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项目管理:PPP合作的模式分类(一)
ppp项目模式分类
ppp项目模式分类一。
BOT mode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Build-Operate-Transfer”。
其具体含义是政府与项目公司达成协议,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特许权,在特许期内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并对项目进行运营和维护,以收回成本和盈利。
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
BOT结构的特点是:(1)投资者对自己的盈亏负责,因此必须对经营项目进行详细的评估;(2)投资者或项目公司一般只有经营项目的权利。
(三)一般适用于高速公路、机场、铁路、供水、停车场等工程。
BOT运营模式可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融资建设阶段、项目转让阶段和政府运营阶段。
在项目准备阶段,确定项目、项目招标、立案和谈判;在融资建设阶段,成立项目公司,安排融资,实施融资;在项目移交阶段,管理项目资产,维护资金和经营管理权。
二。
Boo modeBoo是build own operate的缩写,意思是“build own operate”。
它是BOT的派生模型。
其具体含义是,政府或其附属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然后国内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发展,建设和经营基础设施项目,但不得将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或附属机构。
boo 结构中涉及的主要合同与BOT基本相同,可以参考。
boo模式的运作过程如下:项目准备阶段:确定boo项目,发布boo特许权,招标;项目开发阶段:成立项目公司,设计项目,签订特许权协议,与所有合作伙伴签订协议;项目建设阶段:项目公司通过承包商、咨询机构、工程监理公司组织施工、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运作;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维护,为项目公司的管理和收入偿还贷款和利润。
三。
TOT modeTOT是转移操作转移的缩写,即“转移操作转移”。
其具体含义是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转移给社会投资者。
PPP模式简介
明晰。PPP合同性质法学界和工程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引起了相当程度的讨论和争
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既是采购者与供应商的关系,又是监 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PPP合同表现为一种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
融合的状态,内容中既包括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内容,又
体现出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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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PPP模式下的合同与法律问题 2、PPP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①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 在我国PPP模式主要用于特许经营类项目。中标的私营部门依据我 国的《公司法》组建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 ,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与经营项目。政府部门与项目公司的关 系是PPP合同中最核心的法律关系, 即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它是以“双赢”或“多赢” 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 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3. 运行程序不同
成立项目公司
成立项目公司
BOT运作模式
PPP运作模式
优缺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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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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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续上 ③借贷机构与政府部门、其他利益相关者 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融资。融资的渠 道就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贷机构。最为资金的提供方,国家为了 保护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利益,借贷机构与政府部门、其他利益相关 者(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运营维护单位)之间签订了直接协议。
•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PPP模式的核心思想 通过引入私营企业,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中, 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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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PPP模式的实质
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 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 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PPP模式
PPP模式
(一) PPP模式
PPP模式的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 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 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对参与方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 (3)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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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I模式
(二) PFI模式
第八章 项目融资模式(2) PPP模式 PFI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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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一) PPP模式
国家私人合营公司模式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 PPP 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 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 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 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 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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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一) PPP模式
PPP模式的运用 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引进和应用PPP模式,积极 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将其按市场 化模式运作,既能有效的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 以提高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的效率,同时又不会产 生公共产权问题。因此,PPP模式在我国有着广泛 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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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I模式
(二)PFI模式
私人主动融资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 公共工程项目由私人资金启动,投资兴建,政府授 予私人委托特许经营权,通过特许协议政府和项目 的其他各参与方之间分担建设和运作风险。该模式 为BOT之后又一优化和创新了的公共项目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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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一) PPP模式
PPP模式的在我国运用应注意事项 (1)政府应由过去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角 色,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监督、 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对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对管理 制度进行创新,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指导以及 合作者的角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一、PPP模式概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模式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目前,最低的PPP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而投资额最高的项目为杭州地铁5、6号线一期引入社会资本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高达518.7亿元1。
PPP模式优点。
①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实现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并使成本相对可控。
②公益性项目2本身的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可通过政府和社会投资者以某种形式共同出资(政府提供前补贴/后补贴),使其变成一个商业运作的项目(例如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市政项目)。
③提升政府管理效率,通过社会投资者专业化、高效率的运作,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1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数据。
2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办公厅两份文件中定义和列举,项目中没有收益来源的基建项目,也即“非经营性项目”。
国内PPP实践历程。
如今被热议的PPP模式,实际上只是十数年发展后的第三波热潮:90年代中后期,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推动了第一波热潮;2004年由建设部(现住建部)推动了第二波热潮,达到高峰后于2009年结束。
回顾前两轮热潮,每次开始都起于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之时,结束均为融资较为便利之日。
比如第二波热潮的结束,正由于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计划。
本轮PPP热潮是2013年开始酝酿、2014年正式启动,预测将有十年左右的持续期。
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同时公布的还有财政部确定的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一、PPP模式的基本含义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这种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PPP模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以期达到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的目的。
PPP 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
政府并不是把所有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参与者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进行合作,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不同,他们的合作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项目的整个过程。
二、PPP模式的发展为适应现代经济飞速发展,各国愈加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是仅靠政府财政资金已不能满足需求。
随着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地位的下降,私营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世界各国在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模式是目前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缺点: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1 / 28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参与项目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对融资造成障碍;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权等等。
为了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便积极推进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模式的改革,最早提出了PPP的概念。
目前,英国被公认是最先进的PPP模式使用者,它不仅已经将PPP模式成功运用于公用事业、社区建设中,而且在医疗、监狱及地方政府部门事业的建设应用中也同样取得了进展和成效。
PPP模式
目录
一、PPP模式的定义与内涵
二、PPP模式的分类与特征
三、PPP模式的典型操作手段
四、我国PPP模式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
五、PPP模式的应用
一、PPP模式的定义与内涵 • 1.PPP的定义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营,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 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 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 有利的结果。 PPP,也称PPP模式,或者PPP融资。
公私合作
一、PPP模式的定义与内涵
2、PPP的主要内涵
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主要根据项目 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
民营资本参与公共项目
民营企业参与到基础 设施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
民营资本有利可图
政府投资风险和负担减轻
在 PPP 模式下,由民
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 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 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 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 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 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 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 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 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 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 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 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 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
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
险。
二、PPP模式的分类与特征
1、广义PPP模式的分类
外包类
项目一般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 的一项或几项职能。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较小。
4.项目效果 数据显示,以项目30年特许期看,PPP模式比传统模式减少财政支出约98. 8亿元,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四号线的各项运营服务指标超过了特许经营协议 中规定的标准,并略优于既有城市轨道交通可比线路,尤其是其非票款收入等 特色业务也明显优于传统模式。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
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三大特征:伙伴关系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
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
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
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
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
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
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
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着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PPP融资模式
PPP融资模式PPP模式PPP模式(一)PPP模式(PrivatePublicPartnerhip,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政府、盈利性企业和非盈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
广义: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
狭义: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原则。
PPP模式PPP模式的含义(1)PPP项目融资模式下促进了政府管理的改革。
(2)PPP项目融资模式可以作为政府解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面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有效方式。
(3)PPP项目融资模式下政府实现了融资风险的转移。
(4)PPP项目融资模式下的权力是共享的。
PPP模式PPP模式的实质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目标PPP模式的目标有两种:低层次目标,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标;高层次目标,指引入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长期合作的目标。
42.广义PPP模式的三种分类外包类: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项目的资产最终归公共部门保留。
私有化类:PPP项目则需要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
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PPP模式PPP模式的典型操作方式(1)服务协议。
(2)运营和维护协议。
(3)租赁—建设—经营(LBO)(4)建设—移交—经营(BTO)(5)建设—经营—移交(BOT)(6)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移交(7)购买—建设—经营(BBO)(8)建设—拥有—经营(BOO)6PPP项目融资模式在各种情况下的应用设施类型已有设施对已有设施的扩建使用的方式服务协议经营与协议租赁—建设—经营(LBO)购买—建设—经营(BBO)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移交建设—移交—经营(BTO)建设—经营—移交(BOT)建设—拥有—经营(BOO)新设施PPP模式PPP模式成功运作的必要条件(1)政府部门的有力支持。
政府项目ppp概念、内容与分类
政府项目ppp概念、内容与分类PPP(公私合作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双方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使得建设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
其管理模式包含与此相符的诸多具体形式。
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私人部门的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三大特征伙伴关系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
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
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
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概念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被称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世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状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
1994年,智利为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用事业急需改善的背景下于引进“PPP”模式的,已完成中包括交通领域工程、机场、监狱、水库,年投资规模由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
1997年,葡萄牙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正在实施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2004年,巴西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将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作为PPP模式招标项目。
21世纪以来,联合国、世界银行、欧盟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大力推广“PPP”的理念和经验,目前发展中国家已经纷纷开始实践,同样在我国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亟须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
我国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在制度安排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PPP模式、含义(PPP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现实应用、必要条件)知识讲解
P P P模式、含义(P P P 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现实应用、必要条件)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
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
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变革。
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政策的密集颁布以及各省市PPP项目的不断推出,一大批PPP项目“落地”实施。
初步统计,目前各省已公布的2015年PPP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已近万亿元。
【什么是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运营的一种制度创新。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
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在我国,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国家财政部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中指出,PPP是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指出,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PPP典型特征】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是PPP第一大特征,所有成功实施的PPP项目都是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的。
PPP模式、含义(PPP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现实应用、必要条件)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
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
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 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PPP模式1
PPP 模式的分类,主要分为外包类、特许经营类、私有化类三类。
外包——分为整体外包和模块化外包特许经营——BOT、TOT、PFI为代表的其他形式私有化——完全私有化、部分私有化外包:模块式外包及整体外包,私人部门仅承担项目的建设、维护等过程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政府为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付费,在这类合作中,私人部门对政府提供服务是比较单纯的商业价值交换行为,不涉及项目运营和对项目收益的分享,项目投资和经营的风险完全有公共部门承担。
特许经营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私人部门参与的项目环节要明显多于外包类,一般都涉及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在此过程中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要共担风险,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需要协调私人部门的收益性和项目整体的公益性之间的关系,项目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之后需要移交公共部门。
私有化类: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也承担全部风险,项目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所有,不需交回。
与普通竞争性领域的公私合作不同,PPP领域的私有化类项目中,私人部门在项目定价及服务质量等方面需要接受政府的监管,以保证公共福利不会由于私人部门权力过大而受到损害,这也是私有化类PPP项目中公共部门作用的体现。
国内对PPP模式的定义: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共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的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2、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3、从目前的各项规范文件的描述来看,在特许经营模式中,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链比较长,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而且项目最终要交还政府。
单纯的外包类和最终私有化类,即社会资本承担责任过小或过大的形式,可能都不是国内主推的PPP模式。
ppp建设模式
PPP投资建设模式1、定义: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狭义PPP,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2、三大特征: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主要优点:1) 消除费用的超支;2) 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3) 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4) 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
5) 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6) 风险分配合理;7) 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4、建设管理: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
政府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
5、项目例子:各省PPP项目梳理:生态环保量最多,交通道路最烧钱。
四川省首批PPP项目清单推介264个项目,资金2534亿元,以下为可查到签约项目:1.广安“洁净水”项目;2.南溪区文化体育中心场馆改建运营项目;3.屏山县供排水运营、建设合作项目;4.珙县漂水岩引水供水工程;5.兴文县僰王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宜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5.3亿元;7.宜宾港志城作业区散货泊位工程,投资10亿元;8. 川东北-川西输气联络线工程(元坝至德阳段)、元坝-广元输气管线、元坝首站-阆中输气管道程三邑-天府新区输气管道工程(西环线)等;9.铁路领域,川南城际铁路,也有隆黄铁路叙永至毕节段、连界至乐山铁路;10.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四川电信宽带乡村、四川电信光网等项目;11. 成都绕城西段高速公路;12.达州燃气电站;13.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增资扩股项目。
ppp模式分类
一、PPP模式分类1、融资性质(1)建造、运营、移交(B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2)民间主动融资(PFI)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3)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4)建造、移交(BT)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5)建设、移交、运营(BTO)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6)重构、运营、移交(ROT)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7)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8)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9)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10)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PPP模式的类别.doc
PPP模式的类别
PPP模式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国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那么PPP模式的类别主要有哪些,PPP模式分别有哪些特征呢,在此下面为你带来PPP模式的类别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PPP模式的时候一般分为三大类,PPP模式外包类、PPP模式特许经营类和PPP模式私有化类。
具体如下所示:
1) PPP模式外包类
ŸPPP模式外包类,是指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并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
在外包类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2)PPP模式 特许经营类
PPP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
作为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模式,该模式下,政府能控制轨道交通这种准公益项目的所有权,又能提高服务水平,因此,受到政府和私营部门的极大关注。
3) PPP模式私有化类
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实现利润。
由于ŸPPP模式私有化类PPP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拥有,并且不具备有限追索的特性,因此私人部门在这类PPP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以上是下面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PPP模式的类别”等建筑相关的知识,。
PPP分类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投融资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私
营部门形成的合作关系,双方由不同资金参与公共设施建设,以实施公共
项目,并共同分享风险,共同获取潜在的归属权及投资回报。
PPP投融资
模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建设、承包和维护(CBO)、许可证(LBO)、
租赁(LBO)、投资(Venture Capital)和综合投资(MBO)模式。
一、建设、承包和维护(CBO)模式
建设、承包和维护(CBO)模式涉及政府和私营公司共同完成大型公
共建设项目,其中政府提供投资,私营公司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
该模式通常涉及联合体,联合体由政府机构组成,负责公共项目的设计、
施工、融资和运营,而私营公司则负责公共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许可证(LBO)模式
许可证(LBO)模式是一种双方共同实施和受益的投资模式,其中政
府多采取强制手段,如许可证、法律手段、经济利益和行政授权,分配给
私营公司,允许其进行投资。
该模式的投资范围广泛,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公共设施项目、专用企业的新建投资、科技和工业转型项目,以及符合政
府政策导向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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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管理:PPP合作的模式分类(一)
根据香港政府效率促进组的定义,公私营机构合作是"一种由公营部门和私营机构共同提供公共服务或进行计划项目的安排。
在这种安排下,双方通过不同程度的参与和承担,各自发挥专长,以获得相辅相成的效果。
"公私营机构合作的英文表达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
按照美国政府会计处(US Government Accounting Office)的研究分类,公私营机构合作可按照以下形式设立,包括:
1、兴建-发展-经营 (BDO: Build-Develop-Operate)
私营机构向公营机构租赁或购买现有设施,投入本身资本将设施整修、现代化或扩建,然后根据与公营机构签订的合约经营。
2、兴建-经营-转移(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兴建-转移-经营(BTO: Build-Transfer-Operate)
私营机构按照与公营机构议定的规格建造设施,根据与该公营机构签订的合约或专营权协议经营设施一段指定期间,然后在指定期届满时将设施转移给该公营机构。
一般而言,私营机构会提供全部或部分资金,而合约期亦足以让私营机构取得合理回报。
兴建-经营-转移的方法,对主办项目的政府而言通常具有吸引力,因为首先可以使政府在有限的财政预算下减低成本,其次政府可以利用随着私营机构参与而一并带来的运作效率,再次还可以鼓励外来投资及引入新的或经过改良的技术,是政府吸引外商投资及国外私人资金进入国内的良好渠道。
考试大
兴建-转移-经营模式与兴建-经营-转移模式相若,除了是在建造工程完成后,而非在专营期完结时,把设施转移予公营机构。
3、兴建-拥有-经营(BOO: Build-Own-Operate)
私营机构兴建并经营设施以提供公共服务,而不将设施的拥有权转移给公营机构。
当某项服务拥有一个强大而持续的市场时,这类安排是运作良好的。
一些私营机构会选择不要转移,以便能就投资赚取回报。
4、购买-兴建-经营(BBO: Buy-Build-Operate)
这种模式是资产出售的一种形式,当中包括将现有设施修复或扩建。
公营机构出售
资产予私营机构,让其在做出所需的改善后,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经营。
考试大
5、设计-兴建(DB: Design-Build)
私营机构替公营机构设计及兴建公共设施。
公营机构拥有资产,并且负责营运及维修。
一个简单的设计-兴建方式带来单一的设计及兴建责任,可以加速项目的交付,具有很高的时效性。
6、设计-兴建-注资-经营(DBFO: 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
设计-兴建-注资-经营模式在英国亦称为私营企业注资计划。
私营机构会设计、兴建及注资有关项目。
公营机构员工可能会调至该私营机构任职,以提供有关服务。
公营机构须根据长期服务经营合约,向私营机构支付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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