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的书写要求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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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书写规范

医嘱单书写规范

医嘱单书写规范1.目的使护理人员更规范的书写医嘱单。

2.范围护理部、各科室3.权责护理人员:依据规范书写医嘱单。

4.定义(无)5.流程(无)6.内容6.1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6.1.1内容:由眉栏及医嘱栏组成。

6.1.1.1眉栏:由患者姓名、科别、病案号、页码组成。

6.1.1.2医嘱栏:由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生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栏组成。

6.L2书写要求6.1.2.1眉栏用蓝色签字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整洁,无涂改。

6.1.2.2处理长期医嘱后在医嘱前画红铅笔“J”,核对医嘱者在医嘱前红“√”下画蓝铅笔“√大小适宜,统一。

6.1.2.3处理医嘱后护士要在医嘱签字处签全名,同时处理若干医嘱时,护士可在第一个与最后一个医嘱后方签全名,中间以表示。

处理临时医嘱均应填写执行日期、时间,精确到分钟。

所有签名清楚,无涂改。

6.1.2.4“即刻”医嘱30分钟内执行(查证签字执行单、化验单)。

6.1.2.5临时医嘱取消时,应以红色笔在医嘱上写“取消”表示医嘱停止执行,长期医嘱不能有“取消”字样,应以停医嘱表示。

6.1.2.6手术后医嘱当日在长、短期医嘱上方顶格画红铅笔线,重整或转科医嘱应画蓝铅笔线与之前医嘱区分,线直且粗细适中。

6.1.2.7下达皮试医嘱后,主班护士打印或转抄医嘱,经核对无误后由责任护士执行,皮试结果由执行操作护士与另一名护士共同确认,在治疗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及看皮试结果时间并双签字。

临时医嘱单执行时间为处理医嘱时间,执行护士栏应由两名护士双签字(在执行栏内画,分子由处理医嘱护士签字,分母由看皮试结果护士签字。

皮试结果记录方法,以“-”代表阴性,用蓝黑签字笔书写,以“+”代表阳性,以红色签字笔书写,书写内容如下“XXX皮试(-)二6.1.2.8所有医嘱处理及执行时间均为24小时制。

7.表单(无)8.参考8.1耳鼻喉医院护理部2015年3月修订9.附件(无)。

医嘱单书写

医嘱单书写

再 见
书写规范(续):
8、医嘱单写满两张后要重新整理医嘱。整理时 在原医嘱下面划一条红线,线下正中用红笔写 “重整医嘱”(或用印章),标明重整日期, 整理者与校对者在前后相应栏内签全名,将继 续有效的医嘱按原日期顺序抄录于下。 9、根据医嘱本抄录医嘱的护士若发现医嘱有错 误,应与医师联系及时纠正。 10、日期、时间填写完整。皮试结果阳性用红笔 (+)表示;阴性结果用兰笔(-)表示。字 迹清晰,签名正规无错别字,无涂改。
(口服可省略不写)
又如:
复方氨基比林针 2ml im.
50% GS
5%GNS
40ml
500ml
iv.
10min
氨茶碱针 0.25
10%氯化钾针 10ml
iv.drip . 40gtt/min.
(药物规格为克时可省略不写)
⑶中医处方:
每行4味药(也有3味的),注 明剂量、剂数、煎法、服法、日期。
如:
护理常规;
护理级别;
住房及培护要求;
饮食规定;
病情通告; 病情监测; 特殊器具使用; 其他治疗的原则性医嘱;
口服药(顺序为先主要药物,后次
要药物。注明药名、剂型、规格、用量、 用法、次数)
注射药(顺序为先主要药物,后次
要药物;先肌注药物,后静脉药物。注 明药名、规格、用量、用法、次数)
⑺医疗及护理处置性医嘱:
各种穿刺、抢救费、处置费等等。
按所做项目书写,有些是护士书写。
⑻其他临时性医嘱:
抢救时心肺复苏、胸外心脏按压 术、人工呼吸术、除颤等等。 按所做项目书写。
⑼注明执行几次的医嘱:
需要测几次血压、体温时。 如:每小时测血压1次,共5次
⑽出院医嘱:出院、出院所带药物 及要嘱咐的事项。 如: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医嘱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医嘱是医生为病人制定的各种检查、治疗、护理等具体措施,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

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住院号、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各种治疗与检查及医生签名。

护士根据医嘱本或医嘱单的医嘱,负责转抄与执行。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待查清后执行。

医生不得使用口头医嘱,除非在抢救或手术时,如使用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医生亦须及时补记医嘱。

1、书写医嘱要求医嘱一律用蓝钢笔书写,必须准确正规,如有错误,不准随意涂改,可用红笔在原医嘱上写“作废”或“DC”来表示,并由医生签全名。

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上午7时写7:00,下午7时则写19:00,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定第二天日期0:05。

医嘱及执行治疗的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每日3次写成Tid或3/d,每4小时一次写成q4h,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IM或(肌注)、静脉注射写成IV或(静注),静脉输液写作或VD也可写(静滴)。

药物写清浓度、剂量,不可写支、片,无剂量的药物除外。

药物皮肤试验阴性者,用蓝钢笔写(-),阳性者(+)符号,用蓝钢笔写“()”,用红钢笔写“+”。

2、医嘱的种类分长期、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者,如无停止医嘱,一直有效。

如转科、手术、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但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3)备用医嘱:长期备用医嘱必要时用,但须注明每次剂量、用法及间隔时间(或每日可用次数),每执行一次后必须记录于临时治疗栏内,再次执行前须先了解上次的执行时间,如未达到间隔时间,则不能再用。

临时备用医嘱(SOS)为必要时用,仅在12小时内有效。

日间所开的医嘱只限白班有效,晚间医嘱只限夜班有效,未执行者至交班时失效。

医嘱的书写格式

医嘱的书写格式

医嘱的书写格式在医疗领域,医嘱书是医生为患者制定的治疗计划和指导方案的书面记录。

良好的医嘱书写格式对于医生和患者都非常重要,可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误诊和误治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医嘱书的书写格式,并提供一些注意事项。

一、标题和患者信息在医嘱书的开头,应该清晰地标明标题,如“医嘱”或“治疗方案”。

接下来,应该列出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标识和追踪患者的治疗记录。

二、医嘱的概述医嘱书的第一部分应该是对整个医疗过程的概述。

这些信息包括就诊日期、主要诊断、需求和治疗目标等。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医生和其他医疗人员提供一个整体的治疗框架,帮助他们理解患者的情况和需求。

三、医嘱的具体内容接下来,医嘱书应该详细描述各个医嘱的具体内容。

每一条医嘱都应该以明确、简洁的语言书写,并包括以下要素:1. 医嘱的类别:如药物治疗、实验室检测、手术等。

2. 医嘱的具体内容:针对每个类别的医嘱,应该详细描述医生的指导和要求。

比如,对于药物治疗,应该包括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信息;对于实验室检测,应该包括要做的检测项目、时间和频率等信息。

3. 医嘱的执行时间:医嘱书上应该清楚标明医嘱的执行时间,比如早晨、中午、晚上等,或者具体的时间点。

这有助于医护人员按时执行医嘱,避免漏诊或误诊。

4. 医嘱的持续时间和频率:对于长期医嘱(如长期用药),应该明确规定医嘱的持续时间和频率。

对于临时医嘱(如短期用药),应该标明医嘱的结束时间。

5. 医嘱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有些医嘱可能需要特殊的注意事项,比如药物的禁忌症、过敏史等。

在医嘱书上应该明确指出这些特殊要求,以确保医护人员正确执行医嘱,避免不良反应。

四、医生签名和日期最后,在医嘱书的结尾,医生应该签名并注明日期。

医生的签名是对医嘱的认可和承担责任的表明,同时也是医嘱的合法性证明。

总结:良好的医嘱书写格式对于医疗工作至关重要。

医嘱书应该包括标题和患者信息、医嘱的概述、医嘱的具体内容以及医生的签名和日期。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1.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3.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5.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一)概念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 〃”代替。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1.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3.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5.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一)概念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 〃”代替。

医嘱的书写格式

医嘱的书写格式

医嘱的书写格式
1. 医嘱应紧靠左边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上一行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

2. 同一患者若有数项医嘱,且时间相同,签名需在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即可,余用“::”连接。

3. 重整医嘱,应另起一行书写,在日期、时间栏内书写重整医嘱时间,医嘱栏内书写“重整医嘱”。

将未停止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重整的医嘱由医师、护士签名。

4. 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

临时医嘱是医师根据病情随时决定的一次性治疗或抢救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临时医嘱只限执行一次,包括内服药、注射剂、术前用药、特殊治疗、检查和皮试等。

临时医嘱执行后,执行者必须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5. 医嘱不得涂改,需取消医嘱时应使用红色墨水笔标注“取消”并签名及时间。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医嘱内容,抢救结束后医师、
护士共同立即据实补记。

6. 药物名称须用通用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药物名称、剂量和用法(药物使用排列顺序为口服、肌注、静脉用药)。

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需写浓度。

液体以毫升(ml)表示,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示。

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以上就是医嘱的书写格式,供参考。

医嘱书写规则

医嘱书写规则

医嘱书写规则 ⽬录: ⼀、医嘱的内容 ⼆、医嘱的种类 三、医嘱书写的要求 四、医嘱书写顺序 五、重整医嘱的书写 医嘱是医师为病⼈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填写,如实习医⽣填写需代教⽼师批准审查后⽅可有效。

⼀、医嘱内容: 包括医嘱的⽇期、时间、护理级别、隔离种类、饮⾷、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法、医师和护⼠的签名。

⼆、医嘱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次检查、处置、临时⽤药,有效时间在24⼩时内。

3、备⽤医嘱——⼜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医嘱(sos医嘱)。

长期备⽤医嘱,有效时间在24⼩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时间后⽅为失效。

临时备⽤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则失效。

返回⽬录 三、书写要求 1、药名⽤拉丁、英⽂、中⽂、不许⽤化学分⼦式。

2、⽤全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可⽤⾃编药名缩写。

3、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写浓度。

4、药名前应标明剂型,但⼀般常⽤药可以省略。

5、液体以毫升(ml)表⽰,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

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6、药物名称、剂量、单位、⽤法的字体要⼀致,即⽤英⽂都⽤英⽂,⽤中⽂都⽤中⽂,不能中英⽂混合应⽤。

7、每项医嘱前填写⽇期、时间,医嘱后签名。

8、静脉给药数药并⽤时,先写溶药的溶剂名,后按主次顺序排写药名。

⽤法另起⼀⾏,并注明滴数。

9、凡试敏药物,应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医⽣在药物后画以蓝⾊括号,试敏后⽤红⾊“+”“-”表⽰“过敏”“不过敏” 例如:青霉素过敏则表⽰为:青霉素(+) 10、取消医嘱在医嘱执⾏时间栏⾥以红⾊标记“取消”字样。

返回⽬录 四、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 第⼀项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科护理 第⼆项护理级别,如⼀级护理,⼆级护理 第三项饮⾷,如普⾷,半流⾷ 第四项病重病危,如⼀般疾病不⽤写 第五项卧位,如半卧位,绝对卧床 第六项特殊处理,如测Bp、R、P半⼩时⼀次,雾化吸⼊ 第七项各种药物,按静脉、肌⾁、⼝服顺序书写。

医嘱单书写及保管规范

医嘱单书写及保管规范

医嘱单书写及保管规范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1、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2、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护士签名。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等。

3、医嘱单楣栏项目、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医生应当使用红色笔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特殊情况(如无血、无药等)取消医嘱须在病程记录中说明。

5、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6、分清医嘱性质,按要求按时执行医嘱,执行后签全名。

医嘱执行时间与护理记录时间相符。

7、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具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8、患者出院、死亡时,所有医嘱全部自动停止。

9、医嘱单随出院病历入医院病案室管理。

最新医嘱书写规范

最新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目录临床医嘱和处方书写医嘱书写规则临床护理常规住院病人膳食内容、各种卧位常用的拉丁文、英文医学缩写医嘱内容的书写顺序长期医嘱的书写、临时医嘱的书写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在这个时间都是具体到分钟的时间。

临时医嘱也就是您说的(短期医嘱)是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

怎样开医嘱,各级医院基本上有大致统一的规定,现分述如下。

医嘱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于病人住院时要执行一段时期,为相对稳定的医疗措施。

而临时医嘱顾名思意是指临时处理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和治疗等等。

长期医嘱:第一项写护理常规,如中医内科护理常规、中医儿科护理常规、昏迷护理常规等等;第二项写护理分级,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别护理等;第三项写饮食,如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通饮食、糖尿病饮食、低胆固醇饮食或禁食等;第四项写病重或病危,如系一般疾病则不写;第五项写各种特殊卧位,如半卧位、侧卧位等;第六项写特殊处理:如测血压、脉搏、呼吸1次/15分钟、记出入量、体位引流、雾化吸入等;第七项写注射用药,如青霉素80万u im qid、5%GNS1000ml静滴ivdrip qd。

“即刻”、“缓慢”一般简写成“st”、“缓”。

第八项写常用口服药,如维生素C1000mg tid、阿司匹林0.3g tid、棕色合剂10mltid 等;临时医嘱:按处理时间顺序写第一项:三大常规(血、尿、大便)、第二项血生化常规,第三项若需进行X线胸部摄片、心电图检查,心功能不全需立即静注西地兰0.4mg,则开第四项,准备第二天早晨空腹抽血测肝功、肾功则开第五项,准备第二天作胸腔穿刺则开第六项,总之,按时间顺序依次书写。

医嘱书写规范

医嘱书写规范
重整医嘱
1. 长期医嘱单超过3页或停止医嘱过多应重整医嘱。需在原医嘱最后一行下 面画一红横线
2. 红线下写“重整医嘱”红线上下不得有空行 3. 病人手术分娩转科也需要重整医嘱
注意事项
1. 处理医嘱时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或核对清楚后在执行。 2. 医嘱必须由医生签名后方可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
核对后在执行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1. 医嘱单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2.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 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 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余项用 (..)
3. 长期医嘱的下达顺序:疾病护理 常 规 ·护 理 级 别 ·饮 食 ·体 位 要 求 ·特 殊处理(监测血压 记出入量 雾 化等)常用口服药·注射用药
2. 医嘱单书写不得空格,各行对齐
3.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医嘱,且时间 相同,签名者只需第一行及最后 一行采用封头封尾签名
4. 出院转院死亡等列入临时医嘱
停止医嘱
1. 医生在长期医嘱单上相应医嘱后,写上停止日期 时间并签全名。 2. 护士在相应的执行单上注销有关项目,然后在医嘱单该项医嘱的停止日
期栏内注明停止日期与时间,并签全名 3. 如果转科 出院 死亡医嘱自动停止
间内执行,有的立即执行(st) 另外出院 转科 死亡等也列入临嘱。
备用医嘱 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 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仅在12小时内
医嘱的处理
1. 长期医嘱:医生开写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全名 护士将长期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执行单(如服药单 注射单 治
疗单 输液单)
2 临时医嘱:医生开写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时间和日期,签全名。 护士将临时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临时医嘱执行单 与执行护士一起核对后执行,执行后必须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全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单书写要求

医嘱单书写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
医嘱是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和实施治疗措施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应。

(1)护士对医师下达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检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日期、医师签名等项目是否完整。

有疑义时及时澄清。

(2)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护士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其他时间护士一律不执行口头医嘱。

(3)取消医嘱应由医师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护士认真核对。

(4)书面医嘱应经仔细查对、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

2)执行医嘱的时限性
(1)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2)临时医嘱应先执行后签名,临时医嘱单上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实际执行该医嘱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3)长期医嘱单的执行时间和护士签名,为首次接到该医嘱指令、着手处理该医嘱内容的开始时间和护士签名。

(4)护士执行长期备用医嘱(PRN)后,由执行护士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3)有关医嘱执行签名的一些规定
(1)对非以护士为主要操作者的各种临时医嘱(如:心电图、各项化验检查、腰椎穿刺术等)护士不必签名。

(2)输血医嘱:须双人核对,在输血单上核对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进可由在岗医师核对签名)。

(3)各类药物医嘱给药后都须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4)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由护士直接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执行者与复核者并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师协助判断结果并签名)。

若为阳性结果,“+”用红笔书写表示。

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

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

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医嘱本书写内容及要求医嘱本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是护士执行治疗护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护士完成医嘱前后的查核依据。

1、医嘱内容:包括日期、时间、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浓度、用法等),各种检查、治疗、术前准备、医师、执行护士、核对者签名等。

2、医嘱分类:(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内,一般仅执行1次。

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

(3)备用医嘱:①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②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12小时以内,必要时用,过期如未执行则失效。

(4)停止医嘱:应先在相应的治疗执行单上将此项目注销,签全名并注明停止时间、日期;然后转抄到医嘱记录单,在医嘱本上打红勾。

(5)重整医嘱:长期医嘱超过三页,需重整医嘱;转科、手术、分娩也需重整医嘱,重整医嘱后即以示前面医嘱一律作废。

3、书写要求:(1)医嘱应由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写。

无处方权的医师开写的医嘱,必须由上级医师审查后签名方有效。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除抢救病人外,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医师表示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护士填执行时间并签名。

(3)临时医嘱“护士签名”栏内应由执行该医嘱的护士签名,以示对医嘱的正确性负责。

(4)备血(抽血交叉)、输血需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人与核对人均应在“护士签名”栏内签名。

药物皮肤试验,阴性用蓝墨水笔在医嘱上书写(-),阳性用红墨水笔书写“(+)”,“+”用红墨水笔标注。

同时在病历夹、病人床头等六处做醒目标记。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书写要求及格式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1.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3.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5.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一)概念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代替。

病历书写规范:医嘱单的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医嘱单的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规范:医嘱单的书写要求2013 年06 月05 日13 : 37(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第一个字应对齐;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 )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未用者不予抄写。

(6 )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

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 +,”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

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

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

将护理级别、饮食、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

如有空格,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 )病人转科、出院或死亡,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需每班核对,每周总核对一次,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 )医嘱较多、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未用完部分仍按原格式依次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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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的书写要求及格式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一、医嘱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取得医疗机构处方权的医师有权在本医疗机构开具医嘱。

试用期人员书写的医嘱,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医嘱权利。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开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或输入微机,护士不得转抄转录。

(三)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五)药品名称、剂量、单位等书写要求详见本章第一节。

(六)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二、长期医嘱及长期医嘱单
(一)长期医嘱指自医师开写医嘱时起,可继续遵循至医嘱停止的医学指令。

长期医嘱书写在长期医嘱单上。

长期医嘱单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二)长期医嘱书写注意事项
1.长期医嘱的内容包括: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操作等。

2.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写清具体日期和时间,在其他各项医嘱的日期和时间栏内可用“〃”代替。

3.开写医嘱时在医嘱栏内顶格书写,如一行写不完应在第二行的行首空一字格书写,如第二行仍未写完,第三行第一个字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书写,不能写入邻近格内。

4.同一位医师在同一日期、同一时间开写的多项医嘱,仅在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签写医师全名,在其他各项医嘱的医师签字栏内可用“〃”代替。

5.患者转入、手术和分娩后应重新下达医嘱。

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然后在红线以下格内书写转入、术后和产后医嘱。

6.重整医嘱时,应先在原有医嘱的最后一行下面用红色笔齐边框从左至右划一横实线,然后在红线下面的日期、时间和医嘱栏内,用红色笔书写“重整医嘱”四个字,重整的医嘱由整理医嘱的医师签名。

三、临时医嘱及临时医嘱单
(一)临时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医嘱,应在短时间内执行,一般仅执行一次。

临时医嘱书写在临时医嘱单上。

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二)临时医嘱书写注意事项
1.临时医嘱的内容包括:
(1)各种辅助检查(化验、超声、X线、CT、MRI、病理等)检查项目。

(2)特殊检查(治疗)方法。

(3)拟施行手术名称、时间、麻醉方式、术前准备。

(4)药物敏感试验。

(5)即刻应用的药物。

(6)会诊、抢救、出院、转科、死亡等医嘱。

2.药物敏感试验应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药物名称和括号,在括号内用红色墨水笔标“+”表示阳性,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标“-”表示阴性。

3.辅助检查(化验、超声、X线拍片、CT、MRI等)“执行者签名”一栏由护士填写。

4.其它要求同长期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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