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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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防雷构造设计

幕墙防雷构造设计

防雷构造设计《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定:“玻璃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的有关规定。

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防雷问题专题审查会纪要将送审稿中“防雷体系”(JGJ102-96第4.4.7条“……玻璃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体系……”中的“防雷体系”)改为防雷装置。

取消关于接地电阻的要求。

玻璃幕墙是附属于主体建筑的围护结构,幕墙的金属框架一般不单独作雷接地,而是利用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与建筑本身的防雷设计相结合,因此要求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并保持导电通畅。

1.高层建筑金属幕墙防雷设计原理大气的流通形成了雷云,随着雷云下部的负电荷积累,其电场强度的增加到极限值,于是开始向下梯级放电,称为下行先导放电。

在电气—几何模型中,雷先导的发展起初是不确定的,直至先导头部电压足以击穿它与地面目标间的间隙时,也即先导与地面目标的距离等于击距时,才受到地面影响而开始定向,在被保护的建筑物上安装接闪器,就是使它产生最强的先导和雷先导会合,从而防止建筑物受到雷击。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所提出的接闪器保护范围是以滚球法为基础的,所谓滚球法是以hr为半径的一球体沿需要防直接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接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部位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

用许多防雷导体(通常是垂直和水平导体)以下列方法盖住需要防雷的空间,即用一给定半径的球体滚过上述防雷导体时不会接触要防雷的空间。

它是基于以下雷闪数学模型(电气—几何模型):hr=2I+30(1-e–1/ 6.8)(3-6)或简化为hr≈9.4×I2/3与相对应的电流I=(hr/9.4)1. 5(3-7)当hr=30m时I=5.7kA 当hr=45m时I=10.5kA 当hr=60m时I=16.1kA当雷电流小于上述数值时,雷闪有可能穿过接闪器击于被保护物上,而等于和大于上述数值时雷闪将击于接闪器上。

谈玻璃幕墙防火设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谈玻璃幕墙防火设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谈玻璃幕墙防火设计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摘要:在建筑工程设计中,重视与加强对幕墙工程的防火设计与节点处理,合理使用防火材料,对控制火灾发生与减少火灾发生时的蔓延速度等均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玻璃幕墙;防火设计;注意事项幕墙安全功能的防火设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 — 2003 ) 》对幕墙的防火设计也提出了要求,但规范中对部分防火节点的要求并不很明确。

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玻璃幕墙的防火设计提出一家之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1、防护设计注意事项当室内发生火灾时,明火火焰、辐射热甚至高温烟气很容易使幕墙的玻璃破裂、型材软化而降低承载力甚至丧失承载力、结构胶失去粘结强度,最终可能致板块坠落伤害到地面人员。

因此有必要在人员最为集中的疏散通道口等部位上方设置防护挑檐。

此防护挑檐在设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 幕墙结构设计人员应充分理解规范的本质要求,在建筑立面美观与安全防护方面应做到两者兼顾,绝不能单纯为了建筑立面的美观而盲目减少挑檐宽度。

特别要注意的是此挑檐宽度宜从建筑幕墙的最外面起算,而不是从门洞口起算,对与幕墙整体外挑门洞内凹的结构,应从幕墙外表面起算。

当条件允许时,建议挑檐宽度宜适当加大,同时要考虑增大面积后的自身荷载。

( 2 ) 因为通道口处为火灾时人员的密集之处,在结构计算时必须考虑充足的安全系数,不能按常规的结构设计。

即不仅应考虑到正负风压、结构自重、雨雪及积尘荷载,还必须充分考虑到上部物体坠落到挑檐时对挑檐产生的冲击荷载;同时,在选取板材时,应充分考虑到在上部冲击荷载作用下,板块可能产生破裂但不允许板块掉落。

因此,建议优先选取双钢化夹胶玻璃。

( 3 ) 选取合适的结构形式:在同样分格大小、厚度及荷载的情况下,玻璃板块的最大应力随板块的支承模式的不同而各异。

如采用框支承结构的玻璃板块与采用四点支承结构的玻璃板块,当其它条件一致时,框支承结构的玻璃板块的应力要小于用四点支承的玻璃板块应力( 通常四点支承的玻璃板块最大应力往往是孑L 边应力,目前很多设计未对孑L 边应力进行计算) 。

(整理)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整理)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摘要] 本文介绍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的修订内容,对修订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范幕墙设计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

一、总则(一)增补了新的幕墙类型规范是已有成熟经验的归纳、总结,不是对前沿技术的介绍和前瞻。

96规范编制时,点支承幕墙在国内尚少应用,经验不多,因此没有纳入规范。

几年来,我国点支承幕墙在各种建筑中大量采用,形式多样,技术水平迅速提高,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增补了点支承幕墙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已有许多工程采用了各种形式的新型幕墙,如框点混合支承的幕墙;全玻幕墙类的槽形玻璃幕墙;点支承幕墙类的背栓式支承幕墙、单层索网幕墙,此外还有双层通风幕墙、智能化幕墙、光电幕墙和液晶显示幕墙等。

这些内容尚未纳入2003版本的条文中。

目前规范版本中尚未纳入的技术内容,可在工程中先行应用,在应用中不断总结经验,使之成熟后,纳入将来的规范版本中。

(二)扩展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规范的适用范围不等同于该技术的适用范围。

在编制96年版本时,国内已建玻璃幕墙最高的是金茂大厦(420m)、地王大厦(325m)、中信大厦(320m),而且超过150m高度的建筑已有四十余幢。

当时国外最高的玻璃幕墙达445m(芝加哥西尔斯大厦)。

但是考虑到规范主要面向量大面广、技术成熟的工程,因此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150m高度以下的玻璃幕墙工程。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资料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JGJ 102━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4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9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l02一2003,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4、3.1. 5、 3. 6.2、 4.4.4、 5.1.6、 5.5.1、 5.6.2、 6.2.1、6.3.1、7.1.6、7.3.1、7.4.1、8.1. 2、8.1.3、9.1. 4、10.7.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l02-9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1月1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02--96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6.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7.全玻幕墙结构设计;8.点支承玻璃募墙结构设计;9.加工制作;10.安装施工;11.工程验收;12.保养和维修;13.附录A~附录C。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取消了本规范玻璃幕墙最大适用高度的限制,同时增加了玻璃幕墙高度大于200m或体型、风荷载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荷载的要求;2.修订了玻璃幕墙风荷载计算、地震作用计算,作用效应组合等内容;3.取消了有关温度作用效应计算的内容;4.玻璃面板应力和挠度计算中.考虑了几何非线性的影响;5.增加了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面板的计算方法和有关规定;6.增加了单元式幕墙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的规定;7.增加了点支承玻璃幕墙设计、制作、安装的规定;8.修改、调整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玻璃幕墙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挠度控制条件;9.修改了玻璃幕墙设计、安装.使用等环节的有关安全规定;10.修改、调整了玻璃幕墙的有关构造设计规定。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来源:大猫网1.全玻璃幕墙的玻璃面板和玻璃肋的厚度较小,如果采用下部支承,则在自重作用下,板面和肋都处于偏心受压状态,容易出现平面外的稳定问题,而且玻璃表面容易变形,影响美观。

所以,较高的全玻幕墙应吊在上部水平结构上,使全玻幕墙的板面和肋所受的轴向力为拉力。

玻璃高度大于表6-1限值的全玻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2.全玻幕墙的面板和肋均不得直接接触结构面和其它装饰面,以防玻璃挤压破坏。

玻璃与槽底的弹性垫块宜采用硬橡胶材料。

全玻璃幕墙的周边收口槽壁与玻璃面板或玻璃肋的空隙均不谊小于8mm,吊挂玻璃下端与下槽底的空隙尚应满足玻璃伸长变形的要求;玻璃与下槽底应采用弱性垫块支承或填塞,垫块长度不宜小于100mm,厚度不宜小于10mm;槽壁与玻璃间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密封。

3.全玻幕墙悬挂在钢结构构件上时,支承钢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弯刚度和抗扭刚度,防止幕墙的下垂和转角过大,以免变形受限而使玻璃破损。

当主体结构构件为其它材料时,也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吊挂全玻幕墙的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挠度限值df,lim 宜取其跨度的1/250。

4.全玻幕墙承受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后,上端吊夹会受到水平推力,该水平推力会使幕墙产生水平移动,因此要有水平约束,要设置刚性传力构件。

吊夹应能承受幕墙的自重,不宜考虑向竖胶缝单独承受面板自重。

吊挂式全玻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

5.玻璃自重不宜由结构胶缝单独承受。

6.全玻幕墙的玻璃表面均应与周围结构面和装饰面留有足够的空隙,以适应玻璃的温度变形防止因变形受限而使玻璃开裂。

全玻璃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

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7.行业标准《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9对吊夹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作了规定。

A.分类a.吊夹1)吊夹按构造可分为活动式、固定式和穿孔式。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

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范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

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

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

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

从结构胶的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内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范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化的趋势。

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范围内的墙体。

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内倾为75°~90°,外倾为90°~115°)。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含条文说明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含条文说明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GJ 102-2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报批稿,2012 年 9 月)201×-××-×× 发布 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号关于公布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2-201×,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条、第3.5.6条、第5.5.1条、第5.6.2条、第7.3.1条、第7.4.1条、第8.1.2条、第10.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年×月×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全玻幕墙结构设计、点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使用维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进一步明确了玻璃幕墙中采用安全玻璃的有关规定;2.对隐框玻璃幕墙的适用范围作了限制;3.修改了作用组合及组合值系数的有关规定;4.考虑了不同胶片的作用,补充了夹层玻璃等效厚度的设计方法;5.对结构胶粘接厚度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

幕墙设计说明

幕墙设计说明

***幕墙工程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幕墙工程2、工程地点:3、建设单位:4、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公司5、结构形式:支撑框架结构.6、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南翼61.5米;北翼19.473米。

7、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50年8、幕墙设计内容及架构形式:A.竖明横隐玻璃幕墙;B.铝单板幕墙幕墙;C.中庭采光顶屋面;D.南翼铝镁锰+铝单板屋面;E.北翼采光顶;二、设计依据1.幕墙设计的原则和依据全部幕墙工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执行,幕墙工程的材料选用、幕墙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及维修均达到并符合中国行业标准规定的优良要求。

风压变形性能、雨水渗透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耐撞击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铝板及石材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型钢立柱和横梁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和横梁两支点的跨度)。

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

幕墙及其边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

➢设计地区:➢基本风压值:W0=0.40KN/m2。

(50年一遇)➢基本雪压值:S0=0.30KN/m2。

(50年一遇)➢地震设防:6度。

➢地区粗糙度:A类。

➢设计年温差:80度➢幕墙设计耐火等级:二级,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防火材料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

➢幕墙设计防雷等级:二级,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50057-2010(2010年版)的规定。

➢幕墙保温设计:➢幕墙耐久年限:幕墙整体设计使用年限25年以上,幕墙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幕墙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幕墙、门窗设计规范:《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建筑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1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 JG160-200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CECS154:2003《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1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34-2010《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 QX/T106-200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50018-200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铝材规范:《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 GB/T3190-2008《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 JG175-2011《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 JG/T133-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5237.2-2008 《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 YS/T431-2009《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T3880.1~3-2006 《铝型材截面几何参数算法及计算机程序要求》 YS/T437-2009《变形铝和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16474-2011金属板及石材规范:《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JC830.1、2-2005 《建筑装饰用搪瓷钢板》 JG/T234-2008《超薄天然石材复合板》 JC/T1049-2007《铝幕墙板、板基》 YS/T429.1-2000 《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单板》 YS/T429.2-2012 《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 JG331-2011《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铝塑复合板用铝带》 YS/T432-2000《天然板石》 GB/T18600-2009《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2-2011《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9766-2005《天然花岗石荒料》 JC/T204-2011《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09《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2008《天然饰面石材术语》 GB/T13890-2008玻璃规范:《镀膜玻璃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18915.1-2002 《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GB/T18915.2-2002 《平板玻璃》 GB11614-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中空玻璃》 GB/T11944-2002钢材规范:《建筑结构用冷弯矩形钢管》 JG/T178-2005《不锈钢冷轧钢板及钢带》 GB/T3280-2007《不锈钢热轧钢板及钢带》 GB/T4237-2007《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1995《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 GB/T13912-2002《碳钢焊条》 GB/T5117-2012《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200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T3274-2007《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699-1999胶类及密封材料规范:《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 JC/T882-2001《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 JC887-2001《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GB/T13477.1~20-2002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2005《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05《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 JC/T973-2005《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 GB/T11835-2007《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 GB/T529-2008《石材用建筑密封胶》 JC/T883-2001《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JC/T914-2003五金件规范:《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GB/T5277-1985《紧固件公差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GB/T3103.1-2002《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 GB/T3098.15-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螺柱》 GB/T3098.6-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抽芯铆钉》 GB/T3098.19-2004《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3098.4-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2010《紧固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 GB/T3098.5-2000《螺纹紧固件应力截面积和承载面积》 GB/T16823.1-1997《十字槽盘头螺钉》 GB/T818-2000相关物理性能等级测试方法:《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01《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GB/T18091-2000《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7-2007《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 GB/T18575-2001《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18250-20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设计及施工中应遵循的强制性条款:(1)、幕墙胶A.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接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建筑幕墙与各地方规范对比

建筑幕墙与各地方规范对比

板宜用2个连接螺栓。
玻璃肋截面高度和挠度计算按15.3.3和15.3.4。
号、浙江省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 苏建函科[2012]386号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29-221-2013
1.0.2 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地区下列民用建筑幕
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以及保
养和维修: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50m的玻璃幕墙工程和金属幕
7~8mm)

板抗弯: 按5.5.9规定
面பைடு நூலகம்
板抗剪: 按5.5.7规定

钩设计: 按5.5.10,不锈钢厚度应不小于3mm,铝合金厚度应不小
于4mm。

钩抗剪: 按5.5.10规定
槽口抗剪: 按5.5.11规定
槽口抗弯: 按5.5.12规定
四边隐框、四边简支最大弯曲应力: 按5.5.13规定
挂件设计: 按6.3.3 不锈钢厚度不宜小于3mm,铝合金厚度不宜小
玻璃肋截面高度和挠度计算按10.2.2和10.2.3 。
无 无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民用建筑金属与天然石材幕墙(以下简称 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 1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 2 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民用建筑石材幕墙 工程。
平面 14 内变

幕墙 性能 15 检测 产品 要求
幕墙 16 光反

面板
17
缝隙 设计
要求
18
风洞 试验
后埋件设计需要参考附录C规定
后置 19 埋件
设计
5.6.3
硅酮 结构 密封 20 胶宽 度/厚 度计 算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页眉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一、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

3.4.3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隐框和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4.4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3.4.6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夹岑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3.5.4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点支承幕墙和全玻璃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规定。

夹层玻璃板缝间的密封,宜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页脚页眉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玻璃与框架)和剥离粘结性(铝塑复合板)试验。

4.3.9 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10mm。

4.3.11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2个,厚度不应小于5 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4.4.11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当采用岩棉或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或矿棉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玻璃幕墙结构胶规范

玻璃幕墙结构胶规范

玻璃幕墙结构胶规范1.前言我国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对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设计和选用做出相应规定,同时国内外有关建筑用硅酮结构胶的多个标准也提出技术指标要求,目前主要有我国国家标准GB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建工行业标准JG/T475-2015《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美国标准ASTM C1184-2005《硅酮结构密封胶》、欧洲标准ETAG 002-2012《结构密封胶装配套件(SSGK)欧洲技术认证指南》、EN15434-2010《建筑用玻璃-结构用或预防光线直射密封胶产品标准(用于结构密封装配或外露密封中空玻璃单元)》。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设计和选择涉及建筑幕墙安全,选用合理的标准以便做出规范的设计对幕墙安全起着关键作用,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对幕墙设计采用标准的合理性做出探讨。

2.产品标准与设计相关的要求2.1 ASTM C1184美国标准ASTM C1184中对结构胶粘结强度的试样方法为取5个试样进行拉伸试验,记录5个试样的很大拉伸强度并计算其平均值,要求23℃强度平均值≥0.345MPa[3]。

按照强度设计值0.14 MPa计算,其很小设计安全系数约为2.5。

虽然很小设计安全系数不大,但是标准ASTM C1184中要求结构胶在高温88℃、低温-29℃、浸水、水紫外光照老化后的强度平均值均≥0.345MPa,即结构胶老化后的拉伸粘结强度性能和初始的要求一致,且经过老化后设计安全系数仍保持在2.5以上,意在保证结构胶的耐久稳定性。

但实际上,有些结构胶产品为通过该标准要求,将初始强度提高至很大,即使老化后有大幅度的衰减,仍然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例如:产品初始强度1.5MPa,经老化试验后强度衰减70%,仅仅保留30%,则老化后强度值为0.45MPa,仍然满足标准中≥0.345MPa 的要求。

2.2 GB16776GB 16776-2005主要参照美国标准ASTM C1184编制,23℃拉伸粘结性的考察也是取5个试样进行拉伸试验,要求5个试样的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0.60MPa[4]。

玻璃幕墙栏杆规范

玻璃幕墙栏杆规范

玻璃幕墙栏杆规范篇一:幕墙玻璃栏杆规范汇总一、关于玻璃幕墙外边防护栏杆的高度问题:涉及到的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注: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可踏面宽应大于等于220,高度低于或等于450)《建筑幕墙》GBT21086-2007这个国标准根本就没有安全性的描述。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4.4.5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应设置防撞设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要做防撞栏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4.9.2 幕墙的设计要求4.当楼面向外缘无实体窗下墙时,应设置防撞栏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有关栏杆玻璃的一些规范解读一、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 室内栏板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 l—l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 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最全的幕墙开启扇面积确定规范条文

最全的幕墙开启扇面积确定规范条文

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

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 度,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玻璃幕墙作为建筑的外围护结构,本身要求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如果开启窗设置过多、开启面积过大,既增加了采暖空调的能耗、影响立面整体效果,又增加了雨水渗漏的可能性。

JGJ102-96 中,曾规定开启面积不宜大于幕墙面积的15%,即是这方面的考虑。

但是,有些建筑,比如学校、会堂等,既要求采用幕墙装饰,又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其开启面积可能超过幕墙面积的15%。

因此,JGJ102-2003 对开启面积不再做定量规定。

实际幕墙工程中,开启窗的设置数量,应兼顾建筑使用权用功能、美观和节能环保的要求。

开启窗的开启角度和开启距离过大,不仅开启扇本身不安全,而且增加了建筑使用中的不安全因素(如人员安全)。

我公司设计外幕墙开启窗时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1年版)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的要求计算,开启面积即外悬窗的通风面积应该只为两个三角形的面积。

(采用摩擦铰链的方式)对于国内比较普遍的挂钩式的,通风面积应该为0。

3)对于外(内)倒窗的通风面积倒是可以为两个三角形+一个矩形。

按原建筑的房间分部情况,最大房间面积为64㎡,64㎡x2%=1.28㎡。

实际开窗面积为1.56㎡(1.3x0.3x1/2=0.195㎡ 0.195x2=0.39㎡,0.39x4=1.56㎡)完全满足要求。

幕墙的开启面积需要多大(具体到不同位置),建筑师最清楚。

开启面积量和建筑采用的通风、排烟方式相关。

比如说全部采用人工加压通风,则就没有“自然通风”下的开启要求了。

我们经历的工程中这些都是由建筑师来确定,建筑设计审核也会要求建筑师关于开启位置、面积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

从幕墙设计师的角度只是就开启位置对开启窗自身以及安装等这些不利影响来和建筑师沟通(例如连续的开启面板间,密封功能就容易存在隐患)。

玻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玻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 2003强制性条文(共16条)1、第条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2、第条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第条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实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第条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第条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γ0S≤R2 有地震作用效应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S E≤R/γRES——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S 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R——构件抗力设计值;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应取不小于;γR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去。

3 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D f≤D f,limD 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D f,lim——构件挠度限值;4 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6、第条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7、第条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1,f1应取mm 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2,f2应取mm 2。

8、第条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和双侧加劲部位(图)的宽厚比b 0/t 应符合表的要求; 表横梁截面宽厚比b 0/t 限值 截面部位铝 型 材钢 型 材6063-T56063-T46063A-T56063-T6 6063A-T6 6061A-T6 Q235 Q345 自由挑出17 15 13 12 15 12 双侧加劲50 45 40 35 40 33图 横梁的截面部位示意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当横梁跨度大于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施工现场质量验收规范一、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2.3 (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 (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

3.4.3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山山;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隐框和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应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二道密封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3.4.4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3.4.6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夹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b丫8)胶片;夹岑玻璃合片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

3.5.4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点支承幕墙和全玻璃幕墙使用非镀膜玻璃时,其耐候密封可采用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的规定。

夹层玻璃板缝间的密封,宜采用中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玻璃与框架)和剥离粘结性(铝塑复合板)试验。

4.3.9 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宽度应能满足玻璃和胶的变形要求,并不宜小于10mm。

4.3.11明框幕墙玻璃下边缘与下边框槽底之间应采用硬橡胶垫块衬托,垫块数量应为2个,厚度不应小于5 mm,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4.4.11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当采用岩棉或矿棉封堵时,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填充密实;楼层间水平防烟带的岩棉或矿棉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

建筑幕墙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幕墙工程强制性条文

幕墙工程强制性条文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有16条强制性条文3.1.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1.5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得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1.6 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γ0S≤R (5.1.6-1)2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S E≤R/γRE (5.1.6-2)式中S—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S 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R—构件抗力设计值;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应取不小于1.0;γR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1.0.3、挠度应符合正式要求:d f≤d f,l i m(5.1.6-3)式中d 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d f,l i m——构件挠度限值。

4 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5.5.1 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设计值。

5.6.2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1,f1应取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2,f2应取0.01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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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设计部分介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铝制品委员会专家组专家赵西安[关键词] 玻璃幕墙幕墙规范幕墙设计新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已经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规范JGJ102-96相比,修订和增加了不少内容,以下对其设计部分作一简要的介绍。

(三)更合理地区分条文的宽严程度2003年版本首先区分了强制性条文和一般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印刷,相应采用了“应”、“必须”;“不应”、“严禁”等最严格的限定词。

强制性条文应当执行。

非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允许甲乙方在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另作专门的约定。

(四)引入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建筑结构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幕墙属于可以更换的围护结构,所以在规范第12章中提出了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说明中指出该年限一般为不少于25年。

玻璃、铝型材和钢材是可以达到25年的使用年限的。

结构胶目前出具的10年质量保证书只是商业上的举措,并不是指结构胶的实际使用寿命。

国外已有结构胶超过30年仍然工作良好的实例。

从结构胶的耐老化试验中可以看出,结构胶使用年限达到25年是可能的,国内一些结构胶生产厂家已考虑出具25年使用寿命的文件。

二、术语、符号(一)更明确幕墙的概念玻璃幕墙这几年形式多样,新体系层出不穷,原有的规范对幕墙的定义已不适应当前幕墙多样化的趋势。

因此2003版本修订时规定了幕墙的几个特征:1、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2、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3、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的荷载和作用。

而且玻璃幕墙除作为外围护结构外,还可以作为装饰性结构。

(二)对幕墙进行更细致的分类1、幕墙指对地面倾角在75°~115°范围内的墙体。

竖直的为一般幕墙,其它为斜幕墙(内倾为75°~90°,外倾为90°~115°)。

在此范围外,统称为采光顶、雨棚等,按规范分工的约定不由本规范管理。

2、玻璃幕墙按其结构类型划分为:框支承玻璃幕墙全玻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其中,框支承玻璃幕墙按其形式可分为:明框、隐框和半隐框幕墙;按其施工安装方法可分为构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

一些厂家所称的小单元幕墙,其玻璃板带挂钩,在现场单片安装,实际上是构件式幕墙的一种,所以不单独分类。

三、材料(一)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中对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

钢型材除热浸锌处理外,还可以用无机富锌涂料或采用其它的有效防腐措施(例如用聚氨酯涂料、氟碳喷涂等)。

铝型材除阳极氧化外,还可以采用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等。

(二)铝合金型材1、铝合金型材的型号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型号:6061、6063、6063A 等。

2、增加了断热铝型材的规定,其中强调了隔热条应采用尼龙66。

3、给出了各种表面处理时,处理层的厚度要求(规范中的表3.2.2)。

(三)钢型材1、增加了钢材的新品种,如耐候结构钢、钢绞线等。

2、增补了有关支承装置(吊夹、钢爪等)和张拉索杆中锚固件的规定。

3、具体规定了氟碳喷涂和聚氨酯喷涂的表面处理层厚度的要求。

(四)玻璃1、调整了幕墙用玻璃的品种,取消了夹丝玻璃;增加了低幅射玻璃、防火玻璃、彩釉玻璃。

2、强调了钢化后的二次热处理和倒棱磨边工序,减少玻璃的自爆。

3、对防火玻璃的应用做出了较明确的规定,强调采用单片防火玻璃及其制品。

四、建筑设计(一)开启扇的开启面积原规范从节省能源,保障人身和开启扇自身安全的考虑,规定开启扇总面积不大于墙面面积15%。

非典过后,普遍要求加强自然通风,增设开启扇。

因此本次修订时取消了开启扇最大面积的规定,开启扇设置根据使用要求由建筑设计确定。

(二)控制反射玻璃的反射比阳光控制镀膜玻璃和低幅射玻璃都反射阳光,反射率过高、反射光过强容易对周围产生光反射干扰,因此在建筑设计这一章中,规定了玻璃的反射比不大于0.3。

(三)关于安全玻璃的使用安全玻璃指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钢化玻璃制成品。

采用安全玻璃既要考最大限度保证人员安全,也要考虑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加工最大尺寸的限制。

在2003修订版本中规定:1、支承幕墙:宜采用安全玻璃;2、玻幕墙:玻璃肋不宜采用单片钢化玻璃,驳接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3、点支承幕墙:面板应采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框支承幕墙目前尚有工程采用半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因此规定“宜采用安全玻璃”。

全玻幕墙玻璃肋是重要支承结构,如采用单片钢化玻璃,一旦由于自爆或撞击而粉碎,面玻璃将失去支承会坍落,严重影响安全。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夹层和钢化玻璃受设备最大加工尺寸限制,高的全玻幕墙只能用大尺寸浮法玻璃,因此没有规定全玻幕墙一定要采用安全玻璃。

目前有些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幕墙全部采用夹层玻璃,虽然避免了玻璃粉碎后落下产生的人身伤害,但一旦发生火灾将使消防人员无法进入室内施救,也无法帮助室内人员逃生,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所以采用夹层玻璃时,必须留出采用钢化玻璃的抢救口和逃生口,并设明显的指示标志。

(四)防火玻璃的应用1、幕墙的防火玻璃应采用单片防火玻璃及其制品,目前最广泛使用的是单片铯钾玻璃及其制品。

不应采用充填防火液的复合玻璃。

2、幕墙的下列部位应采用防火玻璃:透明的层间隔烟封堵;防火墙左右两侧的竖向透明防火带;无窗下实体墙或实体墙高度不足时,楼板上下两侧的透明水平防火带;划分防火分区的透明防火墙;其它透明防火隔断、透明楼板。

3、支承防火玻璃的设施或支承结构不应采用铝结构,应采用钢结构。

五、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规范2003版本将原来结构设计一章细分为基本规定、框支承幕墙、全玻幕墙、点支承幕墙的结构设计等四章。

本章主要叙述各种玻璃幕墙结构设计的共同问题,包括一般规定;材料力学性能;荷载和作用;效应的组合;连接设计;硅酮结构胶设计。

(一)一般规定1、更改了原规范幕墙立柱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的规定。

原规定是根据当时幕墙为框支承的条件制定的。

由于现在许多大跨度、复杂类型的支承钢结构是下端支承在主体结构上的,而张拉索杆体系更是张拉在主体结构上,不能一概采用悬挂支承的形式。

因此,改为在第6章增加框支承幕墙宜采用悬挂立柱的条文。

2、原规范要求立柱与主体结构采用弹性活动连接,这一概念不很明确,到底怎样才算弹性活动连接,容易产生争议。

本规范规定了幕墙应相对于主体结构有一定的位移能力,这个位移能力可以通过各种胶缝和空隙、各种长圆孔、上下立柱的滑动接头、上下立柱间的留空、左右梁之间的留空等方式实现。

大跨度钢结构还可以通过铰接摇臂机构和弹簧机构等充分满足大位移的要求。

因此本次修订中不再强调每一处连接都必须采用螺栓连接,也不排除部分连接采用焊接的方式。

实际建成的玻璃幕墙工程中,许多是采用部分连接为焊接(包括立柱的角码与预埋件用焊接的工程),有些已经经历了多次十二级台风的吹袭;焊接连接的幕墙,多次经历9度以上振动台试验仍安全无损。

实践表明,在幕墙连接中完全禁止采用焊接是不合理的,有些场合往往也是难以做到的,具体工程要作具体分析。

3、明确了要考虑的荷载与作用,取消了温度应力计算修订后的条文取消了温度应力计算。

从几年来工程设计表明,满足装配空隙构造要求和缝宽要求后,温度应力一般不起控制作用,所以不再计算以简化设计。

4、引入重要性系数和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这是结构设计的基本系数,用以调整结构设计的安全度,用于无抗震效应的组合,用于有地震效应的组合。

为保持与结构设计规范表达一致,本规范在内力、应力控制总表达式中,引入这两个系数。

在玻璃幕墙设计时,这两个系数均可取为1.0,并不增加设计工作量。

5、采用各个方向分别验算和控制挠度的方法玻璃幕墙中风荷载和自重一般情况下作用于不同方向,地震作用力很小,所以对于不影响结构安全的挠度控制,采用风荷载标准值和永久荷载标准值分别控制的方法。

当横梁双向受力时,水平和竖向两个方向分别控制挠度。

作为围护结构和装饰性结构,这种控制可以满足使用要求,也简化了设计工作量。

6、提示考虑荷载偏心产生的扭转影响在框支承幕墙的横梁上,玻璃的重力是偏心施加的,会使梁产生扭转,当采用中空、夹层中空玻璃或偏心距较大时,梁受到的扭矩会较大,设计中要加以考虑。

(二)材料力学性能1、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分为三档原规范玻璃的强度设计值按其厚度分为两档,由于级差过大,会出现玻璃加厚后承载力反而降低的不合理现象。

现在将强度设计值按厚度分为三档,可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2、明确玻璃侧面强度的概念。

侧面是指玻璃切割后所形成的断面,其宽度等于玻璃的厚度。

侧面强度低于大面强度,常用于螺栓或其它连接件产生的玻璃平面内受拉承载力计算和玻璃肋的受弯承载力计算等。

3、给出不锈钢的强度设计值取用方法,即按屈服强度除以系数1.15后得到。

4、张拉索杆结构中,拉杆和拉索长期处于拉力状态下,宜有较高的安全度。

拉杆强度设计值按屈服强度除以系数1.4后取用;拉索的强度设计值按抗拉强度除以系数1.8后取用。

5、在附录中列出了耐候钢的强度设计值和螺栓、焊缝、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

(三)荷载与地震作用1、风荷载计算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执行。

基本风压按50年重现期采用。

200m 以上高度的幕墙、体型复杂及风环境复杂的幕墙宜进行风洞试验来决定风荷载取值。

2、地震作用计算时,动力系数取值为5.0。

并增加了两个地面加速度等级的地震系数(对应于7度半和8度半的烈度)。

(四)荷载和作用效应的组合度1、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取为1.2。

当重力荷载效应有利时(如下端支承玻璃肋受弯计算时,自重产生轴压力与风荷载产生受弯的拉应力组合),取为1.0;当重力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如下端支承的受压钢柱,自重与风荷载组合),尚应考虑为1.35的组合,相应风荷载的组合系数取为0.6。

2、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系数取为0.5。

3、在验算幕墙构件的挠度时,只验算风荷载标准值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的挠度值,两者不进行组合(验算雨棚和采光顶构件时,应考虑风荷载和自重两者的共同作用,但这已超出本规范的范围)。

(五)连接设计1、要求采用预埋件连接,预埋钢板和预埋槽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放入并固定其位置。

在附录中列出了预埋钢板的设计方法。

2、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时,可用后加锚栓固定连接件。

后加锚栓应采用机械式锚栓或化学锚栓,在条文中还提出了后加锚栓应用中应遵守的事项。

3、砌体墙平面外承载力低,且连接件难以固定。

所以条文中作出了增设钢或混凝土连接梁、柱的要求。

(六)密封胶1、结构密封胶承载力设计公式采用了强度设计值,与其它部分的设计表达式一致。

2、在密封胶厚度计算时,对变位承受能力的取值作出规定,采用应力为0.14MPa 时的延伸率,这个数值可由厂家提供的应力-应变曲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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