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敷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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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批准:审批:审核:编制: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电缆敷设的标准及要求1、电缆敷设的标准1.1敷设电缆要选择最近的距离,并要考虑到总体规划,做到横看成线,纵看成片。

引出方向一致,弯度一致,余度一致,相互间距离一致,并避免交叉压叠,达到整齐美观。

1.2选择直埋电缆路径时,要尽量考虑到不穿越含有对电缆有腐蚀性杂质(如酸、碱、粪堆、炉渣等)的土质,在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永久性的防护措施。

1.3要尽量减少和其它建筑设施的交叉,跨越和接近(特别是热力管道和火车轨道),必要时应保持规定的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1.4应选择不受机械震动和不受到外力破坏较为平坦的路径。

1.5直埋电缆深度为700~1000毫米(指地表面对电缆本体表面)。

电缆的上、下均应铺有100毫米的保护砂层或软土。

砂层或软土上要加盖水泥保护板,保护宽度应延出电缆两侧各50毫米,在保护板上应回填500毫米以下的好土,余者任意填满,要求夯实。

1.6敷设电缆应略有弯曲,使电缆比沟长出0.5%~1.0%为宜。

在中间接头及终端部位除留有足够的做头用缆外,还应留有2000~3000毫米的余缆,以备做头用。

1.7电缆应进行水平敷设,要减少高差,高差不应超过电缆敷设规定值,否则应采取措施或采取用特殊结构的电缆。

1.8在敷设和做头时,电缆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5倍。

1.9直埋电缆相互交叉和平行时应符合下表规定,当不能保持规定距离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10穿过墙壁的电缆和穿越公路、铁路和街道的电缆,应敷于坚固的保护管或隧道内,其管长要伸出排水沟500毫米,在街道要伸出车行道,管的内径不得小于100毫米,管口应是喇叭型。

并要严加密封。

1.11电缆沿沟架,建筑物垂直地面敷设时,地面上的2000毫米和地面100毫米的一段应加装保护管或保护角铁,且固定要牢固,电缆水平敷设时,应每隔700毫米,垂直敷设时每隔1500毫米的距离要加以固定。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

电缆敷设国家标准GB50217-94 (5 电缆敷设)GB50217-94 (5 电缆敷设)5 电缆敷设5.1 一般规定5.1.1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使电缆较短。

(3) 便于敷设、维护。

(4) 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使供油装置较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都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

5.1.3 电缆群敷设在同一通道中位于同侧的多层支架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原则来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需实行耐火分隔时,宜适当配置在不同层次的支架上。

5.1.4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配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迭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迭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35mm空隙。

5.1.5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使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尽可能较小的原则来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

5 电缆敷设5.1 一般规定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20190415022435)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20190415022435)

5 电缆敷设5.1一般规定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 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 35kV 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 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 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 1 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缆敷设规范

电缆敷设规范

电缆敷设规范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电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建筑和交通等领域。

为确保电缆敷设的安全、高效和可靠性,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论述电缆敷设规范,包括敷设前的准备工作、敷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后续的监测与维护。

一、准备工作1. 确定敷设方案在进行电缆敷设之前,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敷设方案。

方案应包括敷设线路的路径、敷设深度、电缆型号与规格、施工工艺和时间计划等内容。

2.勘测和检测在敷设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测、地下管线检测和环境因素评估。

这些工作有助于了解地下情况,避免因地质条件和管线冲突导致敷设困难或事故发生。

3. 材料准备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材料,包括导体、绝缘层和护套等。

将材料进行检查和质量验证,确保其符合规范的要求,并有防潮、防腐等性能。

二、敷设过程中的技术要求1.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照规划进行标识,避免出现混乱。

2. 挖槽和铺设电缆挖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保证槽底平直、宽度与深度合理。

电缆应整齐摆放,避免交叉和弯曲。

电缆的张力应适度,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

3. 弯曲半径和接头处理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超过允许范围。

接头处理应在符合规格和操作要求的条件下进行,确保接头的质量可靠。

4. 导体焊接和绝缘处理导体的焊接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接触面充分焊接并防止冷焊。

绝缘层应整齐、完整,符合规范的绝缘厚度要求。

三、监测与维护1. 施工完成后的电缆测试完成敷设后,对电缆进行电器测试,检查电阻、绝缘电阻和局部放电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测试结果必须记录并妥善保存。

2. 电缆的保护和维护为了确保电缆的长期稳定运行,应采取适当的保护和维护措施。

对于埋地敷设的电缆,应设置防水、防护层和防腐层,以防止湿气、腐蚀等因素对电缆造成损害。

3. 定期巡检与维护定期对电缆进行巡检和维护,检查电缆的绝缘状况、接头连接是否松动、外部环境是否存在损害等。

电缆敷设要求范文

电缆敷设要求范文

电缆敷设要求范文电缆敷设是指在建筑物、工厂、道路等场所中,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电缆的敷设和布线。

电缆敷设要求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于电缆的安全运行和日常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电缆敷设的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敷设定位1.首先,要根据建筑物、工厂、道路的实际情况确定电缆的敷设位置和路径。

电缆敷设路径一般应避免过长、过弯曲,并应尽量减少任何形式的损伤和受力。

尽量保持电缆的直线敷设,并避免与其他线路、管道和设施冲突。

2.在敷设电缆前,要对敷设区域进行充分的勘测,包括地面情况、地下障碍物、周围环境等。

特别是有可能对电缆敷设造成损坏的因素,如锋利的物体、腐蚀性物质等,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于需要穿越各类墙壁、天花板、地板等构筑物的电缆敷设,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敷设方法和材料。

同时,在敷设过程中要注意墙壁、天花板、地板等结构的保护,避免对其造成破坏。

4.在有限空间内进行电缆敷设时,要根据空间的大小和限制条件,选择适合的敷设方法和工具。

确保电缆的敷设平稳、牢固,并避免在敷设过程中造成过度拉力和电缆的损坏。

二、敷设方式1.直埋敷设:适用于地下管道、地铁、高速公路等场所,要求电缆必须具备抗压、防水、耐腐蚀等性能。

在直埋敷设中,电缆应沿埋设路径敷设,保持适当的埋深和覆土层厚度,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

2.敷设在管道或沟槽中:适用于建筑物的内部电缆敷设,要求电缆不能被压弯或受到过大的挤压力。

敷设中要留有足够的空间进行维护和更换,同时要保证电缆与其他线路、管道之间的间隔。

3.架空敷设:适用于建筑物外部的电缆敷设,要求电缆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能与树木、高耸建筑等物体相接触。

同时,要注意电缆的防腐蚀和风吹日晒等问题,在敷设中要选择合适的支架和固定措施。

三、敷设材料和工具选择1.敷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工具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如敷设电缆所需的管道、沟槽、支架等,应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规格,确保其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井下电缆敷设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效率,保护井下电缆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敷设前期准备2.1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2.2 确定敷设的起点和终点,并标明电缆的走向和埋深。

2.3 检查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4 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确保质量合格。

2.5 审查现场环境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 施工操作要求3.1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技能和证书。

3.2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队伍的人员和设备。

3.3 在敷设前,对井下电缆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电缆的质量和完整性。

3.4 在敷设时,注意保护电缆的外皮和绝缘层,防止损坏和污染。

3.5 严格按照井下电缆敷设的规定埋设管道,确保电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6 在敷设过程中,监测电缆的张力,确保电缆不出现过紧或过松的情况。

3.7 施工结束后,对井下电缆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4. 安全管理措施4.1 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2 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保持通道畅通。

4.4 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5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暴雨、地震等,应暂停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5. 质量管理要求5.1 施工现场应设立质量检测岗位,负责对电缆敷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

5.2 电缆敷设完毕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电缆的品质符合要求。

5.3 防止电缆的潮湿、腐蚀等情况,确保电缆的使用寿命。

5.4 电缆的敷设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电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管理责任与监督6.1 项目负责人应担负起施工管理的总责任,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6.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电缆敷设规定

电缆敷设规定

电缆敷设规定一、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二、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三、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四、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五、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必须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车辆通过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六、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要求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要求

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路线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摆布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 20 倍计算。

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罗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 35kV 以上高压电缆,或者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罗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者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罗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 35kV 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罗列于同一层支架上, 1kV 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同一层支架上电缆罗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者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 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 1 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路线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缆敷设的一般规定

电缆敷设的一般规定

电缆敷设的一般规定
电缆敷设前应检查电缆支架、桥架、吊架、托架等预埋件的牢固,预留孔、洞正确、电缆夹层、沟、隧道、电缆井无杂物和积水,附设路径畅通,电缆滚动前,应检查电缆盘牢固,滚动应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缠紧方向,在穿过站台板、轨道、建筑物时应穿管防护,防护管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电缆敷设前应按设计要求测量路径,按配盘核对电缆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测量绝缘。

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部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桥架,支架和地面进行拖拉摩擦。

电缆上不应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和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敷设后按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交叉,在终端和接头处附近预留备用长度。

电缆敷设宜采用人工敷设。

区间电缆每个悬挂点处固定。

电缆标牌字迹清晰、准确,标牌规格统一,挂装牢固,电缆挂牌应采用热转印方式,材料为硬质PVC。

电缆进出构筑物时穿套管(PVC)保护。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3篇)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3篇)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1、井下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上帮,所有斜巷的电缆均敷设在巷道水沟侧;2、井下电缆敷设时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间距为1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电缆钩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电缆钩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8m;敷设的电缆距轨道水平距离不得低于600mm;3、井下敷设的电缆、通讯信号电缆不得吊挂在风水管路上,电缆与风水管路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0.3m以上的位置,敷设的电缆必须与巷道内的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的两侧,井下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由上到下按照最上面的钩头为通信和信号等小电缆线,其次为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4、井下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5、井下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拐弯处、分岔处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并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6、井下敷设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必须使用吊皮吊挂统一刷白漆(吊皮白漆每季度重新刷一次),吊皮使用上下钢绞线固定,悬挂点间距为600mm,悬挂位置在巷道内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距离,吊皮悬挂点必须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一巷道内的吊皮的规格尺寸必须保持一致;7、吊挂通讯信号电缆的吊皮吊挂眼孔数无法满足现场通讯信号电缆吊挂时,多余通讯信号电缆需统一捆扎,吊挂在固定吊皮的上钢绞线上;8、井下各巷道电缆及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保持表面清洁卫生,且每周必须进行不低于一次的电缆表面卫生清理工作;在喷浆施工段的电缆必须加设有效保护,避免被浆料覆盖;现场实际施工时开关负荷线需落地的,落地电缆必须加设套管进行有效保护;9、井下各巷道迎头综掘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____米、耙矸机随机电缆必须加设不低于____米的套管进行有效保护;10、井下各配电点电缆吊挂:吊挂电缆至开关或电机的电源线以及各种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从巷道内整体敷设的电缆里侧沿巷道帮部进行敷设,各种负荷线、信号监测线必须从串线下方至电缆钩敷设,杜绝交叉缠绕现象;11、井下过笼门电缆,应使用电缆钩托至巷道顶部沿弧形吊挂,过笼门通讯及信号电缆,应将通讯及信号电缆放入开口的橡胶软管内,并将橡胶软管沿巷道顶部弧形吊挂;12、岩巷开拓进尺电缆钩必须使用开叉螺栓上下固定;13、煤巷综掘进尺电缆钩使用上下钢绞线拉平敷设;14、井下皮带机头、刮板机头等处信号线必须沿拉直钢绞线吊挂;15、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应有适当的弛度;16、电缆接线盒应打眼平直固定或使用横杆架设两个电缆钩间平直吊挂,两端电缆留有的弧度保持一致,并使接线盒与主线路整体保持一致;17、遇特殊情况如巷道断面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以总工办提供的巷道布置图为准;18、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按刘庄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

电缆敷设标准规范

5电缆敷设5.1一般规定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缆埋地敷设规范

电缆埋地敷设规范

电缆埋地敷设规范电缆埋地敷设规范是指在地下进行电缆敷设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旨在确保电缆的安全和可靠性。

以下是电缆埋地敷设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1. 敷设路径选择:选择电缆敷设的路径时,应尽量避免选择有固定建筑物、道路和其他地下设施的区域。

如果必须经过这些区域,则应与相关单位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保护电缆。

2. 敷设深度:电缆敷设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定的埋地深度进行敷设。

一般情况下,低压电缆的埋地深度应大于等于0.7m,中压电缆的埋地深度应大于等于1.0m,高压电缆的埋地深度应大于等于1.2m。

3. 敷设方式:电缆可以采用单独敷设或并列敷设的方式。

单独敷设是指将一条电缆独立地埋设于地下,适用于较小规模的敷设。

并列敷设是指多条电缆在同一沟槽或管道内并排敷设,适用于较大规模的敷设。

4. 敷设沟槽或管道:电缆敷设时,应预先挖掘沟槽或安装管道。

沟槽或管道的尺寸应根据电缆的数量和规格确定,以保证电缆敷设的顺利进行。

沟槽或管道的底部应平整,光滑,无锐角,并应清理干净,确保电缆的安全。

5. 电缆保护:在电缆敷设完毕后,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电缆受到外力或者环境因素的损坏。

常见的保护方式包括:使用保护管进行包裹,采取防水措施,安装标识牌等。

6. 弯曲半径:电缆在敷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弯曲半径要求。

弯曲半径主要是指电缆在弯曲部位的外侧弯曲半径,其大小根据电缆的规格和类型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等于电缆直径的10倍。

7. 测试和验收:电缆敷设完毕后,应进行相应的测试和验收。

测试内容包括电阻测试、绝缘测试等,以验证电缆的质量和安全性。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以上是电缆埋地敷设规范的一些基本要点,通过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提高电缆的可靠性,降低维修和事故的发生率。

对于电缆敷设工作人员来说,遵守规范是保障工作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电缆敷设方式选择及一般规定

电缆敷设方式选择及一般规定

电缆敷设方式选择及一般规定(1)电缆敷设的一般规定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L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应便于敷设、维护。

4.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2)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电气设计在线教学狄老师;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电气设计在线教学狄老师;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I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

电缆敷设规范(最全,绝对标准!)

5 电缆敷设5.1 一般规定5.1.1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5.1.2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5.1.3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5.1.4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5.1.5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5.1.6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023年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2023年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

2023年井下电缆敷设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井下电缆敷设管理,保障井下电缆敷设的安全和可靠性,提升城市电力网络的输送能力和供电质量。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城市地域内的井下电缆敷设管理。

3. 井下电缆敷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效益的原则。

二、井下电缆敷设范围1. 井下电缆敷设包括城市电力主干网、配电网以及其他专用电缆敷设。

2. 井下电缆敷设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三、井下电缆敷设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进行井下电缆敷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电力主管部门报备井下电缆敷设工程的计划和施工方案。

3. 电力主管部门负责对井下电缆敷设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验收。

4. 井下电缆敷设施工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四、井下电缆敷设设计要求1. 井下电缆敷设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井下电缆敷设的线路选址应当考虑地质条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因素,并与其他地下管道和设施合理协调。

3. 井下电缆敷设的线路应当符合城市电力网络规划和供电需求,保证输送能力和供电质量。

4. 井下电缆敷设的敷设方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明埋、暗埋、管道敷设等方式。

五、井下电缆敷设施工要求1. 井下电缆敷设施工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井下电缆敷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并防止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3. 井下电缆敷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施工时间的要求,尽量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4. 井下电缆敷设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状,并进行验收。

六、井下电缆敷设验收要求1. 井下电缆敷设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电力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2. 电力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安全防护设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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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规定
一、电缆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电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2 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应保证电缆路径最短。

3 应便于敷设、维护。

4 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

5 充油电缆线路通过起伏地形时,应保证供油装置合理配置。

二、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均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

电缆的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电缆绝缘及其构造特性要求。

对自容式铅包充油电缆,其允许弯曲半径可按电缆外径的20倍计算。

三、同一通道内电缆数量较多时,若在同一侧的多层支架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的电力电缆、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讯电缆“由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当水平通道中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或为满足引入柜盘的电缆符合允许弯曲半径要求时,宜按“由下而上”的顺序排列。

在同一工程中或电缆通道延伸于不同工程的情况,均应按相同的上下排列顺序配置。

2 支架层数受通道空间限制时,35kV及以下的相邻电压级电力电缆,可排列于同一层支架上,1kV及以下电力电缆也可与强电控制和
信号电缆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3 同一重要回路的工作与备用电缆实行耐火分隔时,应配置在不同层的支架上。

四、同一层支架上电缆排列的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和信号电缆可紧靠或多层叠置。

2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同一回路可采取品字形(三叶形)配置外,对重要的同一回路多根电力电缆,不宜叠置。

3 除交流系统用单芯电缆情况外,电力电缆相互间宜有1倍电缆外径的空隙。

五、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的相序配置及其相间距离,应同时满足电缆金属护层的正常感应电压不超过允许值,并宜保证按持续工作电流选择电缆截面小的原则确定。

未呈品字形配置的单芯电力电缆,有两回线及以上配置在同一通路时,应计入相互影响。

六、交流系统用单芯电力电缆与公用通讯线路相距较近时,宜维持技术经济上有利的电缆路径,必要时可采取下列抑制感应电势的措施:1 使电缆支架形成电气通路,且计入其他并行电缆抑制因素的影响。

2 对电缆隧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实行钢筋网焊接连通。

3 沿电缆线路适当附加并行的金属屏蔽线或罩盒等。

七、明敷的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部。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除城市公共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执行外,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的允许距离
电缆与管道之间走向电力电缆控制和信号电缆
平行1000mm 500mm
热力管道
交叉500mm 250mm
其他管道平行150mm 100mm
八、抑制电气干扰强度的弱电回路控制和信号电缆,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6.6条~第3.6.9条的规定外,当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与电力电缆并行敷设时相互间距,在可能范围内宜远离;对电压高、电流大的电力电缆间距宜更远。

2 敷设于配电装置内的控制和信号电缆,与耦合电容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避雷器或避雷针接地处的距离,宜在可能范围内远离。

3 沿控制和信号电缆可平行敷设屏蔽线,也可将电缆敷设于钢制管或盒中。

九、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十、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可能范围应保证电缆距爆炸释放源较远,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场所。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应埋地或在较高处架空敷设,且对非铠装电缆采取穿管或置于托盘、槽盒中等机械性保护。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应敷设在较低处的管、沟内,沟内非铠装电缆应埋砂。

2 电缆在空气中沿输送易燃气体的管道敷设时,应配置在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上方。

(2)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电缆宜配置在管道下方。

3 电缆及其管、沟穿过不同区域之间的墙、板孔洞处,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电缆线路中不应有接头;如采用接头时,必须具有防爆性。

十一、用于下列场所、部位的非铠装电缆,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
1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内、地中引出的地坪以下0.3m深电缆区段。

2 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电缆上面的区段。

十二、除架空绝缘型电缆外的非户外型电缆,户外使用时,宜采取罩、盖等遮阳措施。

十三、电缆敷设在有周期性振动的场所,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在支持电缆部位设置由橡胶等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

2 使电缆敷设成波浪状且留有伸缩节。

十四、在有行人通过的地坪、堤坝、桥面、地下商业设施的路面,以及通行的隧洞中,电缆不得敞露敷设于地坪或楼梯走道上。

十五、在工厂的风道、建筑物的风道、煤矿里机械提升的除运输机
通行的斜井通风巷道或木支架的竖井井筒中,严禁敷设敞露式电缆。

十六、1k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十七、电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

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1 电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2 35kV及以上电缆蛇形敷设时的弯曲状影响增加量。

3 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电缆的预留段、电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

35kV及以下电缆敷设度量时的附加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十八、电缆的订货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长距离的电缆线路,宜采取计算长度作为订货长度。

对35kV以上单芯电缆,应按相计算;线路采取交叉互联等分段连接方式时,应按段开列。

2 对35kV及以下电缆用于非长距离时,宜计及整盘电缆中截取后不能利用其剩余段的因素,按计算长度计入5%~10%的裕量,作为同型号规格电缆的订货长度。

3 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

有困难
时,可含有工厂制的软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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