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通用规范[1]
产品防护作业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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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為使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物料在生產,搬運過程中有效的保護品質所制定的產品擺放作業方法2、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所有制造部門管理。
3、權責略..........4、管制重點4.1總則要求:產品之擺放以不超過棧板、工作台車遍界為原則;以保護材料﹑產品為目的,最終達到方便搬運材料﹑產品;避免物料混淆﹑產品數量不確切之作用.4.2.3擺放作業要求.4.2.3. 1所有物品必須在指定位置上堆放.4.2.3. 2物品堆放必須重心居中,嚴禁傾斜.4.2.3.3整體物品堆放時,必須疊放整齊,按規格之大小擺放.4.2.3.4物品堆放分類: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必須擺放在指定專用位置,嚴禁與其他物品混堆.4.2.3.5散件物品堆放時,應盡可能按規格擺放,減少混亂.4.2.3.6所有物品堆放區域不得占用其他通道或作業場地,以免影響其他生產作業正常進行.4.2.3.7物品堆放時必須遵循下重上輕之規則.4.2.3.8物品堆放時嚴禁擠壓,以免物品變形.4.2.3.9物品堆放時必須注意防火、防潮、防盜、防爆晒.4.3 產品搬運作業標準產品搬運以不改變原保護措施為原則;任何可能引起產品變形﹑產品划傷等隱患均不可取.4.3.1現場產品搬運主要使用拖車、工作台車;其使用要求如下:4.3.1.1運行前,必須先檢查物品擺放安全及通道安全.4.3.1.2運行時,應緩慢啟步,以免加速過快而導致物品滑落.4.3.1.3行至狹道、彎道或作業場所中時應減速慢行,以免與人與物或與其他車輛相撞.4.3.1.4拖車上、下坡道時嚴禁沖行,以免發生意外,下坡車須讓上坡車先行,做到禮讓先行.4.3.1.5裝載重物上、下坡時,應增加人手護物.4.3.1.6行至車間門口、路口處,必須做到“先停再看后通過”之規則.4.3.1.7拖車、工作台車載貨運行時,嚴禁急轉彎,以免傾覆,發生意外.4.3.1.8嚴禁把拖車搖杆壓下后,放手任其反彈,造成拖車損壞.4.3.1.9嚴禁用拖車、工作台車載人,嚴禁玩耍性行走.4.3.1.10拖車、工作台車停放應在指定地點,嚴禁亂丟亂放.4.3.1.11拖車、工作台車出現故障,應及時報修,嚴禁擅自拆裝,以免造成損壞,拖車、工作台車作業時嚴禁動作粗魯.4.4擺放作業標準:擺放共分成品,半成品,在制品,三種不同作業方式4.4.1在制品的擺放4.4.1.1制程員工拿產品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拖曳摩擦工件,避免摔傷,劃傷和變形。
产品防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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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规范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产品标识和追溯过程的控制方法,确保产品能得到标识的区分和时间的追溯。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与产品生产过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及返工返修的标识管理。
3 职责3.1 操作工:负责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序内对产品的防护;负责做好序内“三检”制度,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防止不良品的产生。
3.2 叉车工:负责对成品及半成品物料的整齐、分类存放;保证合格品转运过程中的质量,避免产品件出现磕碰划伤的质量缺陷。
3.3 返修工: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返工返修到位,做好标识(即: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名称、编号、日期、返修人),便于追溯。
3.4质检员:负责对生产、返修后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区分标识。
3.5 班长:负责做好当班次的成品件标识区分(即: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名称、编号、日期、数量、代班长姓名)。
3.6 段长:负责对本工段内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控。
4 流程4.1 搬运过程的防护4.1.1 不同类别的物料使用相应的搬运工具(如:叉车、行车)和正确的摆放要求(即:板料尺寸与托盘尺寸大小一致);4.1.2 产品件有专用工位器具的,必须放入专用工位器具。
产品件装入专用工位器具时卡槽与件要对正,卡销要卡到位,防止因防护不到位而造成产品件的磕碰划伤。
装箱时要严格按照工位器具定置数量装箱,严禁多装或少装;4.1.3 当专用工位器具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提前20分钟请示技术质量副主任是否可用其它盛器盛放,经技术质量副主任许可后,对产品件做好防护,再装入盛器内码放,盛器内件必须遵守盛器码放规定;4.1.4 产品件无专用工位器具时,根据其大小及质量要求使用不同盛器存放(托盘或网箱,具体分类及明细工艺另有规定)。
使用托盘码放产品件时,码放数量为40件/盘,且要码放整齐;使用网箱存放产品件时,装箱数量以不超过网箱上最低箱边高度为准。
以上两种盛器放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防止造成产品件的磕碰划伤。
产品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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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规范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各种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护这些产品,确保它们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品防护规范,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建议。
一、产品防护的重要性产品防护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保护产品免受损坏、偷盗和滥用。
它不仅是为产品提供更长的使用寿命,而且对消费者的安全和满意度也至关重要。
以下是产品防护的几个重要原因:1.确保质量:产品防护可以保护产品免受损坏或损坏的风险。
合理的防护措施可以延长产品的寿命,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
2.避免偷盗:产品的防护还可以防止产品被盗。
加密、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减少盗窃发生的可能性。
3.维护品牌声誉:假冒伪劣产品对一个品牌的声誉是极具破坏性的。
通过适当的防护措施,可以保护产品的合法性,并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4.保护用户安全:产品防护措施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身伤害的风险,从而保护用户的安全。
二、产品防护措施为了满足产品的防护需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产品防护规范是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产品防护措施:1.包装防护:适当的包装是保护产品免受外部环境和损坏的首要措施。
包装材料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具有足够的坚固性和耐久性。
2.防盗措施:对于高价值的产品,如电子设备或珠宝等,防盗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安装监控摄像头、使用钢索和RFID技术等。
3.产品认证:为了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一些国家和行业规定了特定的产品认证标准。
产品制造商应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应的认证标准。
4.售后服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于产品的防护也是必不可少的。
及时修理和维护产品,解答用户的疑问和问题等,可以有效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
5.教育培训:为了确保使用者正确使用产品并遵守产品规范,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是必要的。
用户了解产品使用方法和风险管理对于产品的防护至关重要。
三、产品防护的挑战与建议虽然产品防护是重要的,但在实践中依然面临一些挑战。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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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产品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客户权益,确保产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适用于全部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责任企业管理层对产品安全防护负有最终责任,各职能部门、岗位及员工应依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安全防护体系第四条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应确立完善的产品安全防护管理体系,包含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安全目标、安全制度等,以及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全过程中,企业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关键环节和孱弱环节,并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
第七条安全监控与检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与检测机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对生产环节、原材料子、产品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第三章产品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生产过程掌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掌控制度,包含工艺流程、生产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等,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第九条产品质量检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对每个生产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追踪原因并采取矫正措施。
第十条原材料子供应管理企业应建立原材料子供应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并对原材料子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供应的原材料子符合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企业应对生产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产品运输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过程掌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运输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包含运输装载、包装标识、运输工具选择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产品防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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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确保成品、半成品、材料等在下道工序搬运、包装、储存和保护的控制,确保其在公司内部或交付地点不致因遗失、损坏、变质而影响产品质量;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客户财产、配件或工具、半成品及成品等;相关文件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文件控制程序权责财务部仓库负责库存原材料、配件或工具、半成品及成品的搬运、储存和防护;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半成品的搬运和防护;品保部负责半成品检验过程中产品的防护;规范内容设备/工具:手推车叉车搬运注意事项5.2.1根据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重量、体积大小选择适宜的搬运工具;5.2.2仓库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可以用手推车;5.2.3生产部的大件材料、半成品等可以选择叉车;5.2.4材料、半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堆放高度;5.2.5对体积较小、重量轻的材料、半成品允许人工搬运,但必须注意产品的保护;5.2.6搬运人员在拖运过程中应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防止跌落、碰撞;具体作业设置表:储存及防护5.4.1储存环境5.4.1.1材料库、成品库、放置的工具、材料、成品货架高度不能超过 3.5米,并保持整齐堆放;5.4.1.2仓库设置排气风扇,利于通风、保持地面干燥,仓库管理员应注意产品防潮、防晒、防撞、防压、防火等防护措施原材料对温湿度有要求,应设置温湿度计并每天进行检测;5.4.1.3仓库定期整理、整顿做好6S工作,并在通道上标注严禁摆放物品;5.4.1.4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良好;5.4.1.5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并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酸、碱要分开; 客户财产的保护5.5.1业务收到客户提供的样板、图纸、计算机文件,首先应贴好标识;使用单位需借用参考,须登记在客户财产清单中,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或掉失,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处理;5.5.2经检验合格要入库或出库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搬运过程中应保护好产品,并保持产品的外包装和标签不受损坏;。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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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安全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产品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工负责。
第四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人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第五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做到各个环节全面有效保障。
第六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技术、安全制度和安全人员相结合,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第二章产品安全责任第七条产品生产企业是产品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第八条产品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销售;第九条产品使用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产品,对产品的安全责任承担相应义务;第十条产品用户组织、产品安全监督机构、行业协会等,应当对产品安全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第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产品安全评价与检测第十二条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前应当对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明确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第十三条产品销售者在销售前应当对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明确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第十四条产品使用者应当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合格的场所和条件下使用产品;第十五条产品用户组织、产品安全监督机构等应当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安全问题;第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产品安全性能检测,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置。
第四章产品安全宣传与教育第十七条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第十八条产品销售者应当加强对消费者的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第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模版(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7345f7ed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e9.png)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模版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安全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产品安全:产品安全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致对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属性和品质。
第四条产品安全防护管理:产品安全防护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安全控制措施,预防、减少、消除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保证产品安全性的过程。
第二节质量目标第五条产品安全管理的质量目标是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达到国家标准和用户要求,并持续改进产品安全性能。
第六条产品安全管理质量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以下因素的有效控制:(一)产品设计的安全性;(二)生产制造过程的安全性;(三)产品出厂前的安全性;(四)产品使用过程的安全性;(五)售后服务的安全性。
第三节安全责任第七条公司负有全面负责本公司产品的安全工作的责任。
第八条产品设计部门负责制定产品设计的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产品设计的安全性。
第九条生产制造部门负责制定生产制造过程的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出厂前的安全检测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出厂前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市场销售部门负责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售后服务,确保产品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节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二条产品设计的安全性控制措施包括:(一)严格按照产品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二)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设计进行优化,减少安全风险;(三)严格控制产品设计的过程控制点,确保设计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制造过程的安全性控制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生产制造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二)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止事故发生;(三)培训生产操作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产品出厂前的安全性控制措施包括:(一)进行必要的产品安全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二)建立完善的质量记录和档案,方便追溯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问题。
产品防护规定
![产品防护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33eb303581b6bd97f19eada.png)
SHYD 产品防护规定第一版/A 上海远大YD/C-7.5.5 -01页码:1/3 一.产品搬运存放时的防护规定1.型材搬运要轻拿轻放,玻璃和铝板应由两人以接近垂直于地面的角度进行搬运,以防止变形损坏。
2. 在车间内周转的型材,搬运时要擦净表面铝屑、灰尘,防止磕碰划伤。
3. 型材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4.型材周转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物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件或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不允许落地摆放,在车间内存放时下面必须垫有30mm高度以上的木方。
5. 复合板周转车的下部及侧面均应垫胶垫等软质物。
6.复合板加工平台,台面需平整并垫胶垫等软质物.加工过程中应保持台面清洁。
7. 加工完的复合板或组合副框后的复合板应立放,下部垫木方。
8. 玻璃周转车和玻璃架上采取垫胶垫等防护措施,玻璃之间要有防震隔物。
9. 玻璃加工平台须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质物。
10. 入库后各种材料分类摆放,并有标识注明名称、代号、规格、生产厂等。
胶类物品必须标明生产批号、规格、数量和有效期。
并按《库房管理办法》YD/C-7.5.5-02执行。
11车间外所有材料存放均应垫离地面100mm以上。
露天摆放型材、玻璃必须盖好雨布。
12 型材应避免存放于潮湿及酸碱环境中。
型材垫木间距及叠放高度的要求应以不使型材发生明显变形为原则。
13玻璃及复合板也应避免存放于潮湿及酸碱环境中,并应平放。
若需立放应与地面成800 左右角度。
14胶、标准件等物品摆放高度一般为1000mm以下,不受压力限制的可适当堆高。
15 生产加工过程中防护时执行《生产件过程控制程序》YD/B-7.5.1-01及《生产件检验控制程序》YD/B-8.2.4-01。
上海远大YD/C-7.5.5 -01页码:2/3以上生产加工时产品的防护由生产部各工段长监督指导各班组员工执行,生产部不定期检查、通报,并记录和提出改进措施。
库存产品由库房保管员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库房主任监督、检查、记录、提出改进措施。
产品安全防护规定(3篇)
![产品安全防护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5b9d2bf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5e.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儿童用品、玩具、家用电器、汽车、建筑产品等。
第三条产品安全防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相结合;(三)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四)公开透明、公众参与。
第二章生产者的责任第四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进行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第八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召回。
第九条生产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产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生产者应当对产品进行持续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章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政策和标准;(二)组织开展产品安全监督检查;(三)查处产品安全违法行为;(四)组织开展产品安全宣传教育;(五)依法实施产品召回。
第十三条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安全信息。
第四章产品安全标准第十四条产品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二)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公开透明,便于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了解和遵守。
第十五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应当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产品安全标准体系。
产品防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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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规范1.目的为确保采购物资、外协件及半成品、成品的原有质量及有关标识、标记,在产品整个形成和交付过程中应对搬运、贮存、先进先出、包装和交付过程中的防护工作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事业部在产品整个形成和交付过程中产品防护的管理工作,除适用于事业部外,也同样适用于产品在SMT事业部、零组件加工部的相关管理过程,其他事业部有关此规定与本规范不符的,在生产产品管控时以此规范为准。
3.职责3.1库房:负责产品防护工作的管理。
3.2生产车间:负责依据要求对本部门产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4.工作内容4.1 标识:4.1.1 工程部在产品工艺文件中应明确规定产品标识、包装标识、状态标识的要求及方法,各部门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范》执行。
4.1.2 生产部门及库房在接收产品或其组成部分时,须根据规定查验标识完整有效后方能接收。
4.1.3 库房及生产现场根据部门管辖的范围应进行区域划分,明确标识环保产品、非环保产品区域,避免物料混放,对生产造损失。
4.1.4在搬运、包装、贮存、交付过程中标识不得涂改,需作必要的更改由原标识部门授权人员进行。
产品标识如有损坏、模糊不清、脱落时,需由原标识部门重新标识并由接收单位重新查验。
4.2 搬运:为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损坏、变质或丢失,搬运要求如下:4.2.1在搬运前,要到现场检查场地及道路情况。
运输工具应定期检修保证完好。
搬运人员应经必要培训,掌握必要的操作规程和要求。
4.2.2生产搬运过程中对不同物品要选用适宜的搬运设备和工具,成品生产时,在流转的过程中必须使用周转吸塑,确保不被划伤或碰损;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装卸、捆绑、固定、苫盖及码放方法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物品不被腐蚀、污染和磕碰划伤等损坏,有关产品标识、标记不丢失、不擦掉。
4.2.3库管员在库房搬运过程中,无论是用双手搬运物料,还是选用拖车等搬运工具时,要注意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搬运,针对成品进仓,仓管员更要监督搬运人员不要随意乱丢已装箱的成品,以免造成品质质量受损。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b3affb6e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64.png)
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了保障产品的安全性,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制定本产品安全防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的产品,无论是自营品牌还是代工品牌,所有相关部门、人员都必须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3.产品安全防护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要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发展与安全发展同步,一切以确保产品安全为中心。
4.本规定的内容会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处理。
二、产品设计安全要求1.产品设计阶段要明确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要求,从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产品的安全性,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能测试。
2.产品设计中应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通过工艺设计来降低或消除这些风险。
3.设计人员应具备合格的资质和专业背景,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设计。
三、原材料采购安全要求1.原材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原材料的合格检验证明。
2.与供应商的合作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应商应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安全性等要求。
3.对新的供应商必须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提供的原材料安全可靠。
四、生产过程安全管理1.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和工艺,且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生产车间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且符合工业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硬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流程进行操作,且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质量监督和检测要求1.质量监督部门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
产品防护规范
![产品防护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f8f9cac8fd0a79563c1e72a8.png)
1 目的通过对公司产品及制造过程的适当防护,确保产品在制造过程、包装和交付的全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变化,符合顾客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从原材料、加工制造、包装和交付的全过程的控制。
3职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产品防护工作。
5 工作程序5.1 搬运5.1.1 所有产品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潮防雨,确保产品、包装或标识不受损坏。
5.1.2 选择适合的搬运工具和设备,避免颠覆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5.1.3 材料到库原材料进厂卸车一般采用人工卸车,工作中应听从库管员的安排将原材料到指定位置,同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其它材料卸车时先将材料放到木托盘上整齐码放,用液压推车或叉车运送到库管员指定的储位上。
材料堆放高度一般不能超过每层货架的高度,对于体积小但重量较重的材料应注意考虑木托盘和液压推车的载重要求。
严禁超载,并堆放在低层。
瓶装气体如:氧气、乙炔、氮气等应使用专用运输车搬运,严禁在平地上滚动搬运。
5.1.4 过程搬运原材料的搬运。
各车间原材料搬运较重的(如铜棒、铜杆等)用叉车搬运,较轻的用液压手推车或专用小推车搬运,搬运时避免撞击,以防碰伤。
胶块、铜杆的搬运。
胶块应整齐叠放在木托板上用液压车搬运,木托板上应加棉布垫,以防胶块被污染,同时胶块间也应用棉布垫隔开,以防胶块粘在一起;铜杆整齐码放在木托板上用液压车搬运,已清洗好的铜杆应采取表面保护措施;已涂胶的铜杆应用周转箱盛放,以免搬运时表面磕碰划伤同时也防止因沾水、油或灰尘而被污染,周转箱应整齐叠放在木托板上用液压车搬运。
锌块、铅块、钢带的搬运。
在装卸锌块、铅块、钢带时用铲车搬运,领用锌块、铅块、钢带用液压拖车搬运,拖车上放木托盘,以免产品掉地。
防止野蛮操作,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制造过程中的产品零件(包括电镀、抛光的零件)一律放入周转箱中用液压推车或专用小推车进行搬运。
产品周转箱叠放不得超过三层并整齐叠放,以防周转箱倒地。
已包装待入库的产品,应整齐叠放在木托盘上,搬运用液压推车。
质量全新体系产品防护管理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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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规定编号: /ZW-4.10-03-A 编制:审批:1 目旳和范畴在从原材料进公司、产品实现、放行和交付到预期目旳地,在顾客接受之前旳所有过程中,对产品旳符合性进行合适防护控制,以避免产品旳变质、损坏和错用,保证产品符合规定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合用于采购品、中间产品、最后产品和外供产品旳标记、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旳控制。
2 职责2.1 供销部负责采购品旳搬运、贮存和保护。
2.2 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成品旳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
2.3 供销部根据顾客或产品实现旳规定,设计包装物和工位器具等。
3 工作程序3.1 搬运和防护3.1.1 生产部根据产品特点,按照有关制度进行搬运和防护。
3.1.2 在搬运中,要注意保护产品标记和产品状态标记,避免损坏。
3.2 贮存和防护3.2.1 在库房寄存旳成品,要按其所处库房旳《库房管理制度》进行定置贮存,并保持合适旳、与产品质量规定相适应旳贮存环境。
3.2.2 各库房应对产品进行有序存贮码放,建立台帐,保持帐、卡、物一致,做到先到先发,按规定办理入出库手续。
3.3 包装和防护3.3.1 供销部根据顾客旳规定或按工艺文献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
3.3.2 对于外协件旳包装,在采购合同中要做出明确规定,同步作为检查验收旳根据。
3.3.3 产品包装时,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发运产品完整性、充足性。
3.4 产品交付和防护供销部根据合同规定填发“生产筹划发货告知单”,成品库管理员按“生产筹划发货告知单”发货。
按合同规定,安全、准时送到预定目旳地,保证产品交付质量。
4. 有关文献采购控制程序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标记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库房管理制度。
产品防护控制规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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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控制规范1. 概述本文规范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的过程单位。
2. 目的为保证产品实现过程在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保护、生产、物流、交付各个环节的完好无损,确保过程质量安全,使其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
3. 术语4. 内容4.1、仓库内材料储存期限和环境规定4.2、储存区域及环境4.2.1、储存区域划分为:来料待收区、来料待检区、待处理区(中转区)、收料区、良品区、不良品区(待退区)、隔离区(重工/返工区)、环保产品不合格品区、备料区、发货区等。
4.2.2、仓储场地应保持通风、采光、干净、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2.3、存储环境要求:仓库内的物料以常温环境储存,易变质、危险物料在仓储期内,要采取适当措施,已达到防止产品变质和安全防范。
4.2.4、仓库HSF产品各项工作要求按《来料HSF控制流程》和《环保标识要求规范》执行。
4.3、储存规定4.3.1、储存应遵循三定原则: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4.3.2、物料叠放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标签朝向通道。
落实“五距”要求。
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和堆距(还有主要通道距离):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平面之间的距离。
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人字形屋顶,堆货顶面以不超过横梁为准。
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货品之间的距离。
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货品(灯光产生热量)而发生火灾。
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
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
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30厘米以上。
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10~20厘米。
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货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堆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100厘米,堆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产品防护规定
![产品防护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87d9ea96f1aff00bed51ee7.png)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外购件的防护过程,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规范本公司的所有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外购件等。
3.管理职责3.1生产中心:对机加现场产品进行防护检查;3.2仓储物流部:对在库成品、半成品、材料、外购件的储存、搬运进行防护管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材料成品:4.1.1本公司的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必须经妥善的防护,以确保产品的质量要求。
4.1.2对生产运作过程中的采购材料或产品、半成品、成品,在内部处理时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的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进行控制、提供防护以确保满足顾客对产品的符合性要求。
4.1.3对标识的控制要求,执行《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混淆和误用不合格品。
4.2搬运防护:4.2.1根据本公司物料特点,选择适用适宜的搬运工具。
本公司采用的搬运工具主要有:手动搬运车、叉车、等、4.2.2搬运前应认清搬运标志,注意易损件搬运时须轻拿轻放.4.2.3搬运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均须轻拿轻放进行搬运,以免造成撞伤、破裂或其他影响质量的损害。
4.2.4搬运或运输过程中避免将其放置潮湿或浸水的位置点,以防产品因潮湿发生其他的品质问题。
车间内搬运时试用手动搬运车、叉车或,禁止抛投等野蛮方式搬运。
4.2.5搬运后摆放标识应按照标志摆放,产品的标识须尽量靠外,以便查询.4.2.6生产过程中所需原物料实行领料制,由生产工人搬运至相关生产工作位置,工序在制品的转序搬运,由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负责:经最终检验合格的成品,由生产车间办理入库手续;产品交付前的搬运,由产品车间搬运人员负责。
4.3储存防护:4.3.1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储存应按照仓库的区域标识进行存放,存放时地面必须有木方垫底或其他相当的措施(方便搬运)。
4.3.2储存期间所有的原材料定置摆放,半成品放置于指定区,成品按要求包装。
4.3.3原材料堆放应保持平衡不得堆积过高。
加工过程产品防护管理规范
![加工过程产品防护管理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1ba4532401f69e31433294fc.png)
1.目的:1.1保护产品的外观,防止由于加工、搬运中所造成的划、碰伤。
1.2使物料转序更加快捷,降低人工及返修成本。
1.3提高数字管控的准确性,方便现场物料的管控。
1.4正确使用防护材料。
2.适用范围:2.1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制层内部工序,包括但不限制:钣金、喷涂、装配、半成品库、外协、技术部样开等工序。
3.防护内容:3.1 钣金制层(表处前物料,不包括表面不处理物料)3.1.1 钣金制层内部零件的叠放需根据零件之大小选择合适规格栈板,零件纵横交错叠放。
3.1.2 零件间隔层之间采用尺寸为1200X1000X4mm(蓝色)印有“百腾钣金专用”之隔板防护,零件摆放整齐,叠层总高度不能超过1m 。
3.1.3 钣金内部各工序严禁直接将防锈油刷在防护隔板上,防止油污污染其它零部件。
3.2 喷涂制层(包括喷涂、丝印物料)3.2.1 喷涂小件(长宽小于600X800mm零件)3.2.1.1 选择合适的周转栈板,栈板表面必须平整,无凸出铁钉、残缺等现象。
3.2.1.2 喷涂零件间隔层之间采用尺寸为600X800X4mm(黑色)印有“百腾喷涂专用”之隔板防护,零件叠层总高度不能超过1m 。
3.2.2 喷涂大件(长宽大于600X800mm零件)3.2.2.1整机喷涂机柜,根据机柜外形尺寸选择合适规格周转栈板,机柜每个相互接触面都必须采用600X800X4mm(黑色)隔板防护,不允许重叠。
3.2.2.2门框类,采用喷涂定制专用木条(表面印有回收字样)隔离防护,叠放总高度不超过1.2m 。
4.0 防护包材回收管理4.1 本专用防护材料只允许公司内部(钣金部、喷涂部、装配部、外协和半成品库、技术部样开)和各外协供应厂商周转我司物料时使用,其它部门或工段禁止使用,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责任。
4.2 严禁一切损坏本专用防护材料的行为,如由于人为的撕拆、涂画和使用不当(工件造成的损坏)造成的损坏,将按原价全额赔偿。
产品防护工作标准
![产品防护工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1bb425a3c1ec5da50e270b8.png)
1.库存产品防护1.1管材、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40℃的库房或简易棚内。
1.2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上或地面上,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两侧加支撑保护时,堆放高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3m。
1.3管材、管件以及其它物资在户外临时堆放时,应有遮盖物,在施工现场存放的少量管材,应放在平整的地面上,地面应无尖锐物。
1.4管件应逐层叠放整齐,应确保不倒塌,并应方便拿取和整理。
1.5管材存放时,应将不同直径和不同壁厚的管件分别堆放。
受条件限制不能实现时,应将较大直径和较大壁厚的管材放在底部,并作好标志。
1.6PE管、件的使用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1.7PE管、件搬运时,应小心轻放,排列整齐,不得抛掉和沿地拖拽。
1.8寒冷天气搬运管材、管件时,严禁剧烈撞击。
搬运、存放时,不得暴晒和淋雨,不得与油类、酸、碱、盐等其他化学物质接触。
1.9PE管材、管件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期不宜超过1年。
1.10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漏,确保仓库安全。
2.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防护2.1材料的防护2.1.1材料由库房领出,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分型号、分类别按厂家的规定说明存放整齐,随使随用。
2.1.2材料在运输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滚动、滑动及损坏材料。
2.1.3沥青防腐管在运输时,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与硬件接触面加以保护,保证沥青无损坏情况。
2.1.4PE管在运输时禁止在地面上托拉、剧烈撞击,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时应有遮盖物,防止磨损。
2.2室外工程2.2.1沟槽开挖,为了防止沟槽坍塌,依据《安全作业及操作工作标准》沟槽开挖规定执行。
并且在交通道路上施工必须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灯”。
2.2.2地下管道下管时,必须用塑料布将管口包扎,防止杂物灌入管道。
沥青防腐管下管时,必须缓慢的将管放入沟槽内,禁止撞击,防止破坏防腐层。
2.2.3地下燃气管道下管完毕后,来不及全部回填时,管顶以上50cm应用细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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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凯瑞车辆传动制造有限公司文件编号
产品防护通用规范GY- DGT(M)655FH
产品防护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
此规范是在遵守包括产品入厂、搬运、加工、焊接、清洗、装配、包装等操作过程中的所有安全条例的基础上,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从毛坯进厂到成品出厂过程中的防锈蚀、防损伤等的防护。
1.入厂产品的防护
1.1入厂前产品的防护包括入厂毛坯、半成品及成品的防护;
1.2所有入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遮蔽、半成品及成品还应作相应的包装或用专用盛具摆放,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雨水及灰尘的污染和磕碰。
1.2.1所有入厂的半成品及成品在入厂前应对最终加工面进行清洁并涂防锈油和包装
保护,以防止运输及待检过程中锈蚀和碰伤。
1. 3入厂产品经检验合格品的保护;
1.3.1所有入厂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应按规定摆放到相应的工位器具上,不得落地。
产品摆放应整齐、安全、一目了然,并不得发生磕碰,必要时使用专用工具摆放。
重叠在工位器具上的产品按要求罩好防护网或捆扎好,防止产品跌落。
产品摆放
完毕后应配挂上产品标识卡,然后放置在车间指定的区域。
1.3.2半成品的防护
入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则应在其加工表面应重涂防锈油,以防止存放时锈蚀。
1.3.3成品的防护
入厂经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应清洗干净后,在其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有特殊要
求的除外),可直接用原包装保护或包、盖上油纸或蜡纸,以防止存放时锈蚀和灰
尘的污染。
1. 4标准件经检验合格后可直接用原包装保护,入库存放。
2产品搬运过程中的防护
2.1无论是毛坯、半成品或成品,在搬运时都应遵循“轻拿轻放”原则,防止工件磕碰伤。
2.2吊运产品时,应固定产品或用专用工位器具吊运,并确保产品重心在吊钩垂直线上,防止吊装时吊装物晃动引起产品磕碰伤。
2.3吊运过程中,吊装物不得过高,确定吊钩防脱保护罩完好,防止产品跌落。
2.4叉车在转运工件时,应固定产品或用专用工位器具叉运,防止叉运时的晃动,引起跌落造成产品磕碰伤。
2.5产品搬运过程中如需翻转产品,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如:胶垫、工位器具等),防止产品的划伤、磕碰伤。
2.6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搬运时需做好防震、防尘或防止杂物进入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7产品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或弄丢产品标识。
2.8产品搬运工位器具必须牢固可靠,并不得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飞边棱角等缺陷。
2.9雨天产品厂房外搬运,必须对产品进行遮蔽,防止产品受雨水的侵蚀。
3产品加工过程中的防护
3.1加工过程中的产品摆放时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如:胶垫、工位器具等)。
3.2产品加工过程中,加工面如有不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锈蚀等缺陷应及时修补或清除。
3.3产品加工过程中应控制好切屑参数,避免因参数不合理而引起加工面的损伤及烧伤。
3.4产品加工过程中应随时保证工位器具、刀具、机床工作台等的清洁,避免产品划伤,影响加工精度和产品质量。
3.5在进行产品的去除毛刺、飞边,锐角倒钝、打磨等工序时,必须注意不得碰伤加工表面或非工作表面。
3.6同一产品的上、下工序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则需要在产品的加工表面上涂防锈油,防止锈蚀。
3.7需清洗才能检验的半成品件,清洗干净后应及时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在其加工表面涂防锈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以防止存放时锈蚀。
3.8探伤的产品清洗后,应及时探伤,防止工序间的锈蚀。
3.9探伤合格品应及时清洗干净并在加工表面涂防锈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防止工序间的锈蚀。
3.10所有成品件经检验合格后,应清洗干净,在其加工表面涂防锈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表面应包、盖上油纸或蜡纸方可入库,以防止存放时锈蚀和灰尘的污染。
4产品焊接过程中的防护
4.1严格按《单轨零件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标准》工艺操作,防止错焊或误操作等;4.2焊接的专用工作场地须清洁,防止产品被划伤;
4.3焊接过程中搬动或翻转产品时必须小心,防止发生产品加工面、产品与产品、产品与焊渣间引起的的划伤、磕碰伤等。
4.4焊接区域需与产品摆放区域隔离开,防止飞溅的焊渣烧伤产品。
4.5焊接时保护好产品的加工面,防止由于误操作、焊渣飞溅、翻转产品等损伤产品加工面。
5产品清洗过程中的防护
5.1清洗机的清洗液只具有短暂的防锈功能,产品清洗干净干燥后,按工序要求及时送往下工序或涂防锈油。
5.2产品清洗过程中放置时应轻拿轻放,
5.3产品在清洗机清洗栏中摆放应均匀、固定、稳当,不应重叠堆放,防止待清洗的精加工表面划伤、磕碰。
5.4产品清洗过程中应按次序清洗,应晾干或烘干后再转入下一工序。
5.5产品清洗过程中不得损坏或弄丢产品标识。
5.6产品清洗后需入库存放的产品,按入库要求进行包装防护。
6产品装配过程中的防护
6.1产品装配过程中应严格按装配工艺规程要求使用工具,防止划伤、碰伤产品。
6.2产品装配过程中需热装或冷装的零件,要严格按工艺要求参数加热,冷却,避免产品的损伤。
6.3产品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油污、着色剂和灰尘等,避免引起产品精加工面的划伤。
6.4产品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影响产品性能的杂质、锈蚀及氧化皮等,必须清除干净,防止影响装配精度及产品最终性能。
6.5产品装配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零件,防止磕、碰、划伤产品。
6.6产品装配过程中紧固件紧固时必须采用力矩扳手,并按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不得损坏紧固件。
6.7产品装配过程中不得损坏或弄丢产品标识和产品记录,防止产品混装而损坏产品。
6.8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装配完成后需要做好防腐、防尘或防止杂物进入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7产品涂装过程中的防护
7.1严格按产品涂装工艺要求,进行非涂漆面的遮蔽保护,
7.2精加工装配面(非涂漆面)必须遮蔽严实,防止飞漆污染。
7.3经漆前处理的待涂装表面与涂底漆的时间间隔不得多于2h,防止时间过长而生锈或表面污染。
7.4涂装场地应随时保持干净,防止工序间涂装表面的污染。
7.5产品涂装过程中,涂料未干前不得把工件堆放在一起,防止粘连、碰撞等损坏涂装面。
7.6产品涂装待干时,应在规定的环境进行干燥,避免粘上油、水、灰尘及其他赃物。
7.7涂装产品未完全干透之前,不得搬动产品。
搬、吊运涂装好的产品需注意漆面的保护,防止挤压、损坏涂装表面。
7.8当涂料干燥前,及时清除精加工装配面(非涂漆面)的保护物及残余粘胶,严禁用砂纸除胶,防止精加工装配面光泽下降和砂纸纹。
7.9产品涂装过程中,要保护好不涂装的表面,防止碰伤或生锈。
7.10产品喷漆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精加工装配面(非涂漆面)的处理,及时涂防锈油,防止生锈。
8产品包装过程中的防护
8.1产品经终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
包装前,应进行精加工装配面(非涂漆面)
的清洁处理,清洁处理严禁使用水溶性清洁剂(如酒精等)。
清洁干净后,及时涂
防锈油(防锈油防锈能力即耐盐雾不低于120小时)和包、盖上油纸或蜡纸,防
止生锈和杂质污染。
8.2产品包装过程中不允许磕、碰、划伤和锈蚀。
8.3产品在包装前应清理干净,并检查其防锈、防震、防腐、防尘等措施是否完好。
8.4产品包装内的活动件必须加以固定,以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碰撞、损伤。
8.5精密、磨光的零件(轴承、轴颈等),在涂防锈油或防锈脂后,应先包上油纸或蜡纸,然后用包扎材料包扎或装箱,以防在装卸运输中受损。
8.6包装箱应完整、成型,内装产品应均布装载、压缩体积、摆放整齐、固定、8.7根据货物的特性及搬运、装卸、运输、仓储等流通环境条件,应选用带有防护装置的包装。
如防震、防盗、防雨、防潮、防锈、防霉、防尘等防护包装。
8.8运输包装盛装货物后,其封口应严密牢固,对体轻、件小、易丢失的货物应选用胶带封合、钉合或全粘合加胶带封口加固。
根据货物的品名、体积、特性、重量、长度和运输方式的要求,选用钢带、塑料捆扎带等,进行二道、三道、十字、双
十字、井字、双井子等型式的捆扎加固。
捆扎带应搭接牢固、松紧适度、平整不
扭,不少于2道。
8.9货物运输包装标志应根据内装货物性质和对货物储运的特殊要求,按GB191的图形、文字在明显的部位标打。
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牢固。
内货与标志一致。
标志一般应印刷或标打,也允许拴挂或粘贴,标志在整个流通过程中应不褪色、
不脱落。
旧标识应抹除。
8.10重量在100Kg以下的包装件应便于人力作业;重量在100-1500Kg的箱装货物应便于叉车作业,并在包装上标出货物重心位置;重量在1500KG以上的箱装货物,应
便于吊车作业,并标出货物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