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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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PPT)

社会契约论(PPT)

第六章 论公民的宗教信仰
人类的宗教
公民的宗教
纯粹的的内在的膜拜
有法定的外在的膜拜 教条只普及该国内部
论公民的宗教信仰
• 除了信奉这种宗教的国家以外, 其他一切国家都是外化的和野蛮 的。 • 为什么发生过宗教战争呢?
• 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 责任。
二、在世界法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目录一主要内容二影响三个人的看法社会契约论第四卷在公意是不可摧毁的这一前提之下卢梭分别论述了投票选举罗马人民大会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等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的各项制度及其运第一章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第一个提出那些法律的人只不过是说出了其他人已经感到的情况罢了
目录
一、主要内容 二、影响 三、个人的看法
第三章 论选举
专门才能方可担任职 务的人
选举
抽签
头脑健全和公正廉洁 的名声
第四章 论独裁者
除了在国家存亡难定的时候,其他任何时候都是不 允许终止法律的神圣权利的行使。
在需要行使独裁权的危急关头,国家不是很快被摧 毁,便是得到挽救。因此,当需要行使独裁的危急时刻 一过去,独裁者不是变成暴君,就是变成一个无事可做 的人。
第五章 论监察官
• 公意的表达是通过法律来实现的 • 监察官的法庭远远不是人民的意见的仲裁者;它只是人民意见的表达者。 • 评论风尚的人,首先就要知道怎样行为才是光荣的;在评判什么事情是光 荣的时候,就必须以公众的舆论作为他的法则。 • 法律虽然不能规范风尚,但立法可以使风尚得以形成。 • 防止公众的舆论向坏的方向发展,以贤明的措施保障舆论的正确性,甚至 有时候在它们尚不明朗之前就把它们发展的方向确定下来。
• 政治理论:《人权宣言》、法国宪法、《独立宣言》

《社会契约论》课件

《社会契约论》课件

写作背景
18世纪
欧洲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资本主 义的发展、封建制度的衰落以及思想 文化的激荡都在这一时期交织。
法国大革命前夕
社会矛盾激化,政治腐败盛行,卢梭 目睹了贫富悬殊、阶级压迫和民族危 机等社会问题,开始深入思考国家和 社会制度的根源。
作品影响
对政治哲学的影响
对世界民主运动的影响
《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以人民主权为 核心的政治哲学思想,成为现代民主 制度的基石,影响了后世无数的政治 家和思想家。
社会契约论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影响
民主政治的基石
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 ,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基 础,强调政府权力来自人民的授
权。
限制政府权力
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权力是有限 的,必须受到制约,以保护人民
的权利和自由。
推动法治建设
社会契约论强调法律的重要性, 主张通过法律来规范政府行为,
保障人民的权利。
THANKS
感谢观看
社会契约论为全球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强调各国之间的合作和 共同利益。
国际法的地位
社会契约论认为国际法是维护国际秩序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保障各 国的权利和利益。
跨国合作与全球治理
社会契约论主张通过跨国合作来实现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社会的和 平与发展。
05
社会契约论的当代意义
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
03
抽象性
社会契约论的抽象性和假 设性较强,难以完全适用 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情况。
忽视历史和现实
社会契约论在某种程度上 忽视了历史和现实中的政 治、经济和社会因素对政 治制度的影响。
个人主义倾向
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体的权 利和自由,可能导致对集 体利益的忽视,具有一定 的个人主义倾向。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 由于社会契约的结果,个人的处境的确比以前的处境好得多。他们这 样做,并不是真的转让了什么,而是一种有利的交易。以一种不稳定 和不可靠的生活方式去换取一种更美好的和更可靠的生活方式,以天 然的独立去换取社会的自由,以放弃损害他人的强力去换取自身的安 全,以自己可被他人战胜的力量去换取由于社会的结合而拥有的不可 侵犯的权利。从此以后,为自己而战斗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卢梭所提 出的社会契约论所建立的契约是让人们从自然的自由过度到社会的自 由,失去的是自然自由,得到的是社会自由,而在社会的自由中人们 的生活打破了原来自然自由状态下的无序,得到了比自然自由状态下 生活要多得多的社会自由。为自己而战斗是指的自然状态下的战斗, 而社会契约形成以后每个人都是共同体中的一部分,每个人的权利都 得到了保障,人们的战斗是相对于要失去这种社会状态下的自由而言 的,是公意的体现,而为自己而战斗就打破了这种秩序,使得社会契 约无法正常运行,相对与为公意而战,为个人的私战是违背了社会契 约的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生,人们就不是社会共同体的成员了,不是 主权者了。所以说为个人而战消失了,一旦为个人而战,他就不是共 同体的成员了。
论公意是否会出现错误
• 3、由于个别小集团利益的存在,为了使公意能够更好地 得到表达,就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卢梭认为有两种措 施,@1不能允许国家之中存在小集团,并让每个公民按 照他自己的想法表达他自己的意见。这是基于马基雅维利 在《佛罗伦莎史》中提到的“事实上,既有对共和国有害 的人群,也有对共和国有利的人群,有害于共和国的是那 些拉帮结派的人群;有利于共和国的,是那些不结成帮派 的人群。虽然共和国的缔造者不能避免国中出现纷争,但 他至少应当明令禁止人们朋比为奸占山头”@2如果已经 出现了小集团,那就使小集团的数目得到增加,以防止他 们之间不平等。小集团数量的增加会使更多的利益诉求能 够表达出来,从而形成公意。

卢梭《社会契约论》

卢梭《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

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卢梭的巨著《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第一卷九章,第二卷十二章,第三卷十八章,第四卷九章。

第一卷在他的确立的基本原理之上,着重研究的是契约论的内容;第二卷主要讨论的是主权论的内容;第三卷则是关于政府形式为主的政府论;第四卷则是从实践的角度对除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论。

下面就本书的有关问题想谈谈自己的一点观点。

1.假设(1)天赋人权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

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

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

”从这种人性的角度出发,卢梭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将家庭当作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将父子关系比作原始社会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不过重要的是,“人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的”。

(2)绝境卢梭假设“人类曾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经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能量。

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如果人类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2.方式:公意与众意公意在卢梭的政治理论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其社会契约论、主权理论和法律理论等都与之密切相关。

尤其是社会契约论,用一句话表达出来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卢梭《社会契约论》 共40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共40页
第三:全部转让。
只有全部转让,才能做到没有任何人奉献出自己,而人们 可以从社会得到同样的权利,并增加社会的力量以及保护 自己的利益。他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集合体才能 体现人民最高的共同意志。而他之谓国家或者社会的产生 也正是在这样一种严格规定的方式下通过协议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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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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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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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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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再次,人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以何种方式达成 了所谓的社会契约之无法证明。
几个问题: a. 人是否生而自由平等的?如果是,那么前人的契约
自然无法约束后人,哪怕是为了他们的利益。因为 ,后人享有和他们对等的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权利。 如果不是,那么社会契约是如何达成的。
b. 于是,紧接着下来的这个问题,将更加深刻。因为 如果人与人之间,不是平等而自由的,那么,社会 契约论的基础将不复存在。这时候,我们又不禁要 问,在这样一种悖论的情况下,社会契约论的存在 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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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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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本身缺陷
1 前提之无法证明 2 前人不能为后人立法 3 强调公意不利于人权保护
但是其前提是,我们必须认为卢 梭提出的假设或者前提为真,因 为“任何从错误的前提推导出的 结论,其正确性都是值得怀疑 的。”
首先,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是无法直接证明的。 其次,所谓绝境的出现,其证明也是有相当难度的。
国家产生
总而言之,国家的产生是基于公意的 。正是如此,所以国家的立法权属于 也只能属于人民。
“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把它结合在一起, 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 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象是灵魂与 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这就是国家之中所 以要有政府的理由;政府和主权者往往被人混淆,其政府 只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人。”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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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 主要内容
主讲人 张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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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生平
卢梭(J.J.Rousseau,1712-1778年)是法 国著名思想家,18世纪启蒙运动的倡导人之 一。
出身钟表工人家庭,12岁谋生,自学,
著作包括: 《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 有助于敦风化俗》(1750),《政治经济学》 (1755),《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1755), 《新爱绿绮丝》(1761), 《社会契 约论》(1762),《爱弥儿》(1762) 等。
第四章 论贵族制
本章讨论贵族制政府的特点及其得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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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论国君制 本章讨论国君制的特点和得失。
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本章论述混合型政府的特点及其得 失。
第八章 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
本章中,卢梭论述了气候和物产决
定了不同的国家适用于不同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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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第四章,论奴隶制
本章主题:只有约定才能成为人
间合法权威的基础,但是,对奴隶的
统治不可能建基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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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论总需追朔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本章主题:在说明由人民中产生君 主之前,首先应当研究并说明使人民这 一集合体得以形成的最初的约定。
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本章主题:讨论社会公约(即最初
约定)的原因、社会公约的主要目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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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论政府的创制
本章进一步论述人民创设政府行 为的法律性质——这是立法性行为和 执法性行为的复合行为。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
本章讨论如何对政府篡夺主权者
的权力的倾向加以防范。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 PPT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 PPT
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观点,继而转向 “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的困惑。当人 民被强力迫服从时,人民就有权利推翻强 力,从而恢复自由。社会秩序是神圣的基 础权利,是通过人们的约定而建立。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
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 一的自然社会,通过比喻,政治社 会犹如家庭的原始模型,但家庭中, 父子关系是以爱为基础;而地在政 治社会中,主权者对人民就只有发 号施令来代替,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
卢梭反对任何人将强力转化为权利。 并指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 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 务。
第四章 论奴隶制
既然任何人对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 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的权利,于是便 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 基础。10人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自己 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了人类的权利,甚至就 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奴役权是不存在的,它是 非法的、荒谬的、没有任何的意义。奴隶制与 权利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
由全体个人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称为共和国或政体。 当其是被动时,叫做国家;当其主动时,叫做主权者;结 合者都是人民,或叫作公民;指出主权在民的思想观点。
大家应该也有点累了,稍作休息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第七章 论主权者
卢梭指出,社会契约包括公众与个人之间 的规约,对于个人,他是主权者的一个成 员,对于主权者,他是国家的一个成员。 个人意志与公意不同,个人意志考虑是私 人的利益,公意代表公共利益。任何拒不 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人类由自然状态进入国家状态下,会发生变化,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天然的自由以 及对于他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 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 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之一,他的社会契约论对于政治哲学和社会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和秩序是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的,这一理论为后来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组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本文将探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和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社会契约的概念社会契约是指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之前,通过自愿的合意达成一种共同规则和约束的协议。

卢梭认为,人类原本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政府和法律的约束,但也存在着不稳定和不公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和法律,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二、社会契约的原则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的三个基本原则:自由、平等和公正。

他认为,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并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1. 自由:社会契约的基础是个人的自由。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拥有自由的权利,但也面临着不稳定和不安全的局面。

通过社会契约,人们放弃一部分自由,将其交由政府来保护和管理,以换取更大的整体自由和安全。

2. 平等:社会契约要求人们在进入社会组织之前,彼此平等对待。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人们在社会契约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种平等不仅体现在法律上,也包括社会资源的分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

3. 公正:社会契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政府和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的授权,并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只有在公正的社会秩序下,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安宁。

三、社会契约的实施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实施需要通过人民的共同意愿和参与来完成。

他主张直接民主制度,即人民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政府的组成和政策的制定。

他反对君主制和专制制度,认为这种制度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人民的压迫。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启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卢梭《社会契约论》 共40页共42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共40页共42页

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华盛顿 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罗素·贝克 18、最大的挑战和突破在于用人,而用人最大的突破在于信任人。——马云 19、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雷锋 20、要掌握书,莫被书掌握;要为生而读,莫为读而生。——布尔沃
END
卢梭《社会契约论》 共 40页
6、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黑格 尔 7、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 集体的 动作, 集体的 表情, 集体的 信念。 ——马 卡连柯
8、我们现在必须完全保持党的纪律, 否则一 切都会 陷入污 泥中。 ——马0、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 真而不 幼稚, 勇敢而 鲁莽, 倔强而 有原则 ,热情 而不冲 动,乐 观而不 盲目。 ——马 克思

第五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第五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结合的行为包含着一项公众与个人之间的 相互规约;每个个人在可以说是与自己缔约 时,都被两重关系所制约着:即对于个人, 他就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而对于主权者, 他就是国家的一个成员。”(第26页) “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 是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体的,哪怕是社会契约 本身。”(第27页) “人民永远是可以作主改变自己的法律的, 哪怕是最好的法律;因为,人民若是喜欢自 己损害自己的话,谁又有权禁止他们这样做 呢?”(第73页)

“至于平等,这个名词绝不是指权力与财富 的程度应当绝对相等;而是说,就权力而言, 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 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 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 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这就要求大人物这一 方必须节制财富与权势,而小人物这一方必须 节制贪得与婪求。”(第69-70页) 解读:卢梭摒弃绝对平等观,主张财富占有 上尽可能平等。完全的社会平等是不可能的, 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不平等 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立法者的任务就是去维 护平等。卢梭还反对贫富分化。



契约的条款“在普天之下都是同样的,在普天之 下都是为人所默认或者公认的。这个社会公约一旦 遭到破坏,每个人就立刻恢复了他原来的权利,并 在丧失约定的自由时,就又重新获得了他为了约定 的自由而放弃的自己的天然的自由。”(第23页) “从政府篡夺了主权的那个时刻起,社会公约就被 破坏了;于是每个普通公民就当然地又恢复了他们 天然的自由,这时他们的服从就是被迫的而不是有 义务的了。”(第115页) 解读:当政府违背了契约的条款而滥用权力时, 政府就解体了,人们又获得了天然的自由,人们就 可以重新立约了。

“即使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 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 为义务。„„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 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第12-14 页) “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 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 便只剩下来约定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 基础。”(第14页) 解读:人们并不能从强力中获得合法性,同 时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那么唯有契约才能 带来合法性。社会秩序源自契约,不是自然的 产物。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公意与法律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在继承和发展古代有关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及理想政治制度的理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重要性在于他为近代民主政体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他认为国家政府不是“君权神授”的产物,而是人民公意的产物,因而人民有权利监督、评判和控制政府,而且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则人民具有革命的权利来推翻它。

卢梭认为人有自我完善的能力,自然状态人们的生活是清苦的,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过更富足的生活,人们就不断地从事生产和劳动,但是生产的发展导致私有制和不平等的产生,人们互相仇恨、残害,自然法不能发挥它的功能,人们无法在原来的状态下继续生活,于是全体人民约定,“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位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共同体就是国家,七月是政治共同体产生的途径,并使政治共同体得以稳固。

在共同体中,人们仍像往常一样自由,由于任何一个结合者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交给整个集体,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这一思想正与现代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所契合。

卢梭指出当人民把权利交给人民的全体时就形成了公意,公意是至高无上的,而政府是第二位的,君主只是派生的,公意是人们给予公共的利益而产生的共同意志,国家的活动受“公意”的指导和约束,主权是“公意的运用”。

卢梭指出;“共同繁荣意志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存在着使社会达到同一目的的共同利益。

”共同意志反映共同体内部整体的利益,其归宿是平等。

公意不同于众意或个别意志的集合。

“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之时个别意志的总和。

”①来自部分的意志算不上真正的公意,即使这个部分包括的数目再大,也只能是个别意志或集团的意志。

卢梭说;“行政权力的受任者决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是人民愿意就可以为人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对于这些官吏来说,绝不是什么订约的问题,而只是服从的问题。

社会契约论 卢梭

社会契约论 卢梭

社会契约论卢梭引言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8世纪提出的一种政治哲学理论。

在他的代表性著作《社会契约论》中,卢梭详细阐述了他关于政府与个人的关系、政府合法性的观点,以及政府如何应对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的思考。

本文将就社会契约论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更好地理解卢梭对社会和政府的看法。

社会契约的概念社会契约是指个体为了共同利益与福祉,通过某种形式的约定,承认彼此的权力和义务,建立组织形式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并授予政府行使权力来管理社会。

在卢梭看来,社会契约是一个理想的政治组织形式,用来解决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权力垄断和社会冲突等问题。

社会契约的形成卢梭认为,社会契约的形成是基于每个个体自然权利的平等和自由。

在《社会契约论》中,他提出了一个虚构的“原始社会”场景,描述原始人类状态下的自由状态。

个体以自由和平等的方式进入社会契约,放弃个人部分权利和自由,以换取整体社会秩序和稳定。

社会契约和政府合法性的关系根据卢梭的观点,政府的合法性是基于社会契约的。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的福祉。

政府的权力只能在人民的授权和监督下行使,否则就是无效和不合法的。

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卢梭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政府应该致力于为人民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和公共服务,以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如生命、财产和自由。

同时,政府也应该设立一种有效机制来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以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社会契约论的影响和争议社会契约论是启蒙时代的重要政治哲学思想之一,对后来的政治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强调个人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倡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秩序。

然而,社会契约论也引发了许多争议。

有人认为社会契约过于理想化,忽视了实际社会现象和权力的复杂性。

还有人质疑社会契约论的前提条件和应用方式。

结论社会契约论是卢梭的重要政治哲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五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第五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2.通过立约的方式走出自然状态

“人类曾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 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 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 自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 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类如果不改变 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第22页)

解读:就卢梭来说,他和17、18世纪的大多数思 想家一样,也是从自然状态的假设出发来展开其政 治学说,并从自然状态中“人是自由的”这一情况 来阐述其学说的。卢梭认为,人类曾在私有制和国 家产生以前,经历了一个原始的、野蛮的自然状态 时期。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独立、平等的,没有奴 役与被奴役、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强制服从的情 况,总之在自然状态中,奴役几乎是不存在的。但 是,在自然状态中,人类面临着种种不利于自身生 存的各种障碍,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 消灭,因此,人类必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 才能摆脱这种生存障碍从而得以存续下来。

“主权权力虽然是完全绝对的、完全神圣 的、完全不可侵犯的,却不会超出、也不 能超出公共约定的界限;并且人人都可以 任意处置这种约定所留给自己的财富和自 由。”(第44页) 解读:主权权力还是存在一定限度的, 即不能违背立约的目的,不能侵犯人们的 自由,但是这种限度还是比较抽象的,在 卢梭的思想中并不处于主要地位。

(二)法律
“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 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 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 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第48页) 解读:法律对政治共同体来说是至关重要 的,促使人们作出行动。 “事物的经常倾向就是要破坏平等,而法律 的经常倾向就应该是维护平等。”(第70页) “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是倾向于维护平等。” (第70页) 解读: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护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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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洛克 霍布斯 卢梭
西方近代社会契约学说
在中世纪以前,人类几乎所有的文明都认为国王或皇帝是神圣的,上 帝将权力赐予某些人,这些人和他们的后裔就组成了政府,任何对政 府的反叛行为都是对神的不敬,这就是神权理论。15世纪以后,宗教 革运动的展开、文艺复兴时期科学人文主义的兴起和统一民族国家的 建立,不但否定了教会的权威,动摇了建立于宗教教义基础上的社会 秩序的基础,也助长了个人主体意识的发展,同时在客观上也促使人 们尝试着去寻求民族国家政权形式的合法性基础,社会契约论思想也 开始由古代形态向近代的古典形态过渡,它开始逐步被引入政治生活 领域,作为确立政治权威与服从的基础。所以,西方近代社会契约论 发展过程中,格劳秀士完成了由古代契约论向近代契约论的最终转型, 霍布斯、洛克通过其社会契约论的主张共同开创了西方的自由主义传 统,到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形成了系统的社会契约论,对近代资产 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契约理论源远流长,影 响深远。该理论最早可追溯至以普罗泰戈拉、安提芬为代表的智者学 派,而伊壁鸠鲁则最早从理论上系统阐述了社会契约思想.作为反对封 建“君权神授”的思想武器。
卢梭的简介
卢梭(1712——1778)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 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 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是18世纪法国大 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 物之一。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 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 本善,信仰高于理性。在社会观上,卢梭坚 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 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 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 政。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 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 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 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 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 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主要著作 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 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洛克简介
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英国著名 的哲学家。1632年出生于英国朗灵顿一乡村 律师家庭,早年入威斯敏斯特学院和牛津大 学学习,并于1656年获得学士学位,1658年 获得硕士学位。 后在牛津大学任教,研究医 学和哲学。1688 年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他是著名化学家玻意耳的好友,晚年又同牛 顿交情笃深。他继承和发展了唯物主义经验 论,否认天赋观念,提出“白板说”,认为 心灵本是一块白板,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 但认为经验有两种:对外物作用的感觉和对 内心作用的反省。提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 的质的学说和普遍观念形成的理论。社会政 治思想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为根据,反 对“君权神授”,提出分权说。宗教观上, 他反对宗教狂热,主张宗教宽容,提出政教 分离的原则。著有《人类理智论》、《政府
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
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 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 《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 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 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 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 以及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 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也支持社会 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他也认为每一个人 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 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 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rights)就包括了 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 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三种,认为立法 权高于其它两权,但立法权仍要受到人民的制约,当人民发现立法行 为与他们的委托相抵触时,人民仍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立法机 关。另外,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 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霍布斯简介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英国政治家、哲学家。生 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 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 洲大陆。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 系,认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 物体的总和。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 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 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 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 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 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 “秩序”。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思想
霍布斯认为社会若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霍布斯认 为社会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人的威权之下,而每个个人将 刚刚好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的和平、 并抵抗外来的敌人。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 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 坦”,一个绝对的威权。对霍布斯而言,法律的作用就是 要确保契约的执行。霍布斯否定了权力分立的理想:他认 为主权必须有全盘控制公民、军事、司法、和教会的权力。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明确的指出主权拥有改变人民信仰和 理念的权威,如果人民不这样做便会引起混乱。霍布斯也 呈现了自己的宗教理论,但宣称他会愿意服从主权的命令 改变信仰。
思想表现
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 的权力。
为了约束所有的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不互相伤害,使大 家都遵守旨在维护和平行,使每人都有权惩罚违 反自然法的人,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度。
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 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之外,使其受制于另一个的政 治权力。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 限制的唯一的办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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