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制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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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的制度类型有哪些

虽然目前各国基本上都实行中央银行制度,但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归纳起来,大致有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跨国式中央银行制度四类,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并使其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制度。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专门设立专司中央银行的职能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不设通常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是指由若干国家联合建立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篇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第三章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和结构 1制度类型

一、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国家建立单纯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领导全部金融事业的中央银行制度。

是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类型。

(一)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利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

(二)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是指在一个国家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地方中央银行,并由地方银行推选代表组成在全国范围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从而形成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体系。

二、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

概念: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三、准中央银行体制

概念:是指国家不设通常意义上的完整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或者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承担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

四、跨国中央银行体制

概念:是指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2资本结构类型

一、全部股份为国家所有

国有化有两条途径。

历史悠久的中央银行大部分是从商业银行演变而来,其资本最初也为私人所有。在中央银行的长期发展和演变过程中,国家为了加强对经济的干预,认为排除私人资本更有利于为国家整体经济目标服务,逐步实行国有化。

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掀起了中央银行国有化的高潮。而在这个时期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大多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

二、公私股份混合所有

公私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也可以称为半国有化中央银行。其资本金的一部分为国家所有,另一部分由私人所有,国家持有的股份一般占资本总额的一半以上。

在采取这种所有制结构的中央银行体制中,民间股东的权限受到很大限制。但是民间股东不能影响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政策。

三、全部股份私人所有

全部股份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实际上是私人银行经政府授权,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如:意大利的中央银行意大利银行。

由于中央银行的特殊性,因此,由私人银行执行中央银行职能,也受到某些限制。

四、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由于中央银行获得国家的特别授权执行中央银行职能以后,马上就可以通过发行货币和吸收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获得资金来源。因此,作为中央银行有无资本金在其实际业务活动中并不重要。

五、多过共有资本的中央银行

跨国中央银行的资本不为某一国家所独有,而是由跨国中央银行的成员国所共有。 3组织结构

最高权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一)三权统一于一个机构

一般是中央银行的董事会或理事会,既要制定各项政策和方针,又要负责这些政策、方针的贯彻、实施和监督。

特点:决策层次少、权力比较集中等。

优点:有利于政策的衔接和一致,便于迅速决策和实施。

缺点:决策、执行和监督缺乏强有力的制衡机制。

(二)三权分立

三权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承担,并由其分别行使权力。

决策机构——代表国家发行行政命令

执行机构——通过中央银行业务掌握全国的金融情况

监管机构——执行金融管理纪律

体现了行政、业务和司法的三方面配合。

优点: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和权利的制衡。

缺点:相互协调的效率较低。

(三)三权交叉

中央银行通常设有一个主要的决策机构,除此之外,还设有专门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也有一定的决策权。

4中国人民银行的体制

一、体制

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一元中央银行体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篇三: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中央银行制度形成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

1.中央银行制度形成的客观必要性

18—19世纪产业革命推动了商业银行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来解决:

–银行券的发行问题,分散发行造成的混乱导致金融危机频繁发生客观要求由享有较高

信誉的大银行集中统一发行

\

–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要求建立一个全社会统一而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来解决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最后贷款人问题,在商业银行资金调度不灵,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金融机构作为众多银行的后盾,提供资金支持

–金融监管问题,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可能导致经济动荡,客观要求有一个代表政府意志的超越所有金融企业之上的专门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二)中央银行的发展

1.形成阶段

–英格兰银行,1844年取得集中发行货币和管理准备金的特权,1854年成为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担负最后贷款人角色

–瑞典银行,1656年成立,1668年改造为国家银行,1897年独占货币发行权

–法兰西银行1800年成立,1848年垄断货币发行权并,1870’年完成向中央银行过渡– 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建立

2. 发展阶段

– 1920、1922年布鲁塞尔会议和日内瓦国际会议要求尚未设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立

–中央银行有更大的独立性,大多数国家都从法律上确认中央银行的超然地位

3. 加强阶段

–许多国家中央银行在组织结构上逐步实现国有化,1945、1946年法兰西银行、英格兰银行先后实现国有化

–许多国家纷纷制定新银行法,明确中央银行的任务是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维持货币金融稳定

(三)中央银行的类型

1.单一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单独建立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纯粹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一元式(unit),一国国内只建立一家中央银行,实行总分制,大多数国家属于这种体制

–二元式(dual),一国国内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银行机构,分别行使职权

2.复合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不设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由一家大银行集中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款货币银行职能的体制

3.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欧洲中央银行

4.准中央银行制度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并没有通常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制度,只是由政府授权某个或某几个商业银行或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部分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体制。香港金融管理局

(四)中国人民银行

– 1948.12---1983.9,复合中央银行制度

– 1983.10---1998.10,单一中央制度 (行政区划)

– 1998.11----现在,单一中央制度 (经济区划)

–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2003年修订

存款货币银行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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