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吨环保节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环境现状与评价环评报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1.1 纳污水体概况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后,统一排入纳污水体大沙河中。

本项目纳污水体大沙河先流入西柳青河、然后在濮阳境内汇入金堤河,最终进入黄河,属黄河流域。

大沙河地表水功能区划为Ⅴ类水体。

4.1.2 评价标准
根据新乡市环保局对本本次评价应执行标准的批复意见,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具体评价标准见表4-1。

表4-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单位:mg/L
4.1.3 现状监测结果评价
为反映本项目纳污水体大沙河的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新乡市环境监测站对大沙河新乡市责任断面——大沙河水花堡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说明,监测时间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监测因子为COD、氨氮,评价采用其常规监测数据来说明西柳青河水质现状情况,监测数据见表4-2。

(1)监测数据
表4-2 大沙河水花堡断面常规监测数据(2013年9月~2014年9月)
(2)评价结果
由表4-2可知:大沙河水花堡断面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功能区划为Ⅴ类水体的要求,现状监测COD最大值为112mg/L,超标倍数为 1.8,现状监测氨氮最大值为6.51mg/L,超标倍数为2.26,该河流主要污染因子为COD。

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为沿途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工业、生活、农业废水大量排入所致。

4.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2.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设置
根据本项目筛分粉尘废气排放特点、当地常年风向情况,以及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本次扩建工程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详见表4-3和图4-1。

图4-1 本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事项图
全年,静风16.25%
N
NE
E
SE
S
SW
W NW
北张兴庄村
魏堤庄
冯堤庄
张兴庄村
本项 目
图 例: 声环境监测点
大气监测点 地下水监测点
表4-3 环境空气监测点布设一览表
2)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
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由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05日~2013年12月11日进行,连续监测7天,监测方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现状监测因子为:SO2、NO2、NH3、PM10共4项因子,其中PM10监测日均浓度,NH3监测1小时平均值,SO2、NO2除监测日均浓度外,还需监测1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同时记录风向、风速、总云量、低云量、气温、气压等气象条件,各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案见表4-4。

表4-4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案一览表
3)监测分析方法及来源
各个监测因子的具体分析监测方法及检出限见表4-5所示。

表4-5 各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和最低检出限
4.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具体标准值详见表4-6、4-7。

表4-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准mg/m3
表4-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mg/m3
2)评价因子
本次评价选取SO2、NO2、PM10、NH3共4项因子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的评价因子。

3)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单因子污染指数公式为:
P i=C i/C oi
式中,P i——i物质的污染指数;
C i——i物质的监测浓度,mg/m3;
C oi——i物质的评价标准,mg/m3。

4)监测结果统计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见表4-8、4-9、4-10、4-11。

表4-8 PM10日均浓度监测统计表
表4-9 SO2、NO2现状监测小时平均浓度统计表
表4-10 SO2、NO2现状监测日平均浓度统计表
表4-11 NH3现状监测日平均浓度统计表
由表4-8~表4-11可看出:
●各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范围0.106~0.267mg/m3,标准指数范围0.71~1.78,最大
超标率为57.1%,最大超标倍数为0.78,四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在监测时间段内的日均浓度有部分数据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各监测点SO2因子小时浓度范围0.008~0.104mg/m3,标准指数范围0.016~0.208,
日均浓度范围0.029~0.093mg/m3,标准指数范围0.193~0.620;各监测点NO2因子小时浓度范围0.006~0.085mg/m3,标准指数范围0.025~0.345,日均浓度范围
0.017~0.077mg/m3,标准指数范围0.142~0.64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各监测点NH3因子小时浓度范围0.029~0.093mg/m3,标准指数范围0.145~0.465,
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5)现状评价与分析
部分监测点部分时段PM10日均浓度略有超标,最大超标率57.1%;各监测点NH3小时浓度范围,SO2、NO2两因子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PM10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和北方的天气原因及当地的开发工作有关,但随着季节天气的好转和当地的经济开发建设的完工转变后,PM10超标将会好转。

4.3 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3.1 地下水现状监测
1)监测点布设及监测因子
根据项目厂址位置、项目纳污河道流向和排水点位置及地下水流向等基本情况,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位见表4-12所示,监测点地理位置情况详见图4-1。

本次评价所监测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

表4-12 地下水监测点布设一览表
2)监测因子及频率
本次评价监测因子确定为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镍、钴、锰、铁共计9项,同时监测井深、水温等。

本次地下水监测时间为2013年12月05日~12月07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一次,报一组有效数据。

3)监测方法及来源
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方法见表4-13所示。

表4-13 地下水监测因子监测方法一览表
4.3.2 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因子
本次地下水质量评价选取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镍、钴、锰、铁共9项评价因子。

2)评价标准
根据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次评价标准的批复意见,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具体见表4-14。

表4-14 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
3)评价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单项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 对于一般污染物
i s,j i,j i,c /c S =
式中,j i,S ——标准指数;
j i,c ——评价因子i 在j 点时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
i s,c ——评价因子i 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

● pH 的标准指数为:
当0.7pH j ≤,sd j j pH,pH 7.0pH 7.0S --=

当0.7pH j >,0
.7pH 0
.7pH S su j j pH,--=。

式中,j pH,S ——pH 的标准指数;
j pH ——pH 实测统计代表值;
sd pH ——评价标准中pH 的下限值; su pH ——评价标准中pH 的上限值。

4)监测数据统计
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统计见表4-15。

表4-15 地下水现状监测统计表
由表4-15可知,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中各监测点的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镍等9项指标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为了验证本次评价地表水现状数据的准确性,避免一次监测造成的偶然误差,本次评价引用《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生产建设项目》现状监测数据,该企业位于新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距离本项目较近,位于本项
目的东南侧6.5km处,该企业的浅层地表水现状监测时间为2014年8.20~22日,本次评价选取了距离该项目最近的三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作为本次评价的浅层地表水一次监测数据符合性验证数据。

1)监测点布设及监测因子
地下水监测点位见表4-16所示,监测点地理位置情况详见图4-1。

本次评价所监测地下水为浅层地下水。

表4-16 地下水监测点布设一览表
2)监测因子及频率
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性总固体共计5项,同时监测井深、水温等。

本次地下水监测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8月22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一次,报一组有效数据。

3)监测方法及来源
地下水各监测因子监测方法见表4-17所示。

表4-17 地下水监测因子监测方法一览表
4.3.2 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因子
本次地下水质量评价选取pH 、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性总固体共5项评价因子。

2)评价标准
根据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本次评价标准的批复意见,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具体见表4-18。

表4-18 地下水质量评价标准
3)评价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单项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 对于一般污染物
i s,j i,j i,c /c S =
式中,j i,S ——标准指数;
j i,c ——评价因子i 在j 点时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
i s,c ——评价因子i 的评价标准限值,mg/L 。

● pH 的标准指数为:
当0.7pH j ≤,sd
j j pH,pH 7.0pH 7.0S --=

当0.7pH j >,0
.7pH 0.7pH S su j j pH,--=。

式中,j pH,S ——pH 的标准指数;
j pH ——pH 实测统计代表值;
sd pH ——评价标准中pH 的下限值; su pH ——评价标准中pH 的上限值。

4)监测数据统计
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统计见表4-19。

表4-19 地下水现状监测统计表
由表4-19可知,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中各监测点的pH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5项指标均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5)现状评价与分析
从本项目现状实际监测和引用的监测数据,证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现状较好,同时引用的现状数据验证了本项目的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性和可信性。

通过以上监测数据统计可知,评价区域的地下水质量现状较好。

4.4 厂址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4.4.1 厂址噪声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项目厂址四周厂界外1m处各设一个监测点,共设四个。

具体监测点位见图4-1。

(2)监测时间及频次
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05日~2013年12月06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噪声进行监测,连续监测2天。

(3)监测内容和方法来源
监测内容为等效连续A声级L Aeq,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中相关规定进行。

4.4.2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评价标准
根据新乡市环保局出具的本项目环评执行标准,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结果及评价见表4-20。

表4-20 厂址厂界环境噪声测量结果(L Aeq)一览表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东、西、北厂界声环境噪声值昼间42.6~45.5dB(A)、夜间36.1~38.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南厂界声环境噪声值昼间57.8~58.6dB(A)、夜间41.8~42.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厂址厂界声环境状况较好。

4.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4.5.1 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由于受上游企业排污、沿途城镇污水排放的影响,大沙河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013.9~2014.9水花堡常规监测断面COD和氨氮不能满足断面责任目标值,超标率为100%、70%,本次监测COD 不能满足责任目标值(COD≤40mg/L)的要求。

4.5.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对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各监测点位的PM10日均值不能够满足要求,最大超标率为57.1%、最大超倍数为0.71,超标原因和北方冬天天气及工业集聚区的大规模建设有关。

SO2、NO2日均值和小时值均能够满足要求,NH3的日均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不超标。

说明本项目厂址区域环境质量已受一定污染。

4.5.3 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中3个监测点的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9项指标均能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同时引用的监测资料有力的证明了该监测资料的有效性,同时也证明了该数据的符合性,说明该地区的地下水质量现状较好。

4.5.4 声环境现状评价小结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西、北厂界声环境噪声值昼间42.6~45.5dB(A)、夜间
36.1~38.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南厂界声环境噪声值昼间57.8~58.6dB(A)、夜间41.8~42.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厂址厂界声环境状况较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