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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对厦门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初稿)征求意见的
通知
各维修企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厦门市汽车维修协会从今年5月份开始,组织技术专家组编制新版《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工作,经过多名技术专家的精心研讨和编写,初稿现已基本编写完成。为确保新版《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的科学严谨、符合实际,并增强可操作性,现广泛征求行业内各企业的意见。
现将“征求意见稿”(从厦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网站下载)下发,各企业请自行下载表格。各单位领导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企业的维修技术骨干认真进行研读,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及相关建议。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现要求如下:
一、为确保车型资料收集完全,请全市所有汽车销售“4S”店指定专人负责,对初稿进行填写修改,根据各自销售的汽车品牌,认真填写车型分类(附表二)。
二、请仔细研读《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初稿)中所列的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等内容,按“征求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附表三)。
三、各单位务必于12月28日前完成《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
(初稿)修改的征求意见工作。“附表二和附表三”按纸质材料形式进行报送。报送方式可派人送达也可传真。
四、联系方式:
龚雯雯电话5673851 传真5673851
杨建平电话2200711 传真2200712
附件一:厦门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初稿)
附件二:车型分类报送表
附件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征求意见反馈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