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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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质证书的管理办法(暂拟)

(完整版)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质证书的管理办法(暂拟)

关于鼓励员工考取资质证书的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取,一专多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同时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和资质资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员工考取各项资质证书种类及奖励办法制订如下:一、证书种类明细(相关种类):1、职称证书: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职业资格类证书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 | 项目管理师 | 景观设计师建设部证书: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质量专业技术资格 | 监理工程师 | 经济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造价员 | 建筑预算员 | 建筑质检员 | 建筑材料员 | 建筑施工员 | 建筑安全员 | 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 | 装饰预算员 | 装饰施工员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 | 会计职称二、奖励办法1.以上各类资质证书培训、考试等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工作岗位的需要,自行先报名参加。

在取得相关证书后,将证书原件交回公司保管使用的,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发票进行报销。

2.以上各类资质证书培训、考试等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需公司审核,报请公司领导审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在取得相关证书后,将证书原件交回公司保管使用的,按照公司领导审批的额度,凭发票进行报销。

3.对于取得公司急需的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公司将另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建设部注册类证书一级奖励:3000元,二级奖励:1000元,其它无奖励。

4.职称证书和非注册类证书,由公司统一保管和无偿使用。

5.注册类证书,公司根据不同类别的证书给予使用补贴,初步规定如下(单位:元/月):一级建造师:1500元、二级建造师:600元、设计类注册工程师:5000-8000元、注册造价工程师:1500元、注册会计师:1000元,其它暂无规定。

工地证件管理制度内容

工地证件管理制度内容

工地证件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证件管理,提高工地证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地证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地证件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地证件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管理程序、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等。

第四条工地证件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地证件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被追究责任。

第二章工地证件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工地证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安全。

第六条工地证件管理遵循便捷原则,实行一站式办理,减少工作人员的办证时间和手续,提高效率。

第七条工地证件管理要高效运行,确保证件及时办理、及时核查,为工地施工提供保障。

第八条工地证件管理要规范操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证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工地证件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身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条工地证件管理要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施工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工地证件管理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人员、物品进出工地的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出人员和物品进行登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身份认证体系,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确保施工人员的真实身份。

第十三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定期体检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工地证件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清爽,确保施工环境舒适。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职业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职业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职业证管理办法第一条管理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职业证的申领、使用和管理,确保员工职业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公司的员工,包括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职业证申领3.1 申领条件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领职业证:- 已通过相关国家或地方的建筑工程从业资格考试;- 具有相应的从业经验;- 无犯罪记录。

3.2 申领流程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领职业证:1. 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资料;2. 缴纳相应的申领费用;3. 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

3.3 职业证类型根据员工的从业资格和经验,职业证分为不同的等级和类型。

第四条职业证使用4.1 使用范围员工在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时,必须携带和使用有效的职业证。

4.2 职业证验证建筑工程公司有权对员工的职业证进行验证,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3 职业证更新职业证有效期届满前,员工必须提前申请更新证书,否则将无法继续从事建筑工程工作。

第五条职业证管理5.1 职业证档案建筑工程公司应建立员工的职业证档案,包括申领信息、证书信息和更新记录等。

5.2 证书遗失或损坏员工如遗失或损坏职业证,必须及时向建筑工程公司报备,并重新申领新证。

第六条法律责任建筑工程公司对员工职业证的管理负有法律责任,一旦发现证书伪造或违规使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相关管理规定。

如有需要修改本管理办法,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和公告。

以上是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职业证管理办法的内容,请各位员工遵守并按规定操作。

- 本管理办法由建筑工程公司领导团队制定,所有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员工证、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证:
员工证是本公司员工的身份证件,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员工证。

员工在出入本公司范围及在工作期间,必须在胸前明显的位置佩戴员工证。

员工丢失员工证的,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及时补办。

员工证属公司财产,员工不得转借、涂改。

员工在离职时必须交回员工证。

否则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

2.工作服:
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衣、工鞋等工作服。

进入工作区域须穿工衣。

进入车间内部时,职员或工人一律换工鞋,经理及非公司人员可穿鞋套。

进入生产车间按各车间规定须穿长裤,需戴工帽、手套等的必须佩戴。

离开工作区域应除掉工衣、工鞋。

员工应爱护工服、工鞋等。

做到勤换勤洗。

3.员工进入厂区,在工作时间及就餐期间必须着工作服并佩戴员工证。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对此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处以10元罚款。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一、制度目的
明确工程证书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确保所有相关证书的申请、使用、保管和更新等环节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相关业务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证书分类与管理责任
详细列出公司所需管理的工程证书类型,如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等,并明确各类型证书的管理责任人或部门。

四、证书申请流程
规定证书申请的标准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核跟进以及证书领取等步骤,并
对每一步骤的负责人和时间节点做出具体要求。

五、证书使用规范
说明证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必须保证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严禁伪造、涂改
证书信息,以及在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正确展示证书的重要性。

六、证书保管与归档
阐述证书的保管条件、保管责任人以及如何进行证书的归档工作,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便于
查询。

七、证书更新与延续
制定证书到期前的检测、评估和续期计划,防止因证书过期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项目
进度。

八、违规处理机制
对于违反证书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明确违规的后果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九、培训与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程证书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
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监督与评审
设立监督机构,定期对工程证书管理工作进行评审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持续优化证书管理流程。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证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公司证件的管理与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四条公司证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保证公司证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系统,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证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证件管理意识培养,加强对员工的证件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证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证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公司证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司证件的保管第八条公司证件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转交或外借,防止证件遗失或被盗。

第九条公司证件应当妥善保管,存放在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柜中,确保证件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进行清查,核对证件的数量和完整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多个地点,以防止证件遗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私自涂改、塞改、转卖或丢失公司证件,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当交回公司证件,并签署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证件的安全移交。

第三章公司证件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司证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非法目的。

第十五条公司证件应当使用规定的印章和签名,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证件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证件的使用应当遵循审批程序,凡涉及重要事项的证件使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证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并重新办理补办手续。

第四章公司证件的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关于考取国家一级建造师证统一管理的奖励办法

关于考取国家一级建造师证统一管理的奖励办法

佐泽公司关于考取国家一级建造师证的管理方法一,目的:为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调动专业技术人员考证的积极性,并能为公司解决证件短缺矛盾,使证件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开展效劳,特制定本方法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员工,均可报考建筑工程专业,其他专业暂不奖励三.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立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工程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立工程经济?和?建立工程工程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立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XX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XX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立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工程公司考证奖励制度表

工程公司考证奖励制度表

工程公司考证奖励制度表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积极参加相关考证培训,并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我公司特制定了考证奖励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考证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二、考证奖励对象凡是参加公司要求的相关考证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且该考证对工作有明显提升和推动作用的员工,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三、考证奖励类型1. 经济奖励:公司将根据考证等级的不同,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具体金额由公司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商定。

2. 荣誉奖励:公司将对获得相关考证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在公司内部宣传表扬。

四、奖励标准1. 考取国家级证书的员工,经济奖励1000元,荣誉奖励优先提拔或加薪。

2. 考取省级证书的员工,经济奖励500元,荣誉奖励通报表扬。

3. 考取市级证书的员工,经济奖励300元,荣誉奖励个人表彰。

4. 其他相关证书的员工,经济奖励视情况而定,荣誉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五、奖励发放方式1. 经济奖励将在考证成功并通过公司审核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员工个人工资账户中。

2. 荣誉奖励将在公司举行的员工大会或年会上公开颁发,同时在公司内部平台进行公示。

六、其他相关规定1. 员工考取证书需提前向人事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公司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2. 一年内每位员工只能获得一次考证奖励,重复考取同一证书不再重复奖励。

3. 员工参加考证培训需事先与直接上级商议,尽量避免对工作造成影响。

4.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未通过考试,不再享有相应奖励,但公司将提供适当的补救机会。

七、最终解释权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如有任何涉及情况,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总之,公司考证奖励制度的出台旨在激励员工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希望员工能够珍惜学习机会,积极参与考证培训,不断进步,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XXX员工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持证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证书的管理,满足公司市场拓展、资质维护、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证书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主要是指与公司资质、生产经营及持证人才岗位适任紧密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释义第四条:员工证书:本办法所称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其他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培训证书等。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第八条: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省)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等。

第九条:学历证书:本办法所称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研究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此类证书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等。

第十条:其他证书:主要包括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并被公司采用的员工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著作或译著、发明、专利、“四新“应用或推广,规范标准工法等编写,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建筑公司证件借出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证件借出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证件借出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确保公司证件的安全、有效管理,防止证件遗失、滥用或损坏,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所有借出行为需基于工作需要,并遵守严格的审批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借用公司证件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三、借出条件1. 借出人必须是公司内部员工,且有正当的工作需求;2. 借出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 借出前,需对借用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记录其具体信息;4. 每次借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四、借出程序1. 借用人填写《证件借出申请表》,明确借出证件的名称、用途、时间等信息;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确保借出的必要性,并提出意见;3. 行政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同意;4. 行政部登记借出记录,包括借用人信息、借出日期、预计归还日期等;5. 借用人在领取证件时,应仔细检查证件的状态,并在《证件借出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五、使用规定1. 借用期间,借用人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他人;2. 使用证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3. 如遇证件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归还程序1. 借用期满或使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及时归还证件;2. 行政部检查证件状态,确认无损坏后,注销借出记录;3. 如发现证件有损坏或丢失情况,应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七、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借出证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2. 转借他人或用于非工作相关事宜的,按公司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丢失或损坏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

工程建筑公司职称、证书补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鼓励自学,统一管理,按级补贴。

三、道用范围:公司正式入职员工四、定义:职称、资格证管理包括:证书分类、补贴标准、补贴条件费用审批的管理五、组织与职责:(1)工程管理部是本办法的主导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各部门有配合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将证书外借挂靠,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办公室负责所有员工职称、资格证的保管。

有职称、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将证书交给公司保管。

六、证书分类、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1、补贴条件(1)公司给予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相应的资格补贴,但其取得的国家专业资格证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关联的或是通过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资格从而进行报考另一种资格证书而取得证书的不给予补贴,如:用二级建造师报考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培训的,木标准只适用于未从事相对应证书的岗位人员(2)学历补贴和职称补贴可同时享受。

(3)同时具有多职称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职称标准给予补贴;一人如具有多个资格证书的,除与其现工作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不予补贴外,其他证书补贴可重复累加。

(4)补贴由个人凭证原件申请,经工程管理部、办公室查实、并注册到公司后,自注册之日所在月份起计提发放。

(5)未列出的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按个别情况特殊审核处理,经审核后按相应的标准给子资格补贴。

①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②所获得的证书必须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人事部或建设部等权威机构发,全国通用,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③其它证书,如果需要补充时,根据公司需要及时补充。

2、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继续教育、年审、延期注册等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承担。

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提高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资质证书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严格管理、科学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公司资质证书管理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五条工程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保证资质证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工程公司领导层应当搞懂资质证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亲自参与和指导相关工作。

第七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证书管理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八条工程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资质证书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资质证书管理第九条工程公司应当在有关部门合法获得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第十条工程公司应当认真审核和保管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确保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第十一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资质证书档案,并记录证书的有效期、更新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工程公司应当定期对资质证书进行审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工程公司应当建立资质证书管理制度,明确证书的申请、审批、监督等流程。

第十四条工程公司应当积极参与相关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十五条工程公司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六条工程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

第十七条工程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章责任与承诺第十八条工程公司领导应当对资质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确保资质证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九条资质证书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尽职尽责,确保资质证书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工程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资质证书管理制度,做到合规操作,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及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提升”行动,提升我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完善行业人才梯队建设,有效服务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4]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分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和监理员监理业务培训。

第三条我省监理企业从业人员由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办理全省统一使用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证书是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参加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材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从业人员包括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均参加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

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可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可从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取得《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可从事监理员岗位。

第五条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由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负责实施并发证,包括编制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认定培训机构,监督培训过程,核发证书及证书管理等工作;由各设区市监理协会、有关协会(单位)负责监理业务培训的具体实施,包括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特别要审查学历和职称证书的真假,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假文凭、假职称、假证件的,不予参加培训,不得发给证书)、教师安排、学习培训、课堂纪律、培训收费、资料收集归档、协助办理证书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报名及办理证书条件1、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报名及办理证书条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人员,经所在监理单位同意。

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证件待遇管理,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保护自己的证件安全,不得私自泄露、丢失或篡改证件。

第二章证件种类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学历证书等。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班,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证件。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及时更新证件或重新办理证件。

第三章证件待遇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证,并在工作证上注明员工姓名、职务、部门等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按时打卡签到,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将影响员工的考勤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在请假单上填写清楚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工作证。

第四章证件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证件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更新员工证件信息,确保员工证件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证件,加强员工的证件意识教育。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证件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员工证件档案。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如违反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如涉嫌故意伪造证件或利用他人证件,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证件待遇管理制度,并遵守管理制度的规定。

工程部持证管理制度

工程部持证管理制度

工程部持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部持证管理工作,加强员工素质管理,提高工程部整体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的所有员工。

三、证件种类1. 个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证、岗位证、技能证、培训合格证等。

2. 车辆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车辆合格证等。

四、证件管理1. 全面了解员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员工档案,保存各种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及时更新。

2. 严格执行证件申领、审批、报备、使用、归还等制度,确保证件的真实有效。

3.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不得随意挪用,不得私自篡改或伪造。

4. 车辆证件应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点,经常检查更新,确保车辆合法合规。

五、证件使用1. 员工在工作中应随身携带有效的个人证件,车辆证件应随车携带,以备随时查验。

2. 在外出差或参加相关培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领导报备,确保证件齐全。

3. 在处理工程部相关事务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证件归还1. 在离职或转岗时,应如实如期办理相关证件的归还手续,方可离开本部门。

2. 车辆调拨或交接时,应将车辆证件及时整理归还,确保车辆管理的连贯性。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故意损坏、挪用、伪造证件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2. 对于丢失、忘带证件而导致工作受到影响的行为,将责令补办并进行警告。

八、附则1. 工程部将定期开展持证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服务水平。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修订,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工程部持证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工程部形象和服务水平。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人才。

第五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六条新员工录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交相关证件等。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和提升,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提升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章员工考勤与休假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打卡考勤或签到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进行考勤。

第十二条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各类休假权利。

休假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五章员工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员工薪酬。

第十七条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第七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二十条员工应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工程人员证件收集相关制度

工程人员证件收集相关制度

工程人员证件收集相关制度一、背景为规范工程人员的从业资格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保护工程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制定了工程人员证件收集相关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工程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等。

三、相关证件要求1.施工人员:(1)施工员、班组长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2)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员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2.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证书。

3.设计人员:设计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师资格证书。

四、证件收集程序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聘用工程人员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2.公司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证件真实有效;3.将审核通过的证件存档,作为相关工程施工的依据。

五、证件更新与管理1.证件有效期内,公司将负责管理维护;2.证件即将到期,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提前通知工程人员进行更新;3.证件过期或者丢失,公司将不再受理相关工作,并通知工程人员重新提交相关证件。

六、违规处理1.工程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者伪造证件,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未能及时更新证件或者丢失证件影响工作进度,公司将作出相应处理。

七、制度执行1.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严格执行该制度;2.公司领导要求各部门严格加强证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人员具备合格的从业资质;3.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证件抽查,确保工程人员证件的真实有效性。

八、总结本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工程人员的从业资质,杜绝虚假从业现象,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执行该制度,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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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持证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证书的管理,满足公司市场拓展、资质维护、生产经营和个人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证书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主要是指与公司资质、生产经营及持证人才岗位适任紧密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释义
第四条:员工证书:本办法所称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其他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培训证书等。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第八条: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省)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等。

第九条:学历证书:本办法所称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

此类证书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等。

第十条:其他证书:主要包括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并被公司采用的员工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著作或译著、发明、专利、“四新“应用或推广,规范标准工法等编写,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第三章证书的取得
第十一条:证书取得的方式主要有:
(一)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的证书;
(二)由公司统一组织,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
(三)由持证人个人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
(四)由持证人个人通过申报、评审取得的证书;
(五)随引进持证人才转入的证书。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的证书,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申报。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资质管理、生产经营需要的某类证书,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考前培训及考试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一专多能”,积极考核、考取、评定各类证书。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按本办法规定负责对所管证书原件的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统一组织的岗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工作;负责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系列申报指导、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对执业资格证书取证的指导、审核和执业资格证书取证后注册、注销、变更、延期的审核及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个人应服从公司因资质管理、生产经营需要而统一组织的相关证书的取证及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安排;配合证书管理部门对其证书的注册、备案、注销、变更、延期等工作,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

其它公司非强制取得的证书由本人自己注册或年审。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保证其所持有的证书统一在公司注册、备案。

不得将其部分或全部证书在公司外单位注册、备
案,由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根据本办法规定借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

第十八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证书原件。

第五章证书管理
第十九条:证书登记
由公司申报或组织考取的证书,证书由公司统一领取,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证书管理台帐,纳入公司管理证书体系。

由个人考取的证书,持证人个人及时持证书原件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审核确认属公司管理证书范围的由主管部门留存、管理。

新进持证人才,在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及时办理持有证书的转入手续。

第二十条:原件管理
综合部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包括:
1. 员工岗位资格证书。

员工个人取得的其它公司非强制性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综合管理部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员工个人取得的其它公司非强制性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综合管理部保留证书扫描
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
4、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员工个人取得的其它公司非强制性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综合管理部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
5、学历证书。

获取学历证书后,应携证书原件和学籍材料到综合部备案,综合部留取证书原件和学籍材料归档。

如员工不能提供参加学习的学籍材料,公司将不予承认学历。

6、其他证书。

员工与公司业务相关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译著、发明、专利、“四新“应用或推广,规范标准工法等编写,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完成者证书和获奖证书等交综合管理部备案,综合管理部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保管,如被公司采用,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证书原件借用
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员工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分管申请单位(部门)的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附件二)
综合部须建立《证书原件借用台帐》,督促借用人如期归还所借证书。

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申请借用原因”中所表明的用途使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另做他用,同时应妥善保管证书并按期归还。

如所借用证书丢失,应由
责任人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及丢失证书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退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证书领取规定
正常退休的员工领取本人证书,应填写“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部门)证明-所在单位(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综合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领取本
人证书。

在“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上注明“正常退休”。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领取本人证书,应填写“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部门)证明-综合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所在单位(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综合部的公司分管领导签字-领取本人证书。

综合部审核其有关证书是否满足服务期限,财务部审核是否扣除不满服务期限的相关费用。

在“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上注明“该员工已与XXX建筑工程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按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证书的,证书原件由综合部保存壹年,但在此期间对于注册类、年审类证书不负责注册和年审;超过壹年后本人仍未领取证书,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综合部不再负有保存义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证书原件管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特殊规定执行。

第六章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四条:奖励原则
凡公司出资、选派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员工资质证书,公司不再给予奖励,注册证书在公司注册或生效后按照取得的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补贴。

凡员工个人出资取得公司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取得证书的员工一次性奖励;
凡员工参加社会考试取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凡员工参加专业评审取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司给予报销评审费用。

第二十五条奖励标准
相关证书奖励标准详见附表一
第二十六条违约规定
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取得的证书或由个人通过社会考试取得的已享受公司奖励或报销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约定服务期为6年。

在约定服务期内,个人主动提出离职或者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按服务每少一年扣回六分之一的相关费用(包括取证的报名考试费、继续教育培训费等)。

服务满6年离职的,不需扣回相关费用。

凡由公司统一组织的考试,员工个人必须认真对待,确保一次通过考试,一次不通过者,可补考一次。

若两次不能通过考试者,从第三次起由个人承担补考费用,直至通过考
试取得证书。

若两次考试不能通过者,放弃考试的,由员工个人承担考试的所有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相关证书奖励标准》
2、《员工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
3、《员工资质证书领取审批表》
XXXXXX建筑工程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相关证书奖励标准
附件2:
员工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
附件3:
员工证书领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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