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DLT5148-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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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7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网页制作:中水科信息网1994-05-21发布199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目次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1.0.6 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 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的自动记录仪。

1.0.9 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及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及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

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2.1 灌浆材料和浆液2.1.1 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的和环境水的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oc
3.0.3固结灌浆consolidation grouting
用浆液灌入岩体裂隙或破碎带,以提高岩体的整体性和抗变形能力的灌浆。
3.0.4帷幕灌浆curtain grouting
用浆液灌入岩体或土层的裂隙、孔隙,形成阻水幕,以减小渗流量或降低扬压力的灌浆。
3.0.5接缝灌浆joint grouting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50201-1994防洪标准
DL5010-1992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DL5013-1992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灌浆段的灌浆工作结束后,为防止孔段内的浆液返流溢出,继续保持孔段封闭状态的措施。
3.0.18高压水泥灌浆high pressure cement grouting
灌浆压力大于或等于3MPa的水泥灌浆。
3.0.19水灰比water-cement ratio
水泥浆液中所含的水与水泥成分数量的比值。我国通常使用质量(重量)比,用数字或分式表示,如1、2或1:1、2:1等。
浆液通过射浆管注入到孔段内,部分浆液渗入到岩体裂隙中,部分浆液通过回浆管返回,保持孔段内的浆液呈循环流动状态的灌浆方式。
3.0.8纯压式灌浆non-circulation grouting
浆液注入到孔段内和岩体裂隙中,不再返回的灌浆方式。
3.0.9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descen通过埋设管路或其它方式将浆液灌入混凝土坝体的接缝,以改善传力条件增强坝体整体性的灌浆。
3.0.6接触灌浆contact grouting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要求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要求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SL62-94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以下简称本规)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适用于I、H、皿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V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I、H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I、H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网页制作:中水科信息网1994-05-21发布199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自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目次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附加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大坝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大坝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DL/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验收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帷幕灌浆、水工隧洞灌浆以及主体工程水泥灌浆工程项目。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1)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在灌浆工程实施的28d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岩层以及施工条件相似的地区或部位完成灌浆试验。

灌浆试验地区或部位,试验大纲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2)灌浆试验结束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1)作业工序、方法与采用的设备。

2)材料及品质、浆材的可灌性、灌液配比及开灌水灰比。

3)根据各类岩性地质构造及渗透性等所确定的随孔深而增加的灌浆压力等有关建议。

(3)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灌浆作业开工的21d以前,根据灌浆试验成果和监理部的审批意见与技术规范要求,结合现场施工条件,编制灌浆工程施工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灌浆工程部位、施工布置、钻孔分序与编号等。

2)灌浆工序、工艺和压力。

3)灌浆材料及其品质。

4)施工进度计划。

5)机械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6)质量控制措施。

7)灌浆计量设备与灌入量控制方法。

8)作业原始记录资料收集与整理。

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4)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

运至施工现场用于灌浆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量观测装置和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安装调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

(5)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各种灌浆材料的检测和浆材配比的试验工作,并于灌浆作业开始前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部批准。

(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工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DLT 5148-201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DLT 5148-2012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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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坝基固结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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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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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钻孔、钻孔冲洗与压水试验………”

6.3灌浆………………………………………

6.4质量检查………………………………~

7隧洞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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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H坫托埽侈加M殂丝珏。
DL,T 5148—2012
7 1一般规定………………………·
总队、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葛洲坝集团基础 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夏可风、赵存厚、肖恩尚、杨晓东、 杨月林、郑治、焦家训、龚木金、黄灿新、符平、杨森浩、高永刚、 曹炜、唐玉书、王碧峰、刘松富、宋伟、贺永利。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梅锦煜、许松林、吴新琪、楚跃先、 汪毅、毛亚杰、张建华、王琪、孙志禹、孙来成、郭光文、康明华、 陈宏、常焕生、杨成文、温文森、吴方明、钟彦祥、马如骐、 孙钊、陈珙新、王行本、高广淳。
24
7.2回填灌浆………………………·
24
7.3固结灌浆…………………………·
25
7 4钢衬接触灌浆-…………………--
……-27
7.5质量检查…………………………-
……·28
8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30
8.1一般规定…………………………·
30
8.2灌浆系统的布置…………………
3l
8.3灌浆系统的加工与安装………-·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1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grouting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参考Word)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参考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ement Grouting Used for Hdraulic StructuresSL62-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目次1 总则2 灌浆材料、制浆和灌浆设备3 坝基岩石灌浆4 水工隧洞灌浆5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6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 灌浆工程压水试验附加说明条文说明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本文来自: 中国国际水泥工艺网() 详细出处参考:1 总则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 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 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12)ICS 27.140P 15备案号:J1383-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 5148—2012代替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groutingconstructio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文)的要求,对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形成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参编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征求了全国水电水利工程施工、设计、科研和管理单位的意见,总结了DL/T 5148-2001标准的执行情况,针对近10年来开发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出现的问题,对原标准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充实、完善。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灌浆材料、设备和制浆,现场灌浆试验,帷幕灌浆,坝基固结灌浆,隧洞灌浆,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岸坡接触灌浆,施工记录和竣工资料等。

本标准对DL/T 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现场灌浆试验”一章和资料性附录“浆液主要性能现场试验方法”,将原“坝基岩体灌浆”分列为“帷幕灌浆”和“坝基固结灌浆”两章,并充实了内容;——补充了若干新技术,如搭接帷幕灌浆、接缝灌浆重复灌浆系统、稳定性浆液等;——对若干重要的施工工序,如钻孔、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灌浆、灌浆结束条件等工艺参数做了适当调整;——对接缝灌浆、岸坡接触灌浆的实施条件、质量检查方法等重新进行了规定;——将帷幕灌浆孔不同深度的偏斜度、灌浆质量压水试验检查的坝高范围等进行了拓展;——对部分灌浆施工记录及灌浆工程成果表进行了修订、补充。

DL&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DL&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 级水工建筑物基 岩固结灌浆和隧洞围岩固结灌浆 灌浆试验的地点应具有代表性 当在工程建设部位进行试验 时 不得采取对工程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试验方法 灌浆工程所用的风 水 电供应必须可靠 必要时宜设 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并有备用水源和电源 灌浆工程应制定妥善的环保和劳动安全措施 钻渣 污 水和废浆不得随意排放 廊道 井洞内作业 应有良好的照明和 通风条件
大灌压
力表最大标值的
之间 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
装置
灌浆塞应与所采用的灌浆方式 方法 灌浆压力及地质
条件相适应 应有良好的膨胀和耐压性能 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
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 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高压灌浆施工应采用下列设备和机具
高压灌浆泵
耐蚀灌浆阀门
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使用高速搅拌机并加入减
水剂 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 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
间宜少于
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 的纯水泥浆液 输送浆
液的管道流速宜为
各灌浆地点应测定从制浆
站或输浆站输送来的浆液密度 然后调制使用
寒冷季 节施工应做 好机房和灌 浆管路 的防寒 保暖 工作
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晒和降温措施 浆液温度应保持在
灌浆完成并检查合格后 方可钻进
深孔固结灌浆可参照帷幕灌浆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固结灌浆应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灌浆孔排与排之间
和同一排孔内孔与孔之间 可分为二序施工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 应对固结灌浆和混凝土浇筑的时
间统筹安排 工程必要时 应安设抬动监测装置 在灌浆过程中连续
进行观测记录 严禁抬动值超过设计规定
在帷幕灌浆的先灌排或主帷幕孔中宜布置先导孔 先导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

1.总则1.0.1为保证晴朗水电站引水系统地下洞室灌浆施工质量,根据《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和有关基岩及覆盖层灌浆工程的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引水系统的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部引水隧洞、调压室及压力管道的各种灌浆孔以及检查孔的钻进、必要的取岩芯、压力冲洗、压水试验和各类灌浆等的全部施工作业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本技术要求与《招标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有不同之处,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未列入本技术要求的则须按上述两文件执行;施工图中未注明要求的按本技术要求执行,施工图中有具体技术要求的按图中要求执行。

1.0.3 灌浆工程是隐蔽性工程,钻孔、冲洗、压水试验、灌浆封孔等施工情况,必须及时、如实、准确地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并要及时整理分析绘制成图表,以便指导灌浆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为验收提供可靠的基本资料。

1.0.4 本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条文,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做到或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不完善之处,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共同研究,进行补充完善和修改。

2 灌浆材料、制浆及其设备2.1灌浆材料2.1.1灌浆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大坝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425#(钢衬接触灌浆水泥标号不低于525#),细度要求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大于5%,水泥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受潮结块者不得使用,对超细水泥应严格防潮并缩短存放时间。

2.1.2 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要求(凡适于饮用的水,均可用以拌制)。

2.1.3灌浆用砂为质地坚硬的天然或机制中细砂,粒径不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大于2.0,其含泥量不大于3%,SO含量小于1%,有机物含量不大于3%;32.1.4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的要求。

2.1.5灌浆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为加速水泥浆液的凝结,可加入速凝剂和减水剂等外加剂。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规范SL62-941.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1.0.3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Ⅰ、Ⅱ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隧洞固结灌浆。

1.0.4施工前,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灌浆设计文件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1基岩和水工隧洞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设计图和设计说明书;(2) 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 灌浆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4.2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2) 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3) 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混凝土坝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限值;(4) 灌浆施工技术要求;(5) 灌浆质量检查方法和质量标准;(6) 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

1.0.5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 编制施工组织,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 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 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1.0.7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1.0.8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固结灌浆综合施工重点技术要求

固结灌浆综合施工重点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1、固结灌浆,应遵循《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旳规定,并按本《规定》进行施工。

2、固结灌浆浆材采用纯水泥浆,水泥标号为PO42.5级。

二、钻孔1、固结灌浆旳所有钻孔,统一进行编号。

灌孔编号由部位、灌浆排序、灌浆类型、孔号、孔序构成,“YXAG-1-Ⅰ”表达:右岸“Y”斜坡“X”A排“A”固结“G”灌浆1号孔,孔序为“Ⅰ”序,其他类推。

2、开孔位置和终孔深与设计旳偏差不应超过20cm。

3、钻孔孔径采用小口径,孔径不不不小于φ50mm。

4、固结灌浆孔为垂直孔,钻孔不测孔斜,但规定其顶角偏差不得超过2°,施工中要严格校准钻机立轴旳垂直度。

5、钻孔时应具体记录混凝土厚度、掉钻、掉块、破碎、涌水、漏水、回水颜色等状况,作为分析钻灌区状况、采用相应措施旳根据,并须在灌浆成果表中反映。

三、冲孔及压水实验灌浆前应进行孔壁冲洗(冲孔)和裂隙冲洗(洗缝),直至回水澄清延续10min 为止。

(一)冲孔规定打涝干净孔内岩粉等杂物,实测孔深,孔内残留物厚度不不小于20cm,大流量清水敞开孔口冲洗,直至回水澄清后持续10min为止。

(三)压水实验1、选择有代表性旳灌浆孔进行灌前压水实验,压水实验旳孔段不不不小于总孔数旳10%。

2、压水实验压力采用该孔段灌浆压力旳80%。

3、压水实验吸水量旳稳定原则为:将压力调到规定数值并保持稳定后,每5min 测一次,持续四次测读压入流量,当测试成果符合下列原则之一时,实验工作即可结束,并以最后测读流量作为计算流量。

(1)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不小于最后值旳10%。

(2)四次测读流量均不不小于1.0L/min。

四、灌浆(一)对灌浆材料旳规定1、灌浆采用一般硅酸盐水泥,不适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不低于42.5MPa,其细度规定为:通过70μm原则筛旳筛余量应不不小于2%,水泥应保持新鲜,受潮结块者不得使用。

2、灌浆过程中若发生意外,阐明局部区域水泥灌浆效果不好时,应分析因素,制定对策,共同研选合适浆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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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名词和术语4 总则5 灌浆材料、设备和制浆6 坝基岩体灌浆7 隧洞灌浆8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9 岸坡接触灌浆10 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标准的附录)灌浆工程压水试验附录B(提示的附录)灌浆工程施工记录及成果图表条文说明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的通知水建[1994」246号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技术的进步,提高水泥灌浆施工质量,水利部委托原水工程咨询中心,对原水利电力部部标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DJ210-83进行了修订。

该规范修订送审稿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62-94,合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水利部、电力部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一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2、3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隧洞灌浆、混凝土坝接缝灌浆等工程。

4、5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个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34 总则1.0.1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泥灌浆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

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4.0.1灌浆工程施工前应取得下列设计文件或相应的资料:1 坝基和隧洞岩体灌浆:施工详图和设计说明书;灌浆地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初步设计阶段的灌浆施工组织设计;灌浆试验报告;灌浆施工技术要求;灌浆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

2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坝体结构和灌浆设计说明书;接缝灌浆分区和灌浆系统设计图;坝块混凝土应达到的温度值和测定温度的方法,接缝设计张开度、增开度;灌浆施工技术要求;灌浆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

4.0.2 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1 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2 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的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隧洞围岩固结灌浆。

灌浆试验的地点应具有代表性。

1.0.5 施工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灌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2)建立质量体系,全面实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3)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在廊道和井洞内作业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4)对从事灌浆施工的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0.6 灌浆工程所用的风、水、电应设置专用管路和线路。

4.0.5 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部位,其附近3Om以内不得进行可能损害灌浆工程的爆破作业。

必须爆破时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4.0.6 灌浆工程中的各个钻孔必须统一分类和编号。

1.0.8 对灌浆工程中的各类钻孔应分类统一编号;对施工情况必须如实、准确地记录;对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绘制成图表;单元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灌浆工程宜使用测记灌浆压力、注入率等施工参数的自动记录仪。

1.0.9 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灌浆资料及时分析,对灌浆施工技术及时总结,不断优化设计和施工。

5 灌浆材料、设备和制浆5.1 灌浆材料和浆液5.1.1 灌浆工程所采用的水泥品种,应根据灌浆目的和环境水的侵蚀作用等由设计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当有抗侵蚀或其它要求时,应使用特种水泥。

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灌浆时应得到设计许可。

浆液水灰比不宜稀于1。

5.1.2 灌浆用水泥的品质必须附合GB175或所采用的其它水泥的标准以及本条文的规定。

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所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可为32.5或以上,坝体接缝灌浆所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可为42.5或以上。

帷幕灌浆和坝体接缝灌浆所用水泥的细度宜为通过80μm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大于5%。

钢衬接触灌浆和岸坡接触灌浆所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和细度,可参照坝体接缝灌浆的要求。

5.1.3 灌浆水泥应妥善保存,严格防潮和缩短存放时间。

不得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

5.1.4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的要求。

5.1.5 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

在特殊地质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时,根据需要通过现场灌浆试验论证,可使用下列类型浆液:1 细水泥浆液:系指干磨细水泥浆液、超细水泥浆液和湿磨水泥浆液;2 稳定浆液,系指掺有稳定剂,2h析水率不大于5%的水泥浆液;3 混合浆液,系指掺有掺合料的水泥浆液;4 膏状浆液,系指塑性屈服强度大于20Pa的混合浆液。

5.1.6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掺入下列掺合料:1 砂,质地坚硬的天然砂或人工砂,粒径不宜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宜大于2.0,SO3含量宜小于1%(以重量计,下同),含泥量不宜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

2 膨润土或黏性土,黏性土的塑性指数不宜小于14,黏粒(粒径小于0.005mm)含量不宜低于25%, 含砂量不宜大于5%,有机物含量不宜大于3%;3 粉煤灰,可选用Ⅰ、Ⅱ或Ⅲ级粉煤灰。

各级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DL/T5055;4 水玻璃,模数宜为2.4~3.0,浓度宜为(3O~45)波美度;5 其它掺合料。

对掺合料品质指标的具体要求,应根据工程的情况和灌浆的目的确定。

5.1.7根据灌浆需要,可在水泥浆液中加入下列外加剂:1 速凝剂,水玻璃、氯化钙等;2 减水剂,萘系高效减水剂、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等;3 稳定剂,膨润土及其它高塑性黏土等;4 其它外加剂。

所有外加剂凡能溶于水的应以水溶液状态加入。

5.1.8各类浆液加入掺合料和外加剂的种类及数量,应通过室内浆材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

5.1.9 纯水泥浆液可进行室内试验。

其它类型浆液应根据工程需要,有选择地进行下列性能试验:(1)掺合料的细度和颗分曲线;(2)浆液的流动性或流变参数;(3)浆液的沉降稳定性;(4)浆液的凝结时间;(5)结石的容重、强度、弹性模量和渗透性;(6)其它。

2.2 制浆2.2.1 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

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2.2 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

2.2.3 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间,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干30s。

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4h。

2.2.4 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

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大于1200r /min。

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

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2h。

2.2.5 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O.5:l的纯水泥浆液。

输送浆液流速宜为1.4~2.Om/s。

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调制使用。

2.2.6 寒冷季节施工应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的防寒保暖工作。

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

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O℃之间。

若用热水制浆,水温不得超过4O℃。

2.3 灌浆设备和机具2.3.1 搅拌机的转速和拌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并应能保证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2.3.2 灌浆泵性能应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泵。

2.3.3 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应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

2.3.4 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设压力表。

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

压力表应经常进行检定,不合格的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

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2.3.5 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及地质条件相适应。

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2.3.6 灌浆压力大于3MPa时,应配制和采用下列灌浆设备和机具:(1)高压灌浆泵,其压力摆动范围不大于灌浆压力的20%;(2)耐蚀灌浆阀门;(3)钢丝编织胶管;(4)大量程压力表,其最大标值宜为最大灌浆压力的2.O~2.5倍;(5)孔口封闭器或专用高压灌浆塞。

2.3.7 集中制浆站的制浆能力应满足灌浆高峰期所有机组用浆需要。

制浆站应配备除尘设备,当浆液需掺入掺合料或加入外加剂时,应增设相应的设备。

2.3.8 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

3 坝基岩石灌浆3.1 一般规定3. 1. 1 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的帷幕灌浆及其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蓄水后,帷幕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孔口高程时施工。

3.1.2 同一地段的基岩灌浆必须按先固结灌浆后帷幕灌浆的顺序进行。

3.1.3 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

由三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进行边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中排孔的灌浆。

边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中排孔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

由两排孔组成的帷幕,宜先进行下游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上游排孔的灌浆。

每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

单排帷幕灌浆孔应分为三序施工。

3.1.4 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后序排上的第一序孔宜在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在岩石中均灌完15m后再开始钻进。

同一排上相邻的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序排上第一次序孔与其相应部位前序排上最后次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的间隔高差不得小于15m。

3. 1. 5 帷幕后的主排水孔和扬压力观测孔必须在相应部位帷幕灌浆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钻进。

3.1.6 施工中不得在帷幕线上进行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灌浆试验。

下水位,作为该单元内的代表。

稳定标准为:每5min测读一次孔内水位,当水位下降速度连续两次均小于5cm/min时,可认为稳定,以最后的观测值作为地下水位值。

3.3.5 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各次序灌浆孔的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宜进行简易压水。

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五点法或单点法,按附录A执行。

简易压水可在裂隙冲洗后或结合裂隙冲洗进行。

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该值若大于1MPa时,采用1MPa。

压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取最后的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仍以透水率表示,按附录A中公式(A1)计算。

3.3.6 帷幕灌浆采用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时,先导孔仍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

各次序灌浆孔在灌浆前全孔应进行一次钻孔冲洗和裂隙冲洗。

除孔底段外,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可不进行裂隙冲洗和简易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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