上口腔种植学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者;或获 得口腔种植研究方向硕士以上学位者,从事口腔临床工作 一年以上,方可从事口腔种植诊疗活动。
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口腔种植学专业正规 培训,考核合格者。
口腔种植规范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专业设置、房屋建筑 面积与功能划分、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的 基本要求。用于口腔种植外科治疗的诊室应当是独立的种 植治疗室。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前必须达到消毒。

???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 第八条? 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 ?? 第九条? 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十条? 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第三章? 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小染;有条件可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或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

???第十七条? 口腔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第四章?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

?? ??第十九条? 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完整版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完整版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细则〉

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细则〉

北京市卫生局文件京卫医字[2005]7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口腔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试行)》,制订《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的名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达到本《实施细则》要求,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源性感染。

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实施细则》,有关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北京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地区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与灭菌效果。

第四条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卫生部:出台《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卫生部:出台《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卫生部:出台《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佚名
【期刊名称】《卫生政策》
【年(卷),期】2005(000)004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近日制定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1页(P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575.21
【相关文献】
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 [J],
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操作规范》的执行 [J], 路海云;冯丽蓉;刘萍
3.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4.《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解读 [J], 伊大海;王炳华;冯言;卢爱工
5.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操作规范的体会 [J], 曹力燕;杨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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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种植规范

口腔种植规范
3 患者要了解种植的风险 4 患者要有改变不良口腔卫生习惯的决心,比如:抽烟
,卫生条件不佳,偏侧咀嚼… 5 患者要了解其他非种植修复的特点
适应症
全身情况能满足常规牙槽外科手术,从一个牙缺失 到多个牙缺失、无牙颌患者均可。 传统义齿佩戴有困难、易脱落、功能不良。 对活动义齿基托有过敏反应。 特殊职业需要。 对缺失牙部位的美观和功能要求高者。
禁忌症
全身情况差 严重的系统疾病 口腔急慢性炎症 口腔、颌骨肿瘤
骨疾病 严重习惯性磨牙症 口腔卫生差 精神病病人
对患者的咨询谈话
种植义齿治疗的发展背景和临床治疗过程,其优点 和风险。
其他可供选择的修复手段,与种植义齿相比的利弊。
根据患者的具体条件推测种植义齿修复的长期预后 和美学效果,给患者以合理期望。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用于口腔种植诊疗的诊室的消毒管理应当按照《医疗机构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卫医发[2005]73号) 执行。
开展口腔种植诊疗服务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具备曲面体 层*或颌骨CT*影像诊断设备及诊断能力。
从事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卫生行 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 诊疗活动。
骨整合的定义
骨整合是活骨和承受功能负荷的种植体表面的直接接触。
骨整合界面上的骨组织与种植体表面之间没有纤维结缔组 织。
在种植体负重过程中,与其接触的骨组织保持正常生理活 动且没有排斥现象和临床症状。
种植体与牙龈软组织界面
影响骨整合的因素
手术创伤 病人自身条件差 种植体材料生物相容性差 种植体外形设计不合理 种植体的应力分布不合理 种植体早期过度负载
种植体不松动。 龈炎可控制。 无与种植体相关的感染。 对邻牙支持组织无损害。 美观。 5年成功率大于 85%。10年成功率大于 80%

改进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流程

改进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流程

改进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流程陈文平【摘要】目的为口腔科门诊复用器械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提供参考.方法根据2005年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9年卫生部颁发了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牙科卫生保健机构感染控制指南>和世界卫生组织<医院感染预防实践指南>相关理论,结合口腔科门诊临床工作实践,研究在口腔科设立器械处理区进行器械处理的方法.结果整理总结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流程,力求科学、规范、可行.结论通过对有关理论的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总结出一套操作流程,有助于口腔科诊疗器械消毒的规范有效实施.【期刊名称】《现代医院》【年(卷),期】2013(013)010【总页数】4页(P96-99)【关键词】口腔医院;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流程;简析【作者】陈文平【作者单位】广东省口腔医院,广东广州,510280【正文语种】中文口腔诊疗中所有使用过的器械都是污染的,复用器械必须经过正确清洁、消毒和灭菌才可以再次使用。

2005年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针对口腔科诊疗器械消毒操作提出了指导性要求;2009 年卫生部颁发了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包括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为口腔科诊疗器械消毒提供了规范的操作依据。

1 存在问题及对策2007 年广东省的一项调查[1]表明,多数医院配备了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占有率市级口腔医疗机构86.67%,区县级80.00%,乡镇级42.50%,民营医疗机构85.00%。

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使用包内化学指示卡分别为市级医疗机构93.33%,区县级87.50%,乡镇级57.50%,民营医疗机构30.00%。

牙钻钻针灭菌率比较低,市级医疗机构仅有66.67%,区县级及其以下级别医疗机构只有37.50% ~12.50%。

口腔医疗器械的感染管理与流程

口腔医疗器械的感染管理与流程

口腔医疗器械的感染管理与流程为了加强口腔医疗机构诊疗器械的消毒管理工作,避免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不严导致交叉感染,依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2002版》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卫医发【2005】73号《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结合口腔医疗器械的实际使用情况,现对卫医发【2005】73号文件的理解及现在我院对口腔诊疗器械与设备的消毒流程及感染管理介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金标准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灭菌:一、压力蒸汽灭菌法适用范围:用于所有耐高温高湿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

如:牙科机头、车针、根管扩孔钻、各种充填器、各种调刀调板、口腔治疗检查器、三用枪、各种输送枪等。

方法:1.流动水清洗或清洗机清洗2.含氯消毒剂初消3.手机的灭菌流程(1)用70%的酒精擦去手机外部的附着物(2)清洗机清洗(3)专用注油机注油(4)封袋(5)三次预真空高压灭菌4.车针、扩孔钻、拔髓针车针、扩孔钻、拔髓针的灭菌流程(1)用70%的酒精浸泡或用2%戊二醛浸泡(初消)(2)擦干后用小钢刷去除附着物(3)装袋或装盒高压灭菌5.各种小器械及外科拔牙钳的灭菌流程(1)清水冲洗,放入1:100含氯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2)清水冲洗或放入清洗机中清洗(3)擦干后高压灭菌(4)可单独打包也可裸消(裸消后的器械只能用于4小时)建议:使用干镊子罐(4小时消毒1次)注意事项:1.灭菌设备应每日检查2.每锅都要放135指示卡并注明有效期。

以上均为二次消毒灭菌法。

二、浸泡灭菌法:适用范围:不耐热器械及精密仪器,如:精密种植体、刀片。

方法:1.流动水清洗或清洗机清洗2.含氯消毒剂初消3. 2%戊二醛浸泡10小时,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注意事项:1.现用现配。

2.对碳钢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加入5%亚硝酸钠防腐剂。

3.使用过程中对戊二醛容器应加盖,放于通风良好处。

4.戊二醛可用于无菌保存液根据《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金标准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一、消毒:(一)浸泡消毒法:适用范围:不能用于高热高压蒸汽灭菌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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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
操作规范》的通知
卫医发〔2005〕7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

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达到本《规范》要求,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
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
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第九条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第三章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
第十一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包括清洗、器械维护与保养、消毒或者灭菌、贮存等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要点是:
一、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二、有条件的医院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三、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第十三条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对牙科手机和特殊的口腔器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第十四条根据采用的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

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可不封袋包装,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第十五条牙科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的方法进行灭菌,或者采用环氧乙烷、等离子体等其他灭菌方法进行灭菌。

对不耐湿热、能够充分暴露在消毒液中的器械可以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者灭菌。

在器械使用前,应当用无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

第十六条每次治疗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有条件可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或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

第十七条口腔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
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第四章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

第十九条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

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第二十条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采用裸露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对每次灭菌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

第二十一条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当定期进行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

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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