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案例分析
工程概预算之工程结算与案例分析
工程概预算之工程结算与案例分析导言工程结算是指在建造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或约定,依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材料消耗、设备使用、劳动力支出等各项工作量及费用数据,以及其他经审核确认的款项,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承包方应得的索赔或扣款款额。
工程结算是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核算工程造价的重要参考。
本文主要介绍工程结算的基本概念、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工程案例进行分析。
通过本文的学习,读者可以了解到如何进行工程结算,在实践中运用掌握工程结算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工程结算的概念与程序工程结算的概念工程结算是指在建造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或约定,依据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材料消耗、设备使用、劳动力支出等各项工作量及费用数据,以及其他经审核确认的款项,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承包方应得的索赔或扣款款额。
工程结算是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进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核算工程造价的重要参考。
工程结算的程序工程结算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结算程序的确定与启动2.工程量的计量与确认3.材料的使用与管理4.设备的使用与管理5.劳务支出的管理与认定6.工程变更及索赔款项的认定7.结算的编制与审核8.结算的签发与付款工程结算的方法工程结算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工程量清单计价法2.定额计价法3.单价计算法4.实清法5.综合评估法工程结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工程结算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七章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主要包括了工程结算的原则和基本方法、工程量的计量和确认、变更索赔款项的认定、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与签发等内容。
《建筑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一章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主要包括了工程结算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结算款的用途和管理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主要是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包括工程结算的相关细则和流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程结算。
工程预 结算服务方案
工程预结算服务方案1. 服务概述工程预结算服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准确的预估和计算,并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管理的服务。
本方案旨在通过综合使用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全面的工程预结算服务,确保工程项目在成本控制、资金预算等方面得到合理的保障。
2. 服务内容2.1. 前期咨询服务在工程项目实施前,我们将提供以下前期咨询服务:(1)项目概算编制: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项目概算的编制工作,包括项目建设规模、造价控制等内容。
(2)成本控制策划:根据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制定成本控制策划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
(3)风险评估分析:对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合理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2. 施工前预算服务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我们将提供以下施工前预算服务:(1)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明确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程量。
(2)施工定额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应价格指标,进行施工定额的计算,确保定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人工材料费用估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定额,估算人工材料费用,制定合理的人工材料投入计划。
2.3. 施工期间造价控制服务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我们将提供以下施工期间造价控制服务:(1)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工程变更造价评估:对工程变更项目进行造价评估,确保变更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防止造价超支。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我们将提供以下项目竣工结算服务:(1)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对工程项目的最终造价进行结算,确保最终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明确项目的最终造价。
(2)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根据最终结算结果,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3. 服务优势3.1. 专业团队: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预结算团队,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项目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工程预结算服务。
工程结算案例分析
合同价款调整--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 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 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 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 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整;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 目费调减。具体调整方法,应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 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 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
物价变化类
➢ 物价波动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 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发承包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 价款进行调整。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办法有两种:一种是采 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另一种是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承包 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 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 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按上述两种办法之一进行调整。
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
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由承包人根
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 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报发 包人确认后调整。
合同价款调整--调整合同价款的事项
2、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价款调整方法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
监理案例分析
※<案例一>背景材料:某建筑安装工程价款总额为600万元,备料款按25%预付,主要材料比重占总价款的62.5%,工期4个月,计划各月的施工产值如下表,试求将如何按月结算工程价款。
二月三月四月五月100 140 180 180参考答案:1)预付款M=600×25%=150(万元)2)起扣点=600-150/62.5%=600-240=360(万元)3)二月完成产值100万<T,结算100万。
4)三月完成140万,工程累计完成240万<T,三月结算140万。
5)四月完成180万,工程累计完成420万>T=360(万元)。
所以:T-上月累计完成240=120万,本月可结算,但本月实际完成180万,尚余60万应扣备料预付款,本月实际可结算工程款:120+60×(1-62.5%)=120+22.5=142.5(万元)6)五月完成产值180万元,并已竣工,应结算:180×(1-2.5%)=67.5万元。
5※<案例二>背景材料:某大型设备振动试验台为厚大钢筋混凝土结构。
负责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工程开工前审查了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问题:1.承包单位为抢进度,在完成钢筋工程后马上派质检员到监理办公室请负责该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该监理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间距和保护层等方面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随即口头指示承包单位整改。
(1)如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在程序上有何不妥?正确的程序是什么?(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方式有何不妥之处?2.承包单位在自购钢筋进场之前按要求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合格证,在监理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进行复试,结果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同意该批钢筋进场使用;但在隐蔽验收时,发现承包单位未做钢筋焊接试验,故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试验结果发现钢筋不合格;经对钢筋重新检验,最终确认该批钢筋不合格。
结算案例分析(共45张PPT)
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④工程保留金的预留与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中预留出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 也称保留金(滞留金或滞付金)。
是为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一些缺陷能 得到及时修补,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能获得及时赔偿,发包 人在月支付中按工程款的某一百分数扣留的一笔款项。
③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工程进度款。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 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 付。
(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可 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 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 付。
0 1.0
-92 0.90
003 垫层 10m2
60 450 27000 48
21600 450 216000
004
005
缸砖面结合 踢脚
总计
100m2
100m2
100
13.55
1520
1620
152000 21951 204271
70
9.5
106400 1800 126000
15390 146618 1650 15675 166503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A. 按月结算。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 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 度结算。
B.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 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建筑工程预结算》课件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规范、合理、竞争性
该案例重点介绍了如何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编制具 有竞争性的招标控制价。通过对工程量清单的规范编制、 综合单价的合理确定等内容的讲解,使学员掌握招标控制 价编制的核心技巧。
案例三:某高速公路工程的结算审核案例
总结词
严谨、准确、高效
详细描述
该案例以某高速公路工程为例,介绍了结算审核的流程 和要点。通过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以及工程量、综合单价等内容的审核,使学员了解结算 审核的重要性和操作技巧。
目的
预结算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通过预结算可以对工程项 目的投资进行合理规划,并为企业制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预结算的重要性
01
02
03
04
控制投资
预结算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投 资控制的目标,确保工程项目
的投资在合理范围内。
决策依据
预结算结果可以为企业的经营 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帮助企业
市场价格信息与工程造价数据库
市场价格信息
包括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 租赁价格等,是影响建筑工程预 结算的重要因素,需要根据市场 行情进行调整。
工程造价数据库
是由专业机构或企业建立的数据 库,包含了各类工程造价数据和 指标,可以为建筑工程预结算提 供参考和借鉴。
建筑工程预结算的
03
编制方法
单位估算法
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
成本控制
通过预结算可以预先了解工程 项目的成本情况,为企业制定
成本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合同管理
预结算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合同 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结算
的顺利进行。
预结算的基本流程
编制预算
90952_基建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案例
案例分析2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建设资金的来源情况 三、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1.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在工程结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3.设备定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案例分析2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
案例分析2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
4.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基本建设资金 经审计,AAA公司通过拆借资金、对外投资、购建商品房、进行大额存款等, 严重占用了基本建设资金。难以收回的基本建设资金10,129万元(大额存款只 按2,900万元计算)占总资金190,789万元的5.31%,占基本建设支出169,094万 元的5.99%。 5.开发投资项目不慎,投资回收难度大 AAA公司无效益和无权益的投资29,318万元,其中无效益投资6,982万元,无权 益投资22,335万元。 6.虚列工程成本,加大基本建设支出 7.会计核算不合规,财务管理混乱 (1)财务未统一核算。 (2)未建立对账制度,往来账目混乱。 (3)账账、账表、账实不符。 (4)原始单据不齐全,记账依据不充分。 (5)未及时结转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案例分析2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公司建设项目 AAA
从内容看: 从内容看: 基本建设支出169,094万元,占总资金88.63% 其他占用21,695万元,占总资金11.73% 在基本建设支出169,094万元中,其中待摊投资80,416万元,占总 支出的47.56% 在待摊投资中,从单位看,BJ总部3,469万元,占4.31%,TY总部 5,219万元,占6.49%,L公司71,728万元,占89.20%。 从上面的分析看,AAA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未全部用于矿区建设项 目,BJ总部、TY总部占用资金27,031万元,占总资金14.17%。在 已完成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待摊投资比例大,占总支出的47.56%。 3.账外设账,资金体外循环
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真实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真实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大学新建图书馆工程,建筑总面积约32600平方米。
竣工结算工作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工程等。
工程项目于2012年7月进行公开招投标,2012年10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2012年12月开工,2015年12月竣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为合格。
2017年5月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将初步审核的施工单位结算送审资料报学校审计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二、审计过程及方法(一)结算资料认真核1.首看材料先评估。
学校基建管理部门结算送审函显示本工程合同价为14,082.75万元(其中暂列金559.29万元),结算送审价为17,778.08万元。
审计人员第一反应是扣除暂列金后实际合同价为13,523.46万元,结算送审价超出实际合同价4254.62万元,超出31.46%。
造价超出这么多是什么原因?是施工单位大量虚报还是合同外发生了较多变更、新增和签证等项目?带着疑问,审计人员向基建管理部门初步了解情况,基建管理部门答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虽然有变更、新增和签证等项目,但不可能增加这么多造价,并表示在初步审核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时,就施工单位结算送审价太高提醒过施工单位重新复核结算书,但施工单位仍坚持这样报送。
2.确定审计思路与方法。
审计组决定,除采用全面审查法对造价进行审计外,对比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送审价,找出差异,重点审查变更、新增、漏项、签证、工程量较大和造价较大等分部分项工程。
主要审查结算编制依据是否准确;审查结算方式是否正确;审查套用定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高估冒算;审查取费标准是否准确;审查设计变更、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审查其工程量是否准确等。
3.审查结算送审资料。
审计人员全面审查结算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工程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答疑及其他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常见16个典型案例
工程结算常见16个典型案例【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转自小憩竹林中的标间工程结算常见16个典型案例案例1结算计价方式引发的分歧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
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
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
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
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工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不能修改。
工程计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亿元,计价方式为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进行了工程款的支付。
然而,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计价产生了争议,建筑公司认为开发公司支付的工程款低于实际工程量,要求增加工程款;而开发公司则认为已支付的工程款符合合同约定,拒绝增加工程款。
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计价依据是否合法、合规;2. 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异;3.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案例分析1. 工程计价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工程计价依据。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计价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工程计价依据合法、合规。
2. 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存在差异。
对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如因设计变更、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存在差异,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因此,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异在合同中已有约定,建筑公司有权要求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 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
然而,由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异,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增加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04.06.23一、工程价款的结算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1.预付备料款的计算。
在案例分析中,预付款的计算比较简单,一般是给出一个比例(指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再根据合同价款情况,就可以求出预付款的数额。
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的工程项目,甲方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2.预付备料款的扣回。
预付款的扣回,根据案例分析背景材料的不同,方式不同。
主要方式是:按主材比重计算预付款,并可采用从尚未施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在每次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注意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计算起扣点,因此要记忆起扣点的计算公式。
备料款起扣点=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限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中间结算。
又称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中间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依照合同计算工程款。
(2)计算累计工程款。
若累计工程款没有超过起扣点,则根据当月工程量计算出的工程款即为该月应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已超过起扣点,则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分别为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当月完成工作量-(截止当月累计工程款-起扣点)*主要材料所占比重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以后各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中间结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程量的确认和合同收入的组成。
(1)、工程量的确认。
有两个内容要注意:一个是有关时间的规定;另一个是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要清楚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既包括在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又包括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取水工程施工预结算
取水工程施工预结算一、工程概况取水工程是指将水源引入到人类所需地点的工程,用于农田灌溉、城市供水、工业用水等领域。
取水工程施工预结算是指在施工前对工程涉及的费用进行估算,以便合理分配资金、控制成本、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预估算工作。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取水工程实例,进行施工预结算的详细介绍。
二、取水工程项目介绍本次取水工程项目位于山区一个小镇,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地农田的灌溉问题。
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引水渠道、渠坝、取水口等。
取水工作涉及到水的引入、输送、过滤等环节,需要考虑水资源的充足性、水质及水量的要求等因素。
三、施工单位选择针对本次取水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需要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的相关经验及资质,有能力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我们选择了一家有着丰富经验的水利工程施工公司进行施工。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施工团队,熟悉水利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技术要求,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四、工程量清单汇总1. 引水渠道工程:包括开挖、回填、支撑工程等。
2. 渠坝工程:包括基础处理、渠坝建设等。
3. 取水口工程:包括取水口建设、水质处理等。
通过对以上工程量清单的汇总,可以初步估算出本次取水工程的施工总量,为后续的费用预算提供依据。
五、人工费用预算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项目,我们计算出了各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数量及费用。
整个工程需要的人工费用相对较高,需要提前做好合理的预算和安排。
六、材料及设备费用预算1. 材料费用:对于取水工程项目,需要用到各种建筑材料、设备及管道等。
通过对材料的种类、数量及价格的估算,可以初步计算出材料费用。
2. 设备费用:取水工程需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包括挖掘机、输送机等。
通过对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费用的估算,可以计算出设备费用。
通过对材料及设备费用的预算,可以为工程资金的调配和支出提供参考。
七、间接费用预算除了直接的人工、材料及设备费用外,还需要考虑到间接费用的支出。
包括施工期间的场地租赁、办公费用、水电费等。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经济账目进行核对、比对、核实和审定的过程,主要包括工程费用核算、工程支付文件审查、工程财务记录查阅等内容,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预算和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
下面将以一些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案例进行分析。
公司在2024年承接了一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亿元。
这个项目分为3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费用都需要进行核算和结算。
为了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在第一阶段的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首先核查了工程的预算情况。
他们仔细对比了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包括材料采购、工人工资、设备租赁等方面的费用,并对每一项费用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审计人员还查阅了相关的支付文件和财务记录,对每笔支付进行了核实和审核,并与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对。
通过这一阶段的审计,公司确认了第一阶段的工程费用结算没有发生错误或违规行为。
在第二阶段的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核实。
他们分别到现场和工程主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核对了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
同时,他们还对工程的预算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工程费用的支出进行了审议。
审计人员还抽查了部分支付文件和财务记录,核对了费用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这一阶段的审计,公司确认了第二阶段的工程费用结算没有出现问题。
在第三阶段的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了全面审查。
他们检查了相关的工程验收文件和报告,对工程的质量标准进行了核对和比对。
审计人员还进一步查阅了工程的质量抽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审议。
同时,他们还对工程的预算情况进行了最后的核查和比对。
通过这一阶段的审计,公司确认了第三阶段的工程费用结算没有发生错误或违规行为,并且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通过对该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公司确认了该项目的预算和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合规性。
审计人员还根据审计结果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包括严格控制工程费用、加强工程财务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等。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范本
工程结算审计案例分析一、项目背景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8968.95m2,其中车间3896.57m2,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5077.75m2,五层,建筑高度19.8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 ,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443.14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443.14元.二、案例分析<一>审计过程1、整理送审资料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3、现场踏勘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按照有关行规、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5、核对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召开协调会四次,有争议项目的工程量解决后再次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6、确定工程审定价根据已核对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结算造价的确定,对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取与合同包干价中相同取费费率标准进行重新组价,并在双方认可的结算书上签字形成初审结果;7、形成审核结果将初审结果报建设单位复核,同时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内审确认表".对建设单位及内部复核的意见进行调整与修改,最终形成审核成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三方在"建筑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咨询报告.<二>审计发现1、通过现场踏勘发现合同包干价内有部分工程内容未按图纸施工,即未按包干内容执行,如:室外坡道外栏杆、卫生间纸盒及烘手器等;2、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针对此条施工单位不主张标底多算的扣减,只主张少算的增加,而且合同没有约定漏项和错算的计算方式;3、投标报价与结算报价计价方式不统一,投标报价按清单计价,而合同约定合同外变更及签证按定额计价;4、施工过程中随意变化太多,如砌体砌了拆,拆了砌又没有相应的记录或是签证,竣工图与施工图室内部分未施工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无法确认.三、审计评析通过对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分析,发现建设单位对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相当到位,比如:1、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工程的人工及主材价差计取综合费<见合同第六、23.2<1>条>,为审核工作减少了争议与分歧;2、在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差变化的处理原则<见合同第六、23.3条>,使审核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3、现场签证及联系函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比较灵活但不失原则;4、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整个审核过程中的立场分明,从而保证了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合理.四、审计建议本项目从造价的角度看,合同外增加比例为合同价的28.22%,远远大于常规的5%-10%,分析原因并总结体会与建议如下供建设单位及同行参考:<一>、招投标阶段1、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给施工单位减少索赔机会工程量清单是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重要的依据,其项目特征的描述与数量的准确直接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也是影响合同价的最基本因素.本项目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存在严重的漏项和工程量错误,主要表现在桩基础的钢筋笼<漏项>及预应力钢筋工程量<错误>,仅预应力钢筋工程在结算时就增加了23.18万元.针对此种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可以是两家咨询公司背对背的计算后再进行核对,以最大程度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包括工程量及项目特征的描述〔,然后再对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或标底价>进行审核,可以把造价控制在招投标阶段,同时杜绝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也减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索赔的机会,从而保证合同价或综合单价真正意义上的包干;2、对大宗材料<尤其是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价格,不给施工单位创造增加造价的条件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没有对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暂定价,但在施工过程中才确定了很多装饰材料及安装材料的价格,这些价格比施工单位投标时的价格高出许多,仅此项费用约增加50.60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5.92%,是本次结算增加费用比例较大的.为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指定装饰材料的品牌、规格或是档次,可以提供三个以上的品牌供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只要能满足投标时的档次要求,品牌、规格与投标时一致,就可以合理控制合同外的增加费用;3、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清标,不给施工单位留下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伏笔本项目的屋面工程<Ⅱ级防水>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上很清楚,有砂浆找平层、聚氨脂隔气层、2厚双面及1.5厚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Ⅱ级防水>、陶粒找坡层、40厚聚苯乙烯保温层、屋面缸砖面层,可施工单位报价仅105元/m2<综合单价>,远远低于**市当时的市场价,可以判为低于成本价.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防水和保温隔热效果更好为由建议建设单位将陶粒找坡层变更成现浇泡沫砼找坡,将双面及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变更成三元乙丙橡胶及SBS 改性沥青卷材,屋面缸砖改为釉面砖等,最终建设单位同意此变更,由此增加费用35.55万元,占合同外变更增加费用的11.18%;另有因预应力钢筋的工程量严重少算,施工单位采取了不平衡报价将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得很高,致使结算时此项目增加费用的比例也很大.针对此种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中标后由咨询公司对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对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要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整改或书面澄清,杜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以联系函的方式、以建设单位利益为名誉进行建议或变更等来达到低价进高价出的目的.<二>、签订合同阶段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本项目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设计变更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定额直接费<含主材及人工费调整差值>后另取10%综合费率……",仅此一条就有三个问题给结算带来相当大的难度:1、此条款针对的内容仅仅是设计变更的计价方式,但没有对合同外的内容进行约定,尤其是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项目没有约定.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认为室外工程不属于设计变更则要求按市政工程计算,且应脱离合同另外计取各项费用.但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此类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等是附属于主体工程的,主体工程的合同条款对此类室外工程照样适用,虽然最终这样结算了,但给结算带来了多次协调、沟通,还使合同外费用增加比例加大.本项目增加费用53.94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6.97%.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把"设计变更"改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这样就避免了争议,并对室外工程设置预留金,使合同外增加费用占的比例控制在常规中;2、此条款约定了主材及人工费允许调整差值即价差,但调整差值的标准没有约定,是参照原投标时的价格还是参照变更当期的市场价还是信息价,施工单位抓住这个漏洞,要求按当年信息价的最高一期执行,最终审定价参照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八条第31.1条,即合同中已有或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按已有或参照类似价格执行,没有的则按当期信息价执行;3、计价方式有误,使变更增减的标准不统一.本项目招投标时采用清单计价,而本条款为定额计价.**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计价方式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针对此类合同文字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字斟句酌并咨询专业公司,让咨询公司对此合同从造价专业的角度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专用条款进行仔细推敲与斟酌,不为结算留隐患,从而规避争议、歧义与风险.<三>、施工阶段1、办理签证资料时说清事实,标明时间,为结算争取有力的依据现场签证是证明施工过程和实事,但并不是每一份签证都会引起费用的增加,要分清是哪一方的责任引起的签证,因而签证资料发生的时间就尤其重要.本项目签证单比较多,但签字资料上没有签注时间,比如:竣工图上有些部位未标注墙体,而施工图上该部位又有墙体,那么这些部位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施工单位说先砌后拆的还有口头叫拆除的但都没有相应的资料,这样就得既要算砌墙的费用还要算拆墙的费用,如果是本身就没有施工,则应从原合同中将此部分造价扣除,而签证资料上没有时间进行推敲,虽然最终解决办法只能以现场签证为准,涉及到拆除的就是先砌后拆,没涉及到的就定论为没有施工,但使审核过程变得非常艰难.对此类问题建议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签字时把实事说清楚,并签注上时间,涉及到的费用待结算时由专业人员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调整费用;2、熟悉招投标文件,减少施工过程中签证的发生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应充分了解并熟悉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上有一些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尤其是报价方面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单位可能也会对建设单位进行一些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对现场发生的一些情况进行签证申请,如果不熟悉招投标文件,则会签批不应发生费用的签证,结算时就不好再控制费用了,比如本项目中23号签证是施工单位为确保整体工期及安全文明现场达标将钢筋制作区迁移到场外加工而申请的加工转运费,在招标文件第7页第13.10.9条明确了"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因此对施工单位的申请完全可以不签批,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认可了这一申请,还将费用明确<按贰万元包干计取>.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文件<财建[2004]369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因此,在结算中对此类签证只能合理计取;3、图纸变更或签证频繁时,应收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资料本项目送审资料有三套图纸,其出图时间分别是2007年8月份<结施>、2007年12月<结施修>、2008年5月<建施修>,但没有完整的竣工图,投标报价及施工过程中分别采用的图纸是什么时间的图纸,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也记不清楚了,最终只得以施工单位所申报的造价来计算.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就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变更资料,至少要要求施工单位将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连续编号,防止施工单位只提供增加费用的资料,不提供减少费用的资料.总之,工程结算审核关系着甲乙双方的利益,审核只有有理有据,合理合法,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才能使结算公平、公正,才能使利益双方达到共赢..。
工程计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工程计价纠纷,原告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
原告于2010年1月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的建设工作。
然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就工程款的结算产生了争议。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及结果;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 工程款的违约金计算及支付。
三、案件事实1. 工程量计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应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核对,发现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存在较大差异。
原告主张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而被告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 工程款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款分期支付,每完成一定比例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款支付的具体比例存在争议。
原告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被告认为应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违约金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双方均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因此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法律分析1. 工程量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及结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习惯计算。
”本案中,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及结果有明确约定,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2. 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12关于老小区改造工程决算审核的案例分析
老城区市容市貌改造工程决算审核的案例分析工程预决算是以货币形式来反映工程的价值。
提高工程预决算编制质量,对于搞好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有重大意义,这就要求工程预决算应有高度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权威性。
改造工程影响控制因素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而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与周边群众关系处理工作等。
特别是老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工程中经常会发生签证和设计方案的变更,这就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工程中及时做好相关的签证资料、影像资料和方案变更资料的保存工作,便于作为结算的充分依据。
【案例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的南通市某老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前与建设单位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投标承诺签订了施工合同。
该工程合同价为340.25万元(包括签证)。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初审结果各持不同的意见。
【争议焦点】1、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变更没有得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签字。
施工单位认为由于工程工期紧建设单位只给出了口头说明,事后再补书面文件,所以方案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而审计单位以书面手续不全为由核减了该部分的费用。
2、施工方认为施工现场由于场地较狭小而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给以调增,而审计单位以标底中和施工合同中均没有考虑该部分费用为由否定了该费用。
3、某分项工程经审计人员现场抽测勘查与竣工图数据相差甚大,审计单位以现场勘查结果为准,工程量调减较多,施工单位认为应以竣工图所示尺寸结算,理由是监理人员已签字确认。
【问题分析】1、关于施工方案变更没有得到建设方和监理方的签字的问题。
施工单位自身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施工过程中时间紧,但也应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变更后的施工方案签字,而不能只凭口头说明就进行施工。
施工合同工程变更中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商务洽谈、会议纪要、文件来往等(需为有效证件)可视为设计变更。
建设单位的口头说明属于商务洽谈范畴。
但是为了防止决算时扯皮现象的发生,最好还是让建设单位给出书面文件或者施工单位给出方案变更让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以保证决算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决算案例
合计
200 1956 30 30
222626
合计
补充资料: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 基建结余资金:
(续)
2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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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某工业建设项目及其总装车间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需安装 设备费以及应摊入费用如表8.2.8所示,计算总装车间新增固定资 产价值。
4.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
3.基建结余资金
5.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
二、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400
6.自筹资金拨款
58000
三、拨款所属投资借款
7.其他拨款
520
四、器材
50
二、项目资金
1.国家资本
2.法人资本
3.个人资本 三、项目资本公积金
四、基建借款
110000
五、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六、企业偿债资金
2.问题 (1)根据第4周末的检查结果,在图6-1上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 逐项分析B、C、D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2)若施工单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 期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 (3)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4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 获得的索赔费用为多少? (4)事件3中C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 (5)前4周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表8.2.8 分摊费用计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需安装设备 建设单位管理费 土地征用费 勘察设计费
建设单位竣 工决算
2000
400
800
60
70
50
工程结算按月结算4中案例为你剖析进度款、质量保修金、预付款及预付款的抵扣问题
⑦12 月份:
12 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20×(1-3%)=116.4 万元
12 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 万元
12 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6.4-75-5.5=35.9 万元
问题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0×5%=9 万元
3.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 5300m3,单价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分析要点:
本案例除考核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按月结算款等知识点与案例一基本相同外,还增 加了对业主提供材料的费用、工程质量保修金扣留方法、对承包商未按计划完成每月工作量 的惩罚性处理方法,以及应签证工程款和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的关系等。 答案: 问题 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 万元 问题 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2200-550/62.5%=2200-880=1320 万元
3 月:工程款 110 万元,累计工程款 165 万元
4 月:工程款 165 万元,累计工程款 330 万元
5 月:工程款 220 万元-﹙220 万元+330 万元-440 万元)×60%=154 万元
累计工程款 484 万元
问题 5):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 万元+660 万元×0.6×10%=699.6 万元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
1100 180 210 205 195 180 120
业主直供材料设备的价值 90.56 35.5 24.4 10.5 21 10.5 5.5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6 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总价承包合同预结算争议案例分析
总价承包合同预结算争议案例分析一、合同双方信息。
甲方(发包方):姓名/名称:[甲方具体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承包方):姓名/名称:[乙方具体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二、总价承包合同相关情况说明。
咱这总价承包合同呢,当初订立的时候啊,那可是双方都觉得挺美的事儿。
甲方想着啊,把这个工程或者项目包出去,就定个总价,简单又省心。
乙方呢,也觉得自己有能力在这个总价范围内把事儿办好,还能赚点儿。
三、争议点详细分析。
1. 工程量争议。
甲方可能觉得,乙方报的某些工程量,就像是注水的猪肉,虚胖。
比如说在砌墙这个部分,甲方觉得墙的厚度计算有问题,乙方多算了面积。
乙方就很委屈啊,说那是按照建筑规范来的,中间还有些特殊的地方,像墙角加固之类的,这些都得算进去啊。
这就像两个人看一幅画,一个看到的是白天鹅,一个看到的是丑小鸭,角度不一样,看法就差好多。
2. 材料价格波动争议。
这个材料价格啊,就像个调皮的小猴子,上蹿下跳的。
合同订立的时候定了个总价,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有时候涨得厉害。
乙方就说,这材料涨得这么多,当初定的总价根本不够成本了,得调整。
甲方就觉得,合同就是合同,总价承包就得按照总价来,材料价格波动是乙方应该考虑的风险。
这就像两个人一起做生意,一个觉得风险都得对方担着,另一个觉得这风险太大不公平。
3. 工程变更争议。
工程中难免有变更嘛。
甲方可能要求加个小窗户,或者改个门的位置。
乙方就按照要求做了,可是到了预结算的时候,这变更部分的价钱又扯不清了。
乙方觉得自己做了额外的工作,得加钱,而且加的钱还不少,因为要算上人工、材料还有一些额外的损耗。
甲方就觉得,这就是个小改动,怎么要这么多钱,感觉乙方在趁机敲竹杠。
这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本来点了个菜,想让厨师少放点盐,结果厨师说这算特殊要求,得加钱,你肯定也觉得不合理对吧。
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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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案例分析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错误归纳如下:一、工程量计算错误。
1、重复计算工程量案例一:一主体工程:计算砖砌体时,漏扣嵌入砖墙的砼过梁,飘窗台、空调板位置的砼梁及构造柱、厨厕周边反上的素砼,导致砖砌体多算13万多元。
(现在我们公司的楼宇设计一般都有飘窗台,所以在计算砖砌体时一定要检查这一块的工程量,特别是当建筑和结构分开由不同的人经办时更加要注意)案例二:卫生间内墙面抹灰:在计算卫生间防水保护层时计算一次墙面反上部份,在计算内墙面抹灰时墙高本应是卫生间的墙面高度减防水反上高度,但有很多时候计算时忘扣,以往已结工程最少有两个主体是这样的。
(已结的那两个主体工程有好几万,这也是个不少的钱呀,因为我们公司的主体工程都是5-6栋的联体,20-30多层的建筑,仅这个工程量就达几千平方)。
案例三: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计算重复。
有些项目在安装专业计一次,在土建专业中又计一次,如一室内装修工程,配电机房的防静电地板在安装和土建专业中各算一次。
一个酒店的内装:客房和总套中干湿蒸房设施等在安装和土建中均计算,天花风口也是安装和土建均计算。
社保费用在按实计算时也经常忽略安装部分已按系数计取了的社保费。
建议审核结算时安装和土建专业要多沟通,避免重复计算。
2、对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导致的工程量多算案例一:有一个主体工程1-3层是干挂石材,干挂石材的外墙面是不用做水泥砂浆找平的,但在结算时不加考虑的整个外墙面都计算了外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多算2000多平方。
案例二:有一个31层,6栋联体的主体工程,结算工程师去现场发现,消防楼梯的墙面和天花实际只做了刮腻子,没做乳胶,楼梯防滑条是陶瓷而非金属防滑条,这些做法和竣工图都是不一样的。
在这里建议结算下现场时要特别注意电井、水井、走火楼梯等的墙面、楼地面的装饰做法,因为这类非重点部位的装修,经常会出现实际做法和竣工图不一样。
这类现场实际没做或做法和竣工图不一致的,施工单位也都是会同意核减的。
案例三:图纸上有,但实际没做的项目,由于没有仔细察看现场,导致了多算。
这种情况在各种单价包干合同里特别常见。
也是酒店装修:外墙装修部分阳台铁艺造型栏杆,三层是没有做的,但计算时按三四五层一样的计算,当时铁艺栏杆的单价是1495元/米,多一层多了120多米,造价多近20万元。
会所的外墙装修:泳池上屋面女儿墙是GRC构件,却按了石材计价,这个造价相差近50万。
会所卫生间洗漱区干手机(报价1858元/个),洗漱区纸巾盒(TOTO)(报价1863元/个),现场是没有的,也算了工程量。
以上这类问题都是由于没去现场或去了现场,没有仔细察看导致的。
3、对定额计算规则理解不透导致工程量的计算错误。
案例一:对门窗洞口侧壁的抹灰和贴块料的计算,广东省定额计算规则中有这样的规定: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面积、外墙裙和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2)门窗洞口侧壁镶贴块料;如洞口不出线的,并入墙面计,如洞口侧出线时其凸出墙外的线条展开面积加相应部位的洞口侧壁面积按零星装饰子目计算。
也就是说做普通抹灰时门窗洞口侧壁的面积不计算,但算贴块料时门窗洞口侧壁面积要计算。
最近的已办的结算中有几个主体工程都多算了门窗洞的水泥砂浆抹灰底层。
案例二:满堂脚手架的计算错误。
广东省建筑定额计算规则是:天棚装饰楼层高度超过3.6米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搂室内净面积计算工,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的主体结算在计算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时屡屡出错,估计是在计算增加层是按超过3.6的,每增加1.2米增加一层,而不是按超过5.2米时,才是每增1.2米算增加一层,如:层高6.1米的计算了一1个基本层,3个增加层(正确的是1个基本层,1个增加层),层高10.3米的计算了1个基本层6个增加层(正确的是1个基本层,4个增加层。
里脚手架也有同样的问题:层高5米,算1个基本层,2个增加层。
(正确的是只用算1个基本层+1个增加层)。
案例三:阳台挑梁模板在算梁模板时又计算。
广东省建筑定额计算规则是: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很多时候在计算梁工程量时,把阳台的挑梁,封口梁的模板也计算进去。
4、同一工程,不同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划分不清,导致同一施工内容计算给两家单位。
例一主体工程:电梯前室的墙面及天花抹灰由豪装单位做,却计给了主体单位。
5、铝合金门窗结算时合同约定按铝合金框外围面积计算,结算时却按洞口尺寸面积计算。
有一个工程结算因些算多了6.8万元。
二、套价错误1、将措施项目计入分部分项工程。
案例一:有二个主体结算工程,将塔吊基础,地梁,承台砖模等措施项目计入分部分项目工程,多算了工程保修、保险、预算包干费及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
正确的是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2、对定额子目的设置不熟悉,套错子目。
案例一:有一主体结算,将电梯井模板并入普通墙模板套价,正确的算法是:电梯井模板应和其他类混凝土墙模板分开列项,套电梯坑电梯井模板子目,)将有一边按墙计算L、T型墙柱中不满足墙条件一边的按异形柱套价。
(正确的算法是:不满足墙条件的一边按矩形柱计算)案例二:超高增加费计算错误。
有一主体结算:结构及装饰都是由同一个施工单位,套价时装饰装修部分却按单独承包装饰工程的超高费系数计算,多算了5.5万元。
案例三:有一主体结算,内墙设计为120厚粘土空心砖,当地定额中没有120厚的粘土空心砖,但有120厚的粘土空心砖外墙,经办工程师将120内墙直接按120外墙套价,比折中的套价办法高1.43元/M2,按这个工程3.3万M2的120内墙计算,多算4.7万元。
案例四:地基回填石粉、砂处理,结算时很多时候是套砂垫层或石粉垫层子目。
如有一个工程签证:消防通道回填石粉1.16m深,总回填量1989m3,按石粉垫层子目套价,一地下室周边回填砂,总量5161m3,按砂垫层子目套价,咨询定额价后统一按回填土子目,加入回填材料费,此两项项套价相差11万多元。
案例五:有一工程签证是挖室外排水管的管沟时,遇到原地下室基坑支护时的水泥搅拌桩护壁,用机械凿除737M3。
因为定额中没有凿除水泥搅拌桩的子目,当时经办工程师套用了人工凿预制桩头子目。
直接套人工凿桩头子目有二个不妥的地方:1、实际为机械凿除非人工,就这类凿除工程,人工比机械要贵得多。
2、预制桩和水泥搅拌桩的强度不一样,且凿预制桩头是要保护桩体的,而凿搅拌桩护壁是破坏性的凿除,所以就效率来说凿搅拌桩比凿预制桩桩头效率高得多。
经过协商套凿桩头灰浆子目,调整后核减了12.8万元。
3、对定额站发布的定额解析、定额勘误等造价指导文件不了解,导致套价错误。
案例一:有一个主体工程,定额站已发文件取消了建筑物超高加压水泵台班费,调整在机械降效费上,但由于部门没在定额书上注明,经办预结算工程师也没收集到该文件,多算造价100.85万元。
案例二、签证工日按定额人工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计取了利润,目前很多结算中签证工日都存在这个问题。
根据粤建造函[2005]002号的答疑,签证工日综合每工日管理费(含利润)4.00元,列入其他项目费计算。
4、材料调差时出错。
案例一:一主体工程R32.5标号的水泥按转窑水泥价格调差,而在2008年4月份《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结构工程中禁止使用立窑水泥的通知》中是禁止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结构工程中使用立窑水泥,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而对于抹灰装饰的水泥则是可以用立窑水泥的,就主体工程而言结构也是使用商品砼的,工料分析里水泥基本上就没有结构上用的。
转窑水泥比立窑水泥贵三四十元每吨,此工程结算就因为水泥的材料价不同多算了20多万。
案例二:钢筋的价格调材差时错误,如施工季度划分错误,把大部分钢筋放大价格高的季度调差(以往有个结算就此项多算25万多),还有一个工程套错信息价,多算95.5万元。
三、总价包干工程中的常见的错误。
1、实际施工与中标时做法不一致,结算时没对比竣工图与原设计图的差别,或没去现场校对是否按合同约定图纸施工。
如一工程原合同中为15mm厚的玻璃门,实际施工为12mm厚的玻璃。
一园建工程树池、水池侧壁合同为光面中国黑,实际施工为黄绣石,应核减总价近20万元。
2、合同包干价里已含的项目,又办理签证。
案例一:一豪装工程,合同约定“房间原找平层不平整而影响装饰效果的,装修公司有义务将其进行修整”,但对原找平整进行修整的签证,结算时仍然给予了计费。
案例二:一园建工程,土方包干单价是含3公里内运输的,工程实际签证运了10公里,在结算时预结算工程师按原合同价格加土方外运10公里核定价格,这是错误的,正确的是按原合同价格加运距增7公里核价。
3、室内装修按每平方米包干的合同:合同里有注明“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所施工的内容,而本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及施工内容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每平方米装修包干单价中,本合同中的每平米装修包干单价不因本清单的项目测误而作调”。
这类室内装修合同,施工单位如果发现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有很多会提出签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根据合同图纸里有没有这个内容确定,如果签证的项目,图纸上有表示,则不应计算,如果图纸没有的则可以计算。
例有一个室内豪装工程:有个签证是入户门下增加皇室啡波打线(施工单位报时写成入户门槛石),这个皇室啡图纸上是有画的,而报价清单里少报了这项,经办工程师对这个项目计算了费用。
4、有一泛光照明工程:由于设计变更泛光照明总箱从地下室移至屋顶,工程部在竣工图中标注增加总箱与分配电箱间增加金属线槽150*75*1.2数量为211米,预算部也是只算了此线槽增加的费用。
`但总箱从地下室移至屋顶后,进线电缆VV-4*50+1*25虽增加约206米,但总箱至分配电箱的连接电缆减少975米。
此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费用为5.6万,减少工程量费用为12.9万元,结算造价比合同总价减少7.2万元。
四、工期奖罚的错误。
案例一:有一桩基础A工程,工程部召开的工程听证会签定扣罚施工单位延误工程三天,按通用条款第XX条执行。
但工程部写的关于工期延误的通用条款又不是A工程中的工期延误通用条款,是另外一个桩基础B工程的。
A工程的工期延误罚款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扣罚,而B工程的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0.5%扣罚。
预算部计算A工程工期罚款是用扣除水电费(63万)后的结算价按0.5%每天计算。
因为A工程暂定总价比结算价大,且扣款费率的错误,少扣24.5万元。
这里预算部的算法有二个错误:1、扣款的基数按扣水电费后的结算价(提醒:扣施工配合费的基数也是扣除水电费之前数,因为水电费只是甲方代缴的费用,是应该含在工程总造价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