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容积率计算规则

合集下载

法律规定容积率(3篇)

法律规定容积率(3篇)

第1篇一、引言容积率,即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容积率的规定对于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的角度,对容积率的定义、计算方法、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案例进行深入探讨。

二、容积率的定义及计算方法1. 定义容积率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建筑物或建筑群的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

它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也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2. 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总面积 / 土地面积其中,建筑总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指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

三、我国法律规定容积率的概述1. 法律依据我国关于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2. 容积率的规定(1)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布局、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合理确定容积率。

(2)土地管理:在土地管理中,容积率是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审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并符合容积率的规定。

(3)房地产管理:在房地产管理中,容积率是影响房屋价值的重要因素。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容积率。

四、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城市一住宅项目,原规划容积率为2.0,开发商申请将容积率提高到3.0。

经审查,城市规划部门认为提高容积率将导致城市环境恶化,故不予批准。

2. 案例二:某城市一商业项目,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擅自将容积率从2.0提高到3.0。

经调查,城市规划部门发现开发商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调整容积率,遂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五、容积率的调整与争议解决1. 容积率的调整(1)规划调整:在城市规划调整时,容积率可以相应调整。

但调整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充分考虑城市整体利益。

容积率最简单三个公式

容积率最简单三个公式

容积率最简单三个公式在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领域,容积率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

它不仅影响着建筑物的密度和布局,还与我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息息相关。

那么,什么是容积率?容积率最简单的三个公式又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容积率的定义。

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块给定的土地上,能够建造多少建筑面积的房子。

接下来,我们进入正题,介绍容积率最简单的三个公式。

公式一: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总用地面积这是容积率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计算公式。

假设我们有一块总用地面积为10000 平方米的土地,上面建造的总建筑面积为20000 平方米,那么容积率就是 20000 ÷ 10000 = 2。

这个公式直观地反映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容积率越高,说明在同样大小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面积越大,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就越高,但同时可能会带来居住环境的拥挤、公共设施不足等问题;容积率越低,则土地的利用效率相对较低,但居住环境可能更加宽敞、舒适。

公式二: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总用地面积有时候,我们已知容积率和总用地面积,需要计算总建筑面积。

比如,一块总用地面积为 8000 平方米的土地,容积率规定为 15,那么总建筑面积就是 15 × 8000 = 12000 平方米。

这个公式在房地产开发前期的规划和设计中经常用到。

开发商可以根据土地的面积和规定的容积率,来初步确定能够建造的房屋面积,从而进行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评估。

公式三: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容积率当我们已知总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想要反推总用地面积时,就可以使用这个公式。

例如,一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 30000 平方米,容积率为 25,那么总用地面积就是 30000 ÷ 25 = 12000 平方米。

这个公式对于政府在进行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时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通过控制容积率和预期的建设规模,来合理确定土地的供应面积,保障城市的有序发展。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与公建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进行住宅与公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中计算容积率指标的适用本规定。

各级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总用地面积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总和。

第四条本规定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条住宅、公建建筑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规定。

第六条住宅建筑一般按照标准结构层计算层数。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高层建筑中层高不足2.2米的设备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层数,但应单独说明;建筑顶部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入层数;建筑的底层车库、仓库,不论层高是否低于2.2米,都计入层数。

建筑地上、地下的层数分别计算、单独列出。

第七条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第八条一般性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当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面积

容积率面积

容积率面积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所占用地面积之比,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容积率的设定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建筑形态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容积率的定义与计算、容积率的影响因素、容积率的意义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容积率的定义与计算是理解容积率的基础。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所占用地面积之比,通常用数字表示,如 1.0、2.5、5.0等。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体积 /所占用地面积。

例如,如果一栋建筑物总体积为100,000立方米,所占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则容积率为10.0。

其次,容积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标准、土地利用政策、建筑设计理念和市场需求等。

城市规划标准是制定容积率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同城市的规划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土地利用政策也会对容积率的设定产生影响,政府可能通过限制容积率来控制城市发展强度。

建筑设计理念也会对容积率产生影响,例如追求环保节能的设计可能会降低容积率。

市场需求是决定容积率的一大因素,如果市场对高容积率的建筑需求大,容积率可能会相应提高。

容积率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理的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合理设置容积率,可以使地面利用率最大化,实现用地的高效利用,减少浪费。

其次,容积率的设定可以控制城市建设的强度和密度。

高容积率通常意味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会相应增加,而低容积率则相对较低。

根据城市规划需求和空间限制,可以适度调整容积率来控制城市的建设密度。

此外,容积率还可影响建筑物的形态和风貌。

不同容积率的建筑可能呈现出不同的外形、结构和风格,从而丰富城市的建筑景观。

由此可见,容积率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对城市发展和建筑形态具有重要的影响。

合理的容积率设置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控制城市建设密度、影响建筑形态和丰富城市景观。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设定容积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018_研发设计_《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辽住建[2015]94号)

2018_研发设计_《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辽住建[2015]94号)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2011年3月11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第71号文件发布,2015年6月26日修订)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与公建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进行住宅与公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中计算容积率的,适用本规定。

各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按照本规定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建筑工程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部分的建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规定。

总用地面积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地面积总和。

第四条本规定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13)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条住宅建筑一般按照自然层计算层数、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建筑地上、地下的层数分别计算和标注。

当住宅建筑中有若干层的结构层高大于3.0米且小于等于3.6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按折算层数计算容积率。

折算后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层数,也不计入容积率;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一层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当住宅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结构层高大于3.6米时,应对这些层单独计算容积率。

结构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当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该类建筑的底层大堂和内部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35%的挑空客厅、采光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的法律规定(3篇)

容积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容积率,是指建筑物的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建筑密度和空间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建筑设计等多个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容积率的定义、法律规定、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容积率的定义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具体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体积 / 用地面积其中,建筑物总体积包括建筑物本身、附属设施、地下空间等;用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三、容积率的法律规定1. 《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

(2)第二十条: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城市、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建设标准、建设时序、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内容。

城市、镇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城市、镇的容积率。

(3)第二十三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内容。

2.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四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

(2)第五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浪费土地。

(3)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我国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法规,其中对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安全。

(2)第四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用以衡量土地利用强度的指标,它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与规划区域总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的大小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用地效率、建筑物的密度和城市的整体规划。

因此,合理计算容积率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首先,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占地面积 / 规划区域总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需要明确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筑物总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之和,包括建筑物的主体部分和附属设施等。

而规划区域总面积则是指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总面积,也就是规划用地的总面积。

其次,容积率的计算需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建筑物的不同计算方法。

在城市规划中,建筑物通常分为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其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例如,住宅建筑的容积率计算通常以居住面积为主要考量指标,而商业建筑则以经营面积为主要考量指标。

因此,在实际计算中,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规划用途来确定相应的计算方法。

另外,容积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整体要求和建设标准。

在城市规划中,通常会规定不同区域或不同类型建筑物的容积率标准,以保证城市的整体用地效率和建筑物的合理密度。

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结合具体的规划要求和标准来确定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指标,以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最后,容积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城市建设中,合理的容积率不仅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够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利用。

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以确保容积率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容积率的计算方法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类型、规划要求、城市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够得出合理、科学的容积率计算结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2011版

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2011版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辽住建[2011]7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规划局,有关市建委,绥中县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方法,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与公建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进行住宅与公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中计算容积率指标的适用本规定。

各级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总用地面积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总和。

第四条本规定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条住宅、公建建筑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规定。

第六条住宅建筑一般按原标准结构层计算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高层建筑中层高不足2.2米的设备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层数,但应单独说明;建筑顶部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入层数;建筑的底层车库、仓库,不论层高是否低于2.2,都计入层数。

建筑地上、地下的层数分别计算、单独列出。

第七条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常用资料: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常用资料: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

常用资料:容积率标准及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标准是什么,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标准是什么?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怎样的呢?一、容积率标准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

目前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计算规则具体的应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计算。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1、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2.7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3.9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3.9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201102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201102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第一章适用范围及容积率定义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我市建筑设计容积率计算方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仍须满足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第三条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与计容的地下总建筑面积之和。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计容的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含有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非经营性功能包括停车场、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配套性工程)地下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和。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第四条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如有该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容积率:(一) 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二) 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0.9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包括含有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

(三) 多层及高层建筑中与其它空间不连通,设计上无实际使用功能、无通风采光窗的坡屋顶。

(四)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为车库的,其室外地坪以上部分超出地坪不大于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第六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应计入该项目容积率:(一)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非避难空间(如设备间、公摊后的楼梯间、其它功能性用房)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后计入容积率。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其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部分的高度大于0.9米小于2.2米的,按A’=KA折算计入容积率(A’—折算后建筑面积,K—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超出室外地坪高度大于等于2.2米的,全部计入容积率。

(三)处于自然坡地中的规划建筑两侧室外地坪设计高度存在高差的,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一边在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部分大于0.9米,同时该侧的主墙面设计有门、窗的,应将该侧建筑单一功能采光空间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

沈阳市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第一章适用范围及容积率定义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我市建筑设计容积率计算方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仍须满足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第三条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与计容的地下总建筑面积之和。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计容的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含有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非经营性功能包括停车场、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配套性工程)地下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和。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第四条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如有该规范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容积率:(一) 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二) 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0.9米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包括含有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

(三) 多层及高层建筑中与其它空间不连通,设计上无实际使用功能、无通风采光窗的坡屋顶。

(四)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为车库的,其室外地坪以上部分超出地坪不大于1.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第六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应计入该项目容积率:(一)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非避难空间(如设备间、公摊后的楼梯间、其它功能性用房)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后计入容积率。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其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部分的高度大于0.9米小于2.2米的,按A’=KA折算计入容积率(A’—折算后建筑面积,K—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地下室及半地下室建筑面积);超出室外地坪高度大于等于2.2米的,全部计入容积率。

(三)处于自然坡地中的规划建筑两侧室外地坪设计高度存在高差的,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一边在其室外地面以上的部分大于0.9米,同时该侧的主墙面设计有门、窗的,应将该侧建筑单一功能采光空间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总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容积率标准是什么?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标准是什么?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怎样的呢?一、容积率标准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

目前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计算规则具体的应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文件计算。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1、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2.7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2.7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5米(3.3米+2.2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8米(3.3米×2+2.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1米(3.9米+2.2米)。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2023年2月3日 1:48:25 发布:jesse容积率计算规则!(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五证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许可证》一、建筑类型按建筑高度划分,房屋可分为低层房屋、多层房屋和高层房屋。

低层房屋:是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一般是1-3层建筑物,如平房、别墅等。

多层房屋:指高于10米、低于或等于24米的建筑物。

多层房屋一般为4 -8层,一般采用砖混机关,决胜二十一点高清。

多数采用钢筋混凝土机关。

高层房屋:是指高于24米的建筑。

8层以上(可含8层)的建筑体,一般可分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

(1)人们一般把8层至12、13层的建筑称为“小高层”。

小高层住宅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机关,带电梯。

小高层有多层贴近安稳、房型好、得房率高的特性,又有平凡高层机关强度高、耐用年限高、景观系数高,净化水平高等甜头,很受购房人迎接。

同时,小高层对土地的诈欺率进步,土地本钱绝对降落,很受开发商的爱慕。

所以,近年来中心城区小高层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2)高层房屋(指15层以上、24层以下的建筑体)由于建筑机关和建筑形式(点状居多)的局限,房型设计难度大,要做到每套室内全明、采光通风优异是有很大难度的。

在都邑中心区,高层有它的上风:对开发商来说,单位建筑面积土地本钱(即“楼面地价”)低;对住户来说,视野宽敞,景观系数高,尘土、乐音、光线净化也少,建筑机关强度高,整体性强。

但高层房屋也有显明的欠缺:机关工艺比力纷乱,资料本能机能请求恳求高,看看(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

自庞大,对基础请求恳求高,施工难度较大,建筑造价相应进步;高层房屋电梯、楼道、机房、技术层等公用部位占用面积大,得房率低;假如电梯质量不信得过真实,物业管理不一般,就很令人顾忌。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大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大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大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定义与概述容积率是指一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与项目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和居住舒适度的重要指标。

在大连市,容积率的计算规则和标准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对于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质量以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算公式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项目净用地面积。

三、具体规定1. 地上总建筑面积包括所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和,包括住宅、商业、办公、文化、体育等各类建筑,以及为建筑物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等。

2. 项目净用地面积是指总用地面积中扣除公用的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后的面积。

3.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居住舒适度有重要影响。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4. 建筑物的阳台、半地下室等特殊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5.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算在容积率中。

四、其他注意事项1. 在进行容积率计算时,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误差。

2. 对于建筑物不同楼层和不同用途的面积计算,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计算,确保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在计算容积率时,应注意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确保公共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4. 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建筑物的外形不规则、公共设施的占用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处理,确保计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五、总结大连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建设强度、保障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计算容积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用来衡量建筑物密集程度的指标,它是指在单位土地面积上所能建造的建筑面积与该单位土地面积的比值。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容积率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用地利用效率和建筑物的密度。

因此,掌握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对于城市规划者、建筑设计师以及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首先,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建筑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的总平面面积,包括各层的建筑面积总和,而土地面积则是指规划用地的总面积。

这个公式是容积率计算的基础,但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到一些具体的因素,下面将介绍容积率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

其次,容积率计算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定规划用地的总面积,这是容积率计算的基础数据,需要准确地测量和统计规划用地的总面积。

其次,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这需要将建筑物各层的建筑面积进行累加,得到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最后,将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规划用地的总面积,得到容积率的数值。

通过这些步骤,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规划用地上的建筑密度,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除了以上的基本步骤外,容积率计算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在城市规划中,通常会对不同类型的用地规定不同的容积率标准,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它们的容积率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根据具体的用地规划标准来确定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另外,在实际建设中,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的限制等因素,这些都会对容积率的计算产生影响,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容积率的计算方法是比较简单的,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需要综合运用数学、地理、建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容积率计算方法能够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城市建设的科学发展。

容积率法律规定(3篇)

容积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容积率,即建筑容积率,是指一个建筑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它是衡量一个地区建筑密度和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容积率法律规定是指在法律法规中对容积率进行界定、管理和调控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容积率的定义、法律规定、调控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容积率的定义容积率是指一个建筑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具体来说,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商业、办公、教育、医疗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面积。

三、容积率的法律规定1. 容积率的法律依据我国容积率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容积率的界定、管理、调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 容积率的界定(1)容积率的上限:容积率上限是指一个建筑地块内允许的最大建筑密度。

不同地区的容积率上限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般而言,容积率上限越高,建筑密度越大。

(2)容积率的下限:容积率下限是指一个建筑地块内允许的最小建筑密度。

容积率下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土地闲置。

3. 容积率的调整(1)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调整容积率。

(2)容积率调整的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向相关部门提交调整容积率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4. 容积率的管理(1)政府部门对容积率的监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容积率的监管,确保容积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容积率的自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觉遵守容积率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容积率。

四、容积率的调控措施1. 政策引导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控制容积率。

例如,对低容积率项目给予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支持。

规划-规范-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规划-规范-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的通知(辽住建[2011]71号)各市规划局,有关市建委,绥中县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方法,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1年3月11日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与公建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进行住宅与公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中计算容积率指标的适用本规定。

各级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总用地面积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总和。

第四条本规定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条住宅、公建建筑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规定。

第六条住宅建筑一般按照标准结构层计算层数。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高层建筑中层高不足2.2米的设备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层数,但应单独说明;建筑顶部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入层数;建筑的底层车库、仓库,不论层高是否低于2.2米,都计入层数。

建筑地上、地下的层数分别计算、单独列出。

第七条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的通知
(辽住建[2011]71号)
各市规划局,有关市建委,绥中县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方法,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宅与公建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进行住宅与公建项目的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核实等工作中计算容积率指标的适用本规定。

各级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规划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总用地面积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用地面积总和。

第四条本规定按照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建筑面积。

第五条住宅、公建建筑地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部分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规定。

第六条住宅建筑一般按照标准结构层计算层数。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高层建筑中层高不足2.2米的设备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不计入层数,但应单独说明;建筑顶部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计入层数;建筑的底层车库、仓库,不论层高是否低于2.2米,都计入层数。

建筑地上、地下的层数分别计算、单独列出。

第七条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等于4.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第八条一般性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当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等于6.6米(3.3米*2)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6.6米,且小于等于8.7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入容积率。

该类公建的大堂、中厅、采光厅和会议室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九条商业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等于6.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入容积率。

当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等于7.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均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入容积率。

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建筑,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该类建筑的大堂、中厅、采光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但当阳台进深大于等于1.8米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阁楼(坡屋顶内空间),净高超过2.1米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净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计入容积率。

第十二条当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上时,其超出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中应当注明用地面积和容积率指标;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图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上除注明用地面积、容积率指标外,还应当详细注明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层数,总建筑面积,未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等指标。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