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媒体活动投放推广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流程管理制度手册 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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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媒体活动投放推广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流程管理制度手册

1.目的:为规范公司及事业部广告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业务流程,确保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印刷、制作的质量,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事业部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管理及品牌企业其他事业部委托设计制作收费管理。

3.主要内容

3.1广告宣传物料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形象画册、产品画册、手册、折页、海报、各类媒体广告、POP广告、产品说明书、内外产品包装、促销礼品、各类证书、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品、各部编制的相关图册资料(样品图册、工艺技术手册、设计安装手册、培训手册和销售手册等)、培训部及带公司形象宣传内容的办公应用品以及照片拍摄及输出、音像制品制作等。

3.2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审批程序:

3.2.1公司公共部分及事业部各部门如需广告宣传物料设计时,应先填写《广告宣传物料平面设计工作协调单》(简称《协调单》,见附件2,下同),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属公司公共部分的广告宣传物料设计报总经理审批,属事业部分的广告宣传物料设计报营销总经理审批,然后转市场部。市场部经理对其是否符合申请规范进行审批。各部门提出设计工作协调单时,必须完整提供设计工作所必需的原始素材(材料),如专业性的文字介绍、图片等,否则市场部不予接纳,退回所在部门补充完备后再申报,对涉及需要新拍摄产品图片的设计项目,提出部门须先完成拍片工作后再提出设计制作申请。

3.2.2其他事业部各部门,如需委托市场部进行广告宣传物料设计时,应填写设《协调单》报市场部初审并提出项目设计报价后,再交委托部门报所在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转市场部安排设计制作。

3.2.3平面设计方案完成后,先经市场部经理审核同意后交提出部门经理审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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