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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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教案的区别与联系

新旧教案的区别与联系

新旧教案的区别与联系教案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设计和安排教学活动的重要工具。

随着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和教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教案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在教案的发展过程中,新旧教案有着明显的区别和联系。

一、新旧教案的区别。

1. 教学理念的不同。

新旧教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教学理念上。

旧教案更注重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扮演着灌输知识的角色,教学内容和方法比较固定。

而新教案更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究,教师更多地扮演引导和辅助的角色,教学内容和方法更加灵活多样。

2. 教学内容的更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教学内容也在不断更新。

旧教案中的教学内容可能会过时,无法满足当下的教学需求。

而新教案中的教学内容更贴近时代发展的要求,更符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需求。

3. 教学方法的多样化。

新旧教案在教学方法上也有明显的区别。

旧教案中的教学方法相对单一,主要以讲授为主,缺乏互动和实践。

而新教案中的教学方法更加多样化,包括讨论、实验、游戏等多种形式,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 教学手段的更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教学手段也在不断更新。

旧教案中的教学手段可能主要以纸质教材为主,缺乏多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而新教案中的教学手段更加多样化,包括电子教材、网络资源、多媒体课件等,更能满足学生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二、新旧教案的联系。

1. 教学目标的设定。

无论是新旧教案,教学目标都是教案设计的核心。

教师在设计教案时,都需要明确教学目标,包括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目标。

教学目标的设定是教案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教学的实施和评价都具有重要意义。

2. 教学内容的选择。

新旧教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联系。

教师在设计教案时,都需要根据学科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

无论是新旧教案,教学内容的选择都需要贴近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区别在于:1,新旧民主革命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领导阶级的不同,旧民主革命时期的领导阶级分别有,农民阶级,如义和团运动;地主阶级,如洋务运动;资产阶级,如黄花岗起义;而新民主革命时期的领导阶级主要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产阶级革命有国民大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就不必细说了。

2,革命纲领的不同,旧民主时期主要是着眼于土地问题,在新民主时期则触及到民主权利的争取;3,时代不同,旧民主革命是在五四运动之前,新民主革命则在其后。

4,指导理论的不同,旧民主时期是以农民意识和地主阶级意识为主要指导;新民主时期主要以资本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民主主义人民有参与国事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的主义。

人民在实质上而不是在形式上有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的权利,民主是使得人民辛苦劳作的发展成果真正为人民所共享的唯一手段,是预防腐败的最好利器。

旧民主主义革命是广义的资产阶级针对旧有统治阶级的革命。

在中国,它开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结束的标志,这一期间的革命斗争主要以资产阶级建立政权为主,其间也包含了其他阶级寻求改革、抵御侵略而引发的事件。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区别1,领导阶级的不同;旧民主革命主要由资产阶级领导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

2,目的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是对旧有统治阶级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目标是无产阶级牢牢掌握革命领导权,彻底完成革命的任务。

3,时间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分界线是1919年五四运动。

4,主要思想不同,旧民主主义革命主要思想是三民主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主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

关于新旧准则的区别

关于新旧准则的区别

关于新旧准则的区别准则是人们在行为、思维和判断中借鉴和遵循的原则和准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观念和价值观也在不断演变。

因此,人们的准则也会随之变化。

我们可以将传统的准则称为“旧准则”,而现代的准则称为“新准则”。

新旧准则的区别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比较。

一、世界观的不同旧准则通常受到宗教、传统和习俗的影响。

它们更加保守和传统,强调稳定和秩序。

例如,旧准则可能鼓励人们遵循宗教教义,保持社会等级和传统家庭结构。

而新准则更加开放和自由,更注重个人的自主选择和权利。

它们更加强调个人的幸福和福祉。

例如,新准则可能鼓励人们尊重个人的权利,坚持平等和包容的原则。

二、伦理观的不同旧准则的伦理观往往基于权威和传统。

它们强调人们应该遵循权威的规则和准则,无条件地服从权威的命令。

而新准则的伦理观更加关注人本身的素质和道德。

它们鼓励人们反思和质疑权威,并根据自己的理性和道德判断来行事。

例如,旧准则可能认为家庭的稳定和和谐是最重要的,而新准则可能更加关注个人的幸福和自由。

三、态度的不同旧准则通常强调服从和顺从。

它们鼓励人们团结一致,不质疑或挑战权威。

而新准则更加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性。

它们鼓励人们独立思考,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例如,旧准则可能看重忠诚和服从,而新准则可能鼓励人们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四、社会结构的不同旧准则的社会结构通常由传统的等级和设计决定。

它们强调权威的地位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而新准则更加强调平等和包容。

它们鼓励人们超越社会的限制,追求自己的目标。

例如,旧准则可能鼓励人们遵循传统的职业道路,而新准则可能更加注重个人的兴趣和激情。

五、价值观的不同旧准则的价值观通常与保守和稳定有关。

它们强调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如诚实、责任和忠诚。

而新准则更加强调个人的幸福和自由。

它们鼓励人们尊重和接受不同的观点和生活方式。

例如,旧准则可能强调对家庭责任的忠诚,而新准则可能更加关注个人的幸福和自由。

总而言之,新旧准则之间存在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人们的观念和价值观是随时间变化的。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

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引言:民主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理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新旧民主主义是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民主发展阶段,分别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中出现和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并分析其在历史发展中的意义和影响。

一、定义新旧民主主义指的是新民主主义和旧民主主义两个概念。

新民主主义主要出现在20世纪中叶至21世纪初,代表性国家有中国;旧民主主义主要出现在18世纪至19世纪末,代表性国家有法国和美国。

两者在历史时期、政治理念和社会背景上存在显著的差异。

二、历史时期新民主主义主要出现在独立、解放或革命后的国家。

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发展发生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后,旨在摆脱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

旧民主主义则出现在18世纪至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的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时期,旨在推翻君主专制制度,确立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政治理念新民主主义和旧民主主义在政治理念上也有明显的差异。

新民主主义主张以人民为中心,追求社会平等和公正。

在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思想中,注重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福祉。

旧民主主义则更注重个人自由和权利的保护。

18世纪的法国和美国革命所倡导的旧民主主义思想,强调公民的人权、言论自由和选举权,为现代民主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四、社会背景新旧民主主义的出现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

新民主主义多发生在经历了殖民统治和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中,旧民主主义则与君主制度和封建主义的存在密切相关。

新民主主义追求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试图摆脱外来势力的控制,恢复国家的尊严;旧民主主义则试图推翻君主专制的统治,追求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改革。

五、意义和影响新旧民主主义的区别对于理解和评估两种民主主义制度的意义和影响具有重要的价值。

新民主主义的出现促进了许多国家的独立和解放,推动了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为当今世界的多极化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影响力。

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安全生产

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安全生产

新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1、新安全生产法和老安全生产有什么不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突出了如下重点:一.新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A. 新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B. 新法规定了受到安全刑罚处理或撤职处理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终身禁止担任企业负责人C. 新法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原法规的“限期改正”要求变更为“限期改正,可处罚款”,依据不同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即可处罚,额度在5-20万之间D. 更清晰的说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的责任在新法中更加明确清晰E. 将原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和“造成重大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底线删除,意味着任何构成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都将追究刑事责任二.新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A. 明确了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B. 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C. 新法准确的定义了安全管理人员的7条职责,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负有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D. 新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将可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甚至追究法律责任三.新法突出强调了培训教育的要求A.新法增加了15处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明确规定未经培训教育合格不得上岗作业B.未按照要求培训或者培训未如实记录的,可直接被“限期整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C.明确了对新员工、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要求D.明确了开展培训的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E.明确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四.新法更强调对安全预防的要求A. 强调了对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实施和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明确规定了隐患不整改的法律责任B. 明确了对安全投入专项专用的要求,对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C. 新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D. 新法规定了安全管理机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的职能和责任并授予监督和处罚权E. 政府部门对安全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理更直接,除罚款追责外,还可联合供电部门直接采取停止供电的处罚措施F. 新法中9次提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检测、实施和演练等要求,并对违反应急预案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五.对其它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管理手段进行了明确A.明确了劳务派遣工同本单位员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相同B.对出租、承租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C.将原法的“工伤社会保险”修订为“工伤保险”,意在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企业和政府的赔付压力D.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和通报机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等,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和成长产生重大影响2、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区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高中语文新旧教材区别与看法

高中语文新旧教材区别与看法

高中语文新旧教材区别与看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高中语文教材也在不断更新换代。

新旧教材在内容、形式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来探讨高中语文新旧教材的区别,并提出个人的看法。

首先,新旧教材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旧教材注重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和解析,如《红楼梦》、《西游记》等。

这些作品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艺术价值,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学素养。

而新教材则更加注重现代文学作品的选取,如《平凡的世界》、《围城》等。

这些作品更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现实,能够引发学生对当代社会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其次,新旧教材在形式上也有所不同。

旧教材以课文为主,注重对课文的解读和分析。

学生需要通过阅读课文来理解作者的意图和表达方式。

而新教材则更加注重多媒体教学的运用,通过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

这种形式的变化使得语文教学更加生动有趣,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

此外,新旧教材在教学方法上也有所差异。

旧教材注重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背诵,学生的角色相对被动。

而新教材则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采用讨论、合作学习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这种教学方法的改变使得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中,提高了学习的效果和质量。

对于新旧教材的区别,个人有着自己的看法。

首先,新教材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现实,能够引发学生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批判思维能力。

其次,新教材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这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培养。

最后,新教材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使得语文教学更加生动有趣。

这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

综上所述,高中语文新旧教材在内容、形式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新教材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现实,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

个人认为,新教材的改革是符合时代发展和教育需求的,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2951新旧标准区别

2951新旧标准区别

2951新旧标准区别
2951新旧标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应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等方面。

首先,从技术要求方面来看,2951新标准相对于旧标准在技术要求上更加严格和细致。

在新标准中,对产品的材料、结构、性能等方面都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而在旧标准中,技术要求相对较为简单,对产品的性能要求相对较低。

其次,测试方法也是新旧标准的一个显著区别。

在新标准中,测试方法更加科学、严谨,采用了更为先进的测试设备和技术,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而在旧标准中,测试方法相对较为落后,测试设备和技术相对简单,无法满足现代产品质量检测的要求。

另外,新旧标准在应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标准更加注
重适用于现代化生产和使用的需求,对于一些新型产品和新兴行业的要求更为具体和严格。

而旧标准则相对较为宽泛,对于一些新兴产品和行业的要求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2951新旧标准在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应用范围和适用对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新标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对产品的要求更为严格和具体,而旧标准则相对较为宽泛和简单。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

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

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过去几年,我国高考制度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从传统的“旧高考”转向现代的“新高考”。

这一变革不仅对考试内容和方式进行了改革,也对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能力要求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适应这一变革。

一、考试形式的改变首先,新旧高考在考试形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传统的“旧高考”以笔试为主,侧重于知识的记忆与应试技巧的训练。

而“新高考”则更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因此采取了更加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例如主题作文、实际操作、综合素质评价等。

这样的改变意味着学生需要具备更广泛的知识储备和综合能力,而不仅仅是对教科书知识的死记硬背。

二、知识点的拓展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也体现在具体的知识拓展上。

旧高考的考试科目范围相对固定,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一些具体学科的考试。

而新高考则拓展了考试科目范围,包括了更多的选修科目和实践能力的考察。

例如,新高考将语文科目分为语言文字知识与表达能力、文学与文化、阅读理解三个层面,要求学生具备更加全面的语文素养。

此外,新高考还额外增加了实践技能考试科目,包括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能力要求的提升除了知识点的拓展,新旧高考在能力要求上也有所不同。

传统的“旧高考”侧重于对学生记忆能力和应试技巧的测评,而新高考则更加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评价。

新高考将能力要求划分为四个维度,即学科素养、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这意味着学生除了需要掌握具体的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学习方法、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学生在备考新高考时不仅要注重知识的学习,更要关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四、学习方式的转变随着新旧高考知识点的区别,学习方式也发生了转变。

在旧高考时代,学生主要以教师为中心,被动接受知识的灌输和考试的训练。

而新高考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倡导学生积极拓展知识、参与实践活动和开展研究性学习。

高中物理高中物理新老教材区别

高中物理高中物理新老教材区别

高中物理高中物理新老教材区别材与老教材相比有明显的变化,高中物理新老教材区别:一、知识结构方面新旧教材结构上有所不同。

删去部分内容,补充了部分内容,使得知识线条更加明显、流畅。

增加的内容主要是原子物理和一些科学前沿的基础知识,无计算难题。

而动量守恒定律不做为高考命题范围,这样一来与动量守恒、动量与能量及磁场中与动量有关的问题就不再出现,而这类题恰是令我们头痛的难题,这就会减轻同学研究物理的负担。

二、教学内容方面新增加内容主要是为了增强学生的探究与体验,使内容的探究性、连贯性和趣味性都更强,教材的可读性也更好。

教学内容更加生活化、通俗化。

因而复起来不会是炒冷饭,有助于同学们学好物理。

三、教育理念方面材重视联系生活、社会实践和现代科技,与旧教材相比,材除了知识线索上变化之外,另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对探究过程重视了。

无论是某种能量的定义还是规律的得出,多处运用了探究的方法。

而对题难度要求有所降低,重在过程,重在探究。

让同学们对物理有兴趣,可以学好物理,可以得高分。

这样有利于物理学科各项目标的落实和各种能力的培养。

教材内容有了新的变化,作为教师随之改变备课和讲课思路,要注重备出体现教材精神的教案,讲出符合学生特点的课,才能提高课堂效率。

材的特点:1.注重基础性:基础性主要体现于下列三方面:(1)强调从生活走进物理,从物理走向社会,注重探索;备课时要斟酌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糊口经验,加强物理学与糊口、生产的联系。

这一方面让学生感受到物理学就在身边,物理学融进了我们的糊口,物理学对社会发展有巨大推举措用,同时也培养孩子善于观察,乐于探究,注意从身边现象探索物理规律,正视将物理知识与糊口实践相联系的兴趣与能力。

(2)强调知识的构建过程,正视培养物理实验、科学探究能力;材非常正视学生实验、演示实验、有趣的小实验和低成本实验的引入,这不仅让学生们学到物理知识,并且还让他们履历一些探究过程,研究科学探究的方法,提高自主研究能力,这充分表现了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提倡的“正视自主研究”的理念。

区分新旧主义革命的标准

区分新旧主义革命的标准

区分新旧主义革命的标准一、新旧主义革命的概念界定新旧主义革命,顾名思义,是指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

新主义革命,又称社会主义革命,是指以无产阶级为主力军,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革命。

而旧主义革命,通常是指资产阶级革命,其目的是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

二、新旧主义革命的主要区别1.革命目标:新主义革命旨在实现社会主义制度,消除阶级剥削和压迫;旧主义革命旨在实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资产阶级统治。

2.革命手段:新主义革命采用暴力手段,推翻反动统治;旧主义革命在一定阶段也可能采用暴力手段,但更多的是通过和平演变的方式实现革命目标。

3.革命领导力量:新主义革命以无产阶级为主力军,有明确的理论指导和组织纪律;旧主义革命以资产阶级为主导,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和组织纪律。

4.革命群众基础:新主义革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旧主义革命的群众基础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

5.革命的国际联系:新主义革命具有强烈的国际性,与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相互支持;旧主义革命的国际联系相对较弱,往往是在本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范围内进行。

三、新旧主义革命在我国的实践在我国,新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从五四运动开始,我国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的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此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四、新旧主义革命对世界历史的影响新旧主义革命对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旧主义革命推动了资本主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确立,促进了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新主义革命则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了社会主义思想,激发了无产阶级的觉醒和斗争。

五、总结与展望总之,新旧主义革命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它们在革命目标、手段、领导力量、群众基础和国际联系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高中数学新旧教材的基本比较

高中数学新旧教材的基本比较

高中数学新旧教材的基本比较
本文对比了高中数学新旧教材的基本特点和差异。

新旧教材在内容、教学方法和题设计等方面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

1. 内容比较
新旧教材在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

材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强调数学的应用和实际意义。

而旧教材则更注重传统的计算能力的培养,内容偏向基础概念和公式的讲解。

2. 教学方法比较
新旧教材在教学方法上也有所不同。

材更加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和思考。

而旧教材则更注重传授知识,强调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记忆。

3. 题设计比较
新旧教材在题设计上也有所差异。

材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了更多的实际应用题和探究性题目。

而旧教材则更多地注重计算题和传统的数学题型。

综上所述,高中数学新旧教材在内容、教学方法和题设计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材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旧教材则更偏向传统的知识传授和计算能力的培养。

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需求,选择合适的教材有助于提高研究效果和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新旧版本的区别及实施说明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新旧版本的区别及实施说明
9
应用表格
1.增加了5种监理表式:总监任命书、开工令、监理报告、旁站记录、复工令。
2.有6种表格与原版发生根本改变,增加了“审批意见栏表”,监理只是审核,审批权交还了业主。
B.0.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B.0.2开工报审表
B.0.3复工报审表
B.0.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B.0.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
监理规划
1.新版明确了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内容新增:1)监理人员的进退场计划。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7
监理细则
一、旧版
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细则
2.施工进展情况;
3.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三、分析
监理日记改为监理日志,它是实施监理过程的真实反映,是工程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护监理的实证资料。监理日志须本人签署,总监定期审阅。监理单位应对其高度重视,保证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实质性。
3.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二、新版
1总监: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2.总监代表: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
二、新版

新旧课标解读语文区别

新旧课标解读语文区别

新旧课标解读语文区别
新旧课标在语文教育方面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课程设置不同
新旧课标在课程设置上的主要的不同是新课标把“语文基础知识与技能”作为语文课程的核心,强调学生体验学习语言、理解文本;而旧课标注重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主要以形式复现主要文本为主,追求书面表述。

二、教学方法不同
新旧课标的教学方法也有所不同,新课标的“教学实施”要求教师要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发挥写作动力,倡导学生通过发表评论示范和探讨的方式解读语文。

而旧课标的教学更注重技法的讲解和训练,考察学生熟练应用技法改写文本等。

三、评价体系不同
新旧课标在语文评价方面也有显著的差异,旧课标以小测、中测、期末考试为主,重视学生开口讲和书面表达能力;新课标着重评价学生在实际情境中的应用能力,通过比赛、作品展示呈现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区别新旧事物的标准

区别新旧事物的标准

区别新旧事物的标准
新旧事物的判断标准
大家在生活中总是面临着旧的东西改变为新的的情况,而判断一件新旧事物的
界限却不尽相同,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不同标准来做判断。

考虑到一些特定时期及环境,有一定范围内有偏差涉及到新旧事物的判断,有可能导致错误的结果。

为了使判断新旧事物标准化,我们建议以下几个标准,以更客观地识别新旧物品:
首先,要检验新旧物品的外观,新事物表面无锈,无划痕或退色,而旧物品表
面有一定的锈蚀、划痕以及变色,因此从外观上可以大概的判断新旧物品。

第二,要用嗅觉来判断,新物品有比较强烈的气味,而旧物品的气味相对较淡,如布料、皮鞋、木材等都有明显的气味,从而可以用能辨别的气味来判断新旧物品。

最后,要看会动态的行为,新物品能更细腻地表现动态,而旧物品会变得缓慢
或扭曲。

例如,汽车就可以看行驶速度,慢就有可能是旧车,快就是新车;家具也可以用开合来判断,新的家具可能更加灵活,而旧的家具可能变得笨重或延迟。

以上就是我们判断新旧事物标准的建议,只要按照以上标准,就能够比较准确
的识别新旧物品,让消费者能够得到最真实的goods。

区别新旧两种不同范畴的根本标志

区别新旧两种不同范畴的根本标志

区别新旧两种不同范畴的根本标志
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在于: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前进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这是由事物发展的本质和新生事物的本性决定的。

新事物是相对于旧事物来说的。

凡是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光明前途的事物就是新事物。

反之就是旧事物。

旧事物是指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而日趋灭亡。

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不在于出现时间的先后、力量的强弱及形式新奇与否,而在于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与旧事物相比较,新事物更完善、更高级、更优越。

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
以“判断新旧事物的标准”为标题,如何准确地判断一样事物的新旧程度,是人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新旧这个概念,其实从某种角度来看是比较模糊的。

那么,如何准确地判断一样事物的新旧程度呢?答案就在于以下几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外观。

大多数物品在新旧上最明显的区别,其实就是外观上的不同。

新物品的外观会比较光滑,表面没有杂质;而旧物品的外观会有磨损,颜色也会比较暗淡。

因此,外观是判断新旧最直观的标准。

第二个标准是功能性。

比如手机,新的手机功能一般都比较全,各种操作和设置都比较灵活,而旧的手机的各种功能就会有些比较吃力,即使正常使用,也会有些卡顿而影响流畅度。

因此,功能性也是判断新旧的重要标准。

第三个标准是细节处理。

新的物品的细节处理一般都比较完善,细节都很棒,而旧的物品的细节处理就会比较低,有很多瑕疵。

这样,就可以通过细节处理来对新旧有一定的判断。

第四个标准是使用痕迹。

比如电器类的物品,一般新的电器接口和按键都封口完好,而旧的电器接口和按键都会有些不匹配的地方,这就是使用痕迹。

最后,根据物品的价格也可以很容易地判断物品的新旧程度,因为新物品的价格比旧物品的价格高得多,所以价格对于判断新旧也有一定的作用。

总之,以上就是用来判断新旧事物的几个标准:外观、功能性、细节处理、使用痕迹以及价格。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地判断一样事物的新旧程度。

此外,在购买物品的时候,我们也要正确识别新旧,以防购买到假冒伪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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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六、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2、2、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
2、新规定除重申用人单位违法的规章制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规定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新规定第7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还隐含了这样的信息,即最低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没有试用期的情况除外)。因为本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把最低工资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按80%折算后试用期的工资就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及现行法规政策的主要区别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劳动法》第八十九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1、新规定增加了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一是对初次实行合同制和国企改制的用人单位实行“双十规定”;二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按不签劳动合同处理。)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1、原规定允许约定违约金,新规定只允许在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下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新规定对培训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总额予以封顶,即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劳动者要相应扣减违约金(如培训费1万元,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2千元,已履行3年,则劳动者应支付的违约金为4千元)。
除重申原规定外,还增加了以下内容:1、实体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
2、程序方面: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上述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以下程序:①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②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③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9、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八十三条)
1、新规定对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关系重新作了规范;增加了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报酬的最低保护线;规定对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增加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程序。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1、新规定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在必备条款方面,新规定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责任)三项条款;在约定条款方面,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用期、培训、商业秘密以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七、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五、劳动合同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2、合同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
3、合同期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4、合同期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新规定增加了一种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便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新规定还赋予劳动者更大的主动权,取消了“双方同意”这样的约束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单方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新规定还增加了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四、劳动合同的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项)
(《劳动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劳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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