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标准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标准
首先,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场地布局和环境。
市场的场地应当
宽敞明亮,通风良好,保证摊位之间有足够的间距,方便顾客和摊主的活动和交流。
同时,市场的卫生设施也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要保持清洁卫生,确保市场环境整洁。
其次,菜市场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市场内摊位的设置和管理。
摊位的设置应当
有序,合理规划,避免拥挤和混乱,方便顾客购物和摊主经营。
同时,市场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摊主的管理,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保证商品质量和价格公正,维护市场秩序。
另外,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还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安全设施和管理。
市场应当配备
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以防火灾发生。
同时,市场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市场安全的监管,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除此之外,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还需要注重市场的环保和节能。
市场应当推广使
用环保材料,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市场管理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环保意识教育,鼓励摊主和顾客共同参与环保行动,共同建设绿色菜市场。
总的来说,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标准是保障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的重要
举措。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管理,才能打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菜市场,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希望相关部门和市场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标准,让每一个菜市场都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体验。
北京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社区菜市场是城市居民方便购买新鲜农产品的主要场所,建设和管理社区菜市场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北京市社区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购买安全、卫生的农产品,制定本办法。
二、市场选址1. 选址原则:社区菜市场应与居民居住区距离较近,交通便利,周边设施完善。
2. 选址流程:由市场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和调研工作,确定合适的场地用于建设社区菜市场。
三、市场建设1. 市场规划:市场建设应有合理规划,包括摊位设置、交通布局、环境卫生等,确保市场的良好经营环境和顾客的舒适体验。
2. 市场设施:市场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并提供充足的防护措施,确保市场的安全运营。
四、市场管理1. 市场经营主体:市场经营主体应具备相关证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 市场秩序: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加强对商贩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
五、农产品质量与安全1. 农产品采购:市场经营主体应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正规农户或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
2. 农产品检测: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食品安全宣传: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顾客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顾客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市场卫生1. 环境卫生: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卫生监督,确保市场的清洁整洁。
2. 消毒措施:市场经营主体应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市场的卫生安全。
3. 垃圾分类处理: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垃圾的分类处理,提倡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
七、市场监督市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社区菜市场的监督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八、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追究。
九、附则本办法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总结:北京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社区菜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购买安全、卫生的农产品。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
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选址与建设用地第七条菜市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具体的建设地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在交通方便的相对独立地段。
其通道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米。
第八条菜市场的建设地点应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菜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和交通条件。
第九条凡已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
第十条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宜单独建设,不宜与住宅建筑连体开发,可结合商业、娱乐设施整体开发。
当与其他建筑连建时,应处理好同整体建筑物的关系,满足市场使用功能的同时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十一条市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新区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并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建筑形式,核定规模类别,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第三章规划与建筑设计第十二条室内式、棚顶式菜市场的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作强制规定,应按标准设置停车场地,合理组织交通。
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前言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其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B31/190 《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DB31/199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3.1菜市场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3.8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区责任人和责任区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4.1选址要求4.1.1 菜市场选址要求按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执行。
4.1.2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结合。
4.1.3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的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4.4 菜市场应有相对统一的店招。
5设施设备5.1供排水设施5.1.1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
5.1.2 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应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应供水到专间。
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5.1.3 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柜台内侧设地漏。
5.1.4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8cm~10cm,弧底深度3cm~5cm,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商务部财政部2009年6月16日印发商商贸发〔2009〕290号)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二)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三)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四)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五)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二)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泗阳县菜市场规划方案
泗阳县菜市场规划方案一、项目背景泗阳县是中国安徽省淮安市下辖的一个县,农业农村发展十分活跃。
然而,由于缺乏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为了提高农产品交易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泗阳县计划规划建设一座现代化的菜市场。
二、规划目标1. 提供一个集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和农产品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菜市场。
2. 提高农产品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3. 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农产品,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4. 打造一个绿色、环保、卫生的菜市场,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三、规划内容1. 建设现代化的菜市场菜市场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包括市场交易区、农产品展示区、商家经营区和市民休闲区。
市场交易区设置多个摊位,摊位数量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每个摊位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农产品展示区提供一个对外开放的展示场地,展示当地农产品的品种和特色。
商家经营区为商家提供放置农产品和经营的场所。
市民休闲区则包括休息椅、绿地等,供市民休闲娱乐。
2. 提供信息发布服务菜市场配备信息发布设备,用于发布最新的农产品信息、价格走势、政策法规等内容。
同时,为菜市场内的商家和市民提供信息查询和发布服务。
3.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菜市场设立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的溯源管理,提供消费者信任的农产品。
4. 推广绿色环保理念菜市场鼓励商家使用环保材料,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
提供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鼓励商家和市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菜市场还将加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 加强市场文化建设菜市场要加强与周边社区的联系,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农产品技术培训、农民市集等。
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加市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四、实施方案1. 组织规划设计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规划设计机构进行菜市场的规划设计,确保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4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市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菜市场应具备统一的市场标识和管理机构,依法合规办市。
第二章市场基本要求第四条菜市场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应设有食品安全监测机构,负责对市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 应有统一市场标识,包括市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3. 应有明确的市场入场和退出制度,对市场从业人员实施资格审查和认证。
第三章市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菜市场应设立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内的综合管理。
第六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市场的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
2. 监督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良好。
3. 组织开展市场内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市场经营要求第七条市场经营者应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营业执照和相关从业资质。
2.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经营,保证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定期进行市场内的巡查和整治,确保市场的卫生和环境质量。
第八条市场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公示商品价格,不得擅自变动价格。
第九条市场经营者应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供应链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市场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
2. 暂停经营活动。
3. 撤销营业执照。
4. 拒绝进驻市场。
第十一条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市场管理机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
以上是一份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节的调整和制定。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一、围本规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环境、建造装修、设施设备、场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合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
1、菜市场以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与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与其制品等。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脏等不可食用部份和有毒、有害与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Wei)险品的场所。
(二)建造鼓励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造或者非单体建造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造、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者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造的层高不小于4.5米;场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宽敞璀璨,自然采光好。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三)面积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新建菜市场建造面积普通不应小于60Om2。
城市建成区与县城的新建菜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部仓库。
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菜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场地要求:1.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的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建筑要求:1.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2.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面积要求:1.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低于6米;非单体建筑层高不低于10米。
市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通道出入口宽度不小于4米。
2.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3.新建菜市场应配置占菜市场总面积15%-20%的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新建或改建菜市场应配备1%-2%的建筑面积为内部仓库。
4.菜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装修要求:1.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地面应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并向排水槽(两边)倾斜。
2.菜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2米。
3.菜市场内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设防火吊顶。
4.菜市场应设有相对统一的店招。
设施设备:一、供排水设施:1.市场内上下水道确保畅通。
2.水产柜应供水到摊位,肉柜应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应供水到专间。
同时市场内设置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3.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窖井,柜台内侧设地漏。
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8cm~10cm,弧底深度3cm~5cm,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5.排水系统应按环保要求设置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污水排放符合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6.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再排入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农产品流通和质量安全的水平。
下面是一些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内容:1. 市场位置和面积:农贸市场应建设在交通便利的地点,方便居民和农民前来购买和销售农产品。
市场面积应当根据当地的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以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
2. 市场布局和设施:市场布局应合理,分区设置,满足农产品展示、交易、加工和储存等不同功能需求。
基本设施包括市场主体建筑、通道、消防设施、卫生设施等,应符合安全、卫生和防火的要求。
3. 卫生标准:农贸市场应满足卫生要求,包括卫生设施的设置、垃圾、污水和粪便的处理等。
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的日常卫生监督,确保市场的卫生状况良好。
4. 市场管理和服务:市场管理者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包括市场秩序管理、商品质量监督等。
同时,要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如提供市场信息、法律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5. 安全标准:市场要符合安全标准,包括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完备、电力安全、用气安全等。
市场管理者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市场的安全性。
6. 环保标准:农贸市场应注重环保,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尾气排放。
禁止在市场周边进行污染性工业活动,严禁倾倒有害废物。
7. 市场品牌建设:农贸市场应注重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可以通过改造市场环境、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等方式,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总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民和居民的利益。
各级政府和市场管理者要加强市场建设的监管和管理,营造安全、卫生、便捷的市场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的竞争力和社会价值。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提高市场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杜绝欺诈行为。
第二章菜市场管理第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权限。
第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制定规范的运营制度,包括市场秩序管理、价格管理、物资采购等。
第九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商品分类体系,制定菜品质量标准,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进货渠道,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菜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监测设备,对菜品进行监测和抽检。
第十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倡导绿色食品消费理念。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十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八条标准化菜市场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管理机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二十条标准化菜市场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
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商务部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以规范菜市场的设置和管理,提升菜市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本文将对该规范进行详细解析,以期加强读者对该规范的理解和应用。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菜市场的设置、布局、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一)菜市场的设置菜市场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尽量向居民区和交通要道靠近;2. 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如停车场、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等;3. 符合环保要求,如采用清洁能源、截污净化等手段;4. 实行管控机制,如限制经营场所的数量、面积、种类等。
(二)菜市场的布局菜市场的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区设置,如交易区、摊位区、服务区等;2. 布局合理,如交通便利、地面平整、通风良好等;3. 标识完善,如设置指示标志、标识牌等。
(三)菜市场的建设菜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结构合理,如防火、防盗、防漏水等;2. 设备齐全,如照明设施、通风设备、供暖设备等;3. 卫生安全,如排水清洁、垃圾分类、病虫害防治等。
(四)菜市场的运营和管理菜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经营户管理,如招商引资、准入管理、考核评价等;2. 服务保障,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3. 安全管理,如物品储存、火灾防控、应急管理等。
三、规范的实施商务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行该规范的实施:1. 加强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提升菜市场从业人员的规范化意识和水平;2. 制定实施细则和评估标准,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和权利;3. 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菜市场进行制止和整改。
四、规范的效果该规范的实施将产生以下效果:1. 提升菜市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2. 规范菜市场的设置和管理,减少乱搭乱建,降低城市形象的乱象;3. 促进菜市场集聚和优化,提高菜质量量和价格水平,增强经济活力。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得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与扩建得菜市场。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菜市场就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与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得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得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得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
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得其她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得要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得有关规定。
第二章选址与建设用地第七条菜市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规划得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具体得建设地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在交通方便得相对独立地段。
其通道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米。
第八条菜市场得建设地点应有良好得地形、地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菜市场使用得电源、给排水与交通条件。
第九条凡已规划确定得菜市场用地与设施,以及建成使用得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挪作她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
第十条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宜单独建设,不宜与住宅建筑连体开发,可结合商业、娱乐设施整体开发。
当与其她建筑连建时,应处理好同整体建筑物得关系,满足市场使用功能得同时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十一条市区菜市场得建设规模,新区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并根据规划部门得要求确定适宜得建筑形式,核定规模类别,满足市民日常生活得需求。
第三章规划与建筑设计第十二条室内式、棚顶式菜市场得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作强制规定,应按标准设置停车场地,合理组织交通。
标准化便民菜市场建设方案
标准化便民菜市场建设方案一、项目简介标准化便民菜市场是为了满足市民对新鲜、健康食品需求的同时,提供一个安全、整洁、舒适、便利的购物环境而建设的。
本方案旨在规划建设一座集商品交易、物流配送、冷链存储、加工加工、餐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菜市场。
二、市场定位依托项目地区人口结构、消费水平及竞争环境等因素,初步确定本菜市场的定位为:面向中高收入人群,主打新鲜、健康、有机、绿色等特色农产品。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个标准化便民菜市场,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包括菜品交易区、冷链存储区、加工加工区、餐饮休闲区等功能区域。
同时,还将考虑建设一个室外停车场,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四、建设内容1. 菜品交易区:将菜市场划分成不同的区域,如蔬菜区、水果区、海鲜区、肉类区等,便于市民购物,同时设置标准化摊位,使每个摊位都有足够的展示面积和存货空间。
2. 冷链存储区:设置低温冷藏设施,确保农产品新鲜度和质量。
同时,建设一个中央控制室,实时监控冷链设备运行状态。
3. 加工加工区:为了满足市民对便利食品的需求,建设一个统一的加工加工区,提供包括切割、煮熟、烹饪等多种加工加工服务。
4. 餐饮休闲区:建设一个休闲用餐区,提供简餐、热食、汉堡等多样化的餐饮服务,满足市民的用餐需求。
5. 环境设施: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包括照明设施、空调设备、音响系统等。
同时,设置卫生间、储物柜等生活设施,方便市民的使用。
五、管理体制1. 市场管理方:由政府部门负责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市场管理公司。
2. 农产品供应方:与当地农产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提供新鲜、优质的产品。
3. 摊位经营方:负责摊位的日常经营,包括商品的销售、货品的进货等工作。
市场管理方可以通过摊位管理制度,对摊位经营进行规范管理。
六、市场推广1. 开业活动:开业前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吸引市民前来参观和购物。
可以通过举办特色菜品展示、优惠促销活动等方式,吸引市民的关注。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菜市场作为人们购买蔬菜、水果和生活用品的主要场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的存在,菜市场的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提高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套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
一、菜市场规划和建设阶段在菜市场规划和建设阶段,应当注重规范化建设,确保菜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完善设施。
首先,应制定详细的菜市场规划方案,并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
其次,要注重场地环境的改善,包括绿化美化、道路畅通等方面的工作。
最后,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菜市场的经营摊位和设施设备,确保供求平衡。
二、市场管理和维护阶段在菜市场日常管理和维护阶段,应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首先,要加强市场的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环境卫生等相关规定,确保市场的安全与卫生。
其次,要规范经营行为,制定并执行相关经营行为规范,杜绝不良经营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的营商环境。
三、价格监管和质量抽检阶段在菜市场的价格监管和质量抽检阶段,应加强相关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首先,要制定并执行菜市场的价格监管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的形成和调整。
其次,要加强对蔬菜、水果等商品的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非法销售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商户的监督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四、信息化管理和智慧菜市场建设阶段为提高菜市场管理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应推动菜市场的信息化管理和智慧化建设。
首先,要建立健全菜市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信息的数据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
其次,要推动菜市场的智慧化建设,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升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综上所述,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
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场地环境1.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建筑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
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菜市场是人们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市民的权益和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应该遵循以下规范:一、合理设置市场布局1.遵循“便民、利民、保民”的原则,合理规划市场的位置和面积,保证市场周边的居民都能够方便地到达市场。
2.根据市民消费需求和口味偏好,合理配置市场内的摊位,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3.设立专门的场地供应美食熟食,避免食品污染问题。
二、提供良好的环境与设施1.为市场提供清洁、卫生的环境,定期清理垃圾、消毒场地,保持市场的整洁和卫生。
2.安装标准化的市场展示设施,使商品能够有序陈列,并提供充足的放置空间,方便顾客浏览和选购商品。
3.提供充足的公共设施,如厕所、休息区和停车场,方便市民的停留和交流。
三、营造文明、有序的市场氛围1.建立规范化的市场秩序,禁止摊贩私设摊位和乱停车等不文明行为。
2.加强市场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执法,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营业规范的摊位进行整顿和处罚。
3.鼓励摊贩进行诚信经营,对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对于摊贩提供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于采购、加工和销售的食品进行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以便消费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找到责任方。
3.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摊位,实施整顿和关闭,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提供优质的服务1.培训摊贩的销售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售货员的服务水平和友好度,确保顾客得到良好的购物体验。
2.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购物车、提供免费配送等服务,方便市民的购物和携带物品。
3.创新服务方式,如提供预订、外卖等服务,满足市民个性化的需求。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1.与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进行信息共享和问题反馈。
2.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市场管理和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解决问题。
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及设置标准研究
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及设置标准研究内容摘要:农贸市场是社区商业的一种,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基层单位,作者运用中心地理论研究这种相互作用模式的商业设施的布局,构建出六边形结构的农贸市场总体布局模型。
在结合湛江案例进行实际农贸市场的总体规划布局分析时,提出先通过分析城市各局部的人口规模,确定在这个地区的农贸市场的规模和服务半径大小,最终得出适合本城市的农贸市场空间布局体系,确定农贸市场的个数和每个农贸市场的选址范围,并对农贸市场的千人面积指标等设置标准提出了探讨。
关键词:农贸市场设置标准湛江市场农贸市场是社区商业的一种,在城市商业体系中处于最底层,为城市居民生活服务的最基层单位。
各个农贸市场的关系是平行的,不存在等级高低之分。
其相互作用犹如原子作用力,各农贸市场都有自己的服务半径和商圈,如同金属原子,当相互间距离太小的时候会因为竞争而产生排斥作用使之分开,当距离太大的时候则会产生相互吸引的作用力使之靠近。
因此在人口密度分布均匀和不考虑地形影响的理想状态下,各个农贸市场都具有同样的能量级,只有在各个邻近的农贸市场之间距离相等的情况下,排斥力和吸引力才能达到平衡的状态。
这种相互作用模式的商业设施的布局比较适合于中心地理论。
克里斯塔勒认为在市场原则与空间均衡的基础上,商业点的分布将呈现空间均匀状态。
由此理论得出,在理想状态下农贸市场的空间分布形态也必定为一种六边形结构。
因此,农贸市场的总体布局也将呈现均匀的状态,符合中心地理论的假设,这种六边形结构模型可以作为农贸市场总体布局的一般模型。
同时,他还认为中心地的空间分布形态受市场因素、交通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影响,农贸市场的布局也受到此三个因素的约束。
其中市场因素指农贸市场的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消费总量,这与人口密度有着直接关系,是农贸市场规模的主要决定因素;交通因素主要影响农贸市场的具体选址;行政因素是政府的干预,克氏认为这个因素主要适用于中级中心地,对农贸市场不适用,而且通过行政干预的方法对农贸市场的市场化不利,将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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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1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质量安全、食品整理加工、定牌食品经营、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和菜市场信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B31/190 《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DB31/199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23.1菜市场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
3.2不可食用肉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水产品“三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头、去内脏、去鳞的服务。
3.5副食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清真食品供应“四专”是指清真食品在供应运输过程中实施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管理的措施。
3.7熟食从业人员“三白”是指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衣、白帽、白口罩。
3.8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区责任人和责任区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4.1选址要求4.1.1 菜市场选址要求按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执行。
4.1.2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3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结合。
4.1.3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的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1.4 新建菜市场宜选择单体建筑。
4.2 建筑要求4.2.1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2.2 菜市场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
4.2.3 菜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3面积要求4.3.1 新建菜市场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以上。
4.3.2 新建菜市场建筑层高应大于4.2m。
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m,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2m。
4.3.3 新建菜市场应配置占菜市场总面积15%~20%的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新建或改建菜市场应配备1%~2%的建筑面积为内部仓库。
4.3.4 菜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 装修要求4.4.1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地面应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并向排水槽(两边)倾斜。
4.4.2 菜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2m。
4.4.3 菜市场内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设防火吊顶。
4.4.4 菜市场应有相对统一的店招。
5设施设备5.1供排水设施5.1.1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
5.1.2 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应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应供水到专间。
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45.1.3 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柜台内侧设地漏。
5.1.4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8cm~10cm,弧底深度3cm~5cm,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
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5.1.5 排水系统应按环保要求设置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污水排放符合DB31/19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1.6 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再排入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5.1.7 菜市场要安装高压水冲洗装置以有效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5.2 供电设施5.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5.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达到100Lx,除柜台上方设有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5.2.3 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电源插座。
5.3通风设施5.3.1 菜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条件。
5.3.2 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在1500㎡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 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以上每增加100㎡,相应增加300w 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5.4 公共设施5.4.1 菜市场应设置不低于CJJ1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二类标准的公共厕所。
5.4.2 公共厕所要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5.5 柜台设置5.5.1 菜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柜面及边沿挡水凸边宜用不锈钢或面砖材料制作。
5.5.2 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m~0.8m。
5.5.3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5高度不低于5cm。
5.5.4 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5.5.5 柜台外侧可设置不锈钢栏杆。
5.5.6 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或在柜台上方统一位置设置电子秤不锈钢架,电子秤不锈钢架高于柜台20cm~25cm。
5.6垃圾处理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
5.7消防安全5.7.1 防火设施应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7.2 菜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5.7.3 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内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5.8冷藏保鲜设备5.8.1 销售冷冻冷藏食品应配备冷柜。
5.8.2 经营生鲜肉类、豆制品、半制成品应配备18℃以下冷柜。
5.8.3 经营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冰台。
5.8.4 菜市场应创造条件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5.8.5 2000㎡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6场内布局6.1总体布局要求6.1.1 菜市场的经营范围为蔬菜、蛋品、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冻禽、活鸡、腌腊制品、水果、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等食用农产品,非相关商品不得在菜市场内经营。
6.1.2 场内大类商品布局应合理,并严格按商品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供应区应相对集中,分区销售。
6.1.3 同类商品设集中供应区,并配置明显标识,供应区之间应6有通道分隔。
6.1.4 菜市场可设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专柜或专间。
6.1.5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鸡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10m。
6.2 分类布局要求大类商品摊位面积分配比例(示范):蔬菜区35%、水产区18%、肉食品区12%、豆制品区8%、家禽区8%、蛋品区4%、其他15%。
7 商品质量安全7.1蔬菜类7.1.1蔬菜柜台的设置标准7.1.1.1 摆放式柜台,其外侧高度为70cm以上,内侧高度为80cm 以上,呈斜面形。
台面宽度为90cm ,长度为150cm~200cm。
每组柜台外沿不锈钢包边,沿口高度5cm。
柜面用面砖铺贴。
每只柜台设下水口一只,下水口直径4cm,上面放置不锈钢网罩。
排水管道密封,连接菜场排水道。
每组柜台宜设柜台数为4~6只,每组柜台设进出口一至二个,宽度70cm。
7.1.1.2 开架式柜台,柜面的设置为斜坡递增分隔式。
每只柜面的高度为前70cm、后高80cm,长度为180cm~200cm,宽度为120cm。
每组柜面的陈列宜分7小格、按蔬菜大类分类陈列。
柜台架子可采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管材。
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1.1.3 蔬菜柜面或柜台上陈列盘(木格、塑格)的规格:木格(大框)尺寸为长150cm、宽90cm、高10cm。
中间安装活动分隔插板,按需分隔成7~12格,材料为杉木。
塑格的尺寸为长45cm、宽30cm、高10cm。
塑格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
7.1.2 蔬菜加工整理要求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7去根;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需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均匀、整齐捆扎;需包装的蔬菜采用可降解、无毒的材料包装。
7.1.3 蔬菜陈列要求7.1.3.1 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7.1.3.2 扎把蔬菜排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
提倡一格放置一层菜,排列整齐。
7.1.3.3 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排列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7.1.4蔬菜包装管理要求7.1.4.1 新鲜蔬菜的包装应采用利于保鲜的环保材料包装。
7.1.4.2 包装蔬菜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7.1.5蔬菜废弃物处理要求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
7.2 鲜冻猪肉类7.2.1鲜冻猪肉类商品销售的设施设备7.2.1.1 菜市场应单独设置用于肉类预分割的整理间,室温应不高于25℃。
7.2.1.2 肉类销售柜台须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各类冷柜。
销售所用的工具、盛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7.2.1.3 设置有明示标识的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
7.2.2肉类商品的销售7.2.2.1 肉类商品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
鲜猪肉进货后必须进行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之中,冷柜温度不高于18℃;冷却肉应直接进入冷柜中,冷柜温度以0℃~7℃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