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2016年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工作说明

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第2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以下简称“620号文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437号)要求,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把好申报和审查关,特提出有关工作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及说明

一、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第29号令、62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查单位应根据第29号令、62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查。

二、本次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21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6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四)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五)获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后,因故终止工程咨询业务,申请注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同时进行涉及单位名称的非资格变更,非资格变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1册。

(一)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单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申请报告(附件3);

4、基本情况(附件4);

5、近三年经营状况(附件5);

6、机构设置情况(附件6);

7、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附件7);

8、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附件8);

9、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9);

10、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10);

11、项目经理简介(附件11);

12、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2);

13、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3);

1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此表由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附件14);

15、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附件15);

16、持有证书情况(附件16);

17、计算机配备情况(附件17)。

(二)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第一页复印件(初次申请的单位无需提供);

3、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在已办理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变更登记的前提下,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除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

技术负责人等,应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注2:涉及单位名称的非资格变更,非资格变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1册。

5、要求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中体现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范围的单位,需提供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以下相关证书的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2)招标代理证书;

(3)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证书。

6、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7、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单位章程;

9、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不可用ISO9000证书代替)。

(三)人员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请专业相应服务范围不少于5项的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范围的单位,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在所申请专业中选择其中任意1个专业,分别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范本各1册。

申请丙级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交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四、准备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加盖公章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在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完成;

1、单位申请书中除第14项外,均需填写电子文件;

2、单位证明材料中除第8、9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3、人员证明材料中除第5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业绩完成时间限于资格申请年份的前3年;

(四)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在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表(附件7)中除填报申请内容外,还应包括其余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也应按照规定标准,提供相应业绩(丙级资格的单位除外)和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五)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六)上报申请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认定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附件18)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七)申请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八)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九)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附件12和附件13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业绩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一)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每家申请单位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审查不同意的,应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申请单位应于2016年4月25日之前按隶属关系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报送申请材料。中央管理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和全资、控股单位应向所属的中央管理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对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的要求

(一)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

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二)审查意见表(附件19)应放入单位申请书档案袋中,放在专家评审意见表之前,并扫描上传到认定管理系统中;

(三)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应于2016年5月27日之前将各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七、接受低于申请级别的资格

申请单位未达到所申请级别要求,但符合较低级别条件,且申请单位在承诺书中明确表示接受低于申请级别资格的,将授予相应级别的资格。

八、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九、公告及颁发资格证书

公示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告并颁发资格证书。

第二部分具体要求及说明

一、审查单位的确认

各申报单位应先确认本单位的隶属关系。凡隶属地方或经改制重组由中央转为地方或无主管的,由对应的省级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查;凡隶属国务院主管部门的,由对应的国务院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凡隶属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对应的中央管理企业进行审查。

申请单位应于2016年4月25日之前按隶属关系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报送申请材料。中央管理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和全资、控股单位应向所属的中央管理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范围

今年申报范围由过去的4种增加到5种,新增加的申报范围是注销申请。另外,重新申请的单位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1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21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6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需要强调的是:这批资格证书到期的单位面临的不是换证,而是重新认定相应资格。据统计,这些单位共有870家,其中,甲级单位112家,乙级单位134,丙级单位624家。

三、申请材料规范性要求

为了便于审查和评审,申请单位应提供清楚、完整、整齐、规范的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按规定顺序以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并设目录。

(一)认真准备并填写认定管理系统

各单位负责申报的人员要根据拟申请的专业类别和服务范围,认真做好电子文件及文本文件的准备工作。如:复印相关材料、扫描相关证书及证明等。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各项内容,不能缺项,并认真领会各栏目内容。例如:“单位基本情况”表反映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在人员构成中,应注意职工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等各项内容的区别。

(二)规范填写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名称填写,不能出现简称、俗称、错字

等现象。

(三)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在评审单位申请材料时,曾发现部分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的现象,主要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登记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另外也曾接到过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信,反映一些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对于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申请单位要在申请材料中签署承诺书,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电子文件

在填写认定管理系统软件前,申请单位要先访问认定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通过审核后,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请单位要认真阅读认定管理系统使用指南,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申请表内容,并添加必要的扫描文件,不能缺项。

扫描文件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清晰可辨、大小适中。扫描文件采用jpg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应小于2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需要添加到认定管理系统中。

(五)文本材料

打印认定管理系统生成的所有表格,与其他证明材料,按规定目录顺序装订成册(1份),并要求封面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要求采用A4纸。

(六)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报送之前要检查电子文件填写内容与文本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电子文件上报后不能修改,只能向审查单位提请退回后才可以修改,因此,申请单位在上报前要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再上传电子文件。

2、各申请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在审查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单位。

四、专业技术人员

(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1、第29号令对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作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的规定,是指申请单位所填报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出现在另一家工程咨询单位的专职技术人员名单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

2、每个专业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这部分人不包括辅助或配套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甲、乙级专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咨询工程师(投资),也就是每个甲、乙级专业必须配备至少5+2=7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所学专业或职称专业与所申请的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至少一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登记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符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丙级专业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人员与咨询工程师(投资)不重复计算。既登记了主专业,又登记了辅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可任选其中1个专业进行配备,但只能按1人计算。

3、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或职称专业或培训专业与申请专业不完全一致时,应以是否密切相近或相关为认定原则。

4、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应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其余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也应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5、重新认定的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应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二)对离退休人员的要求

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计算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但应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用提供社保证明(企业法人)或人事证明(事业法人),但需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明复印件。

(三)人员证明

1、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仅标明“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未见具体专业的职称证书不能作为判别专业的依据,但可以列入专业技术人员总数、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如果职称证书的评审机构签发印章是“某某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则该专业可作为判别申请专业的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中“职称专业”栏目填写内容,应与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职称证书上没有体现专业的,“职称专业”栏目应为空白。

2、培训证明

“学制在1年以上的与新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的规定中有几个要点:1、学制在1年以上;2、与新申请专业相关;3、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应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办学机构出具)。

对于学历证书或结业证书,要求有几个要素:照片、有效公章、证书编号。

对于既无照片,又无编号的培训证明、毕业证明不予认可。

3、社保证明和人事证明

申请单位提交由中介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首页复印件;(2)反映劳动合同有效期限页复印件;(3)反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页复印件;(4)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五、业绩证明

(一)业绩时间

提供的业绩为近三年独立承担的工程咨询业绩。

(二)业绩内容

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请专业相应服务范围不少于5项的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

提供的业绩,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符,也就是说申请什么专业,就提供什么专业的业绩。丙级专业不需要提交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三)业绩范本

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范围的甲、乙级单位,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在所申请专业中任意选择1个专业,分别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范本各1册。

(四)业绩替代

咨询成果中应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如果不满5项,可以由相同专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等量替代。但必须在服务范围中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归类为项目建议书填写。

资金申请报告业绩仅支持申请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五)业绩范围

1、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在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表中除填报申请内容外,还应包括其余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也应按照规定标准,提供相应业绩(丙级除外)。

2、重新认定的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应提供相应业绩(丙级除外)。

六、申请专业

(一)申请专业应按第29号令和620号文件规定的31个专业填写。专业选择应准确,专业细分应规范。未包括在前30个专业内的专业,应选择“其他”专业,并具体指明,如:其他(商物粮)、其他(土地整理)、其他(新能源)等。以上各专业均涵盖了本专业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

(二)申请单位按照条件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专业,但每项专业必须满足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数量要求。

(三)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填写注意事项

已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应首先核实历次证书取得情况,确认后保存并打印。

申请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时要特别注意:在填写“申请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时,应填写原证书中需要保留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如不填写,视同放弃。

(四)凡申请专业中含顿号的,顿号前后专业应按独立专业分别申请,并分别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咨询工程师(投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按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分别申请,并分别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咨询工程师(投资)。

(五)申请综合经济专业应首先具备至少8个单项专业资格,每个专业除配备5名技术人员和2名(丙级1名)咨询工程师(投资)外,还应再配备至少4名登记在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六)《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以下简称第2号令)规定了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类别划分为33个,与第29号令相比有几处变化。

1、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核电专业与核工业专业为2个独立专业,单位资格的核电、核工业专业用顿号相连,应按顿号前后内容分别申请;

2、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化工医药专业不需要细分,是1个独立专业,单位资格的化工、医药专业用顿号相连,应按顿号前后内容分别申请。纺织化纤、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专业同上。

3、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新能源专业为,是1个独立专业,单位资格的新能源专业列在其他专业中,表示为其他(新能源)。

七、申请服务范围

(一)有关服务范围的体现

对已取得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资格证书的单位,上述服务范围可以体现在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中,不需要再提供上述服务范围的业绩,但提供相关证书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二)工程项目管理

620号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分为:全过程策划、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全过程策划和实施阶段管理、全过程管理四种类别。申请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管理资格,除满足第2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还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项目管理经验且具备工程技术经济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项目经理;另外,由于工程项目管理每种类型涉及不同阶段,在单位资格方面,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全过程策划=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

全过程策划和实施阶段管理=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格+工程监理或设备监理资格。

全过程管理=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资格+工程监理或设备监理。八、单位更名等问题

(一)改制单位的更名不能采取简单程序,需要重新认定。声称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的整编制改制单位也要重新认定。

(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即将到期的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按重新认定办理。

第三部分审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落实审查工作内容、责任,把好资格审查关,是搞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为搞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审查工作,审查单位应认真学习第29号令、62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熟悉掌握单位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我们要本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申请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审查工作,各地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本地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一、审查要求

(一)坚持一个标准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坚持以第29号令、62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标准开展审查工作。

(二)认真、及时部署

各审查单位要认真部署本次认定工作,及时落实对所属申报单位的申报规定、注意事项和软件使用等工作。

(三)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重点落实合规性审查

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主要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近3年独立承担的业绩证明等合规性审查、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合规性审查,等等。

(五)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一致性

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过程中,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在认定的不同阶段,发挥着各自独特的重要作用,申请单位应保证电子文件与文本材料的一致性,对此,审查单位要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审查内容

(一)、合规性审查

1、隶属关系审查。首先对申请单位是否隶属有关地区或有关部门,如不是所属单位,要及时反馈意见,通知申请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申报。

2、文本材料和电子文件审查。审查单位通过登陆中国工程咨询网,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可以实时接收到申请单位报送的电子文件材料。特别提醒,审查单位应在接到文本材料后,与电子文件同时进行合规性审查,以保证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的一致性。

3、单位名称审查。申请单位的名称是否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名称一致,扫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证书等)名称是否与申请单位的名称相同。

4、完整性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有无缺项、是否清晰可辩。

5、规范性审查。申请专业是否符合规定的31个专业,申请服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8个服务范围,文本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目录顺序装订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审查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主、辅专业和其他技术人员的专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业绩审查。业绩填写的数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扫描件审查。扫描的证明文件是否清晰可辨、大小适中。

9、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要一次性告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或补充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已有材料进行评审。

(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在评审中对情况不清楚或有异议的材料可以进行实地调研,也可以征询申请单位进行说明或质疑。在评审基础上提出审查意见,对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都要写明具体理由,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认定管理系统上,在审查意见表中填写同意的具体专业和服务范围,打印后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填写日期,形成文本文件上报。同时将加盖公章的审查意见扫描添加到认定管理系统中。

三、审查材料报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级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每家申请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审查不同意的,应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审查后,审查材料报送国家发改委。报送材料内容有:审查意见(通过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呈送国家发展改委的报送文(函)、申请单位的电子文件(通过认定管理系统上传)和文本材料。

四、审查单位不得扣留申请材料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行政实施主体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因此,经审查专家评审认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文件,连同审查意见,应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时间要求

按照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申请单位应于2016年4月25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向审查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审查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申请单位申报时间。审查单位应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接收。

第四部分其他注意事项

一、咨询工程师(投资)预登记问题

2015年咨询工程师(投资)预登记人员尚未颁发登记证,按照第29号令的要求,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应扫描和提供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涉及这部分人员的申请单位可以登陆中国工程咨询网查询本单位预登记人员的登记信息并作为登记证明文件打印、扫描。

二、专家评审结果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结果告知,是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环节,目的是通过征求申请单位的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过程中的差错。目前,主要是通

过中国工程咨询网发布告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向申请单位指定联系人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到申请单位。各申请单位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需要提醒申请单位注意的是,逾期没有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三、申请单位联系信息

由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直接面向申请单位,因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等申请单位的联系信息至关重要。

要求申请单位正确填写联系信息,特别是手机、电子信箱信息。同时,申请单位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并更新。

当年没有申请事项的工程咨询单位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通知并更新。

四、有关处罚规定

第29号令规定了申请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关处罚决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应当予以撤消,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咨询资格。

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 二、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技术力量: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8年。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有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2、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全部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三、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 (三)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四)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材料》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材料》编制、装订统一格式 湖南省工程咨询协会 xx年3月1 (一)单位申请书 (单位全称,并盖公章)xx年四月 2申报单位:xxxxxxxxxxx 目 录 (本目录仅作资料清理时核对使用,不需装订进申请材料中)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1承诺书2申请报告3单位基本情况表4近三年经营状况5机构设置情况 6历次取得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初次申请单位无此表)7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8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简表9法定代表人简介10技术负责人简介 11项目经理简介(申请项目管理资格的单位填写)12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13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1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此表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 15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申请丙级专业资格的无此表)

16持有证书情况17计算机配备情况 (二)单位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xxxxxxxxxxx(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xx年四月 (非资格变更申报材料格式,参照单位证明材料格式编制、装订,目录按非资格变更材料条目要求编排,并用彩页内封分隔各单项材料) 总 目 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副本(第一页)复印件(初次申请单位不提供) 3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时,还需提供:(1)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更名、改制等情况的批复文件复印件(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4)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副本(第一页)复印件(6)工商部门出具的吸收合并、兼并、分立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吸收合并、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复印件 (7)吸收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

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年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工作说明 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年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以下简称“第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号,以下简称“号文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号)要求,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把好申报和审查关,特提出有关工作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及说明 一、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第号令、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查单位应根据第号令、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查。 二、本次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四)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五)获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后,因故终止工程咨询业务,申请注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如同时进行涉及单位名称的非资格变更,非资格变更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一)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单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 、承诺书(附件); 、申请报告(附件); 、基本情况(附件); 、近三年经营状况(附件); 、机构设置情况(附件); 、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附件); 、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附件); 、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 、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 、项目经理简介(附件); 、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

如何申请工程咨询资质

中国国家发改委2008第52号公告通知,2008年度的注册咨询师工作即日开始,至9月25日前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9月2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中咨协)在吉林长春召开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会议。此前中咨协会的注册咨询师管理系统一直不能注册,估计此次会议后便会开放注册权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04年至2008年的注册咨询师考试情况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底,全国共有21万人报名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综合通过率为23%左右,预计全国目前已通过考试的注册咨询师大概为4万名。2006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一批工程咨询单位为1848家,2007年公布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为1861家,2008年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开公布,但根据资料审查的数据来看,第三批工程咨询单位大约为1800家。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29号令要求,甲级单位至少9个咨询师,乙级单位至少5个咨询师,丙级单位至少3个咨询师,按平均一家单位5个注册咨询师来估计,市场已经容纳了大约27500个咨询师。目前还有1万多名通过考试的注册咨询师尚未注册。 2 005年第一批注册时,市场挂靠费用为300元/月,2008年为500元/月,地区不同,挂靠费不太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得出目前咨询师挂靠的市场价值,如果碰到有出高价的单位赶紧签合同。根据笔者的了解和推测,目前7 0%以上的单位采用咨询师挂靠的方式申请资质。对于尚未挂靠的咨询师来讲,挂靠证书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在这里提炼出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1、一定要仔细了解工程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国发2005第29号令)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983号);注册咨询师材料中关键的是三个方面:1.注册咨询师考试证书的真实性,2.基本情况表,3.该咨询师所做的业绩(需要证明,这点是最关键的)。 企业资质申报关键的有:1.所有申报人员的社保证明是否真实,2.高工、注册人员的比例是否符规,3.单位申报该专业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申报专业的丙级不需要提供该专业的业绩证明。) 2.选准自已要注册的专业,定向选择注册企业;考完证挂靠的同志,一定要把目标搞清楚,是为了挂靠挣点小钱,还是为今后谋条生路。 如果是为了挂靠挣点小钱,那注册比较热的专业,注册完的证书会比较值钱,以后转移注册的时候要价可以高一些。什么是比较热的专业呢?涉及到民生的项目

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附件5: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9号令和620号文的规定,申请各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如下: 一、甲级: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二、乙级: 1.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

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8年。 三、丙级: 1、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以上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丙级为至少1名,下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所申请的每个专业必须至少配备7名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其中所学专业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与所申请的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至少一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注册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符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少于2人(专业技术人员与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重复计算,注册了主专业和辅专业的每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只能算作1人)。 四、综合经济专业 申请综合经济专业须配备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

工程咨询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合同

编号:FS-DY-80295 工程咨询合同 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委托函或中标函; 3.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各执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号)和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衢住建办【】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现予以印发。 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可参考《服务指南》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开展服务评价。 本《服务指南》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设造价管理站反映

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江炳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详见衢州造价信息网)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服务指南为指导性文件,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本服务指南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评价体系组 成,具体项目的服务清单和评价体系可依据项目不同特点及服务内容、服务介入 时间进行调整。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格式版本可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年版)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衢州范本)。 4、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及项目部人员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 5、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按照合同要求,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工程咨询资质专业分类明细 (一)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二)铁路(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四)民航(场道、通信、导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电(发送变电); (六)核电、核工业(核电站常规岛;反应堆、核燃料等); (七)火电(发送变电、供配电); (八)煤炭(矿井、洗选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气(油气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输送、油气库); (十)石化; (十一)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 (十二)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十三)机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 (十四)电子(电子系统、基础件、微电子工程); (十五)轻工(造纸、食品、烟草、制糖、制盐、日用化工、家电、皮革、包装工业等); (十六)纺织、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化纤原料、化纤工程); (十七)钢铁(冶炼、轧钢、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九)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二十)林业(营造林、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电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污染修复工程); (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 (二十八)建筑(含人防工程); (二十九)城市规划; (三十)综合经济; (三十一)其他(按具体专业申请,比如:旅游工程、商物粮、气象工程、国土 资源、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以上各专业均涵盖了本专业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凡取得编制项 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咨询资格的单位,均 相应具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减 排、环境治理篇章和相应的评估咨询资格。 申请第(六)、(十一)、(十六)、(二十三)专业资格,应按照核电、核工业、化 工、医药、纺织、化纤、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分别申请。申请第 (二十七)专业资格,应按照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 卫生分别申请。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412号)。 三、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二章、第三章。 四、程序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四章、第五章。 五、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全部)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第五章第二十条。 七、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事项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邮编: 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监制

单位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单位填写 一、申请内容: (一)填写电子文件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2、基本情况 3、近三年经营状况 4、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5、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 6、法人代表人简介 7、技术负责人简介 8、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9、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聘请专职专家名单 11、近三年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12、计算机配备情况 (二)扫描件内容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委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2、持有证书情况(副本) (1)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2)工程勘查、设计证书 (3)工程、设备监理证书及工程造价证书 (4)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5)其他 3、其它证明文件 (1)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 (2)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证书、工程咨询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社会保险单或认识证明材料)(3)办公用房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 4、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三)上述电子文件需形成文本文件,此外还应报送: 1、单位章程 2、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1 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预评价)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应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大小适中,采用jpg文件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大小在200-500KB之间。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封面) 2、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3、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 4、单位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5、申请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专业(业务)

6、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8、守法信用记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 3、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 (三)人员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明细汇总表,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养老保险证明应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具,分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的授权书);(2)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人事证明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

工程咨询丙级资质申请流程

工程咨询资质申请需要的条件 一、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满足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5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3人),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2人);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咨询工程师,不能为在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提供所有人员在申请单位的半年社保证明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不满足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满足 3、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不满足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好像不满足,应该要求办公场所产权为公司所有或法人所有) 5、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满足 6、业绩证明。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二、目前最需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3人,路桥专业方向和经济专业方向的共3人,需要咨询工程师注册在我公司。 注册条件 (一)

初始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人员证明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2)承诺书;(3)基本情况;(4)工作简历;(5)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2.人员证明材料:(1)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3)执业资格证书(编号页、照片及签章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中,2003年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合格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企业法人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事业法人执业单位需提交申请人的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事业法人执业单位聘用的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尺寸要求:宽3.6厘米×高5.0厘米)。

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1 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含预评价)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应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填写《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大小适中,采用jpg文件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大小在200-500KB之间。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封面)

2、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3、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 4、单位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5、申请的乙级资信专业(业务) 6、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8、守法信用记录——乙级资信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 3、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 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 (三)人员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工程咨询资质分类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咨询资质专业分类明细 (一)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二)铁路(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三)城市轨道交通(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四)民航(场道、通信、导航、航管、供油工程); (五)水电(发送变电); (六)核电、核工业(核电站常规岛;反应堆、核燃料等); (七)火电(发送变电、供配电); (八)煤炭(矿井、洗选煤、煤化工); (九)石油天然气(油气地面、海洋石油、管道输送、油气库); (十)石化; (十一)化工、医药(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 (十二)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十三)机械(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 (十四)电子(电子系统、基础件、微电子工程); (十五)轻工(造纸、食品、烟草、制糖、制盐、日用化工、家电、皮革、包装工业等); (十六)纺织、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化纤原料、化纤工程); (十七)钢铁(冶炼、轧钢、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八)有色冶金(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十九)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二十)林业(营造林、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二十一)通信信息(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 (二十二)广播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发射、传输、电影工程); (二十三)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四)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污染修复工程); (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 (二十八)建筑(含人防工程); (二十九)城市规划; (三十)综合经济; (三十一)其他(按具体专业申请,比如:旅游工程、商物粮、气象工程、国土 资源、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以上各专业均涵盖了本专业相应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内容。凡取得编制项 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评估咨询资格的单位,均 相应具备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减 排、环境治理篇章和相应的评估咨询资格。 申请第(六)、(十一)、(十六)、(二十三)专业资格,应按照核电、核工业、化

工程咨询管理办法.pdf

工程咨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 xx 工程咨询质量,规范工程咨询行为,促进工程咨询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办法》和铁路总公司批准的工程咨询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工程咨询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工程咨询工作义务和责任,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 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 xx 公司负责。 第三条设计单位按照《勘察设计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勘察设计工作义务和责任,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总体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对勘察设计的咨询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工程咨询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咨询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暂行规定。 (二)国内外先进、可靠、成熟、适用的标准、规范、理论和方法。 (三)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设计阶段审查意见及相关技术文件。 1

(四)批准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设计单位提交的勘测、勘探报告等基础资料。 (六)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工程咨询合同书及附件;公司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及附件。 (七)xx 公司与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合同外的磋商意见。 第三章工程咨询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工管部和物设部是工程咨询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咨询成果进行消化和吸收,对咨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协调,对工程咨询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 询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甲级铁路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铁路工程咨询资质。 (二)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 (三)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四章工程咨询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咨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标准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标准 最新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一、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标准: (一)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基本条件: 1.建筑企业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2.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建筑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4.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二)甲级工程咨询单位技术力量: 1.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2.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3.建筑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三)甲级工程咨询单位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2.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四)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管理水平: 1.建设企业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甲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

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 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含预评价)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应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按规定内容将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中。扫描文件的电脑屏幕显示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大小适中,采用jpg文件格式,每个扫描文件大小在200-500KB之间。申报单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应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封面) 2、单位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3、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简介 4、单位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5、申请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专业(业务)

6、专业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名单 7、合同业绩——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8、守法信用记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承诺书 (二)单位证明材料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乙级专业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的有效证明; 3、申请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的单位需要提供从事PPP咨询业务不少于2年的有效证明; 4、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兼并、重组等重大变更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 (三)人员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1)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为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明细汇总表,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养老保险证明应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具,分公司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还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的授权书);(2)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法人单位,应提供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人事证明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3)退休人员需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11月6日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 (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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