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1952年5月10日)

公约

各缔约国

鉴于有通过协议制定关于扣留海船的某些法律规定的愿望,决定为此目的而签订公约,并议定以下各条:

第一条在本公约内,下列各词具有本条确指的涵义:

1、“海事请求”是指由于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原因引起的请求。

(1)发生碰撞或处于其他状态下的船舶所造成的损害;

(2)由于任何船舶或因任何船舶的操作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3)海难救助;

(4)与使用或租赁任何船舶的协议,不论是以租船合同或其他形式出现;

(5)关于在任何船上运输货物的协议,不论是以租船合同或其他形式出现;

(6)任何船舶所载货物包括行李的灭失或损失;

(7)共同海损;

(8)船舶抵押借款;

(9)拖带;

(10)引水;

(11)在任何地方供应船舶营运或日常维护所需的物品或材料;

(12)任何船舶的建造、修理或装备,或船坞费用或规费;

(13)船长、高级船员或一般船员的工资;

(14)船长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托运人、承租人或代理人代表船舶或其他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15)对任何船舶的权利和所有权方面的争执;

(16)任何船舶的共有人之间对该船的所有权、占有权、营运或获利方面的争执;

(17)任何船舶的抵押权或质权;

2、“扣留”是指依照法律程序扣押船舶,以便保全海事请求,但不包括因执行或满足一项判决而扣押

船舶。

3、“人”包括个人、合伙人和法人团体、政府、政府部门和公共权力机构。

4、“请求人”是指主张存在对其有利的海事请求的人。

第二条悬挂任一缔约国旗帜的船舶,得因任何海事请求,而在任何缔约国管辖区域内被扣,但不得

因其他请求而被扣;本公约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视为扩大或限制根据各该国国内法律或规章赋予其政府或

政府所属部门、公共权力机构或码头或港口当局,在其管辖区域内扣留、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阻止船舶开航

的权利。

第三条

1、除本条第4款及第十条另有规定外,请求人得扣留引起海事请求的当事船舶,或在发生海事请求时

属于当事船舶所有人的任何其他船舶,即使被扣留船舶准备开航,亦得扣留;但除引起请求的当事船舶以外,其他任何船舶都不得因第一条第1款第(15)、(16)、(17)各项所述海事请求而被扣。

2、各船全部股份由同一人或相同数人所有时,这些船舶便视为属于同一所有人。

3、一艘船舶在任何缔约国的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管辖区内,又得因同一海事请求而被同一请求人扣留一

次以上,亦不得提交一次以上的保证金额或其他保全。如果一船正在上述任一管辖区内被扣,或为使该

船获释或避免扣留的威胁,已在该管辖区内提交保证金或其他保全,此后,由同一请求人就同一海事请求案件,

对该船或该船同一所有人的其他船舶的扣留,应被撤销;且应由该法院或该国其他适当司法机关将该船

释放。但请求人能根据法院或该国其他适当司法机关的要求,证明上述保证金或其他保全已在其后发生的扣

留以前最后发还,或有充分理由维持该项扣留的除外。

4、如系光船租赁,则承租人而非登记船舶所有人应对与船有关的海事请求负责,请求人得在不违反本

公约规定的条件下扣留该船,或为该光船承租人所有的任何其他船舶;但登记船舶所有人的其他船舶不得因此种

海事请求而被扣。本款规定应适用于登记船舶所有人以外的人须对与该船有关的海事请求负责的任何案

件。

第四条船舶只能由执行扣留的缔约国的法院或适当司法机关扣留。

第五条法院或其他适当司法机关,应在提供充分保证金或其他保全后,允许释放在其管辖区内扣留的

船舶;但该船是因第一条第1款(15)和(16)项所列海事请求而被扣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

其他司法机关,在该船占有人提供充分保证金或其他保全后,可允许其继续营运,或在扣留期间以其他方式

处理该船营运问题。

如有关方面在保证金或其他保全是否充分的问题上未获协议,法院或其他适当司法机关应就上述保证金或保

全的性质和数额作出决定。

提供这种保全,以便使该船获释的请求,不得被解释为船舶所有人对责任的承认,或对法定的责任限制

利益的放弃。

第六条在任何案件中,请求人是否须对因扣留船舶而引起的损害,或为释放或防止扣留船舶而提供的

保证金或其他保全的费用负责等问题,都应当根据在其管辖区内进行或要求扣留的缔约国法律决定。

关于扣留船舶和为申请取得第四条所列权力的程序规则,以及对扣留船舶所能引起的一切程序问题,应根据在其境内进行或要求扣留的缔约国法律决定。

第七条

1、如果扣船国家的法律赋予法院管辖权,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扣船国家的法院得就该案的实体问题,

作出判决:

(1)如果请求人在执行扣留的国家设有经常住所或主要营业处所;

(2)如该请求是在执行扣留的国家发生;

(3)如该请求关系到船舶被扣的航次;

(4)如该请求是由于碰撞所引起,或在1910年9月23日于布鲁塞尔签订的“统一船舶碰撞方面

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第十三条所述情况下发生;

(5)如该请求是因救助而发生;

(6)如该请求是就被扣船舶的抵押权或质权问题而提出的;

2、如果在其管辖区域内扣留船舶的法院对该案实体问题的决定,没有管辖权,则根据第五条规定,为

使船舶获释而提供的保证金及其他保全,应特别提明,该项保证金或保全是为保证执行对上述决定具有管辖

权的法院可能宣告的判决而提出的;而执行扣船国家的法院或其他适当司法机关,应规定请求人须向具有此

种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

3、如果双方当事人已同意将争议提交在其管辖权以内执行扣船的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提交仲裁,则在其管辖权以内执行的扣留的法院或其他适当司法机关,得规定请求人应提起诉讼的期限。

4、如在前述两款中任一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仲裁,被告得申请释放船舶,或发还保

释金或其他保全。

5、本条不适用于经过修订的1868年10月17日莱茵河航行公约中所列举的情况。

第八条

1、本公约规定,应适用于在任何缔约国管辖区域内悬挂缔约国旗帜的任何船舶。

2、悬挂缔约国旗帜的船舶,得因第一条所列任一海事请求,或缔约国法律准许扣留该船的任何其他请

求而被扣。

3、尽管如此,任何缔约国都有权全部或部分排除非缔约国任何政府,或在扣船时在内无经常住所或主

要营业所的任何个人享受本公约的利益。

4.本公约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修改或影响各缔约国关于在被扣船舶船旗国管辖区域内,由在该国设

有经常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人扣留船舶的现行法律规定。

5、如海事请求是由原请求人以外的第三者以代位、指定或其他方式提出,该第三者应在本公约所述范

围内,视为具有与原请求人相同的经常住所或主要营业所。

第九条本公约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解释为产生脱离本公约规定而根据受诉讼法院适用的法律所不

能发生的诉权,亦不得被解释为产生根据上述法律或海上抵押权和留置权公约(如果后者适用)并不存在的

任何海上留置权。

第十条缔约国在签署本公约、交存批准书或加入本公约时保留以下权利:

(1)不将本公约适用于因第一条(15)和(16)项所列举的任何请求而扣留船舶的事件,而将其

国内法适用于此种请求;

(2)不将第三条第1款适用于因第一条(17)项所列的请求而在其管辖区域内扣留船舶的事件。

形式条款(第十一至十八条)

第十一条各缔约国保证将各国间由于解释或引用本公约而产生的任何争执提请仲裁,但这不应妨碍已

协议将其争执提交国际法院的各缔约国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公约须经出席第九届海洋法外交会议各国签字,签字记录应由比利时外交部拟就。

第十三条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应交存比利时外交部,该部应将批准书的交存情况通知所有签字国

和加入国。

第十四条

1、本公约在最初签字的二国间,应自交存第二份批准书六个月后开始生效。

2、本公约对在交存第二份批准书以后批准本公约的缔约国,自该国交存批准书六个月后生效。

第十五条未派代表参加第九届海洋法外交会议的国家得加入本公约。

任何国家加入本公约,均应通知比利时外交部,该部应通过外交途径将此事通知所有签字国和加入国。

本公约对加入国应自收到该国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但不能在根据第十四条1款规定于本公约生效以前生效。

第十六条任何缔约国都可以在本公约对该国生效三年后,或其后任何时期,要求召开会议,以便考虑

修改本公约事宜。

欲行使此项权利的缔约国,应通知比利时政府,该政府则将在此后六个月以内召集会议。

第十七条任何缔约国都有权在本公约对该国生效后,在任何时期,退出本公约。这种退出应自比利时政

府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年以后生效,比利时政府应通过外交途径,通知所有其他缔约国。

第十八条

1、任何缔约国都可以在批准或加入本公约当时或其后任何时期,书面通知比利时外交部,声明将本公

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在国际关系上由其负责的任何领土。本公约的适用范围,便应在比利时政府外交部获此项通知六个月以后,扩大至上述领土,但其日期不得先于本公约在该签字国生效的日期。

2、根据本条1款已声明将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在国际关系上由其负责的领土的缔约国,得于此后任何时期通知比利时外交部,声明本公约不再适用于该领土;本公约于比利时外交部接获此通知一年后,即不再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该领土。

3、比利时外交部应通过外交途径,将本条所列各项知照所有签字国和加入国。

本公约于1952年5月10日订于布鲁塞尔,共一份,用法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世界海运服务贸易情况及中国具体现状分析~~分解

世界海运服务贸易情况及中国具体现状分析 姓名:胡雨欣 学号: 1212381 专业: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双修国贸 指导老师:

世界海运服务贸易情况及中国具体现状分析 【摘要】海运在当今世界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而我国的海运服务入世之后近几年更是有着蓬勃的发展。本文对当今世界的海运服务贸易做出了一些基本的介绍,在此基础上简要分析了中国海运服务贸易的现状和问题。【关键词】海运服务贸易; ; ; 一、海运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海运服务的定义: 海运服务是指以船舶为工具,从事跨越海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国际性运输及相关辅助服务部门。依据WTO各成员国较为普遍采用的一般国家标准分类法(GNS 分类法),海运服务是隶属于第11大项的运输服务贸易9大类中的A类,其中又包括6个小项,即116.客运;117.货运;118.船舶和船员的租赁;119.船舶维修和保养;120.拖驳服务;121.海运支持服务。① GATS第一条规定的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均适用于海运服务贸易,具体来说有:跨境交付(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境外消费(提供泊位服务);商业存在(航运公司外设独立机构);自然人流动(外国船舶维修专家提供服务)。 (二)海运贸易服务的范围 海运服务贸易不仅限于海上客货运输服务,还主要包括了海运辅助服务及港口服务。 海上运输服务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将服务的接受者要求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口运送至另一港口并有权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 海运辅助性服务:包括了海关结关证服务、船舶代理业务、货运代理业务以及船舶装卸服务、货物仓储与转运、集装箱场站和堆场服务等。 港口服务:利用港口设施对海运运输提供进入和使用的服务。它包括港湾服务 ①中国服务贸易网《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 GNS/W/120

国际海运船舶的十种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称为来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来回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单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 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往返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内,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租期可以长可以短,短时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报废为止。期租的对象是整船,不规定船舶的航线和挂*港口,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据货运需要选择航线、挂*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也不作具体规定,可以选装任何适运的货物;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装卸等费用。不规定滞期速谴条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种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把一条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

国内外造船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分析

国内外造船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分析 ㈠国内外造船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球航运业复苏不稳定,运力过剩等问题仍然突出,整个航运业再次走向低谷,世界船企在“融资难、接单难、交船难”之后又要面临“盈利难”的挑战。 2011年以来,国际造船行业倾向于购买高技术含量的船舶,以散货船和油船为代表的常规船型市场走势低迷,而以集装箱船(特别是大型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和海工装备为代表的技术含量高的船舶市场被广泛看好。而长期以来,附加值较高的油船、集装箱船的订单大多为日韩所持有,中国造船企业在高附加值船舶等方面相对落后。 由于航运市场不景气,造船产能过剩,当前新船价格普遍下降。从克拉克松新船价格指数来看,今年以来新船价格指数一直在140点左右低位徘徊,与2008年新船价格指数运行最高位190点相差50点,近期大幅反弹的可能性也较小。船价下跌导致了船企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图1 船舶交易价格综合指数 图2 船舶交易价格月度综合指数

我国造船业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导致市场供大于求,以及高附加值船舶、海工装备等技术低,竞争力弱等;我国船舶建造价格过低,进而造成造船行业利润持续走低,船企经营困难;再加上人民币升值、货币政策从紧、人力成本增加、钢材价格不降反升等问题的持续困扰,船舶企业亏损严重。 今年一季度我国三大造船指标均同比下降。全国造船完工量为112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2.5%;承接新船订单量为559万载重吨,同比下降48.7%;截至3月底,手持船舶订单量为1.4194亿载重吨,同比下降25.3%。 表1 2011 年世界造船三大指标市场份额

注:本表世界数据来源于克拉克松研究公司,并根据中国的统计数据进行了修正。 ㈡造船产业发展趋势预测 在供求矛盾突出、新增订单减少、新船价格持续下滑和金融信用全面收缩,船东融资难度加大,造船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下,2012 年,世界船舶工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将更加严峻,据专家预测,2012 年世界新船订造量约为 7000~8000 万载重吨,造船完工量约 1.5 亿载重吨左右。船舶供需失衡的状况将更加严重,甚至可能恶化。新船价格将可能继续下滑,但对于万箱级集装箱船、LNG船等船型,其价格有望保持相对稳定。 预计2012年,我国造船完工量将会小幅下降,新接订单不会有明显起色,手持订单将持续减少,由于2012年交付的船舶中高价船比例大幅下降,而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升值等成本上升因素没有明显改观,预计船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将出现下滑。我国船舶工业仍将面临“融资难、接单难、交船难”的严峻考验,而“盈利难”也将成为行业发展新的问题。 未来船舶市场将呈现出需求结构变化明显。LNG船、大型海工装备等市场依然活跃,符合国际造船新标准、新规范要求的节能环保型船舶更让船东看好。新船价格,特别是散货船价格持续低迷,油船价格也在低位徘徊。集装箱船订单成交活跃程度将出现减缓迹象。

海运国际船舶十种经营方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海运国际船舶十种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海运现状原因剖析

海运现状原因剖析 一、港航业自身能力不足 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世界经济中心已经开始向亚太地区转移,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将会在西太平洋海岸掀起一股新的热潮,而且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和跨国集团的开发都在为中国的港口建设和海运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面临大好的机遇,中国港航业自身能力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在港口建设方面,原有设施陈旧,技术状况差,一些应该淘汰的老旧设备仍在使用,应用新技术的速度很慢。 另外,海运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发展中国家因缺少资金,大多数进出口货物运输都不得不受控于发达国家的船队,中国也未能免遭这一厄运。缺少大型油船和大型油船码头泊位,使中国石油进口运输中国轮承运率只占10%,不得不大量租用外轮运输。不仅需要支付大量外汇,也失去了中国海运业发展的增加就业的良好机遇。 二、航运服务业缺陷 班轮运输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班轮运输行业管理力度不够;二是港口基础设施仍落后于班轮发展的需要;三是航运市场和货运市场秩序较乱;四是没有形成功能齐全完善的区域性中转枢纽港和相应的干支衔接的集输运网络;五是集装箱运输系统管理水平较低,文件、单证处理不够及时准确;六是口岸检查、检验单位多,手续繁,存在重

复收费现象。 三、制度保障缺乏 按照国际惯例,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实行从业登记,经营者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依法经营。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有序进行的制度保障。而目前我国海运服务市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行业管理机构,缺乏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海运法规,使得大量无照经营者充斥海运服务市场,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强有力的执法机构缺乏 目前,中国海运服务市场的管理,还无完整的法规作为规范化管理的依据。目前只有不够完善的《海商法》作为基本的法律支持,同时,从当前实践中看,我国的交通部和海事局同时行使对海运服务市场管理的职能,两家单位对海运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并不到位。因此,要按国际惯例来加强海运服务市场管理,迫切需要解决缺少专门有力的执法监督机构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海商法》设立的时间不长,而且大多数是借鉴和仿效国际规则的,缺乏实践和判例的支持,特别是实际承运人制度,使我国海运服务市场承运人缺乏责任和法律意识,致使我国海损、海难事故经常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执法监督机构,就给一些不法货运代理和皮包商开了绿灯,不仅为他们任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图文稿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 际公约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关于扣留海运船舶的国际公约(1952年5月10日) 公约 各缔约国鉴于有通过协议制定关于扣留海船的某些法律规定的愿望,决定为此目的而签订公约,并议定以下各条:第一条在本公约内,下列各词具有本条确指的涵义:1、“海事请求”是指由于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原因引起的请求。(1)发生碰撞或处于其他状态下的船舶所造成的损害;(2)由于任何船舶或因任何船舶的操作而造成的人身伤亡;(3)海难救助;(4)与使用或租赁任何船舶的协议,不论是以租船合同或其他形式出现;(5)关于在任何船上运输货物的协议,不论是以租船合同或其他形式出现;(6)任何船舶所载货物包括行李的灭失或损失;(7)共同海损;(8)船舶抵押借款;(9)拖带;(10)引水;(11)在任何地方供应船舶营运或日常维护所需的物品或材料;(12)任何船舶的建造、修理或装备,或船坞费用或规费;(13)船长、高级船员或一般船员的工资;(14)船长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托运人、承租人或代理人代表船舶或其他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15)对任何船舶的权利和所有权方面的争执;(16)任何船舶的共有人之间对该船的所有权、占有权、营运或获利方面的争执;(17)任何船舶的抵押权或质权;2、“扣留”是指依照法律程序扣押船舶,以便保全海事请求,但不包括因执行或满足一项判决而扣押船舶。3、“人”包括个人、合伙人和法人团体、政府、政府部门和公共权力机构。4、“请求人”是指主张存在对其有利的海事请求的人。第二条悬挂任一缔约国旗帜的船舶,得因任何海事请求,而在任何缔约国管辖区域内被扣,但不得因其他请求而被扣;本公约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视为扩大或限制根据各该国国内法律或规章赋予其政府或政府所属部门、公共权力机构或码头或港口当局,在其管辖区域内扣留、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阻止船舶开航的权利。第三条1、除本条第4款及第十条另有规定外,请求人得扣留引起海事请求的当事船舶,或在发生海事请求时属于当事船舶所有人的任何其他船舶,即使被扣留船舶准备开航,亦得扣留;但除引起请求的

船舶行业分析概况

一、船舶行业现状 船舶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防工业的支柱产业之一。一艘现代化的舰船就是水上的“现代化城市”,是现代大工业的缩影。伴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世界级造船基地的崛起,信息化在中国船舶企业战略决策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许多企业都为未来发展制定了详尽的信息化蓝图,许多大系统、大规划、大思路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不过自2009 年的造船业步履维艰,接单难、交船难和融资难的三难局面至今没有改变。 从2010 年1 月份全球仅有9 艘船订单开始,中国造船业就一直在运力过剩和产能过剩的环境中挣扎。而这也是全球性的问题,仅次于韩国和中国的世界第三大船舶生产国德国3 月份也曾表示,由于世界造船工业面临产能过剩局面,德国船舶制造商2009 年共有29 个订单被撤销,总金额高达9.36 亿欧元,这种局面是融资困难所致。然而窘境才刚刚开始。目前,我国大部分新兴船厂手持船舶订单到2010 年底或2011 年上半年。 总结中国船舶业快速发展的原因,大致有以下3项::一是中国对铁矿石等原料的巨大需求,导致散装货船供不应求;二是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原油进口国,政府要求原油进口50%要自己运输,导致对油轮需求增大;三是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造成集装箱船紧张。 从目前的情况来说,船舶企业的情况可以说是不容乐观,但是随着一轮经济周期的复苏和轮回,在经过了08到12年的经济调整,摆脱了次贷危机、欧债危机两次危机可能带来的毁灭性打击,世界经济在逐步的回暖,往好的方向上发展。从现阶段逐步的渗透到船舶制造业中,到了船舶制造业兴盛时期,宝信将会有一个更高更好的出发点。 二、行业信息化现状 从2005年以来船舶企业一直都在强调信息化建设,许多企业都为未来发展制定了详尽的信息化蓝图,许多大系统、大规划、大思路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船舶企业现在主要应用的软件有CAPP、CAD、TRIBON系统、PDM、ERP等信息化软件,ERP软件目前尚停留在一些大型船厂,中型船厂的ERP软件尚存一片天空。 中国船舶制造业信息化现状: (1)、CIMS工程应用程度参差不齐 (2)、设计强、管理弱 (3)、设计系统与生产管理系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 中国船舶企业信息化需要强化的部分: (1)、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协调仍以现场调度型为主,满足精细管理要求的造船作业管理信息系统尚未研究应用,企业劳动生产率较低; 在生产管理的强化和管理精细化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目前,我国造船行业基本上还在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大部分企业在管理信息化方面没有从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组织模型、业务流程等根本问题上进行改造,而仅仅是在原有管理方法下采用了信息技术手段。因此,国内造船企业在生产管理、资源计划、

中国造船产业现状发展分析

第11卷 第8期 中 国 水 运 Vol.11 No.8 2011年 8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August 2011 收稿日期:2011-06-05 作者简介:刘 全(1978-),男,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工程师,硕士,从事港航工程专业 设计工作。 中国造船产业现状发展分析 刘 全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分院,上海 200439) 摘 要:文中从国内外造船产业现状入手,从造船企业生产能力、造船市场需求、市场价格走势等方面分析了中国造船产业的现状与特点,对未来船舶制造行业发展的整体环境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造船;产业;现状;发展 中图分类号:U6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1)08-0037-03 2009年6月9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信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单位参与制定《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规划指出加快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必须采取积极的支持措施,稳定造船订单,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控制新增造船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大型企业综合实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加快自主创新,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造船市场状况及趋势分析 克拉克松统计数据表明(图1),全球手持船舶订单量自2008年10月份开始出现回落,全球新接船舶订单量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下调,而造船完工量呈现持续增长之势。得益于世界经济持续好转,造船市场逐渐复苏,2010年上半年全球新船订单量达到1,218万修正总吨(CGT),同比激增223%,已超过2009年全年1194万CGT 的订单总量。其中,我国承接订单502万CGT,韩国463万CGT,分别占全球新船订单总量的41.2%和38%,中、韩两国接单量占80%左右。此外,日本新接订单50万CGT,占4.1%。 图1 全球三大造船指标变动情况(1996-2009) 据统计,2010年1-9月全球累计成交新船1130艘、8764.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242%。2010年10月份,全球新船交付量继续走低,新船交付量延续回落趋势。全球新船交付613万DWT,同比下降了44%。图2显示,中、韩、日手持订单同比继续下降,10月底手持订单分别为1.90亿DWT、1.57亿DWT 和0.87亿DWT,继续同比回落8%、 10%和25%。 图2 三大造船国订单变动情况(1996-2010) 图3反映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液化气船的克拉克松新船价格综合指数,2008年9月190点为历史最高位。2010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回暖及成本推动的影响,克拉克松新船价格综合指数止跌回升,从年初136点,上升至2011年初的142点,上升了6点。 图3 克拉克松新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1980.10-2010.10) 目前,船价仍处于底部,船厂毛利率仍偏低。经历了大幅下跌之后,船价已经跌到了2004年的位置。虽然2010年上半年船价在钢材价格底位、订单逐渐恢复的情况下有小幅上升,但我们认为在产能逐步释放、订单维持相对低位等因素影响下,目前的船价仍只能在底部盘整,无法趋势性上涨。 我国船舶工业造船产量在世界船舶工业中所占份额由2000年的6%提高到2009年的30.4%。造船业高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中国对铁矿石等原料的巨大需求,导致散装货船供不应求;二是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原油进口国,

我国海运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运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已成为海运大国,但还远不是海运强国。海运强国是指海上运输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国家,通过国际竞争而产生。 建设海运强国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其宏观目标可以概括为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保障性就是保障国家战略物资及时运输,竞争性可以通过海运服务贸易出口来体现,引领性具体体现为对世界海运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要建立海运强国必须具有强大的国际海运船队,拥有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海运品牌。中国的海运企业虽然发展迅速,但还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但中国控制的海运船队仅占世界第四位,其中五星红旗船队仅占世界第九位,远远不能满足对外贸易的需求,与日本、德国等贸易和航运大国差距很大。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原油、铁矿石、煤炭和粮食等战略物资的运输安全,按照国际惯例,海运进出口的40%以上应该由本国海运公司承运。例如,日本能源和原材料海运进口份额中80%由日本航运公司承运,而我国海运企业承运我国进出口货物的份额仍然较低,其中集装箱仅占20%、散货仅占30%,石油占40%。海运贸易逆差已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最大逆差项目。 1、航运企业的税赋成本压力过重 目前国内航运企业的所得税、租船的营业税、船舶吨税和沿海船员个人所得税等,征收科目和税率都明显高于很多国家和地区,导致中外航运企业在税负成本负担相差较大,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航运企业在国际航运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发展空间。 2、资源、能源性企业大力发展船队,对专业船公司构成巨大压力 近年来,全球大型资源、能源企业纷纷组建自己的商船船队,对海运业的冲击日益凸显。例如,巴西矿业巨头淡水河谷船队规模不断膨胀,并申请在中

海运公司船舶货运操作流程

精品文档 海运公司船舶货运操作流程 A. 航次预算 1.仔细阅读租约内容,对特别注意事项进行标注。 2.向装卸港代理了解港口情况,是否压港及其他注意事项。 3.向装卸港代理了解装卸港使费,通知商务准备备用金。 4.要熟知船舶的耗油情况。 5.结合上述情况,制作航次预算表,并依据规定,发送计费部门备案。 B. 准备阶段 1. 根据租约内容,以书面形式向船长下达航次指令(包括装卸港,装期,货物名称,数量,积 载因数以及尺寸,主要条款,代理联系方式,注意事项。代理如未确定,可空置后告),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并后补书面指令。 2. 将航次指令转发船管 /船员/ 海务等相关主管人员。 3. 确定装卸港代理,如有必要委托保护代理,发送委托函,将船舶航次内容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列 明,并将联系方式电报发给船长,抄送各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如可能,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事先应与船长沟通,结合航次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加油 / 加水及安排地点,并监督 / 协助海图,国旗以及相关航海资料的准备 / 供船(加油事宜应事先制作加油联系单并比较市场各家报价,上报领导批示后决定选择哪家加油)。 4. 了解有关经纪人、货主、租船人的具体情况 , 包括其对本航次有无特殊要求 , 其资信情况、支 付运费的能力、延滞速遣的理算能力以及是否有其它不良记录等 , 以便做到心中有数。 C. 执行阶段 1. 跟踪船舶动态并制作相关记录。国内港口尽量做到“船到人到”,以便进行必要疏港工作,节省 船期。 2. 监督船长工作情况,关注每日报告是否异常。 3. 关注备舱情况,必要时要求船管部门给予必要指导,争取验舱一次性通过。 4. 要求船上根据航次指令中的内容,做航次预装载计划,审核此装载计划(主要是装货的数量)。 5. 向代理了解装货进度,靠离泊动态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指示代理处理紧急事宜。 6. 在船舶装卸货期间即时了解天气情况,装货工班的安排和装货的速度,如果速度慢于预计速度, 要及时的查找原因,尽快解决,避免耽误船期。 7. 在船舶装完货及时向代理索要相关单据(提单,仓单,积载图,大副收据,装卸事实记录和NOR 等等),并一一检查对应,如有不符,应立即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提单货量及租约条款制作DEBIT NOTE收取运费。 8. 及时转发相关单据给目的港代理,并向代理详细了解该港口泊位及其他注意事项。 9. 关注运费收取情况,并制作运费联系单,各级主管人员签字后,交计费部门存档备案。 10. 查询卸货方式及作业计划,潮水情况,海水密度,卸货 /提货方式以及保函 / 提单准备情 况。指示船长依据租约条款,指示代理卸货/ 放货条件,并在抵达目的港后索取相关正 本保函或提单。 精品文档

中国航运业的现状与展望

课程号:00320034,课序号:0 开课学期:2011-2012(一) 课程名: 国际航运管理 中国航运业的现状与展望 【摘要】:航运业是服务贸易一种,包括国际海上运输、航运辅助服务以及港口服务。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扩大,航运业由于其价格低、载货量大等优点,成为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重要渠道,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本文主要对我国航运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字】:航运业现状挑战机遇战略选择 正文: 航运服务业是航运主业的重要支撑,是一国由海运大国走向海运强国的保证。经过改革开放逾30年的发展,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和船队总体规模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我国的航运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阻碍我国向海运强国的全面转型。 一、我国航运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有18000多公里的海岸线和12.3万公里的内河航运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我国航运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动力。中国外贸出口货物的89%由航运完成。中国国际海运船舶占世界商船队总量的10.3%,集装箱位占世界总量的20.0%,船队总运力在世界商船队中排名第五位,成为世界航运大国之一。航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我国航运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船舶结构逐步优化。二是建设了一批沿海港口。三是我国集装箱运输成后起之秀,未来我国集装箱港口布局将更趋合理,将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 北部集装箱主枢纽港群——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大连港是东北地区出海门户,随着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深入,拥有中央首批610亿元投资将使得东北地区经济和外贸得到发展,港口集装箱发展趋势较好。青岛港水深条件好、腹地货源足,越来越受到航运界青睐,中远、马士基和青岛港三国四方合资经营青岛港前湾二、三期集装箱码头以及马士基欧洲线正式首航青岛港便是最好例证。天津港位于渤海湾最里端,由于地处京、津、唐经济区有利位置,货源较丰富。 东部主枢纽港群——东部主枢纽港群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依托我国经济最发达和最具潜力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集装箱箱源极为充足,发展后劲足,持续性好。宁波港是我国自然条件最为优良的港口之一,其集装箱吞吐量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茅。上海更是随着长三角经济圈的发展和大小洋山港区一至四期的建成运营,近一两年上海港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强劲有力,而且对环球航线的超大型集装箱班轮更是产生巨大而无法比拟的吸引力。 南部主枢纽港群——南部主枢纽港群则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珠江三角洲地区便为香港、深圳、广州港提供了丰富的箱源。 三大集装箱主枢纽港群的形成和鼎立,不仅借鉴了国外的经验,既作干线港、又互作支线港,走优势互补、港航联合之路,这也是我

中国国内船舶行业市场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国内船舶行业市场发展研究报告

船舶行业摘要 船舶行业被称为“面向海洋的装备业”,它主要提供大型矿石和原油轮船、大型集装箱船舶设备。目前,船舶行业是我国重加工工业中唯一能走在世界前列,与世界先进水平较量的行业。 2003—2019年世界造船市场出现了多年难得一遇的爆发式增长。2019年全球造船市场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景气高峰:全球新船完工量达8010万载重吨,创历史新高;新接造船订单总额达到创纪录的1055亿美元,增长37%;手持新船订单量突破3亿载重吨,达到3.1亿载重吨。各指标都反映出2019年市场需求的旺盛势头。其中,韩国继续排名世界船舶行业第一位,日本居第二位,我国居第三位。随着中国船舶行业的崛起,世界船舶市场份额呈现由日、韩向中国转移的趋势。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造船完工量持续快速增长。1995年全球排名上升至第3位,此后连续12年保持在全球第3位的位置。2019年全国造船完工量145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20%;新接船舶订单4251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50%;手持船舶订单6872万载重吨,同比增长73%。以载重吨计,我国造船完工量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9%,连续12年居世界第三位,与韩国、日本的差距大幅缩小;新接船舶订单占世界市场份额40%,超过韩国,位居世界第一;手持船舶订单占世界市场份额34%。 在2019年出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国家对壮大船舶工业实力作出了战略部署。按照这一战略部署,中国船舶行业也已绘就了“十一五”的发展蓝图。预计到2010年,我国造船能力达到2100万载重吨,造船

产量占世界市场份额的25%以上,初步形成中、日、韩三足鼎立的世界造船竞争格局。 全球船舶工业正在向中国转移,预测2008年及未来几年这种趋势仍将持续。目前,世界造船格局呈现出韩、日、中、欧四极格局。在这四极当中,从产业周期看,韩国处于成长期的后期,发展潜力有限;日本已进入成熟期,欧洲已进入衰退期,只有中国刚刚进入快速成长期,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世界船舶行业由高劳动力成本国家向低劳动力成本国家转移是一条普遍规律。与中国其它制造业一样,劳动力资源给船舶行业提供了极大的竞争优势。近年来,中国造船企业越来越受到欧洲客户的青睐,国际知名海运企业奥芬公司、著名航运企业A.P.穆勒—马士基等也都正成为或已成为中国造船界的最大客户。 2019年,我国船舶生产企业总计有888家。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辽宁6省市在企业数量、销售收入、利润占比上都位于全国前6位,6省市企业数量占比达到74.32%,销售收入占比87.53%,利润总占比96.63%。 我国船舶行业基本被中船集团、中船重工集团和地方船厂3大集团垄断。2019年,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完工602万吨,占全国比重的4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完工267万吨,占全国比重的18%;地方船厂完工583万吨,占全国比重的40%。 从总体上看,中国船舶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但是我国造船工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尤其是与韩国、德国等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大而不强的问题,我国船舶工业高附加值配套产品主要依赖于国际进口。 本行业分析报告共十五章。首先介绍了行业概况,包括船舶的定义、分类、性能、

海运船舶的十种经营方式

海运船舶的十种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往返租船 往返租船也称为来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来回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连续航次租船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单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 包运合同租船 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

船舶公司名单

船舶公司名单 一、河北省 1、河北(天津)海运有限公司(海象、海豚、东海) 2、秦皇岛云海船务/洋浦浙海海运股份(祥志、新祥云等) 3、河北海龙海运有限公司(翼海1) 4、秦皇岛弘昌船务有限公司(弘昌欣) 5、唐山海港华洋船务有限公司(营口)(桂江) 6、唐山安平海运有限公司/天津畅明航运集团(畅明系列) 7、秦皇岛博思贸易有限公司(浩帆5) 8、秦皇岛玖龙海运有限公司(鑫海银丰) 9、唐山华平盛海运有限公司/唐山茂韵海运有限公司(华平盛) 10、唐山海港昌盛海运有限公司(唐山昌盛6、2) 11、河北新溢海运有限公司(新益1、6) 12、太行航运有限公司(国企-山西煤碳集团)(太行1、3、6、8、9、118、)13、秦发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秦发航运有限公司(秦发1、8) 14、沧州渤海新区荣翔海运有限公司(荣翔1、3、6、8) 15、沧州渤海新区振洋海运有限公司(中兴海、振洋海、振洋海1) 二、辽宁省 1、营口北方船务有限公司(吉利海、吉利仁、北方明珠、吉利祥、吉利晟、景仁) 2、葫芦岛希瑞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希瑞501、502、50 3、505、506、507)3、大连顺城船务有限公司(万宁海)

4、大连金恒船务有限公司(金恒海、金顺海、金旭海、金达海、金茹海) 5、辽宁大连利丰船务有限公司(海兴15) 6、大连金丰泰集装箱轮船有限公司(新运来、新运丰、新运城)—集装箱船 7、大连运昌船务有限公(长鹭16 8、368、568) 8、大连海昌船务有限公司(海昌8) 9、营口嘉航海运有限公司(嘉航29) 10、大连福盛海船务公司(福盛达) 11、安捷顺(公司不详) 12、大连东展物流有限公司(东方棋圣、东方彩艺) 13、丹东海运有限公司(外贸船) 14、丹东银海轮船海运有限公司(北方吉顺、吉福星)-挂靠 三、山东省 1、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雪海、乐平岭、铜山海等24艘) 2、山东鲁能海运有限公司(鲁能海1、2、 3、5、6) 3、青岛顺和船务有限公司(燕山、浮岛湾、团岛湾) 4、青岛汇泉船务有限公司(汇盛) 5、山东日照腾翔船务有限公司(加油公司)(腾翔2) 6、山东寿光顺安海运有限公司(凯旋1) 7、山东盈海船务有限公司(鲁盈1、2) 8、威海老船长航运有限公司(老船长7、717、17、水路涨3) 9、山东龙口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嘉航1)

辽宁省船舶行业现状[1]

辽宁省船舶行业现状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省共拥有规模以上造、修船企业28家,配套企业200余家,10个船舶配套产业园区。主要集中在大连、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六市。其中:大连船舶重工、渤海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大连中远川崎、STX大连造船5家企业占全省造船总量的98%以上,是辽宁造船业的绝对骨干力量。 2012年,全省船舶行业造船完工量1274.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5%。大连造船厂集团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80.1亿元,同比增长3.5%。造船完工量554.4万载重吨,同比下降9.3%。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82.9亿元,同比下降4.9%,利润30.3亿元,同比下降5.4%,利税31.6亿元,同比下降3.5%。 (一)产业布局 1.大连地区 (1)大连湾造船基地 是大连船舶工业的发源地,占地面积5.9平方公里,岸线1.7公里。积聚了大连船舶重工、船用柴油机、船舶推进器、大连中远船务、松辽船厂、大连船舶重工海洋工程等企业。现有30万吨造船坞4座,年造船能力600万载重吨。 (2)长兴岛造船基地 长兴岛造船及学海工基地面积28.6公顷,岸线17.1公

里。积聚了韩国STX集团所属的包括造船、海洋重工、重工、造船海洋技术、发动机等12家企业以及大连船舶重工船务工程公司、联众造船厂等造修船及海洋工程项目。现有30万吨船坞2座,10万吨船台4座,年造船能力超过100万载重吨,年产钻井平台3座,年修船86条。区域内现有大连船舶配套园和韩国船舶配套园,入驻配套企业超过50家。 (3)旅顺口船舶基地 旅顺口造船基地占地面积6.3公顷,岸线4.5公里。积聚了中远川崎和今冈船务(日本独资)两家大型船舶企业,30万吨级船坞1座,年造船能力100万载重吨。 2.盘锦、营口地区 是我省中小船舶产业基地,集聚了辽河海洋石油装备、辽宁宏冠船业、首一造船等一批造修船、海洋工程、游艇制造、船舶配套企业。现有2-5万吨级船台7座,年造船能力20万载重吨。现正依托辽宁海洋石油装备公司,打造海工产业基地。 3.葫芦岛地区 积聚了渤海船重工有限公司、东宝造船、渤海造船、葫芦岛渤船重工修造船公司、华越重工等一批造修船及配套企业,大型造船基础设施主要有30万吨船坞2座,5万吨级以上船台3座,年造船能力200万载重吨。 4.其它地区

船舶制造业行业发展概况

行业简明分析13 船舶制造行业 一、行业主要经济指标 1.全国主要经济指标 数据来源:EPS数据库、中经网产业数据库 数据来源:EPS数据库、中经网产业数据库 二、行业政策环境 1.国家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3〕29号 加大财税支持 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

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 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业务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和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 2.江苏省政策 《江苏省加快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与海洋工程装备发展三年(2013-2015年)工作方案》苏政发〔2013〕143号 加大财税支持 加强金融扶持 推进兼并重组 化解过剩产能 帮助开拓市场 强化人才支撑 形成工作合力 三、行业简析 1.船舶行业经济效益延续下降态势 受航运市场低迷、完工船舶价格较低、生产成本刚性上升等影响,未来我国船舶行业经济效益仍然延续下降态势,船舶企业面临交船难、盈利难、转型难、融资难等多种困境。2014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仍未好转、现金流仍承压、债务负担略有加重、偿债指标相对稳定,预计已至行业业绩低点,2015年新增订单大幅增长的可能性较小,市场回暖动力有所减弱。 2.国内行业集中度大幅提高 从国内企业市场竞争来看,新接船舶订单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骨干船企优势明显;中小民营船厂已经关停数月或手持订单很少、即将关停,重新安排生产难度较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也指出要提高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船舶产品研发和建造能力,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支持中小企业转型转产,提升高端产能比重。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一年以上未承接新船订单的船舶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白名单”政策有望加速行业洗牌,对化解产能过剩有一定提振作用。行业内企业因收入结构、经营策略等不同,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仍将继续分化。

中国海运业现状分析

中国海运业现状分析 四大洋中穿梭的各种船舶在收获着贸易繁荣和巨大财富的同时,更彰显着一个国家战略视野的高度和广度。经过上世纪70年代的“起步期”、80年代的“奠定基础期”、90年代的“快速发展期”,我国海运业进入了21世纪的繁荣期。特别是经过“十五”的洗礼,我国海运业开始准备由大到强的跨越。 发展环境内外并蓄海运业搭上“开往春天的地铁” 改革开放为我国海运业发展奏响了前奏。经过20世纪80年代“奠定基础”,我国大型海运企业于90年代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纷纷进军国际市场,发展海外网点,并运用“贷款造船、经营还贷、滚动发展”模式,迅速提升实力。 海运业发展并非一路春风为伴,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引发全球性经济走弱,海运业随之陷入低谷,甚至有海运企业在生存边缘徘徊。当时,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中远集团受到不小冲击,但是“两个转变”的适时提出并坚定不移地实施,使其有惊无险地等到了市场拐点。 随着“千禧年”的到来,我国加入WTO为海运业开创了广阔的国际竞争空间,中国的土地上也增加了由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世界前20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设立的独资、合资公司或办事机构。与此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名词代替了“走出去”,海运业这一“外向型经济”以超前的意识,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在“引进来”、“走出去”的互动中,积极地融入世界经济当中。 中远集团就是在融合过程中,通过资本运作,加速扩张运力,凭借目前730多艘4500万载重吨的运力规模,位居世界海运企业榜眼之位。 成立于1997年的中海集团,经过短短10年的发展,积极融入国际市场竞争,并运用独创的“反周期运作”战略,神奇地发展成为我国第二大海运企业,跻身于世界海运企业第八位。 海运市场的无穷魅力同样吸引着民营海运企业。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北远洋”)这家于1998年还处于亏损边缘的民营企业,仅用不足10年的时间,便发展到运力规模42艘船舶512万载重吨,成为我国第三大航运企业。 新的《中美海运协定》在经历了3年谈判及半年多准备之后,于2004年4月生效。《中美海运协定》的签署并实施,确立了我国与世界最大经济体美国在海运业合作互惠的框架,为我国海运企业在美国开拓市场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已同世界68个国家签订了《海运协定》。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相继出台,保障并推动着我国海运业在国际贸易和国民经济的舞台上发挥作用。 据统计,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从事国际运输的船公司260多家;中国旗船舶约1508万总吨;无船承运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数量快速增加。 支撑经济崛起船队向专业化、大型化、规模化发展 继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4221亿美元之后,2006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7606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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