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投资项目资本金
投资项目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
投资项目资本金基本介绍投资项目资本金概述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投资项目资本金政策国家为了从宏观上调控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对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1996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该通知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1](国发〔2009〕27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投资项目资本金出资方式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项目投资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投资项目资本金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规定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揽项目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可以有效地防止部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减少楼盘“烂尾”等现象的发生。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金
一、基本概念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法律依据、适用领域、概念内涵等存在较大差别.(一)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这一概念不仅仅适用于PPP项目,而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相对总投资额的占比要求如下:法律依据:项目资本金概念的主要法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概念内涵:根据国发[1996]35号文的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可见项目资本金在此处被定义为股权类投资。
比例要求:目前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须严格执行国发[2015]51号文的要求,即: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即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当前PPP项目公司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建立,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出资要求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概念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资要求:在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新《公司法》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故而,根据《公司法》的体系,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可依实际情况任意设定。
工程项目投融资-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第五章工程项目投融资第一节工程项目资金来源1.内容提要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资金成本与资本结构2.重点、难点分析项目资本金概念;项目资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之间的比较;资金成本的概念与计算;资本结构的概念与评价。
3.内容讲解一、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项目来说,项目资本金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对于提供债务融资的债权人来说,项目的资本金可以视为负债融资的信用基础,项目资本金后于负债受偿,可以降低债权人债权的回收风险。
为了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规定,各种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规定执行。
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例题:1.(2014)关于项目资本金的说法,正确的是()A.项目资本金是债务性资金B.项目法人要承担项目资本金的利息C.投资者可转让项目资本金D.投资者可抽回项目资本金【答案】C【解析】项目资本金是指在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项目来说,项目资本金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对于提供债务融资的债权人来说,项目的资本金可以视为负债融资的信用基础,项目资本金后于负债受偿,可以降低债权人债权的回收风险。
2.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不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项目是指()。
PPP项目问题解答3--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PPP项目问题解答系列3-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A、项目资本金
1996年8月,国务院为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控制投资规模,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
2009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
2015年《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经过22年的施行,该制度经数次调整仍在深刻影响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发展。
目的:限制“空手套白狼”,控制“杠杆”。
B、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均没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之间关系的明确规定,可以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的较低。
社会资本的诉求:
(1)项目资本金是硬性规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低一些;
(2)项目资本金根据施工进度、资金需求,分期缴纳;
(3)先用项目资本金,再去贷款(涉及建设期利息的承担问题)。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资本金比例,是促进有效投资、防范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供给结构的重要手段。
为更好发挥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作用,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促进有效投资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现就加强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一)明确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性质。
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
投资项目资本金作为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
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其所有者权益可以全部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并据此核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额度和比例。
(三)按照投资项目性质,规范确定资本金比例。
适用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对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和有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在批准文件中就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筹措方式予以确认;属于企业投资项目的,提供融资服务的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投资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到位情况的审查监督。
二、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四)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
(五)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
政策与规划指导: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比例规定
投资项⽬资本⾦的⽐例规定
投资项⽬资本⾦占总投资的⽐例,根据不同⾏业和项⽬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交通运输、煤炭项⽬,资本⾦⽐例为35%及以上;
钢铁、邮电、化肥项⽬,资本⾦⽐例为25%及以上;
电⼒、机电、建材、化⼯、⽯油加⼯、有⾊、轻⼯、纺织、商贸及其他⾏业的项⽬,资本⾦⽐例为20%及以上。
2004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对部分⾏业固定资产投资项⽬资本⾦⽐例进⾏调整:
(1)钢铁项⽬资本⾦⽐例由25%及以上提⾼到40%及以上;
(2)⽔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项⽬(不含经济适⽤房项⽬)资本⾦⽐例由20%及以上提⾼到35%及以上。
国务院通知同时规定,在实际执⾏中,投资项⽬资本⾦的具体⽐例,由项⽬审批单位在审批可⾏性研究报告时核定。
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可以适当降低资本⾦⽐例。
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通过发⾏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股票⽅式筹措资本⾦。
为扶持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主要通过在投资项⽬资本⾦中适当增加国家投资的⽐重,在信贷资⾦中适当增加政策性贷款⽐重以及适当延长政策性贷款的还款期等措施增强其投融资能⼒。
资本新规详细解读
资本新规详细解读资本新规是指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正式稿)。
相较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以下是资本新规的详细解读。
1.新旧办法并行报送期:正式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但设置了1年的并行报送期,即在并行期内,需按照新旧资本管理办法并行计算和报送。
2.调整房地产开发贷自有资本金比例要求:满足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相关要求的房地产开发贷,将继续适用100%的风险权重。
3.调整居住用房地产抵押权重:对标国际版新巴三,最低权重由40%下降为25%,利好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和其他以居住用房地产为抵押品的业务。
4.调整国内信用证信用转换系数(CCF):短期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为20%,但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为50%。
5.优化部分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结合相关业务风险特征,进一步校准部分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优化个别表外业务适用的信用转换系数。
6.完善规则表述:使规则更易于理解和执行。
7.过渡期安排: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明确过渡期安排,确保实施工作稳妥有序。
8.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新动向:对于申请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并通过监管验收的银行,设置三年并行期,第一、二、三年的内部损失乘数分别不低于90%、80%、72.5%。
9.可免于计量表外风险加权资产的贷款承诺条件:进一步细化条件,便于落地实施。
10.信用风险评估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风险评估的频率由每半年一次调整为至少每年一次。
总体来说,资本新规在保持与国际版新巴三对标的同时,结合国内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国内银行资本新规的实施。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6.12•【文号】财建[2007]216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216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规范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七年六月十二日附件: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严格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和改造项目。
第三条中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包括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和中央对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预算调整。
第二章投资项目预算调整适用范围第四条投资项目预算调整由财政部负责审核。
第五条已下达预算的投资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预算文件调整:(一)预算额度发生增、减变化;(二)项目名称发生变更;(三)项目预算科目发生变化;(四)项目主管部门、隶属关系、预算级次发生变更;(五)因国家法律、政策变化引起项目变更;(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止;(七)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调整。
官方权威解读《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的通知
国发﹝2009﹞27号
2009年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钢铁、水泥、铁路、房地产开发等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自5月25日开始执行。
通知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宏观调控手段,也是风险约束机制。
该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来,对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结构调整、控制企业投资风险、保障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有保有压,促进结构调整,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通知要求,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
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通知强调,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
属于国家支持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可以适当降低。
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2009年全国房地产政策
容积率政策:《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发布时间:2009年1月6日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政策内容:《通知》要求,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
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应根据程序进行。
《通知》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核实完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行政许可要求,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是否超出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
对于面积不符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及时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罚,拆除违法建设部分、没收违法收入,并对违法建设部分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
国家债券政策:2000亿地方债3月开闸颁布单位:国家财政部颁布时间:2009年2月24日政策内容:财政部发行20000亿债券,期限为3年廉租房政策:《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颁布时间:2009年4月29日发布机构:中国财政部政策内容:2009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70亿元。
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09年部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70亿元,用于补助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支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支出。
房地产制度政策:房地产制度面临新变革:城里人或可到乡下置业时间:2009年4月25日讨论发布机构:中央智囊机构政策内容:应该鼓励城里人到农村去买房,同时,农民有富余的住房也可以卖给城里人,可以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
开发资本金政策:商品房开发资本金大限松动房贷风险总体可控时间:2009年5月4日发布机构:国务院政策内容:国务院决定调整11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其中包括商品住房。
调整资本金比例优化投资结构
调整资本金比例优化投资结构国务院常务会议9月1日确定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促进投资结构优化。
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在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自筹资金之外,由其他投资者主动认缴的出资额。
资本金对整个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
而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获得投资收益并承担债务,也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宏观调控手段,也是风险约束机制。
早在9年前,国务院就发布国发〔1996〕35号文,试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该通知规定,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以来,国家为了从宏观上调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有关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对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划定不同的标准,这对促进结构调整、控制投资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全球金融动荡,资本市场诡异,货币风险增大,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实体经济复苏受阻。
就我国而言,7月进出口总值3472亿美元,低于预期。
国内消费方面,股灾过后,7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39亿元,同比实际增长10.4%,同比增速同样不及预期。
在外贸和消费增长乏力的情势下,借力投资这驾“马车”,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今年1至7月份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回落。
(国发〔2019〕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资本金比例,是促进有效投资、防范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供给结构的重要手段。
为更好发挥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作用,做到有保有控、区别对待,促进有效投资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现就加强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一)明确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性质。
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
投资项目资本金作为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
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其所有者权益可以全部作为投资项目资本金。
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规范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并据此核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额度和比例。
(三)按照投资项目性质,规范确定资本金比例。
适用资本金制度的投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对投资项目资本金筹措方式和有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在批准文件中就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筹措方式予以确认;属于企业投资项目的,提供融资服务的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投资项目资本金来源、比例、到位情况的审查监督。
二、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四)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
(五)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
项目的资本金与注册资本金
一、基本概念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法律依据、适用领域、概念内涵等存在较大差别。
(一)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这一概念不仅仅适用于PPP项目,而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相对总投资额的占比要求如下:法律依据:项目资本金概念的主要法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概念内涵:根据国发[1996]35号文的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可见项目资本金在此处被定义为股权类投资。
比例要求:目前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须严格执行国发[2015]51号文的要求,即: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核电站等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在规定最低资本金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即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金,当前PPP项目公司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建立,其法律依据、概念内涵、出资要求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概念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项目)按现行有关法规执行。
二、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依托现有企业的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现有企业法人即为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本通知中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具体核定时以经批准的动态概算为依据。
三、投资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资本金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认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一)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拨改贷”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它预算外资金;(二)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三)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四)国家规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
金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9(000)013
【摘要】陕政发[2009]3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2页(P9-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8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J],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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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通知的通知 [J], ;
5.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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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国务院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唐逾
【期刊名称】《华夏星火》
【年(卷),期】2009(0)7
【摘要】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对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调整。
这一举措表明中国欲借刺激经济之机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有关专家介绍,这次调整
【总页数】1页(P)
【作者】唐逾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8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J],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J],
3.国务院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J], 唐逾
4.国务院决定提高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J], 无
5.国务院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J], 唐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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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国务院2009年5月27日公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调整结果,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投资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从35%调低至20%,成为此次调整受惠最大的项目之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根据国家规定,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可以说,降低资本金比例就是降低了融资门槛。
预计此政策的出台将起到以下几方面作用:
一、资本金比例的松动,实际上是对开发商最为“对症下药”的“拯救”。
自有资金比例降低后,也就意味着开发商的贷款门槛更低,可以用更少的资金贷到更多的贷款,从而增强企业的信心。
国家之所以选择在此时出台保增长的救市政策,或许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目前楼市的运行状况可能并没有人们想像得那么乐观,伴随着楼市交易的回暖,如果房地产开发的步伐不能尽快跟上,政府担心无法体现房地产业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另一方面,房地产供应量的减少,对于房价飙升也是一个潜在威胁,这是出台政策的关键作用所在。
二、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对不同的商品房开发投资是有所区别的。
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从35%调低至20%,而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只下调了5个百分点,从35%降为30%。
很明显,这表明国家是鼓励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投资的,作为抑制房价过高的手段之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投入自然会令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这也可以视为中央进行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方向,希望开发企业加大这一类房源的投入。
三、对长沙市场而言,一方面,新政对开发商会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但由于资本金的松动并不意味着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放贷会敞开。
而企业即便拿到更多贷款也不会去拿地或者开发新项目,因为市场上的购买力尚未完全释放,后市仍存在诸多变数,因此目前而言,最现实的做法就是加快消化库存、回笼资金。
另外一方面,资本金比例下调可能不利于行业进行有效整合,对于银行来说,优质大型地产商带来的风险其实不大,许多资质差、抗风险能力弱的小开发商才是
风险的源头。
资本金比例下调对小型开发商是明显的利好,却可能阻碍了大型开发商的并购步伐。
四、新政将加快长沙市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配合新政,长沙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将迈上新的台阶,对于后市的长沙房价,也将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为政策主要是针对开发商的利好,必将缓解开发商压力。
但影响依然有限,因为决定长沙房价最主要的因素依然是供需关系,只有消化库存,提高房屋本身的价值,才会真正引来楼市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