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合集下载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

建设工程施工特种作业的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特种作业的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一次。

安全培训不少于8小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什么意思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什么意思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什么意思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一种证书,用于确认持证人在特定施工工种上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该证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由相关机构颁发给具备一定培训和考核要求的人员。

这些特种作业可能涉及高风险、高危险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因此持证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才能获得该证书。

特种作业范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涵盖了多个特种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高处作业:此类作业通常需要在建筑物或其他结构的高处进行,如悬挂脚手架、吊篮、登高维修等。

2.起重作业:涉及使用吊机、塔吊、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进行起重或搬运物品的作业。

3.爆破作业:包括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安全措施的实施以及炸药的运输、存储等。

4.特殊设备作业:指使用特殊设备进行操作,如电梯、升降机、压力容器等。

5.动火作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焊接、切割、火焰加热等需要使用明火或火焰的作业。

6.各类电气作业:包括电力线路施工、电焊、高压设备操作等电气相关的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的意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颁发具有重要的意义:1.合法性证明:持有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被视为具备合法资格从事特种施工作业,具备法律认可的合法性。

2.安全保障:特种作业往往涉及高风险和高危险作业,持证人拥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特种施工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自身以及现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

3.品质保证:获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通常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保证施工作业的质量和效果。

4.责任追究:在特种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持证人能够承担相应责任,并能够提供操作资格证作为责任的依据。

5.就业竞争力:持有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在就业市场上会具有优势,能够展示专业技能和经验,增加就业机会。

操作资格证的获得和管理要获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通常需要完成以下步骤:1.培训学习:参加由培训机构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深入学习特种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措施等相关知识。

工程施工特种作业有哪些

工程施工特种作业有哪些

工程施工特种作业有哪些一、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在建筑施工现场中,有很多属于特种作业的工种,主要有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包括建筑物的搭建和拆除、钢结构的安装、建筑物的外墙维修和清洁等高处作业工程。

2、起重作业:包括吊装及起吊作业、塔吊、起重机、起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

3、爆破作业:主要用于土石方开挖、地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

4、深基坑及地下作业:包括基坑开挖、地下室、地下管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工程的开挖和支护作业。

5、有害物质作业:如有毒化学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等。

6、电气作业:主要包括低压、高压、输电线路、电缆的施工、检修、修理和安装等。

7、隧道工程:隧道开挖、支护、疏浚和路基加固等作业。

以上这些特种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会非常严重。

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对于以上提到的各类特种作业,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需要进行下列安全管理措施。

1、相关证书资质的审核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施工单位必须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审核,确认证书在有效期内。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的特种作业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操作规程的执行。

2、施工方案及作业证书:在进行特种作业前,需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审批作业证书,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3、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对于高处作业,必须搭设安全防护网或采取安全带的方式,严禁悬挂高空作业、空中伸臂作业。

对于起重作业,需要对吊装工具进行专业检测,并确保周边区域的人员和车辆不受危害。

4、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携带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等,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5、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在进行特种作业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监测,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员。

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名词解释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建筑电工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
(二)建筑焊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钢材(钢筋)焊接、切割等作业的人员;
(三)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四)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的人员;
(五)建筑起重司索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的人员;
(六)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七)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八)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九)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一)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31919 7CAF 粯929964 750C 甌U29071 718F 熏23798 5CF6 島jF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卖力天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办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卖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办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查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查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查核发证构造”)卖力组织实施。

第七条查核发证构造应当在办公场所发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查核发证构造应当在查核前在构造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发布查核科目、查核地点、查核工夫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病院体检合格且无故障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心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查核发证构造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一) 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四)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五) 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七)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八)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4.1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5。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深基坑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

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对这些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技术要求较高,需要进行考核。

一、高空作业考核内容高空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如屋顶施工、高架桥维修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高空作业装备的使用、高空作业技术操作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高空作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熟悉高空作业装备的使用方法,能够正确、稳定地进行高空作业。

二、爆破作业考核内容爆破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中进行的爆破拆除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器材的选择和使用、爆破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护意识,熟悉爆破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准确制定和执行爆破方案,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效果。

三、起重作业考核内容起重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中进行的起重、吊装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起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吊装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起重作业的安全意识,熟悉起重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维护要求,能够准确制定和执行吊装方案,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四、深基坑作业考核内容深基坑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中进行的基坑开挖和支护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深基坑作业的安全管理、基坑开挖和支护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基坑支护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深基坑作业的安全防护意识,熟悉基坑开挖和支护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基坑支护材料和设备,确保深基坑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五、脚手架作业考核内容脚手架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中进行的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工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法、脚手架的材料和连接方式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脚手架作业的安全意识,熟悉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法,能够正确选择和使用脚手架材料和连接方式,确保脚手架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建筑工程施工特种工

建筑工程施工特种工

一、特种工种类1. 建筑电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作业,如布线、安装电气设备等。

2. 建筑焊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电焊作业,如焊接钢筋、钢结构等。

3. 建筑架子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如搭建脚手架、模板支架等。

4. 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负责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

5.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负责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驾驶操作。

6.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负责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作业。

7.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负责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作业。

二、特种工报考条件1. 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 身体健康:经二等乙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3. 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4. 技能: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 报考限制:每人每次只可报考一个工种,相近工种证书可分多次考取,同时持有。

三、特种工证书特种工证书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法律凭证。

持有特种工证书的人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四、特种工的配备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种工的配备应满足以下标准:1. 电工:少于5万平米不少于2人,5-10万平米不少于3人,10万平米以上不少于5人。

2. 架子工:1万平米以下不少于4人,每增加1万平米增加1人。

3. 附着升降脚手架:每一栋主体工程升降架子工不少于6人,并配备电工不少于2人。

4.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每台起重机械司机不少于1人,安拆工人不少于5人,指挥、司索工不少于2人。

5. 使用中的塔吊:塔司不少于2人,指挥、司索不少于1人。

6. 施工电梯司机:不少于2人。

7. 物料提升机司机:不少于1人。

以上均需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总之,建筑施工特种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特种工的种类、报考条件、证书和配备要求,有助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1. 什么是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是指在建筑施工中,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的特殊施工作业。

这些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分为不同的代码和工种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电气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2. 不同的代码与工种类别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中,各个代码与工种类别代表着不同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要求。

高空作业包括吊篮操作、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等;起重机械操作则包括了塔式起重机、施工机械等。

每个工种类别都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以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3. 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将接受有关工种类别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学习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救援等知识。

而考核则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 安全意识与责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在施工现场,他们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他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个人观点与理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代码与工种类别,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不仅意味着个人专业能力的提升,更意味着对安全责任的担当。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效率,对于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回顾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不同的工种类别代表着不同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要求,而持证人员则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特种作业类别及操作项目

北京市特种作业类别及操作项目

北京市特种作业类别及操作项目1.高处作业类别:主要包括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起重作业、高空脚手架作业等。

-高处作业:指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维修和清洁等。

-吊装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等设备进行货物吊运或安装等作业。

-起重作业:指使用起重设备进行大型物件的搬运、安装等作业。

-高空脚手架作业:指在建筑工地上进行高空脚手架的搭建、拆除和维修等作业。

2.爆破作业类别:主要包括爆破作业、火药药剂制造、储存及销售等。

-爆破作业:指利用炸药等材料对建筑物、地下设施等进行爆破拆除、开挖等作业。

-火药药剂制造、储存及销售:指对火药、烟花爆竹等进行制造、储存、销售等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类别:主要包括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电梯等设备的安装、维修、使用等。

-压力容器:指液体、气体的储存和输送设备。

-锅炉:指产生蒸汽或热水的设备。

-起重机:指用于起吊、搬运货物的机械设备。

-电梯:指运载人员或货物的升降设备。

4.有毒有害物品作业类别: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加工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储存: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储存和保管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运输: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和装卸等作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使用和操作等作业。

5.特种设备驾驶类别:主要包括高空作业车、吊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

-高空作业车:指用于高处作业的车辆。

-吊车:指用于起重和搬运的车辆。

-叉车:指用于货物搬运和堆垛的车辆。

以上是北京市特种作业类别及操作项目的主要内容,涵盖了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特种设备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以及特种设备驾驶等多个方面。

这些作业项目都需要专门的技能和许可证才能从事,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代码与工种类别一、引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的代码与工种类别,是建筑行业中颇具关注度的话题。

它涉及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特种作业,对于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施工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理解这些代码与工种类别的相关内容,对于建筑从业人员而言至关重要。

二、深入解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的代码与工种类别1. 了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的基本概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施工环境、工种特点和作业方式等因素,对从业人员提出的技术、操作、安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的一类作业。

在这类特种作业中,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工种,比如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电焊切割作业、爆破作业等。

针对这些特种作业,相应的操作资格类别和代码是必不可少的。

2. 代码与工种类别的具体对应关系及要求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不同的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代码和工种类别。

高处作业的代码是A类,对应的工种类别包括吊篮操作、登高架设、高空作业平台操作等。

而起重作业的代码是B类,工种类别则包括塔吊操作、施工升降机操作等。

每种工种类别都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要求和培训考核标准,建筑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获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才能进行相应的特种作业。

3. 重点工种类别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中,一些工种类别涉及到的安全风险相对较大,比如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

对于这些工种类别,必须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对于高处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爆破作业,则需严格遵循爆破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类中的代码与工种类别,体现了对不同特种作业的分类管理和安全保障。

个人认为,这些代码与工种类别的设立和管理,旨在规范特种作业的施工过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有助于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概述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建筑施工中从事高空、井下、挖掘机械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

在建筑施工中,特种作业人员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他们需要根据不同工种的特殊要求,掌握不同的技能和管理知识,实现建筑施工的安全与高效。

分类特种作业人员根据不同工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人员:负责建筑物的高处作业,包括高空作业和悬挂脚手架作业等;2.起重作业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操作;3.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负责建筑物的焊接和切割作业;4.挖掘机械作业人员:负责挖掘机械的操作以及地下室或基础较深地方的开挖作业;5.爆破作业人员:负责建筑物的爆破作业,包括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爆破后的清理工作等。

6.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还包括地下深基坑作业人员、热作业人员等。

不同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不同的技能和知识,根据不同的工种设置不同的特种作业人员。

此外,不同的人员等级需要掌握不同的知识与能力,建筑施工现场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等级和工种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职责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遵章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目标工程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方案、计划、任务书等要求,对特种作业进行专项施工;2.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票,指导、监督、检查和记录实施情况;3.对作业区域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做好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5.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自己的安全防护意识、安全技能进行强化;6.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需要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施工的安全与质量。

培训与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管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实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范围包括:(一)挖掘机作业;(二)装载机作业;(三)搅拌设备作业;(四)电工作业(五)电焊作业;(六)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七)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八)汽车起重机械作业;第四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搅拌设备、发电机等操作手。

空压机及其它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场内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及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三)考核、发证(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连续从事本工种xx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三)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建筑电工:临时用电作业人员
2.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和附着升降脚手架)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从事对起吊物体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的人员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同上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其他
以上工种必须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电工作业
高出作业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
中小型机械操作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土石方爆破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锅炉司炉作业
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