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安排,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生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科学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各地各校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暑期体育锻炼、研学实践、劳动教育、暑期作业、兴趣活动时间安排,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在暑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
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学生发展指导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涯发展观。
二、丰富学生假期生活鼓励学校暑假期间开放学校自习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等,可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意愿的家长志愿值班和引入社会志愿服务等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暑期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开设暑期专题研学实践课程,为学生提供暑期研学实践服务。
学校如委托或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研学实践时,要加强对研学内容的审核把关。
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学史爱党、铸魂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劳动体验和体育锻炼,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教育部关于寒暑假规定
教育部关于寒暑假规定教育部关于寒暑假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部决定对寒暑假进行相关规定,以确保学生的假期充实而有意义。
一、寒暑假的安排1. 寒暑假的时长为六周,分别在每年的寒假和暑假期间。
寒假通常安排在年末年初,持续约三周;暑假安排在每年夏季,持续约五周。
具体安排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 学校在假期期间应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清洁工作,以保障师生在新学期开始时的良好学习环境。
3. 学校有义务对学生的寒暑假作业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生按时按质完成作业任务。
二、学生在假期的活动1. 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休闲时间。
可以选择参加有益的培训班、自习班或文化活动营等,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学生可以选择适当的休闲活动,如运动、阅读、旅游、社会实践等,丰富自己的知识和经验,锻炼身体和社交能力。
3. 家长应对孩子的假期活动进行适当的指导和关注,确保孩子能够良好地安排时间和充分利用假期资源。
三、学校与家长的合作1.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向家长传达寒暑假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家校合作机制,确保家长对寒暑假活动的支持和参与。
2. 学校可以鼓励家长组织适当的社区教育活动,如亲子阅读、科普实践等,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3.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家长会或教育讲座,提供有关学生假期规划和教育方法的指导,帮助家长更好地为孩子规划假期活动。
四、评估与反馈1. 学校应对学生的寒暑假活动进行评估和反馈,通过多种方式记录学生假期的学习和成长情况,鼓励学生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收获。
2. 学校可以组织寒暑假成果展览或交流活动,让学生展示他们在假期中所取得的成就和收获,激发他们进一步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3. 学校应收集和总结学生寒暑假活动的经验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假期学习和发展机会。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教育部,教育部,教育部
•【公布日期】2022.06.27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教育部部署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在放暑假前专门安排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
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学生在暑期自觉遵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利用暑期巩固学习成果,指导学校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做好复习和巩固。
要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
要统筹资源开展社会实践,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在暑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和倡导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期生
活,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筹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利用暑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新学期开学教育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严禁个别地区、个别学校利用暑期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或提前开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
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创新作业类型方式。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闽教综〔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闽教综〔2022〕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各高校,厅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暑假各项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统筹放假和开学安排。
各地各校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确定暑假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等校历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要统筹做好期末考、幼升小、小升初、中考中招、高招录取等各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细致周到的服务,帮助学生准确填报各类志愿,缓解家庭升学焦虑。
要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要求,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
(二)科学引导有序流动。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师生员工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低风险地区有序流动,返回时遵守属地防控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设置其他政策阻碍。
做好家校协同,引导师生员工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指导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涉疫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寒暑假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寒暑假的规定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1日,秋季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备。
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1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6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高度重视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一)坚持不懈抓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师生员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
师生员工确需跨省或跨设区市出行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并按照出行目的地有关防控政策落实相关要求。
同时,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学校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毫不松懈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
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要重点针对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同时,随着夏季汛期的到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
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7.02•【字号】济教办〔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3〕11号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2023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健康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假期共8周,2023年7月7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二)高中阶段学校。
假期共7周,2023年7月14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三)其他。
幼儿园可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8月31日报到。
各学段学校举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
二、科学安排暑期工作(一)聚焦生命安全,提高防范能力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放假前,各区县(功能区)、各学校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各校要召开全校性的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各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离校前最重要一课,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要集中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居家情况。
要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或拖延。
2.强化安全防范重点。
以预防溺水、防范诈骗、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青教办字[2012]124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2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园),有关民办学校:暑期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侥幸大意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暑假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放假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学生假期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地反思和分析我们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召开的家长见面会、班会、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发放《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构建家校一体互动模式,培养学生的居家网络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合理分配上网时间,外出旅游注意乘车安全,避免交通伤害,防范大风、雨雾、雷电等恶劣天气,躲避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法守纪和珍爱生命意识,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
三、采取积极措施,狠抓防溺水工作针对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局主要领导最近要求机关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下气力扼制溺亡事故的连续发生。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2〕7号)、省市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2】65号)要求,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池塘、拦河闸坝,尤其养殖池塘、偏远无人管理的开采基坑等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苏教办〔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23〕53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执行假期时间安排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课时间为9月4日。
如无特殊情况,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9日,春季开学报到时间拟定为2月18日,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9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认真部署假期安全防护工作(一)全面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防溺水、食物中毒、触电、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放假前要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同时结合中招高招有针对性开展防诈骗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及时了解孩子居家和外出活动情况,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或靠近水域,杜绝未到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
指导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多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二)扎实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关爱。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29•【文号】教外厅〔2021〕2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合作与交流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外厅〔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规范高等学校在华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进一步做好来华留学提质增效工作,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移民管理局综合司2021年12月29日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学历高等教育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是指国际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不包括学校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国际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遵纪守法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下进行。
学校应当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本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具体办法及内部相应职能部门的权责。
第五条国际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2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2]248号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2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2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2〕248号)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基〔2009〕223号)精神,统一安排暑假放假时间,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20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限。
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主管教育局审批,并报我厅备案。
各普通高中在开学前对所招收的高一新生可进行为期一周(8月15日-21日)的军训。
二、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
各地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我厅将在暑假组成规范办学行为督查组,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实施随机检查。
一旦证据确凿,将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设立暑假学生返校日。
各普通高中可设立暑假学生返校日,返校日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天。
各普通高中要合理安排好学生返校日的内容。
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的学生返校。
各市(行署、省直管市县、总局)教育局于7月20日前将各校自行确定的返校日日期统一上报我厅基础教育二处备案。
初三年级暑假线上托管方案
初三年级暑假线上托管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扩展教育服务,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的问题,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以及关于《惠阳区中小学生2022年校内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下称:惠阳华附)经研究决定委托“课外喵教育科技 (广州) 有限公司”开展校内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本着公益普惠原则,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以高水平素质拓展服务为特色,在切实解决家长实际困难的同时,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惠阳区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二、托管服务对象2022年秋季学期一至九年级学生(含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由家长自愿报名,以学校审核为准。
三、托管服务原则(一)惠阳华附与课外喵教育科技 (广州) 有限公司共同因地制宜谋划、设计和组织实施服务项目,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并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规范管理。
(二)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按照“由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的工作机制实施。
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三)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做到“五个不”:即不得变相组织授课补课、不得组织学科培训、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托管以外的活动、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严禁把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等。
四、托管时间及收费暑假期间(7月18日-8月23 日) 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共三期。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可选择其中一期或两期参加,也可选择三期均参加。
第一期:7月18日至7月29日,托管480元(10天)+保险20元,共500元。
暑期,安全不“放假”
暑期,安全不“放假”暑期是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峰,统计显示,上海每年约有25万名儿童发生意外。
其中每10万名上海儿童中,有3.45人因溺水死亡,有1.93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据专家的分析,骨折、烫伤、溺水目前位居暑期儿童意外伤害前三位。
且意外伤害的孩子大多数是男孩。
暑假期间是师生外出活动相对集中时段,由于台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以及安全防范不够,溺水伤亡等安全事件往往易发、多发。
为了加强暑期儿童安全教育工作,日前,教育部发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暑期间安全工作杜绝搞形式、走过场通知要求如下: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暑假期间的一项最重要任务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汛期学校防灾减灾工作预警通报》等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在放假前对做好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要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一切有效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采取丰富多样、易学易记的形式,将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在放假前对所有师生集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师生了解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雷电、防洪水、防地震、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识。
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学校要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时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京兴教发[]号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暑假工作地通知各镇教委办,各学校、各单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地通知》安排,年暑假将于年月日正式开始,至月日结束.实现“平安大兴”建设目标,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承担国庆周年群众游行训练等任务,继续做好甲型流感防控工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周年营造良好地社会氛围,是年暑假重点工作.为保证广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得到充分地休息和调整,同时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顺利完成国庆周年群众游行训练等任务,现将做好年暑假工作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各镇教委办、各学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年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地重要性,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学校工作第一位地任务,各学校、各单位“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地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在实处.暑假前,各镇教委办、各单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办公楼、食堂以及其他校内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和公开场所、道路等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生产等方面地隐患,对排查出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假期各项设施运转正常,避免发生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地问题要落实临时保护措施,责任到人.在确定安全后锁门、封窗、断电,确保安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年暑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落实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关于教育系统“平安大兴”建设地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深化“平安奥运”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维护安全稳定地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平安大兴”建设,确保大兴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要做好政治保卫工作,及时掌控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做好单位内部不安定事端地处置工作,全力维护本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地各种因素地摸排,及时掌控内部地不稳定因素,按照“发现地早、控制地住、处置地好”原则,做好缓解、化解矛盾地工作,防止和减少群体事件地发生.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深入摸排,做好各类重点人地控制工作,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做到发现地早、掌握地住、控制地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做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学校、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实验室、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地管理,做好夏季用电高峰时期用电安全工作,杜绝违章用电.科学合理安排好暑假期间校内安全生产特别是中小学校舍修缮改造工程地组织工作,确保在校师生和建筑工人地生命安全.(三)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按照食品卫生地有关规定,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食堂冷荤间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严格执行“五专”要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做好防汛安全等工作.各镇教委办、各学校、各单位要对所辖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中小学校校舍周边地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监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学校、各单位落实上级要求必须组织地暑期活动要尽量避免到地震、山洪、滑坡、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易发区,若必须组织,要密切关注相关预报信息,遇有易引发自然灾害地天气,要立即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及时撤离.(五)开展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地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中小学校要以“致家长地一封信”地形式提示家长负起暑假期间对学生地监护责任,确保学生安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事故.教育学生没有成年人监护,不到沟塘、池汊戏水玩耍.要了解周边环境,要主动与村委会、社区、家长联系,在沟塘池汊设立警示标志或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防止溺水事故地发生.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参与、不围观任何形式地非法游行、集会、上访、赌博等活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不骑“飞车”、“病车”,学生骑车不带人和重物,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严禁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不骑机动车辆.教育学生外出不乘坐无牌照地车辆,不乘坐酒后驾驶地车辆和超载车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教育学生不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地各类活动场所和社会开设地网吧.远离不健康音像出版物.、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暑期易引发肠道传染病.不吃生冷变质食品和卫生不合格食品.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地街摊小店用餐,以防食物中毒.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教育学生防火、防盗、防电、防雷击等意外事故地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外出时要事先告知父母,征得父母同意;一旦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要沉着应对,立即报警,努力争取时间,力求化险为夷,转危为安.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告知学生家长在假期要切实加强对孩子地监管和安全教育工作,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参加各种有益地活动,禁止孩子私自单独外出,禁止孩子擅自夜不归宿,注意引导孩子正确交友,以确保孩子地人身安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各单位要加强暑期学生活动地组织管理,制定安全、疫情防控、防暑等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大型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部门审批.学校组织或接待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要周密准备,严格管理,保证活动安全.各校组织上述活动要向区教委备案.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地车辆,并签定安全责任书.各学校要加强对出租房屋地管理,确保校园安全.(七)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出租、出借教室用于各类补习班.确需利用校舍举办夏令营等活动时,学校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地规定,安排专职医务人员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晨、午检.如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二、科学合理安排好中小学生暑假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地要求,不准占用学生暑假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不准以学校培训机构及补习机构等社会办学单位地名义变相收费补课,不得面向小学生举办以选拔为目地地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培训班或夏令营.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暑假生活.(二)各学校、各单位要将可以开放地场所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地艺术、科技、体育等活动,不得利用现有场馆及设施组织或变相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补习.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市校外联席会议办公室、北京校外教育协会组织地“阳光少年行动”系列活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上夏令营活动,使学生通过参与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举办地各类活动、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提供地社会实践资源,享受快乐地暑假生活.中小学生可登陆北京校外教育网站()、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门户网站()、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网()获取各类活动信息.三、统筹协调,全力以赴,以高度地责任感做好国庆周年群众活动训练地相关组织工作我区教育系统承担地国庆周年群众游行任务地训练工作将陆续展开.有国庆群众游行任务和辅助任务地学校要以高度地政治责任感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以良好地精神状态全力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教育系统承担地各项任务.要特别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好七色光鼓号队训练工作,做好参训学生地后勤保障、卫生防疫、安全保障、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参训学生安全.要充分利用学生参与国庆活动地契机,大力开展以“我与祖国同行”为主题地活动,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地热情,增强学生地社会责任感.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争取家长对学生参与国庆相关活动地理解和支持,使广大家长认识到通过参与国庆活动,对增强学生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锻炼学生意志品质地重要作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切实落实学校责任,继续加强甲型流感防控地宣传教育和各项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地通知》(教体艺厅〔〕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暑期学生活动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地通知》(京教体美〔〕号)、《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等文件地通知》(京教体美〔〕号)、《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地通知(京卫疾控字〔〕号)和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地通知》(京兴教发〔〕号)、《关于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暑期学生活动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地通知》(京兴教发〔〕号)精神,按照全区甲型流感防控地总体部署,切实做好甲型流感地各项防控工作.放假前要对师生再次进行甲型流感防控知识地宣传教育,建议师生尽量不到甲型流感疫区国家和地区或外省市旅游、探亲.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等出行时,要保存好登机牌、车票、酒店和房间号等资料信息.提醒师生外出旅游、探亲要尽量提前返京,留出医学观察时间.各学校、各单位师生员工须在开学返校时同时上交返校日之前一周内地健康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地程序立即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各镇教委办、各学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地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安排好节日带班人员,确保在岗、在位,严禁值班期间喝酒;带班领导要小时保证通讯畅通.有可疑情况,及时上报;要检查技防设施,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时段设防、撤防;区教委和公安分局将在节假日期间采取技防报备和值班抽查等形式,对各学校、各单位地值班、带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镇教委办也应对所属学校暑假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各单位于月日前将单位暑期值班表上报区教委政保科();于月日前将单位暑假期间重要工作、活动情况报区教委办公室(传真:;电子邮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区教委值班电话:传真: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年月日。
2022年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四篇
2022年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四篇主题教育活动总结篇1为预防学生在暑假期间意外伤害的发生,帮助学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昨日(7月3日)下午,陕西省富平县留古派出所组织民警到辖区开展20__年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其间,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一些生动的案例、事例,教育学生了解、掌握简单的法律常识,提高安全出行和自我防范意识。
针对暑期的特点,民警分别从溺水、安全用电、侵财防盗、外出游玩、陌生人上门入户的应对等安全防范方面进行了讲解。
与此同时,民警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让同学学到了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了切实管用的安全防范方法,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主题教育活动总结篇2__x小为了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有效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体育局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近日,学校开展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系列活动,总结如下:一、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5月18日,我校组织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全体教师动员大会。
会上,焦校长做了落实工作的重要讲话,德育副校长邱丽艳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的文件精神要求: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保障学生在良好的网络环境下健康快乐成长;二是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发现学生有沉迷网络等问题的,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多措并举,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我校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园、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开展“为孩子的未来而学习”家长会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提醒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同时下发《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
邱校长要求老师们要根据文件要求,抓实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
与会老师认真做好会议笔记,并纷纷表示会落实到位。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兰教办〔2018〕224号•【施行日期】201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各民办中学: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暑期工作,现就我市2018年中小学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安排1.义务教育学校:2018年7月15日—8月26日为假期, 8月27日正式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2018年7月19日—8月26日为假期,8月27日正式开学。
3.幼儿园放假时间对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对应普通高中执行。
二、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一是要做好校内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涉及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安全用电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改。
二是要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自然灾害、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做好文明出行教育。
三是要做好学生离校返家和校车安全管理的保障工作。
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告知离校返家的学生和家长。
暑假期间,所有校车不得私用或从事其他营利性运输,一律停用。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
积极引导学生制定健康合理的假期生活计划,鼓励参加文体活动、游学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综合实践能力。
动员学生到博物馆、国学馆、科技馆等地参加实践拓展活动,到社区、街道、敬老院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除高三年级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4•【文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7月24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有关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范文
有关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范文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镇(办)中心学校、局直学校(幼儿园):2022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区各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学校当前首要的工作来抓,务必克服麻痹思想,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把安全教育、管理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切实保证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召开一次安全教育的主题班会,重点围绕防溺水、汛期安全及信息安全、防受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防性侵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通过家校携手,重点防范,及时化解,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开展“六不一会”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要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汛期安全教育。
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洪涝等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汛期值班,确保校园安全。
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防受骗教育。
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玩耍,不参与借贷行为,提高学生防受骗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课程方案有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寒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假安排(一)寒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
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二)暑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三)中小学寒、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
幼儿园寒、暑假期间依家长申请可开设假期留园班,属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为减少和防止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学校与学生安全保障工作暑假期间,气候炎热,也是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加上学校放假,青少年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预防溺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做好暑期学校与学生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落实。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学校与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校舍安全大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暑期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防汛工作形势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学校的安全排查,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围墙、消防器材、电力电器设施、交通安全、周边环境等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对强降雨后极易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疏松、屋顶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鉴定,并对清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凡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内建筑物(含围墙),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迅速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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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
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发厅[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暑假期间是师生外出活动相对集中时段,由于台风、暴雨、雷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以及安全防范不够,溺水伤亡等安全事件往往易发、多发。
现就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暑假期间的一项最重要任务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汛期学校防灾减灾工作预警通报》等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在放假前对做好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要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一切有效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采取丰富多样、易学易记的形式,将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在放假前对所有师生集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师生了解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雷电、防洪水、防地震、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识。
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学校要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时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
等危险区域活动。
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
三、加强暑假期间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联系。
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
学校要密切注意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及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提醒家长或学生,提早做好防范。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应及时掌握相关师生的动态信息。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暑假期间,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学校值守巡查制度,按照有关部署加强值班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五、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