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依法治教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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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依法治教工作计划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为保障和促进全县教育的改革发展,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六五”依法治教规划,树立法治理念,使教育行政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转向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为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确保依法治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执法责任明确化,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执法质量考评。严格按照《县XX~XX年依法治县规划》的统一部署,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罚等重点环节,实施执法队伍素质提高培训,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实施执法质量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为全方位推进教育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执法监督工程,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实施执法绩效考评方法,实行科学的执法评估措施。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教育、预防、监督、奖罚机制,确保各项教育执法规范、高效、阳光运作。
(二)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提升教育法治水平。县教育局将把推进依法治教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保证教育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教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为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坚持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相结合,全面优化育人环境。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教师的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促进教育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利用德育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促进依法治教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学校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建立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测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新出台的收费政策或具体的收费政策,要通过校内外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布,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断加大联合查纠力度,凡举必查,凡查必果,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增强广大师生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育人、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依法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水平。
(五)开展系列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工作。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工作。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的水平。各镇办教委、县直各学校要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列为学
习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教育,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律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自觉尊重学生的人格并维护其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健全和完善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学生申诉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严格限制开除、劝退未成人学生就学,对学生的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法定程序,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等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处理。
(七)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实行重大案件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县人大和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备
案审查制度,教育系统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审批;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偏差,查处执法违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奖惩,并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XX年开始实施,到XX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下半年,各镇办教委、县直学校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至XX年,各镇办教委、县直各学校依据本单位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9月底前,各镇办教委、县直学校进行自查,10月底前,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总结验收;年底前,迎接省、市、县检查组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教委、县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