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组长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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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

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规范村小组 管理制度

规范村小组 管理制度

规范村小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小组管理,提高村小组管理效率,促进村小组事务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小组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村小组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正、公平,以村规民约和公益为宗旨,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村小组管理制度规范村小组内部管理行为,规范村民自治事务,提高村小组管理效能,保障村民权益。

第四条村小组管理制度适用于村小组内部事务管理,对村小组委员会、民主议事会等机构具有指导意义,村小组管理制度由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村小组管理机构第五条村小组设立村小组委员会,村小组委员会为村小组整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村小组内部事务的管理。

第六条村小组委员会由村小组组长、副组长和一定数量的委员组成,村小组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每届换届选举一次。

第七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定期听取村民意见,及时处理村民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村规民约,维护村小组内部稳定和谐,促进村小组民主自治事务的有序开展。

第九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做好村小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村小组记录和资料的安全保存,方便村小组管理和发展。

第三章村小组管理工作第十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村小组各项事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村小组的各项建设和发展。

第十一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制定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小组资金收支,做好财务报表,确保村小组财务安全。

第十二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村小组文化建设活动,促进村小组文化发展,提升村民素质和文化水平。

第十三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村小组环境整洁,保障村民身体健康。

第四章村小组纪律第十四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小组纪律规范,严格依法管理和监督村小组委员会成员的行为,确保村小组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村小组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小组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村小组委员会成员的纪律教育,提升村小组工作效能。

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

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後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

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

组长没有俸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以2000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200元,其它地区年补贴约为50~500元。

组长职责:一是收集并向村委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二是向本组村民传达村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三是协助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由村民推举产生。

作用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

村民小组作为全体村民的一种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和其它财产。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大陆农村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一种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在发包时,由村民小组作为发包方,承包给村民经营。

有的地方,村民小组还兴办了集体企业,也应由小组经营、管理,或由小组承包给村民经营。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释义】本条是关于设立村民小组的规定。

由于一些地区的村民较多,或者是管辖范围较大,居住分散,为便于村民自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根据居住地区划分若干个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可以分别由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组成。

村民小组按居住地区划分,一个小组人口较少,居住集中,互相熟悉,有了问题便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解决;有利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直接行使自治权;可以使村委会的自治任务和工作计划通过各小组得到落实。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在原来的生产大队一级设村委会,在原来的生产队一级设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2023年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23年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23年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村民自治原则,推行民主选举制度,确保村民有平等、公正、公开的选举权利,注重选拔优秀的村民委员代表,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组织1. 成立选举工作组,由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选举工作组设立选举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组长担任,负责整体策划和决策。

三、选举程序1. 选举时间:根据村委会决定,选举日期为2023年X月X 日。

2. 选举公告:提前一个月发布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程序、候选人资格等信息,并要求有条件的村民提供候选人名单。

3.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名单通过两轮申报程序产生。

a) 第一轮:村民通过书面方式提名候选人,要求提供候选人基本信息和政绩资料。

b) 第二轮:各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候选人提名公正透明。

4. 候选人审核:由选举工作组组织的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确保候选人符合选举条件。

5. 竞选宣传:选举期间,允许候选人利用通讯媒介、现场宣传等方式进行竞选,但要求不得采用贿选、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6. 投票选举:选举当天,设立投票站,对符合选举权的村民进行投票,保证选民的选择权。

7. 计票和公示: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计票,确保计票过程公正透明;计票结果在当天即时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

8. 投诉处理:如果有村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计票结果公示后的三日内提出投诉,选举工作组成立专门的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9. 确定当选人员和公示:投诉处理结束后,选举工作组根据计票结果确定当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选举候选人要求1.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2. 在村民中享有良好声誉,有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3. 具备一定的理论素质和实践经验,熟悉村民自治工作原则和村庄发展方向。

4. 候选人提名需要得到少数民族、女性等特定群体的支持和推荐。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篇一: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组长工作制度村民小组长隶属村民委员会领导,在开展工作中,应为村民多办事、快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履行职责,模范贯彻、执行、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把各自负责的村民小组两个文明建设好。

为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做好:1、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2、做好本小组村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协调服务工作。

3、传达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有关政策、工作指示和要求。

4、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干部的评议,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评优以及本组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考评。

5、发动和组织村民做好对“五保户”的养护工作。

6、宣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7、调解组内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8、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布置工作,不强迫命令。

9、做好粪管和环境卫生工作,杜绝脏、乱、差,确保村容、村貌良好。

10、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熟悉暂住人口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1、监督本组集体、个人执行土地法规和政策情况,调解用地矛盾,协助村民搞好承包田流转工作。

12、协助专业会计签订好农户和集体之间的承包合同。

13、不擅自用工和核定用工报酬,不擅自购买生产设施材料,不擅自规划外筑路。

14、配合水管、电管人员处理好用水、用电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发现窃水、窃电行为及时报告。

15、组织村民疏竣沟渠,整修道路。

16、组织村民自觉履行献血、参军义务,按时按质完成献血和兵役任务。

17、协调好农机作业,水利灌溉中的供需矛盾。

18、工作积极主动,在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没有出台。

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办法对选举的程序规定的比较详细)来进行的。

你是那个省的,就找一下本省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补充: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7月2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村民委员会应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接受村民的监督;(三)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四)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五)教育村民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服兵役、义务教育、依法纳税、计划生育、优待烈军属、供养五保户、扶助残疾人等应尽的义务;(六)组织推广先进技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七)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八)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九)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十)妥善处理与邻村和驻本村其他单位的关系;(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公正有序地推选出本村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民代表数额的确定和分配本村共有户人,分个村民小组,经村党组织决定全村共推选名村民代表,其中:女性代表人,实行专职专选,男性代表人。

各组分配名额如下:第一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二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三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四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五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六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二、村民代表的构成村民代表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应有不同组织成员的代表,不同职业人员的代表和妇女代表。

为确保党员和妇女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要积极推荐党员和妇女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要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条件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常住本村村民;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公正、民主、平等原则,在村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

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全体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

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提倡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或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通过民主程序担任)由村党组织提出人选,经民主程序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都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成员要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即: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涉农政策,协调议事能力强;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于公益事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选举办法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公正有序地推选出本村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村民代表数额的确定和分配本村共有户人,分个村民小组,经村党组织决定全村共推选名村民代表,其中:女性代表人,实行专职专选,男性代表人。

各组分配名额如下:第一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二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三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四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五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第六组名,其中:女性代表人,男性代表人。

……二、村民代表的构成村民代表要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应有不同组织成员的代表,不同职业人员的代表和妇女代表。

为确保党员和妇女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要积极推荐党员和妇女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要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

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条件1、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常住本村村民;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公正、民主、平等原则,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热心为村民服务;4、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文化水平,在讨论问题时,独立发表自己的见解;5、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民主监督等职能,敢于反对有损集体利益的人和事;6、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为村民服务。

四、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推选方式村民代表推选一般采用由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两种方式进行。

投票选举一般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产生,以得票多的当选。

参加推选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必须有过半数的有选举权的本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推选方为有效,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一律不得委托。

五、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的推选程序村民代表的推选由村党支部主持。

村民代表的推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按以下程序依法产生。

1、由村党支部根据村的规模大小提出本村各组的村民代表建议人数,女性村民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20%。

村委会选人用人管理制度

村委会选人用人管理制度

村委会选人用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委会选人用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村委会选人用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村委会副主任、纪委书记等,负责审核选人用人相关事项。

2. 村委会选人用人办公室,全面负责选人用人工作的具体管理和落实。

三、职位设置1. 村委会选举产生的职位包括主任、副主任、财务科长、组织科长、民政科长等。

2. 公开招聘的职位包括村医、村教师、村文书、村警等。

四、选人用人程序1. 推荐阶段所有职位空缺时,村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提出相关职位人选的初步推荐名单。

2. 政审阶段对初步推荐名单上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阶段。

3. 考察阶段对通过政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包括个人品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4. 公示阶段经过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应在村委会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5. 聘任阶段公示期满后,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村委会选人用人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选拔标准1. 忠诚信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不渝。

2. 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 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并取得成绩。

4. 服务意识: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树立正确的为民情怀。

5. 个人品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用人管理1. 人事档案对已聘用人员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身份证、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

2. 岗位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相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工作要求等。

3. 评定考核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薪酬调整和职务晋升。

4. 勤务管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七、监督管理1. 群众监督推进选人用人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及时公布选人用人结果。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_规章制度_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_规章制度_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会议是村民小组的权力机构,是本组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村民小组会议程序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一般由村民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召开的时间。

如果本小组多数村民认为有必要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也应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而不能拒绝召开或借口拖延召开。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会议内容应有专人记录并存档。

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主要包括:(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推选产生本小组的村民代表。

(3)推选产生本村民小组组长。

(4)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

三、村民小组会议决议和决定的报告和执行村民小组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可做口头报告,也可以书面报告。

如果村民委员会认为村民小组会议所作决议和决定违反了有关政策法规,或者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村民委员会应及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如确认有不妥,村民委员会及时通知村民小组组长,收回有关决议或决定。

村民小组认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侵犯了村民小组合法权益,可以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诉意见,请求调处;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村民小组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或者及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村民小组组长要向村民小组会议汇报。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

村小组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小组长的管理行为,提高村小组的管理水平,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小组长的管理活动。

村小组长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主体,其管理行为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服务村民的团结、互助、和谐和发展。

第四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自治组织的民主原则,听取村民意见,与村民协商决定重大事项,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村小组长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勤勉尽职,廉洁奉公,不得违法乱纪,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第六条村小组长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热爱村民自治事业,关心村民生活,勤奋工作,服务村民,保证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七条村小组长应当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接受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民主管理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村小组长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依靠全村人民,发挥广泛民主,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上。

第二章村小组长的组织第九条村小组长的产生,按照群众自治的原则,由各小组村民自行提名、推荐,经过村委会选举产生。

村小组长的任免由村委会决定。

第十条村小组长由村委会委托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

村小组长一经选举,要在约定期限内签署责任书。

第十一条村小组长是议事协调小组的召集人,负责小组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作计划、预算、协调管理上起着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村小组长要按照自治法制的要求,接受民主管理和监督。

开展工作前,要与小组村民协商,听取意见,协调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长应当是村民自治组织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领导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意识形态、业务工作、群众关系、廉洁纪律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四条村小组长要积极引导小组村民,组织开展自助自救、自治自育的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学习和组织,促进村民自治事业健康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一章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

村里选举组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促进村民自治,建立和发展和谐、民主、法治的村级组织,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组织选举组长的程序和制度。

第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

第四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遵循民主选举原则,坚持依法选举、搞好选举管理、确保选举公正、维护选举秩序。

第五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村里选举组长工作,应当依法履职、科学决策、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促进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接受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向村民主动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八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决策合理、公开透明、公正廉洁。

第二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第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程序包括选举提名、选举候选人、选举投票、选举产生等环节。

第十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提前30天进行候选人提名工作,村民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二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通过候选人公示、候选人自荐、群众推荐等途径确定初选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里选举组长,应当依法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产生组长候选人。

第十四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村里选举组长,选举结果应当用权威机构证明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第十六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遵循选民自愿、候选人自愿、选举自愿的原则。

第十七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把选举活动纳入村里各项工作的整体规划。

第十八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选举组织和实施。

第十九条村里选举组长的管理,应当建立选举活动的监督机构,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精选文档】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精选文档】

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精选文档】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根据《广东省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民小组长推选办法。

二、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人民服务的村民。

三、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代表会(过2/3户代表)过半数参加方能举行推选会议。

四、召开推选会议时,每个村民发一张推选票,由村民无记名推选1人为本组组长,公开唱票计票,得票最多的始得当选,如果得票多者票数相等时,则应就得票相等的人选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采取秘密写票方式进行。

六、不参加会议的选民作弃权处理,不能委托投票。

七、本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四)村民小组长职责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信息,及时调解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

4、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反映本组计划生育信息。

5、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森林防火、卫生防疫、防灾救灾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6、组织好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7、维护好村民小组的集体利益,管理好本组的公共财产。

8、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9、做好本小组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

10、做好其他工作。

(五)村民小组长的权限和决策程序1、财务审批权。

各村民小组均应成立由3人组成的理财小组,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入帐。

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200-2000元的,报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重大开支(2000元以上)应先报村委会审核,再提交村民小组会议公决,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和谐、幸福的小组村庄,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村小组内部管理,加强小组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三农发展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村小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民生事务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村小组设立小组长,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小组长负责召集小组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小组内部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开展村小组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小组长应当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小组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七条村小组设立民生委员会、环境卫生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特色小组,由小组成员自愿组成,协助小组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得挪用资金。

第十条村小组应当建立财务档案,做好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章土地管理第十一条村小组应当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保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村小组应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整治和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十三条村小组应当建立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村小组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五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第十六条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六章经济发展第十七条村小组应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十八条村小组应当建立经济发展制度,扶持和引导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

第十九条村小组应当做好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促进农村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竞争力。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

村民小组规章制度村民小组是乡村社区中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旨在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建立和谐的村庄社会。

为了规范村民小组的运作,保障村民的利益和权益,制定适用于各个小组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村民小组规章制度的内容。

1. 小组成立1.1 村民小组的成立应经过全体小组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村民代表、村干部或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协助。

1.2 小组成立后,应当选举产生小组长和小组副组长,任期为两年。

小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工作,小组副组长协助小组长完成相关职责。

2. 小组职责2.1 村民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卫生保健、文体活动等工作,促进村民共同进步。

2.2 小组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环保意识等相关内容。

2.3 小组应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日常生活帮助,关心村民的身心健康。

2.4 小组应组织和参与文体活动,丰富村庄的文化生活,增进邻里间的情感交流。

3. 小组会议3.1 小组应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并解决小组内的各项事务。

3.2 小组会议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小组成员,并在会议上形成相应的会议记录。

3.3 小组会议应注意听取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并解决相关问题。

4. 村民权益保障4.1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4.2 小组应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协助解决村民因病、因灾等困难情况。

4.3 小组应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公约,维护村庄社会的稳定和谐。

5. 村民小组经费与物资管理5.1 小组应建立健全经费与物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小组的财务和物资。

5.2 小组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村庄集体经济收入、村委会的专项拨款以及其他捐赠和资助。

5.3 小组应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6. 村民小组解散6.1 若村民小组因故解散,应经过全体组员的讨论和表决,并报村委会备案。

6.2 村民小组解散后,相关财务和物资应合理分配和处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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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组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组织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小组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

农村小组制定规章制度,约束成员行为,保障农村秩序和村民利益。

第三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农村自治、依法治村、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村小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协作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第二章农村小组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小组应当依法选举产生小组长,小组长具体负责小组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六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完善的决策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协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第七条农村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小组工作情况、成员信息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农村小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加强小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九条农村小组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

第三章村民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小组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权参与小组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小组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维护小组的秩序和稳定。

第十二条农村小组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传统美德。

第十三条农村小组成员应当爱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美丽乡村,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四章纪律处分和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农村小组成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小组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第十五条农村小组应当定期对成员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村民做出积极贡献,激励全体成员共同发展。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农村小组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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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选举制度
村民小组长每届任届三年,任期满后与村委会同步进行换届。

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民发〔2013〕76号
一、村民小组长条件
1、能正确理解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尊纪守法,办事公道;
3、密切联系村民,热心为村民服务,关心公益事业,一年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村,年纪相对较轻,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本组村民;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当选为村民小组长。

二、选举程序
1、划分村民小组。

本村设4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

2、进行选民登记。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确认选民资格后予以公布。

与村委会换届同步进行的不重复登记和公布。

3、确定候选人。

可由本组10名以上村民联合提名或由5户上村民联合提名推荐,也可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名推荐其他合适党员或村青年后备干部推荐为人选,并经民主
协商后,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最后确定正式人选1名。

候选人名单应正式选举前3天向本组村民张榜公布。

4、投票选举。

采取等额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本组每户派 1名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参加投票,超过半数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

新当选的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发文任命。

并报乡党委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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