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
2、无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由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车位使用情况。
3、在小区外场所安装由所在单位或其物业服务企业盖章确认车位使用情况。
4、本表1式5份,由供电部门统一收取,市建委、经信委、用户、车企各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