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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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农民是当今中国积贫积弱的庞大社会群体,增收致富是中国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我党农村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十分缓慢,城乡收入差距再度扩大至历史巅峰,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继续保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局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我党和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本文主要围绕着农民增收问题,通过对农民收入及负担现状的分析,

初步阐述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并进一步探寻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民增收之路。

【关键词】农民增收城乡差距制度偏斜城乡二元结构

一、引言

中国自古以来是农业大国,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农业的发展却始终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大而不强,成为困扰中国农业几个时代的问题。农业效率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顽疾。

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1%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13亿的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一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却是在以占世界上40%的农民才养活了这21%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积极发展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事关我国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大局,其中许多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国农民增收难?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呢?这已经成为当前我们不能回避、更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当前农民增收问题存在的症结

(一)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及负担现状

要使农民增收,关键就在于减轻农民的负担,这一点其实已经众所周知。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的通知》;1990年2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作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止,农民负担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去年增长9.5%,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16.7%,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去年增长了33.7%。据国家农业部统计,1995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19.9%,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 费用却比上年增长了48.3%,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比上年则增长了52.22% 。这一年,全国三分之一的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5%的“大限”。从1991~1993年间,国家农业牧业税收入占全国各项税收的比重已呈下降趋势,降到了2.2%,而到了1996年,这一比重却又高达5.3%,比前几年高出了一倍还多;若加

上大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农民一年辛苦到头几乎所剩无几。“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这句来自一些农村的民谣俚语,也许正反映了那些处于税费重压下的农民们的愁苦与无奈。

(二)我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分析

农民增收为何如此之难?究竟是什么原因妨碍了农民富裕?弄清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它是农民开辟增收新途径,创造新财富的前提,也是政府采取增加农民收入政策措施的基础。

⒈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虽然,一直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治理“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但现行农村统筹资金制度是乡镇政府以“三提五统”的收费的形式直接向农民收取,实质上是属于一种“一事一费一制”的筹资办法,本身就具有推动开征新费的机制。一事一费需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相适应,当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出现新的公共事务需要时,财政预算内资金没有力量供给,而新事务又非办不可时,就只好相应开征新的收费才能满足需要。加之收费又是由各部门自收自用,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在部门利益驱动下,实际执行中就极易扩大收费项目,从而导致农民税费负担居高不下。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一级机关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93项之多,涉及到24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269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例如,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一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许多村镇不管你养不养猪,一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此外,农村基层行政机构的无度膨胀,人员冗余,也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自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之后,接着就改制为61,766个拥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利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铺越大,但凡上面有的机构,下面也有,不仅先后建立起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了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真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机构的膨胀伴随着就是乡镇行政人员的飙升。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1979年是279万人,1989年则上升为543万人;其中,当数县乡两级上升最快,几近失控!到了1997年,我国在编党政干部人数已达到800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1,269,000人大体相当,与此同时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而这所有人员都无一例外需要农民养活。是谁加重了广大农民的负担?是谁消耗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⒉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分治拉大贫富差距。

国家现行的“三农”政策,大部分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和推行工业化战略时期的政策精神。在制度安排上总的特征是,经济利益结构明显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即“城乡分治,一国两策”。

⑴就业制度偏斜。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进城就业、向城市迁徙的通道被阻塞,在制度上使农民与土地拴在一起,强制农民滞留农村。这种制度在事实上使农民失去了居住自由和择业自由,农村劳动力无法与城市工商资本结合。这种制度设计对城市居民有利,工业化创造的就业岗位被城里人"垄断"了,而农民只能靠种地养家糊口。

⑵产业制度偏斜。农民不仅无法进入城市就业,而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创造的就业岗位也不属于农民。在“国计民生”、“特殊物资”、“战略物资”等名义下,权力部门瓜分商业利益,形成部门割据、“地盘经济”。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和化肥等农资实行垄断性经营(特许经营),大量潜在就业岗位不属于农民。加入WTO后,各行业向国际看齐,提高“准入”门槛,可能对农民更不利,尤其是对西部不利。这样一套制度,限制了农民,抑制了农业,阻碍了农村工商业,负面影响极大。

⑶财富分配制度偏斜。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农民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无缘。城里人已经享受了医疗、养老、失业保险以及生活最低保障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好处,但农民尚不知劳动与社会保障为何物。在教育方面,农民额外负担义务教育费用。本来受教育的一方享有权利,政府是义务方,但在农村却反过来了,农民负载了义务,仅2001年农民支出乡村办学就达130亿元。在国家政策方面,农民从积极财政政策中得到的实惠少。近几年,国家在调整居民收入政策、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时,对城镇居民采取增收措施较多而对增加农民收入措施较少。1999年至2000年,国家给公务员和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加薪,提高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收入增加9.3%,而农民收入则仅增3.8%。国债项目也是城镇多,农村少,城乡收入比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已经超过3∶1。

“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给中国农民带来沉重负担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也就是说,工业品是被提高到脱离了本身的实际价值卖给农民的,而农民的农副产品又是被大大压低了本身的实际价值卖出的,这一切源于政府制度的偏斜,并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实现的。如果工农业产品的价格与价值相等,它的比价线AB就为1。但是,正是因为出现了远离AB比价线、呈剪刀张开的AD与AC两条线,工农业产品间的“隐性负担”就到了农民的身上。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人和城市人在收入和财富的道路上表现为“双轨制”,贫富差距逐渐拉大。1999年,城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到8,346元,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也有提高,但仅为2,210元,就是说,市民平均工资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了6,136元!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农民人均纯收入与1978年相比,实际已经下降。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马太效应”正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之间日益加剧的凸现出来。

⒊人力、社会资本的短缺,加大了农民增收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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