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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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食物中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的监测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按照国家统一规
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食品 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的监督 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监测网络包括: 报告监测网络和实验室监测网络 。
20
食物中毒的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 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 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 及时做出预警(有关部门和社会)。
食物中毒的特点:
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共同的中毒食物,未食 者不 中毒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潜伏期短,发病急 夏秋季高发 相同疾病,症状类似 病程短
4
第二节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应急响应原则及终止
5
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分四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 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4、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5、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6、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
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7、按规定对外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
15
二、应急处理的程序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 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按照《食
10
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终止条件 中毒食品已消除
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
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 定24小时以上
11
终止程序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
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 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 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 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卫生 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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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报告
食物中毒的报告目的:在于及时掌握 食物中毒发生情况,控制食物中毒的蔓 延和事态的扩大,便于确定中毒原因, 分析发生的规律,采取防制措施,调查 取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 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 康。
报告人:发生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
进行治疗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8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9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市、 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 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 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下 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18
监督机构 职责(按职责分工)
➢ 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 控制工作
➢ 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 填写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
➢ 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 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
➢ 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 其彻底清洗消毒
➢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提出监督意见,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 执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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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食物中毒事件的 应急处理及保障措施
13
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食物中毒事 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2、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依法统
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 作;
14
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 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 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 内容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doc ➢ 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 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 者吐泻物
16
➢ 应按照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会同有 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携带有关行政执法 文书、调查、取证和采样工具、医疗救治 药械等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Ⅱ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
病例; ➢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
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6
(Ⅲ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 ➢ 或出现死亡病例; ➢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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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 应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 ➢ 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
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 ➢ 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 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 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 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
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 上。
(Ⅳ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 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7
(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 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省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 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 进行调整和补充
与其他病的区别:
2
食物中毒不包括以下疾病
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 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
病(如旋毛虫) 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
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 征(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疾病
3
食物中毒分类及特点
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 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构)这些属法定报告人(责任报告人)。
个人也是报告人但不是法定报告人(一
般报告人)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应急
响应原则及终止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及
保障措施
1
第一节 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 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 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 同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食物中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的监测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按照国家统一规
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食品 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的监督 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监测网络包括: 报告监测网络和实验室监测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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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 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 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 及时做出预警(有关部门和社会)。
食物中毒的特点:
中毒者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共同的中毒食物,未食 者不 中毒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潜伏期短,发病急 夏秋季高发 相同疾病,症状类似 病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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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应急响应原则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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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分四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 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4、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 5、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6、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
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7、按规定对外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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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处理的程序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 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按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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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终止条件 中毒食品已消除
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
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 定24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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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程序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
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 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 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 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 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卫生 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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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报告
食物中毒的报告目的:在于及时掌握 食物中毒发生情况,控制食物中毒的蔓 延和事态的扩大,便于确定中毒原因, 分析发生的规律,采取防制措施,调查 取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有效地 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 康。
报告人:发生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
进行治疗的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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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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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市、 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下级管辖 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 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下 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18
监督机构 职责(按职责分工)
➢ 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 控制工作
➢ 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 填写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
➢ 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 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
➢ 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 其彻底清洗消毒
➢ 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提出监督意见,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 执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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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食物中毒事件的 应急处理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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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食物中毒事 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2、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依法统
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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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 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 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 内容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doc ➢ 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 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 者吐泻物
16
➢ 应按照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会同有 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携带有关行政执法 文书、调查、取证和采样工具、医疗救治 药械等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Ⅱ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
病例; ➢ 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
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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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较大食物中毒事件 ➢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 ➢ 或出现死亡病例; ➢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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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 应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 ➢ 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
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 ➢ 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 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 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 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
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 上。
(Ⅳ级):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 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7
(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 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省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特 殊环境和场所的食物中毒事件分级标准 进行调整和补充
与其他病的区别:
2
食物中毒不包括以下疾病
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 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
病(如旋毛虫) 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多次摄入某些有毒
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 征(如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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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分类及特点
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 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构)这些属法定报告人(责任报告人)。
个人也是报告人但不是法定报告人(一
般报告人)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应急
响应原则及终止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及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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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食物中毒定义、分类及特点
一、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生物性、化学 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 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 同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