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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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人检验结果告知制度

门诊病人检验结果告知制度

门诊病人检验结果告知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保障病人的知情权和健康权,规范门诊病人检验结果的告知流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转达,维护医院和病人的关系和信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门的全部医务人员。

三、规定内容3.1 检验结果的通知时限1.病人的检验结果应在报告完成后24小时内通知。

2.对于疾病诊断及紧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尽量在报告完成后4小时内通知。

3.对于紧急重症疾患的检验结果,应在报告完成后1小时内通知。

3.2 检验结果的告知方式1.门诊医生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病人检验结果,确认病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后进行告知。

2.假如病人无法接听电话或不方便接听电话的,可以商定其他适合的方式进行告知。

3.3 检验结果的内容1.病人检验结果应当准确、清楚、完整地告知,确保病人能够理解。

2.门诊医生应对病人提出的与检验结果有关的问题予以解答,并供应相应的医疗建议。

3.4 检验结果的保密1.门诊医务人员应对病人的个人隐私和检验结果保密,不得将检验结果告知与患者无关的人员。

2.具备合法授权或有法定职责的人员可按规定取得病人的检验结果。

3.5 检验结果的记录和归档1.门诊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病人的医疗档案中,并进行归档。

2.检验结果的归档应符合医院的文件管理规定,确保安全可靠,隐私保护。

3.6 异常结果的处理1.对于异常的检验结果,门诊医务人员应及时与病人联系,并解释结果的严重性和可能的后果。

2.针对异常结果,门诊医生应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处理,并予以相应的治疗建议。

3.7 看法反馈和投诉处理1.病人有权对门诊部门的检验结果告知流程提出建议和看法,医院应乐观对待并及时处理。

2.对于病人的投诉,医院应成立特地的投诉处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

四、责任与监督1.门诊部门负责病人检验结果的及时告知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工作,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医院管理部门对门诊部门的病人检验结果告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提出改进看法。

病人告知书发放和签署管理制度

病人告知书发放和签署管理制度

病人告知书发放和签署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人告知书的发放和签署管理工作,确保病人充分了解医疗服务和治疗风险,统一告知书的内容和形式,保证病人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实现。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住院和门诊病人。

2. 病人告知书的订立和更新2.1 医院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连同病情及治疗要求订立或更新病人告知书的内容。

2.2 病人告知书的订立或更新由医务部主管,需要经医院法律顾问的审核和批准。

2.3 一旦病人告知书有更新,应立刻停止使用旧版本,并向病人发放新版本。

3. 病人告知书的审核和印刷3.1 病人告知书的内容、格式和印刷样式需经医务部、法律顾问、宣传科等相关部门审核和确认。

3.2 印刷的病人告知书必需为正式授权的文档,并在印刷品上标明版权信息和印刷时间。

4. 病人告知书的发放4.1 病人告知书由医院在病人入院或就诊时发放,必需以书面形式交予病人或其监护人,确保收到并能理解告知书内容。

4.2 病人告知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发放:—面对面交付:医院工作人员将告知书直接交予病人或其监护人,并在发放记录中注明发放时间、人员和病人或监护人的签字确认;—邮寄发放:对于需要长期随访或出院的病人,医院可以将告知书通过邮寄方式发放,确保病人及时收到,并在告知书中供应确认回执的邮寄方式;—电子发放:对于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的病人,医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医院内部系统向病人发送告知书,并进行确认回执。

5. 病人告知书的签署5.1 医院要求病人或其监护人在收到告知书后进行签署确认,确保病人已经充分了解告知书的内容。

5.2 签署确认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纸质签署:病人或其监护人在告知书上手写签署,并在签署记录中加盖医院公章;—电子签署:对于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的病人,可以在电子告知书上进行电子签署,必需通过双重认证验证身份,并在签署记录中保管相关信息。

6. 病人告知书的归档和存储6.1 医院建立病人告知书的归档和存储机制,确保告知书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

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

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简介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和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前,向患者充分告知其健康信息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确保患者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清晰的认知,并能够作出知情同意的决策。

内容要点-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健康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预后、治疗方法、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等。

这些信息应当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呈现,以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

-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向患者提供多种获取健康信息的途径,例如书面材料、图文资料、视频等形式,以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

-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强制或诱导患者接受治疗或手术。

患者有权拒绝或中止治疗,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尊重其决定。

- 患者在接受治疗前,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记录患者已经了解并同意的健康信息,以及患者的签名和日期。

-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健康信息得到妥善保管和使用,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重要性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疾病状况,做出明智的医疗决策。

同时,它也能够促进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加强患者知情同意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患者健康信息告知制度是保护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制度。

医疗机构和医生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确保患者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全面的了解,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同时,相关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也对于保障患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病人的知情权,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满意度,促进医患沟通和信任,并最终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它包括了医疗机构对病人进行告知的内容、方式、时机等方面的规定,同时也涉及到医患双方在告知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保障病人的知情权。

作为病人,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与利益等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应该及时、清晰地告知病人他们所需要了解的信息,不得隐瞒或谎报病情。

只有当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他们才能做出理性的决策,主动参与治疗过程,提高治疗的效果。

同时,告知也能够减少病人的焦虑和恐惧,增强病人对治疗的信心。

其次,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医疗机构应当向病人披露医疗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等相关信息,让病人清晰地了解治疗所需的费用和支付方式,避免发生因费用问题产生的纠纷和矛盾。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向病人披露医疗服务的质量指标、服务水平等信息,让病人对医疗机构有更清晰的了解,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再次,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满意度。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和病人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是非常重要的。

医生应当与病人进行沟通,及时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解答病人的疑问,让病人对治疗过程有更全面、准确的了解。

这样可以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满意度,让患者更好地配合治疗过程。

最后,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医患沟通和信任,并最终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在医患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满意度,最终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医生应当主动与患者沟通,及时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解答病人的疑问,让患者充分了解治疗过程,做出正确的决策。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第一篇: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

急诊病人告知制度

急诊病人告知制度

急诊病人告知制度1、为了尊重病人对疾病的知情权及对治疗方案的选择同意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加强医患沟通。

2、医务人员应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并告知其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3、急诊病人谈话告知内容包括:重危病人谈话、急诊手术前谈话、麻醉前谈话、有创操作前谈话、输血前谈话、特殊诊疗前谈话等。

4、各种谈话必须由本院医师主持,进修实习医师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不得单独进行谈话告知。

5、主持谈话的医师必须详细填写好各种谈话告知书,做好详细记录,在谈话结束后,应当向患者复述谈话内容。

各种谈话告知书应当有患者及其家属的签名。

6、在任何有创治疗或有创诊疗活动前,让患者及患者家属陈述患者姓名。

7、急诊病人留观期间谈话内容为疾病诊治的进展情况及病情变化的情况,对危重病人病情变化要做到随时交代,并详细记录于门诊病历内,必要时病人及家属双签字。

9、对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需患者及家属进行解释告知,特殊药品需行谈话签字并将签字单保存在病历中,门诊设立用药咨询窗口,由专业人员向门诊患者解答相应问题。

10、术前谈话告知内容包括:①所有的损伤性诊断、治疗、麻醉、手术均应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病情转归的严重后果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签字。

②急诊手术谈话签字由经治医师负责。

11、麻醉谈话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负责。

严禁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术前谈话及签字在手术当日或在手术室门前进行。

12、术中发现与术前估计不十分吻合,需要更改手术方案,而术前谈话又未涉及时,须通知病人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方可继续手术。

13、以上谈话告知内容均在病历中要有可追溯的记录。

患者告知制度

患者告知制度

目录门诊告知 (2)入院须知 (3)住院告知 (4)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 (5)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6)门诊告知门诊诊疗过程告知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用药及服法,住院建议告知,防消极、防自伤、防冲动告知,特殊情况告知,必要时可请家属了解后签名。

入院须知一、我院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

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

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住院告知一、住院患者应有“住院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或家属阅读同意后签名。

二、住院诊疗过程告知:家属知情同意后签名。

三、病情变化告知:告知患者病情演变和转归情况。

四、特殊治疗告知:如ECT等,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躯体疾病告知:住院期间发现的躯体疾病或原躯体疾病的变化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让家属签名并记录。

六、自费药物告知:应用自费药物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药物,应向家属说明,必要时请家属签名。

七、病重、病危、抢救告知:患者发生疾病加重或病危、应及时联系家属来院,及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名。

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家属保持联系,告知治疗经过、病情变化和转归。

八、请假、出院告知:患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可根据情况给予请假或出院,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在院外用药情况和注意事项。

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一、根据住院患者的病情,主管医生开具请假外出医嘱。

二、办理患者请假外出手续的人员必须为患者的监护人;其他人员须持有监护人的书面委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人的法定身份证件。

三、告知患者监护人(被委托人)患者请假外出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并签署“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单”。

三甲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三甲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三甲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患者在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有权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的相关信息,并对这些信息做出选择:接受或拒绝。

同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在医疗活动中获悉的患者隐私应当保密。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一般包括:1.医疗资料知情权。

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

医疗机构有提供义务。

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情况的客观病历。

2.诊疗过程知情权。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关于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

为更好地维护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等,特作以下规定:1. 医务人员在全程医疗服务活动中,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其他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2. 患者在住院、接受手术、进行有创操作前,主管医师要以通俗的语言,向患者本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告知,告知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对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或家属的咨询耐心解释,说明各种处置的必要性以及预后等情况,使患方理解并同意签名。

3. 向患者或授权委托人或亲属解释并征得同意签名的工作,由主管医师负责,不得由实习医师进行。

4. 各种知情同意书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

遇有特殊情况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无法签字时,可由患者的近亲属或患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代为签名,但经治医师必须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记录,应包括:(1) 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能签名的原因;(2)知情同意措施的必要性和风险性;(3)因等待签名而推迟将采取措施有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但遇极个别急诊手术或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抢救时,或由于患者神志不清,又无家属在场,无法征得患者或亲属签名同意的,必须在病历中写明抢救措施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立即上报请医务科、院总值班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费用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 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由主管医师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 对急诊、危重需实施抢救性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平安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领导批准。

6. 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响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那么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
字。

9. 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

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并签全名。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在病人就医过程中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的管理,确保病人在明确知情的基础上参加医疗决策,保障病人的权益与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病人就医过程中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行为。

3. 病情告知原则3.1 全面真实原则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其家属全面、真实地告知病情,包含病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方案、风险等相关信息,以便病人能够做出理性的医疗决策。

3.2 及时沟通原则医务人员应在了解病情后及时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并供应充分的时间让其充分了解和考虑。

3.3 私密保密原则医务人员应保护病人个人隐私,遵守医疗秘密,除非得到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病情信息。

4. 知情同意原则4.1 自由意愿原则病人及其家属有权自主决议是否接受特定治疗或手术,医务人员应敬重病人的自由意愿,不得强制施行治疗或手术。

4.2 充分知情原则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其家属供应充分的治疗方案、预期效果、风险、可能的并发症等信息,以供其作出知情同意决策。

4.3 替代方案说明原则医务人员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当前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替代选择,以便病人能够作出理性决策。

4.4 特殊情况知情同意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无意识的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应与相关法定代理人协商并取得知情同意。

5. 知情同意流程5.1 病情告知与解释医务人员应当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面对面的病情告知与解释,以确保信息转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2 书面知情同意对于需要病人供应书面知情同意的重点手术或治疗行为,医务人员应当供应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并征患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字。

5.3 征集第三方看法在特殊情况下,如病情多而杂、治疗方案争议较大等,医务人员应当征求其他专家的看法,以确保治疗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4 记录与归档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记录病人的病情告知过程、知情同意过程及相关签字等信息,并及时将其归档保管。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告知制度(知情同意制度)患者在入院就诊时,患者及其家属对患者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全院医护人员为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履行告知医务。

一、告知对象(一)患者、患者近亲属、法定监护人及其法定委托代理人。

(二)患者意识清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情况下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也可委托其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没有近亲属的,亦可委托其关系人签署。

(三)患者未满18周岁,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监护人亦可委托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顺序同上。

(四)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正常班时间由医务部主任签字,非正常班时间由总值班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主管院长签字。

(五)如果涉及到保护性医疗制度,可以先向其近亲属解释,请其近亲属决定是否向患者讲清楚病情及检查、用药方法,如果患者近亲属不同意告知患者,须由患者签署委托近亲属代理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告知时间(一)入院前告知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拟定初步诊疗方案,同时将诊断结果和诊疗方案告诉患方。

(二)入院时告知病房管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告知。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管床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告知。

(三)入院3天内告知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告知。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等,同时回答患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工作制度一、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一)患者有权得到考虑周全的、被尊重的医疗护理;(二)患者有权从医生处获得他们应该知道和理解的有关其诊断、治疗、预后的全面、及时的信息,患者有权知道经治医师的姓名。

(三)患者有权在各种诊治程序前,从经治医生处获得帮助其做出同意或反对决定的必要信息,患者也有权知道负责为其诊治的医护人员的名字。

(四)患者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治疗,有权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导致的医学后果。

(五)患者有权把涉及到其治疗计划的每一事项都视为隐私,包括照护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等都是其个人隐秘,都应谨慎处理。

不直接涉及患者治疗和护理,但与患者有关的事也应在得到患者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公开。

(六)患者有权要求将有关其治疗和护理的所有信息和记录视为隐私。

(七)患者有权期望医院在其能力范围内对自己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合理反应。

(八)患者有权了解与其照护相关的、其所在医院与其他卫生保健机构、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的信息,有权知道涉及其治疗及护理的专业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关系的信息。

(九)患者有权考虑是否参与医院的人体试验研究,有权拒绝参与这样的研究计划。

(十)患者有权要求合理的连续性照护,有权事先知道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哪位医生、护士提供照护。

(十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权核实医疗费用,并要求医院对医疗费用做出解释。

(十二)患者有权了解医院用于规范患者行为的规章制度。

二、医患关系中的病人义务:(一)有尽可能、及时就医的义务。

(二)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

病人有义务尽自己所知提供现病史、过去史、住院史、用药史及其它有关情况的准确而完整的资料,并有义务向负责其医疗的医生报告意外的病情变化。

(三)有遵从医嘱的义务。

还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不能遵约,则要报告给主管医生或有关人员。

(四)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

(五)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它病人的义务。

(六)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内容范文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内容范文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内容范文病人告知管理制度引言:现代医疗体系中,病人的知情权和告知权被视为基本权利之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义务向病人提供准确、详尽的医疗信息。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是多年来医疗行业不断探索和改进的结果,旨在确保病人的知情权和告知权得到全面保障。

本文将重点介绍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内容,探讨其意义和价值,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加强病人告知管理工作。

一、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定义和意义病人告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病人知情权和告知权,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有关知情告知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它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医疗行业对病人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尊重。

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病人知情权:告知病人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医疗费用等信息,帮助病人做出自主决策,并提高治疗效果;2. 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度:通过规范化的告知流程,提升医疗机构的专业形象,增加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3. 减少医疗纠纷:有效告知可以帮助病人对自身病情形成准确的认知,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纠纷;4. 倡导医患沟通:告知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二、病人告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告知对象和范围:明确告知对象,包括病人及其家属、法定代理人等,明确告知范围,确保病人获得全面的医疗信息。

2. 告知流程和环节:规定病人告知的具体流程和环节,明确医务人员在不同环节应尽的告知义务,确保病人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告知。

3. 告知内容和方式:详细列举各类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等重要信息,并指导医务人员在告知过程中的语言、方式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告知的准确性和易懂性。

4. 告知记录和反馈: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将告知记录在病历中,并督促医务人员向患者提供机会来提问并回应其关切,以及对告知效果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5. 教育和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病人告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告知水平和专业职业素养。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一、引言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当实行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患者告知制度概述患者告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向患者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预后等信息,并取得患者同意的一种制度。

全面信息披露的患者告知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对可能影响患者决策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披露。

三、患者告知内容3.1 病情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其诊断结果、病情进展、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风险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避免使用患者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

3.2 治疗方案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拟采取的治疗方案、治疗方法、治疗周期、预期效果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缺点及可能产生的风险,以便患者进行知情选择。

3.3 医疗风险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意外及并发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包括风险的发生概率、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等。

3.4 预后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疾病预后、康复过程及可能出现的后遗症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措辞,避免造成患者不必要的恐慌。

3.5 费用告知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告知预计的治疗费用、医保政策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信息。

告知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患者了解治疗费用。

四、患者告知程序4.1 告知时机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就诊、住院、手术等各个环节,及时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对于重大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应当提前告知,给予患者充分的时间进行考虑和决策。

4.2 告知主体医疗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告知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4.3 告知方式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口头、书面等方式向患者告知相关信息。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各临床科室: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河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告知的内容(一)患者入院时告知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对病人病情告知与知情同意管理,保护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病情告知第一节病情告知的范围和内容1.医院对病人进行病情告知,应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病情。

2.病情告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疾病名称、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及效果、可能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治疗费用及费用更改情况等。

第二节病情告知的程序和要求1.病情告知应由医院负责人布置专业医师或病例管理人员进行,确保告知内容符合医学知识和相关规定。

2.病情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形式相结合,通过书面告知书和面对面的沟通方式,确保病人及其家属充分理解告知内容。

3.在病情告知过程中,医师应倾听病人及其家属的疑虑和需求,耐性解答问题,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忙。

4.病情告知应及时更新,随病情变动及时告知病人及其家属。

第三节病人知情同意1.病人在接受治疗前,应当向医院供应知情同意书。

2.医院在为病人供应治疗前,应当向病人进行认真而清楚的解释,确保其理解治疗的目的、方法、风险、利益和可能的后果。

3.无民事行为本领和限制民事行为本领的病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署知情同意书。

4.病人对于治疗方案有异议时,医生应当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并敬重病人的意愿。

5.医院应建立知情同意书的档案,包含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日期和医生的签名,作为治疗的法律依据。

第四节紧急情况下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1.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病人生命安全或避开危害,医生可先进行必需的急救措施,并尽快告知病人及其家属病情和治疗方案。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依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急救需要,采取临时授权等措施,确保及时进行治疗。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一节监督责任1.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病人病情告知及知情同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病人权益的保护。

2.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病情告知和知情同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范文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各临床科室: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病人权利的尊重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及河南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知情同意权的概念是指病人有权享有知晓本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以及预后和费用方面的情况并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需要和可能的治疗决策的权利。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病人的这种权力。

二、对病人告知的内容(-)患者入院时告知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或地点。

3、护士应详细告知办理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入院后告知1以病人或病人家属陈述的病情及医生的初步检查为依据告知病人所患疾病、发展概况及现时所处的进程。

2应当立即采取的诊断措施和方法这些诊断措施和方法可能发生的意外。

病人所患疾病的诊断或暂不能确定的诊断及确定某种诊断或暂不能做出诊断的根据。

3拟采取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其他治疗)的近期和远期效果。

包括可能出现的理想效果、某种程度的好转、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并发症以及能够预测的后果、目的、方法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种可能的治疗措施时应同时向病人说明几种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书写告知书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中。

5、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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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
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
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
(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
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
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
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告知病人外
出所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
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
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

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
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
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
循告知程序。

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本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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