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管理中的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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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管理中的行政成本
摘要
行政成本的高低是反映政府的行政效率与行政水平的重要指标。行政成本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权而获取的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消耗的行政资源。挖掘和分析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制度漏洞及实践原因,树立行政成本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效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社会负荷、防止权力腐败、建设廉洁政府。控制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同样也是我国政府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行政成本行政管理行政效率
绪论
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1.课题研究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掀起了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的行政改革热潮,西方政府们纷纷提出政府组织向企业组织学习,主张构建“经济人政府。中共中央制定的”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指责风评,推进电子政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提出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新城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又从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高
度,再一次提出政府行政成本问题,把政府行政成本问题与党的执政能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可见我们党和政府对行政成本问题的高度重视,成本观念开始步入政府执政理念
2.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机关行政与做成本不断攀升,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道难题。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目前实际各国政府追求的目标,对我过来说,降低行政成本,不仅是建立节约型社会,减轻人民负担的客观要求,也是转变政府作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我国的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行政成本过高,已成为影响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居高不下的政府行政成本,不仅加大了财政负担,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而且挤占了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金,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不加以重视,势必影响中国的持久稳步发展,因此研究行政成本过高的原因以及找出降低我国行政成本的对策势在必行。
一、行政成本的涵义界定
顾名思义,行政成本是用于行政活动的成本。美国会计学会1951年对成本所下的定义是:“成本是为了一定的目的而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用货币测量的价值牺牲。” [1]而关于行政成本的定义行政学理论界有种种不同的理解。《行政管理学简明词典》中界定行政管理支出为: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活动所需要的预算费用,包括行政支出(含国家机关经费和人民团体活动补助费)和外交支出。
[2]这种界定认为行政管理支出完全在财政预算范围内,而实际生活中很多支出为预算外和制度外支出。《现代政府管理大辞典》中界定行政业务费为:国家行政机关为完成各项行政任务,维持其正常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开支。[3]国内行政学者黄安心认为,行政成本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权而获取的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消耗的行政资源。[4]
行政成本的涵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第一,行政成本发生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行政定义有不同的界定,行政主体也有不同界定,从而行政成本也有不同界定。对“行政”的三种理解:广义理解为国家机关和非国家机关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某些管理活动;中义理解认为行政是执政党和国家机关执行的任务和进行的活动;狭义理解认为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的任务和进行的活动,根据这三种对“行政”范畴的理解,行政成本就分为广义行政成本、中义行政成本和狭义行政成本。
第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消耗一定的行政资源。行政资源主要靠合法获得,但也有例外。从而形成不同的行政资源,有制度内和制度外之分。制度内行政资源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法规制度范围内行政而获取的资源,包括预算内行政管理支出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中允许用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资金。制度外行政资源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规制度因行政权的垄断而获取的资源,包括预算外资金中不能用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部分资金、制度外资金和行政人员的腐败收入。
图1-1 行政资源按合法性分类
第三,由于行政资源投向不同,行政成本结构具有可变性。行政成本构成主要有工资、基本设施费用、办公经费等。从量的角度看,构成行政成本的任何部分都是可变的。但在一定条件下,一部分成本变化较小,如工资等,可称为不可变行政成本;一部分成本变化较大,如会议费、招待费等,可称为可变行政成本。一座办公楼,未建之前可设想建为豪华型或是简单型,为可变行政成本;建成后为不变行政成本。
表1-2 行政成本
第四,行政成本总是与行政绩效相关联的。因而行政成本可分为有效行政成本和无效行政成本。有效行政成本是政府从事行政活动支付的必要成本,是政府获取社会收益的前提。无效行政成本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时支付的超量成本,即这部分成本不能创造出相应的社会效益,导致行政资源不必要的损耗。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或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耗费在这些无效行政行为上的成本以及解决各部门间摩擦
和矛盾的协调成本、制度外行政成本等都属于无效行政成本的范围。
二、我国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公共选择学派以经济理性人作为逻辑分析起点,指出政府官员为实现经济性和非经济性的自身利益,在行政生产过程中,追求预算最大化,贪图享受、讲究排场、注重攀比,是造成行政成本无端耗费的根本原因。而政府官员之所以能够谋求去实现经济性和非经济性的自身利益则是因为制度问题的存在。也就是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还是制度的不完善。
第一,政府行为具有垄断性质。垄断性是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进行比较研究的一个切入点。企业当然也有垄断行为,但比较起来,政府的垄断程度要高于任何一类垄断性企业。而且,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总体上是一种垄断性行为,政府通常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主体。一些经济学家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垄断理论,构建了“作为垄断者的政府”的多种模型,比如布雷斯的政府垄断理论,唐斯的代议制民主模型的政府垄断理论等。[9]
垄断性的政府行为有其必然性,也有其优势的地方,但同时,这种行为的弊端也是很明显的。政府高度垄断的行为,在排除竞争外在压力的同时也就消除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内在动力。美国学者萨瓦斯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公共部门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平均比承包商提供服务的成本给用要高出35%—95%。”[10]缪勒在《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也提到:“当提供可度量的产出时,政府官僚机构要比私人企业花费更高的单位成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