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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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1、审计目标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
(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
(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
(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2、审计范围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①竣工决算编制依据;②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③建设成本;④交付使用资产;⑤尾工工程;⑥结余资金;⑦基建收入;⑧投资包干结余;⑨投资效益评价。
3、审计依据
(1)法规依据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行为依据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4、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5)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10)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11)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
(1)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对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重点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工程涉及到的区的征地、拆迁,要对每个区的征地、拆迁的勘界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土地、房产面积的四方确认表,核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补偿到户,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核实征拆资金是否有克扣、侵占。
(3)对财务决算表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①基建拨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基建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目标:发生、完整、及时、披露
程序:A.获取或编制拨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拨款收入的原始凭证,审查基建拨款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C.验明拨款是否在竣工决算财务报表上恰当披露。
②项目资本审核目标与程序
项目资本包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
目标:记录完整性、变动合规性、余额正确性、披露恰当性。
程序:A.审查拨款者或投资者是否按规定拨入或投入资本,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查阅验资报告;B.外币出资的,应审查汇率折算是否正确;C.项目资本发生变动的,应查清变动原因、变动
数额;D.验证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③项目资本公积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检查项目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依据,查阅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B.检查资本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验证接受实物捐赠的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入账;D.验证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增加交付使用资产;E.验证项目资本公积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④基建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基建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向银行或其它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基建借款;C.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⑤上级拨入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