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修订版
管道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2015.11
目录第一章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1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 (1)2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与质量要求 (1)第二章项目文件资料文件材料排列次序及编制规定 (3)1项目文件资料排列次序 (3)2项目文件编制规定 (4)第三章项目文件资料组卷的基本要求 (5)1组卷的基本要求 (5)2竣工图编制规定要求 (8)第四章档案编号原则 (9)第五章项目档案的移交 (10)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为规范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其项目档案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B/T11822-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负责。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平时收集归档制度,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和各合同段单位工程,施工工序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分门别类及时收集并做好平时归卷和登记。
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应涵盖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资料及影像资料等。
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竣工资料。
(见附件1)2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与质量要求2.1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前,应由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单位在文件材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整理组卷。
项目文件材料组卷,应遵循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阶段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原则,达到分类科学、保持文件材料的内在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的目的。
工程建设指挥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WORD3页)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确保档案工作质量,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使档案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省交通厅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指挥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文书材料按年度立卷,科技文件材料按工程细目、科研课题立卷。
各合同标段在各自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要求分别立卷归档。
第二条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立卷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与档案室联系,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
第二章立卷与归卷第三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坚持文书部门立卷制度。
科技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工作,应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会计档案整理立卷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声像资料由声像资料形成部门负责,并将归档立卷的材料及时与档案室勾通鉴定。
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拟制简明确切的“案卷类目”,并编条款号。
第五条承办人员应将处理完毕或经领导批存的文件材料,在7天内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文书部门归卷。
第三章立卷人员职责第六条立卷人员职责一、按照省交通厅颁布的《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二、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类,集中统一保管。
对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加以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册、袋、盒)。
第四章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第七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按省交通厅档案管理处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年至50年左右)和定期(15年以下,含15年)3种。
待项目结束后档案材料移交上级档案管理部门。
一、凡是记述和反映指挥部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面貌,对指挥部的发展及历史追朔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工程竣工资料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本等材料,应列为永久保管之列。
二、凡是反映指挥部一般活动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指挥部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为长期保管之列。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正文:---------------------------------------------------------------------------------------------------------------------------------------------------- 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行政文书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立卷归档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书处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含专门法院)除诉讼文书以外的各种行政文书(含党、政、工、团等文书)的立卷归档。
第二章行政文书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第四条凡是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书材料,均属必须归档范围。
1.上级法院,上级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含转发本院文件)本院需要贯彻执行的,检查本地区、本院工作形成的,以及任免、奖惩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领导人讲话。
2.本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以及召开各项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院制发(含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件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制件。
4.本院(含院内各职能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报告、总结、统计报表和条例、办法、章程、制度、简则等重要文件材料。
5.本院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及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本院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信件、电报、电话记录等重要文件材料。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XXXX
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 交通运输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竣工文件材料立卷的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保障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查询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材料的范围竣工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备忘录、结算资料、竣工试运行报告等。
具体范围可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条材料整理责任人的产生和职责1.每项公路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时,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并明确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和工作职责。
2.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负责对项目的竣工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应当定期对竣工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文件整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材料归档管理流程1.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按照文件材料的分类和顺序,将竣工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制作成卷宗。
2.制作好的竣工文件材料卷宗应当按照项目编号和日期进行编号,并填写竣工文件材料卷宗目录,确保文件材料的检索和管理便捷。
3.竣工文件材料卷宗应当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中,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五条文件查阅权限的管理1.竣工文件材料的查阅权限限定于有关人员,需提前向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提交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查阅文件。
2.查阅文件时应当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私自调换或弄丢文件。
第六条文件保存期限和销毁流程1.竣工文件材料应当根据规定的归档保存期限妥善保管,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2.文件销毁应当经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销毁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文件的安全销毁和信息的保密性。
第七条竣工文件材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的竣工文件材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竣工文件材料整理责任人应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文立卷、归档制度(3篇)
公文立卷、归档制度是指对于各种公文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立卷和归档保存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方便对公文资料进行管理和检索,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下面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1. 立卷原则:根据公文资料的类型、内容和用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顺序进行归类和整理,形成相应的卷册。
2. 归档程序:对于已经立卷的公文资料,按照归档程序进行归档保存。
具体包括整理、编号、装订、封存等步骤。
3. 归档分类:根据公文资料的属性和用途,进行相应的分类,如行政文件、法规规章、文稿材料等。
4. 归档管理:建立归档管理机构,负责公文资料的归档、存储、检索和借阅等工作。
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确保公文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归档检索:建立公文资料的检索系统,通过关键词、日期、属性等多维度进行检索,以方便查询所需的公文资料。
6. 归档期限:根据公文资料的保管期限,设定相应的归档期限,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一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行规定。
7. 归档销毁: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限或者失效的公文资料,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和资源节约。
总的来说,公文立卷、归档制度是公文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管理效率、保证资料安全和服务公众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文立卷、归档制度(二)一、总则公文是组织机关办理公务活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形式。
为规范公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文的科学、规范、便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立卷要求1. 分类立卷根据公文的种类、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立卷。
一般按照内部文件、对外文件、报告材料、公告通知等进行分类。
2. 文件整理将同一事项相关的文件整理归并,形成文件集。
3. 编制公文目录每份立卷公文集应设立目录,包括公文标题、文号、发文日期等基本信息。
4. 编制封面每份立卷公文集均应制作封面,标明公文集的名称、立卷时间、页数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三、归档要求1. 立卷归档原则立卷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间归档。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改)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工程维护和改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特制定公司《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等公路工程,自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真实、准确、全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整理立卷归档是指按照规范要求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登记、移交。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北京市路政局负责接收管理国、市干线公路工程竣工档案。
廷庆公路分局负责接收管理国、市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工程竣工档案。
第五条北京市路政局公路科技档案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验收、接收公路工程竣工档案。
廷庆公路分局公路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和接收工作。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补充或重做。
第六条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预留该项工程定额建安费的2%作为公路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
待各单位报送合格的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后如数退还。
第七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要求一、项目管理办公室1、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管理责任制。
2、竣工文件在归档前必须经公司竣工文件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签字,以确保公路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整、准确、系统。
3、对责令整改的竣工文件,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其严重程度分别扣除公路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由工程项目部资料管理人员进行编制,4、国、市道及新、改、扩建项目在组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当提请市路政局对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工作进行预验收。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最新版】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第七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具体收集范围及归档单位按《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1)执行。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平时收集归档制度,按水运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和各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分门别类,及时收集。
政务服务中心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1.反映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县政务服务中心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所属业务范围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他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具有查考价值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时间1.对于阶段性的工作,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要随着工作的完成而随之立卷。
2.其他文件材料要在形成的第二年5月底前,按照有关案卷质量要求整理完毕。
三、归档案卷质量要求1.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包括类内整体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即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该归档,做到不漏项;也包括每份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即请示与批复、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及有领导签字的发文稿纸、转发文件与被转发文件等,不得分开;报批的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印章、签字等要齐全。
2.案卷组合科学规范。
每个科室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所对应的类别内,以文件材料反映的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组卷。
一个问题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较少时,可考虑将相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合并组卷,但问题一般不超过三个为宜,以利案卷标题的准确拟写。
3.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年度划分:年度计划、总结、预算、决算、统计报表、先进表彰等文件材料归入内容针对年度;多年规划、计划、预算归入开始年度;多年总结、决算归入最后年度;专案文件归入结案年度;总结、计划写在一起的文件,归入主要内容的年度,不好区分主次的总结、计划针对的年度各归一份;会议文件有针对年度的归入针对的年度,没有针对年度的归入举行会议年度;请示、批复归入批复年度;转发、批转文件归入本单位文件制成年度;法规文件归入批准和公布年度;其他文件一般归入成文年度。
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的通知
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91.05.08•【文号】审办发[1991]158号•【施行日期】199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的通知审办发〔1991〕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档案局: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八六年四月制发的《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一九八七年七月制发的《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试行程序》同是废止。
一九八七年六月修订的《审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在未重新修订之前,仍应遵照执行。
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档案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在进行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是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要任务,是审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第四条为了搞好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审计署在办公厅设档案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应设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二至三人;地(市)审计局应设专职档案人员,编制一至二人;县审计局应设一名以档案工作为主、兼其它工作的档案人员。
档案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审计机关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基本任务是:(一)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并负责档案的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根据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下面是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保证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加强文书档案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要按年度分别立卷归档。
撰写个人心得体会2篇,撰写分析整改材料1篇,并按照大家提出的在写作方面多下功夫,以提高写作水平等3条意见,制订了整改措施。
二、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档案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活动,积极搭建档案与公众交流的桥梁,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公民的档案法制观念,拓展档案社会服务功能,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档案材料制度。
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归档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
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档案室。
(2)更新应及时。
实验室人员有经常获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因此,专业技能会逐渐提升,上岗项目也会增加,而《人员技术档案》是人员整体情况的综合反映,所以要及时更新。
实验室人员应把参加培训的信息、培训结果以及其他个人的相关信息变更及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
优化课堂教学。
严抓纪律,采用多种教法,如讨论、评论、阅读、自学等方式,启发学生动口、动手和学会学习。
2、凡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列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四、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的职责: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归档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档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三月份前将应归档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手续。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上级、下级、同级、非隶属单位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
二、文书人员必须按照立卷归档的范围,平时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防止乱放或个人保存。
三、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和处理文件材料的部门进行,本单位各业务部门业务性强,形成材料多的则由各部门分别立卷,形成材料数量少的则由文档人员进行收集、整理、集中立卷归档。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科学的分类、立卷和编目、区分保存价值,并注明保管期限。
五、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立卷整理的材料一般在第二年三月份之前向档案室归档。
文件归档立卷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上册)前言 (1)第一章资料文件归档和销毁管理流程 (3)第一节档案管理体系 (3)一、归档文件范围 (3)二、档案分类整理 (3)三、文件整理要求 (4)四、文件归档立卷 (4)第二节档案保密及维护 (5)五、档案保管及期限 (5)六、归档资料保密级别 (5)七、资料档案借阅 (6)第三节文件销毁方式及流程 (6)八、无需归档文件销毁 (6)九、已过保存期限档案的销毁 (7)前言公司的各项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以及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理顺任务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新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文件资料管理维护和归档工作。
第一章资料文件归档和销毁管理流程第一节档案管理体系一、归档文件范围归档范围包含: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投标资料信息、协议、合同、项目信息、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分类整理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要求定期对自己所经办或保管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从而确保公司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需归档立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2.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投标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纸;3.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4.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5.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6.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7.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会议决议、会议总结、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8.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9.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10.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学校的重要信息资源和历史凭证。
学校档案馆依法对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开发利用。
第三条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未按照要求通过档案验收的科研课题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鉴定、结题(项)和结算。
二、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组织领导及任务第四条学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由学校档案馆领导,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接受学校档案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以处级和直属科级部门为立卷单位。
各立卷单位要确定1位负责人分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至少1人为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
保密材料的归档,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各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兼职保密人员专人负责整理和立卷归档。
第六条立卷人员的基本任务:(一)认真执行立卷归档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处理和平时的立卷归档工作;(二)监督、检查本部门承办人员按有关档案材料的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处理,保证文件材料的完整、齐全和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指导和督促承办人员予以弥补或返工;(三)负责文件材料归档前的借阅工作;(四)做好文件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五)按照档案工作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六)根据卷内文件的价值提出保管期限;(七)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
三、立卷要求第七条承办人应按照领导指示和有关办文及对归档材料的要求认真办理文件。
文件办理结束后,将有关材料进行整理,按照学校关于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的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送交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立卷归档。
承办人不得随意存放应归档的材料,也不得自行保管应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立卷人员在接收承办人员交来的文件材料时,应注意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处理完毕,相关归档材料是否齐全。
档案资料立卷归档规则
档案资料立卷归档规则为了完整、准确、系统地保留公司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便于查找和利用,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公司文件材料归档整理的原则、方法和基本范围,并以工程项目资料为例。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划》,自治区档案局《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试行规划》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名词一、立卷---公司本部各部门或项目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将平时收集、保管的文件,对其中已形成结果齐全的文件、技术资料按归档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工作过程,称之为立卷。
二、移交---是指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或公司本部各部门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本部门工作形成的文件资料立卷、造册,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的过程。
三、归档---凡是反映本公司工作(含工程施工)生产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通过相关人员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称之归档。
四、销毁---是指由档案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别、登记后,会同公司指定的监审部门人员一道将保管到期的档案进行处理(一般焚烧、粉碎处理)的工作过程。
第四条、文件材料整理排放的要求。
文件材料的整理以件为单位进行分类、装订(整理、装订排放要求见下表),再按分类进行排列、编号、编目,装盒,按此顺序进行,直至编入总目录中上架摆放、保管、利用(参阅)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材料为一件,每项工程图纸为一件。
第五条、文件、资料、图表立卷、归档的要求一、移交公司档案室文件、资料、图表份数为一份,有原件者应交原件,承包的工程如业主或甲方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移交他们所需的份数。
二、立卷的要求:文件、图表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
档案立卷归档规章制度及9个规章制度
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立卷归档制度1、立卷归档的围已在拟定的《文件材料归档围》中明确规定,档案管理人员在立卷归档时应积极收集归档。
2、每年立卷归档的时间要求在次年第二季度中旬完成。
3、立卷时,案卷质量总体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等,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本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计划,放有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卷文件材料应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即:批复在前,请求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和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5)卷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装盒,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
装盒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每页材料正面的右角上、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加盖档号章,并逐件编件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6)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的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但无实质性容的,亦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目容;会议记录应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容;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文件目录应放在首页。
(7)、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容和责任者。
(8)有关卷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
若无情况可以说明,也应将立卷人、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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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 交通运输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路建设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人员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具体收集范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中附件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文件收集归档责任分工按照本办法附件1《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单位》执行。
第十条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
第十一条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的,项目法人可将复印件归档保存;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热敏纸传真件,需复印保存。
复印件应清晰。
第十二条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
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表单填写内容规范,产生及使用部位标注清楚,相关签署手续完备,且为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
第十三条项目文件材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规格基本统一,小于A4纸规格的出厂证明、材质合格证等应粘贴在A4纸上;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十四条数码照片应刻录在不可擦写光盘上保存,同时还须冲印出6英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
第十五条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数字化的形成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994-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的要求。
第十六条竣工图编制要求(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指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及签字认可责任。
(二)竣工图应能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竣工图编制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等。
(三)一般性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要注明修改依据,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须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图签如能全面反映施工和监理单位签署情况的,可不另加盖竣工图章。
重绘竣工图纸在原施工图号前加“竣”字。
(四)同一构筑物、建筑物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构筑物、建筑物应分别编制。
第四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第十七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前,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在项目文件材料预立卷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并保持其内在有机联系,进行系统化整理组卷,要做到分类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合同段未完成项目档案整理的,项目法人单位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材料根据审批事项内在联系分别整理组卷。
(二)勘察设计阶段文件材料按照设计的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招投标及合同文件材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合同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四)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分别整理组卷。
(五)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分别整理组卷。
(六)变更文件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变更文件编号依次汇总整理组卷,并编制设计变更与修改后的竣工图档号对照一览表(见附件2《设计变更文件与竣工图档号对照一览表》)。
(七)计量支付报表与附件、计划进度报表按照合同段结合时间分别整理组卷。
(八)施工日志按照合同段结合时间集中整理组卷。
(九)施工文件材料: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配合比设计文件属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专用的,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集中整理组卷。
除此之外,可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集中整理组卷。
2.施工原始文件,包括就工序施工质量控制问题印发的整改指令性文件及相关整改报告等,均应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合施工工序,归入相应部分分别整理组卷。
3.竣工图按照专业、图号分别整理组卷。
(十)监理文件:1.监理管理文件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按照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等分别整理组卷。
2.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的文件材料按照单位工程分别整理组卷。
3.旁站监理记录按施工合同段整理组卷。
4.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形成时间整理组卷。
(十一)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及报告、缺陷整改情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第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系统化排列:(一)立项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设计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四)项目法人及监理就质量控制、计划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及安全管理等问题普发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有机联系,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五)施工文件材料: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按照原材料类别依次进行排列。
2.变更文件按照变更文件的文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3.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汇总文件按照汇总及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工作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4.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分别整理组卷的文件材料,依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进程,结合施工工序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5.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按照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进行排列。
6.竣工图按照专业结合图号依次进行排列。
7.设备安装及调试文件按照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运行维护、随机文件等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六)监理文件:1.监理管理文件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有机联系,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2.旁站监理记录和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文件材料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依次进行排列。
3.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日志形成时间依次进行排列。
(七)计量支付文件与附件及计划进度报表以合同段为单位,按时间依次进行排列。
(八)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车辆通行情况、缺陷整改落实情况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第十九条经系统化排列的卷内文件材料,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正面右下角、背面左下角,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正面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号。
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自成一卷的,不需重新编写页号,如与其他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该册文件材料排列在其他文件材料之后,并将其作为一份文件编写册号,不需重新编写页号。
第二十条案卷由案卷卷盒、内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件材料及备考表(封底)组成,其格式均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第二十一条卷盒正面及卷脊可只填写案卷的档号和立卷单位。
(卷盒内装有若干卷案卷的,卷盒正面及卷脊应填写盒内案卷的起止档号。
)第二十二条内封面由下列内容构成: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及档号。
案卷题名应能准确反映本案卷的基本内容,包括公路建设项目名称、起讫里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名称及文件材料名称。
立卷单位指案卷的组卷单位或部门。
起止日期指本案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保管期限填写划定的保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