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的一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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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
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促进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馆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与规范》)。
本《标准与规范》立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多方投入,加强图书馆(室)的硬件建设,增加藏书量和增添设备设施;提高馆藏图书质量和使用效益,积极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扩大资源信息量;建立一支有较高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员队伍,推进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标准与规范》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部分。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0人计算。考虑到各地办学条件的差异,将装备标准分成了两类,让每
一类学校都有可实现的阶段性目标,促使其分步骤、分阶段地去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最终实现均衡发展。第Ⅱ类为必备标准,是符合教学需要的合格学校必须达到的装备要求,各类学校都要达到的基本标准;第Ⅰ类具较高标准要求,是学校实现装备现代化的基本条件。
三、编制依据
1.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育部教基〔2003〕5号);
2.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3.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
4.《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编号JGJ38-99);
5.《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WH0502-96)。
五、本《标准与规范》由省教育厅装备中心制定。
足够数量的阅览桌椅,建设尺寸应方便小学生使用。
2、配有办公设备、装订设备。图书馆(室)应配备1-2台计算机,还应配备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
3、有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晒、防盗、消毒设施。
4、室内应采光通风良好,光照度不足应增加人工辅助照明,自然通风不够应采用机械方式排风。
四、图书馆(室)人员配备
I类馆须配备≥2人(至少专职1人);II类馆须配备≥1人。要求: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受过县级以上的图书馆专业培训,并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2、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五、管理要求
1、学校图书馆要有发展规划,有校级领导分管并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合理的职称岗位。
2、建立健全学校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书刊的外借制度》、《阅览规则》、《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音像资料使用规则》、《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等。
3、图书馆(室)实行计算机管理,要重视和加强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4、应有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帐册,对每批新书及时验收登记和编目,新书到库及时验收、登录、分编、上架、流通。
5、图书和音像资料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或《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图书馆版)进行分类,G62初等教育类下的教学参考书应分到五级类目,分到各学科;文学作品应分到三级以上,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体系组织藏书, 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6、以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图书按《中文普通图书著录规则》、音像资料按《非书资料著录规则》、期刊按《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著录,实行计算机管理后应以《中文机读目录》格式进行著录。著录使用规范的简化字
(实行计算机管理后,可取消卡片目录)。暂时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应设分类目录。
7、及时做好阅览室报刊的记到、上架及流通工作,对年度核心期刊及时进行装订成册,并编目流通。
六、文献信息资源利用
1、学校图书馆应根据教学和师生阅读需要广泛搜集各种资料、采集整理网络教育教学动态和前沿信息,为教育教学服务。
2、定期编制新书目录、导读书目,宣传推荐好书。
3、全天开放、全开架借阅,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需求; I类图书馆(室)年生均借书不少于15册(次),II类图书馆(室)年生均借书不少于10册(次)。
4、积极运用剪报、图片、图书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兴趣活动和主题读书活动,构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5、开设阅读指导课或图书馆知识课,培养学生利用图书馆的意识。
三、配套设施与建设规范
1、有办公桌椅、咨询借阅服务台、文件柜等。
2、有能满足书刊放置需要的书柜、书架、陈列柜、报刊架和足够的阅览桌椅等。书架高度方便初中学生取书,阅览桌椅高矮适中,椅腿底部安装防止产生噪声的软垫。
3、有装订机、书车、书梯,书架上有足够的书立。
4、有消毒、防火、防尘、防盗设备及防潮、防霉、防晒、防蛀等措施。
5、应配有四台以上管理用计算机(其中两台用于检索)。计算机管理软件必须能接受、输出文献编目标准数据,能够实现联合编目,资源共享。
应配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塑封机等设备,配备通风、抽湿等设备。
6、图书馆环境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阅览区窗地面积比应不小于1/5,室内光线充足柔和,应以天然采光为主,平均水平照度应≥100LX,均匀、无眩光,阅览桌上防止阳光直射;书库水平照度为30—50LX,东西向开窗时,应采取有效遮光措施;光照亮度不足时,宜采用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辅助照明(如采用荧光灯时,应增加紫外线过滤装置);如开架书库内设有阅览桌,应设局部照明。
(2)电子阅览室须温度适宜,应具有良好的防雷设施,远离强电磁场辐射和强腐蚀性的物体,单独接地电阻≤1Ω,设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
(3)书库温度不低于5度,不高于30度;室内相对湿度为40%—65%。
(4)馆内通风良好,宜采用自然通风(如自然通风不够,应采用机械方式定时通风)。
(5)应设室内给、排水系统,污水管应远离与书库相邻的内墙。
(6)书库、阅览区应符合消防相关要求,具有消防给水系统。书库、阅览区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应方便疏散。
(7)阅览区内应设饮水供应点。
四、图书馆(室)人员配备
I类馆须配备3-5人(至少3人专职);II类馆须配备2-3人(至少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