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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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博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博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声明1、北京博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文件、材料由鸿炬实业、鸿炬集团提供。

鸿炬实业、鸿炬集团已向本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2、本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核查意见书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3、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华联股份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认真阅读鸿炬实业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公告全文。

5、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当事人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6、本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7、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制度。

目录释义 (3)绪言 (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5)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华联股份目的的核查 (5)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5)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6)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式的核查 (7)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的核查 (7)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审批程序的核查 (7)八、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8)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核查 (9)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核查 (10)十一、收购标的股权的权利限制 (10)十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默契的核查 (10)十三、上市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给予借贷未获偿还、进行担保的情形 (11)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绪言2012年12月13日,鸿炬实业与华联集团及其股东签署《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博信股份: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博信股份: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万元至-1,1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40万元到-4,640万元。

2.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5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一)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0-006),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到-576万元。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再次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万元至-1,1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40万元到-4,64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17.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80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货的评估工作已经有了初步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需补充计提5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020-006)(二)公司已在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对存货减值进行了风险提示:由于2019年度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尚待相关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方可确定。

四、风险提示受到整体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公司下游客户的资金将面临周转紧张的压力,公司应收账款的账期会增加并有可能增加坏账风险。

三力士: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力士: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力士”)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关于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所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存在实际控制人以投资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以提前支付工程款方式实质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被占用的资金已经收回。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立信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尊重立信出具的审计意见。

公司将深刻反思公司的内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强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杜绝再出现此类违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杜绝上述现象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博迈科: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博迈科: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编号:临2020-018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2019年报告期内分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下:(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2019年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4,670,956.82元。

具体如下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06,768.08元。

具体见下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预计合同总成本超出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差额,本期末公司共有6个项目成本超出预计收入,共计提1,561,714.41元,有3个完工项目冲回已计提减值13,268,482.49元,故本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1,706,768.08元。

(三)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减值迹象。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964,188.74元,以上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964,188.74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合理性的说明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计提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ST博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ST博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召开时间: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目录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5)议案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7)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8)议案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9)议案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0)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25)议案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6)议案十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1)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2019年公司继续推进由市政工程业务向智能硬件及生活3C衍生产品领域业务转型,面对宏观经济形势承压及行业竞争加剧的不利因素,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克服困难,继续发挥公司治理核心作用,沉稳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带领经营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898,790.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7,272.29元。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一)依法勤勉履职,科学决策重大事项2019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职,以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为目标,及时进行科学决策,并有效落实各项决议。

公司全年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54项议案,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年度经营计划、设立子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决策。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5号为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质量,推进基金信息披露XBRL (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工作,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XBRL模板》),现予公告,自2010年2月9日起施行,请各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遵照执行。

“基金XBRL信息接收系统”和“基金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报送平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二月八日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1目录§1 重要提示及目录.......................................................1.1 重要提示..........................................................1.2 目录..............................................................§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2.2 基金产品说明......................................................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2.5 信息披露方式......................................................2.6 其他相关资料......................................................§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2 基金净值表现......................................................3.3 其他指标..........................................................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1本文件同时涵盖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正文模板和摘要模板,一般的,模板中的事项同时适用于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正文和摘要,即对没有特别说明的事项,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都需披露;而如果某些项目仅适用于年度报告或仅适用于半年度报告,仅适用于正文或仅适用于摘要,本文件将在相关各项的脚注中予以说明。

IPO审核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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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博信股份 2019 第三季度财报

博信股份 2019 第三季度财报

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博信股份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录一、重要提示 (3)二、公司基本情况 (3)三、重要事项 (6)四、附录 (12)一、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永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玉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罗静女士,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财务总监被刑事拘留的公告》(2019-057)、《博信股份补充说明公告》(2019-058)。

2、公司原职工代表董事陈苑女士已于2019年6月30日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黄家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博信股份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19-066)。

3、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姜绍阳先生于2019年7月16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原董事、董事长罗静女士于2019年8月8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董事会《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019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保留意见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客观反映了所涉事项的实际情况。

2、我们同意《博信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微芳黄日雄陈海锋
2020年4月26日
1。

博信股份2019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博信股份2019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博信股份2019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19年三季度实现利润为负915.14万元,与2018年三季度负582.05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加57.23个百分点。

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经营业务,应当加强经营业务的管理。

2019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915.14万元,与2018年三季度负456万元相比亏损成倍增加,增加1.01倍。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经营亏损也成倍增加,企业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应迅速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2019年三季度博信股份成本费用总额为1,633.25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796.5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8.77%;销售费用为188.1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1.52%;管理费用为676.8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1.44%;财务费用为-28.5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7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0.2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01%。

2019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88.19万元,与2018年三季度的510.7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3.15%。

2019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收入下降快于投入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不太理想。

2019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676.81万元,与2018年三季度的78.99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7.57倍。

2019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54%,与2018年三季度的0.35%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提高76.19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博信股份2019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45,00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43,046.91万元,主要分布在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73.4%、15.34%和3.75%。

非流动资产为1,961.61万元,主要分布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固定资产,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97.38%、2.33%。

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15.34%,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

未名医药: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未名医药: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01799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 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2. 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
3. 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
4. 子公司的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
5. 子公司与关联方生产技术委托开发交易。

公司监事会充分理解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9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

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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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0)第470004号),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博信股份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75,867,948.28元(含税金额320,006,820.00元),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268,839,465.52元(含税金额311,853,780.00元);2019年4月,博信股份认为该销售收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确认的条件,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做了相应调整,将原已在2018年9月确认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予以冲减,并将原已收到的货款和支付的采购款分别调整为预收款项320,006,820.00元和预付款项311,853,780.00元。

2019年12月,博信股份在相关销售、采购合同无法解除且认为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已经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对于上述同一业务事项形成的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进行了财务对冲的账务处理,对冲差额8,153,040.00元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对此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认上述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
(2020)第470004号),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博信股份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727,272.2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3,790,430.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735,285.4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51,085.79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停滞,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信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及意见
经公司自查及研究,对上述事项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及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公司现管理层努力联系该项业务的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力求了解详细信息,以做出恰当处理,但由于上下游供应商、客户财务账套已被查封,对该事项的具体细节核实工作无法配合。

公司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4.32亿元(预收预付对冲前),其中上述业务分别导致增加资产3.12亿元、负债3.2亿元,根据目前情况,该项资产、负债对应的经济利益无法流入或流出企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与负债的确认条件,且金额巨大,导致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与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严重不符。

将上述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对冲,差额计入其他应付款,可以更客观的反映公司2019年末财务状况。

综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认可和理解,鉴于现有事实情况,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已尽可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续如有更好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会尽快解决以消除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涉刑一事,导致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受到重大影响,多数业务停滞,公司2019年度中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因公司预计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期末存货积压,库龄较长,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测试后发生减值迹象的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形成损失。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公司董事会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予以理解。

四、公司将采取的措施
1、公司后续将增强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供应商、客户管理,落实客户供应商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客户供应商信息变动情况,规范采购和销售行为。

2、公司将加强管理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频度和深度,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针对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1)稳定收入,扭亏为盈。

2020年,公司将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以销定产的经营策略。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组织研发设计部门研究,综合分析产品订单的需求量,结合产能、原材料采购情况,定制生产计划。

在巩固现有渠道优势的基础上,优化渠道管理,提升运营能力,有序推进渠道拓展,落实销售战略,稳定收入和利润,保障全年业绩的实现,实现业绩扭亏为盈。

(2)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水平。

以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信息化,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3)加强管控,稳保内控。

公司将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管,提升经营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做好人员变动工作交接工作,确保内控制度能够稳定持续有效运行,通过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内部培养员工的方式,确保人员能够匹配各项业务的开展。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严格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努力推动公司继续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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