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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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管理中心(办)、二级单位驻机关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转变公司机关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树立机关团结、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二级单位驻机关办公室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规范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无故缺勤。对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者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执行请销假制度。凡开会、公干或下基层等因公外出时,应及时告知所在部门领导。公司机关人员下基层应佩戴胸牌,接受基层单位监督。管理中心(办)主要领导因事请假的,需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本部门副职以下人员请假的要有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管理中心备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事管理中心销假,销假不及时的视为旷工。
三、严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内大声
喧哗,不得在工作场所从事私人事务,不得携带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严禁工作时间串岗、闲谈、嬉闹,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凡上班期间在电脑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如股票、游戏、电影等软件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部门负责人作出检讨。
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做到首问负责制,首问接待者要负责引导、转接或上报,坚决杜绝“生、冷、硬、顶”的现象发生。待人接物要耐心细致,周到热情,文明礼貌。工作中员工与员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诚实谦让,保守公司秘密,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人为设置障碍,对涉及多个部门范围的事务,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所涉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需本部门参与支持、配合的,必须积极做好工作支持,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五、保持办公秩序。办公场所要窗明几净、整洁优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上班着装须符合规范,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不许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等;杜绝铺张浪费,严禁“长明灯”、“长流水”,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油、用电。
六、强化值班纪律。节假日或遭遇突发事件(比如防汛
等)进行值班时,值班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严格遵守值班纪律,遭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由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若在重大节假日或遭遇突发事件值班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管理中心(办)、二级单位驻机关办要将上述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到每一位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管理中心(办)、二级单位驻机关办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上述要求和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纪律的组织领导,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基层二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