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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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依据标准清单2010[1].5.20

山西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依据标准清单2010[1].5.20

质量监督(检查)员培训教材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010.05.20修订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1 编制说明2 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相关专业标准分类3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相关文件及责任主体单位管理相关标准名称4 建筑企业及专业人员资质管理相关标准名称5 工程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名称6 工程测量、冬季施工、地基工程相关标准名称7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名称8 混凝土工程相关材料标准名称9 混凝土工程配比设计及检测相关标准名称10 混凝土工程标准、规范附录试验方法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用材料、制品相关标准名称12 钢结构工程验收及用材料标准名称1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14 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15 脱硫工程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6 风电工程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7垃圾电厂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8 煤层气电厂专业相关标准名称19 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材料相关标准名称20 结构工程设计相关标准名称21 消防工程及安全防范相关标准名称22 锅炉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3 汽机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4 焊接及金属检验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5 电气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6 热工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7 化学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8 调试专业相关标准名称29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名称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清单编制说明为加强和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及施工、商品混凝土、)及有关机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验工作的各类试验室、测量、调试)的质量行为,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针对当前在引用技术标准管理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依据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及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程,规范,,为便于有关单位在编制中对照执行,根据工程涉及的主要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文件规定的要求,分类别,分专业编制本清单. 供质量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引用参考,下列事项说明如下:1。

湖北省脱硫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脱硫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经济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物价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文件鄂环发〔2009〕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环保局、经委、财政局、物价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进一步强化脱硫运行监管,提高脱硫装置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现将《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主题词:环保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通知附件:《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装置运行监管,提高脱硫装置投运率和脱硫效率,深入开展环保绿色电力调度工作,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由省级及以上电网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燃煤发电机组(简称统调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

其它非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企业自备发电机组)锅炉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多部门定期协调机制,以进一步完善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控制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定期核定和公布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和排污费征收等有关情况;省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脱硫电价扣减资金的使用管理;省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环保绿色电力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扣减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款,监督脱硫电价执行情况;华中电监局负责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监管;省电力公司配合省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环保绿色电力调度方案并负责落实,提供湖北电网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在线监测系统主站的监测数据。

第四条所有燃煤机组必须按期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烟气脱硫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按要求分别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电力公司联网运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等两项行业标
准的公告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27号
【修改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5号――关于修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 178-2005)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失效依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发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06.24
【实施日期】2005.10.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第27号)
关于发布《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等两项行业标准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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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417-2009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热控)

DLT5417-2009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热控)

8 热控工程8。

1 一般规定8.1。

1 热控工程安装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项工程中检验指标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评为“合格”或“优良”的标准是:8.1。

1。

1 检验指标合格: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标准。

优良:实际检验结果符合该指标“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标准.8。

1.1。

2 分项工程合格: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优良:该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优良"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8.1。

1.3 分部工程合格:该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优良:该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的“一般"分项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8。

1.1。

4 单位工程合格:该单位工程中所有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且分部试运基本正常、各项试验合格。

优良:该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全部达到”优良“标准”,且有90%及以上“一般”分部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且分部试运正常,各项试验合格,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齐全。

8。

1。

2 分项工程检验中,如果因设备原因,虽经施工人员努力,也难以达到施工质量标准的少数非“主要”检验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及建设单位确认后,该检验项目可不参加质量评定,不影响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但应在“质量检验结果”栏内注明。

书面报告应附在该分项工程检验评定表后。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机务)_DLT5417-2009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机务)_DLT5417-2009

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 (5)4 总则 (7)6 机务工程 (8)6.1 一般规定 (8)6.2 机务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 (10)6.3 机务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22)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指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素梅、刘亚克、吕燕、贺永泉、纪万青、龙先明、白绍桐、马骏彪、沈明忠、李建浏、郭树旺、李伟、王丽君、王桂英、杨思文、沈宪明。

本标准是首次发行。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所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火电厂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和安装施工的质量评定工作,其它脱硫技术工程的建筑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入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入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头射线照相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8923-1988 涂装前钢材料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18241.1-2001 橡胶衬里第1部分设备防腐衬里GB18241.4-2006 橡胶衬里第4部分烟气脱硫衬里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19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752 火电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DL/T776 火电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DL/T819 火电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DL/T868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9-2004 火电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161.1~5161.17 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210.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HL/T2640-2004 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HL/T20677-19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3 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21年《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

2021年《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年《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1年《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试行)一、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内容1、脱硫装置实际运行参数的检测,以及与设计参数的比较和分析。

2、脱硫装置技术性能分析,包括额定工况下对脱硫效率、单位消耗(水、电、吸收剂)、系统压力损失、脱硫副产品品质与可资源化、脱硫废水排放指标、脱硫工程产生的二次污染情况等指标的测定及分析。

3、脱硫装置运行可靠性,主要包括:(1)脱硫主设备(脱硫塔及内部设备)事故、故障及维修事件;(2)脱硫主要辅助设备(气-气换热器、增压风机、球磨机、浆液循环泵、真空皮带机、真空泵、氧化风机、烟气挡板、关键阀门等)事故、故障及维修事件;(3)实际累计运行时间、等效可用系数、等效强迫停运率、非计划停运次数等可靠性指标。

4、烟气洗涤效果及除雾气效果检测、分析。

5、脱硫装置的国产化率、运行维护情况分析,包括脱硫装置投运后出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6、投资经济性参数、运行经济性参数。

二、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费用计算标准序号机组等级费用标(万元)12×125MW级机组(两炉两塔)60万元22×2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65万元32×3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72万元42×600MW级机组(两炉两塔)81万元52×800MW及以上机组(两炉两塔)90万元注:不包括评估报告审查及相关会议费用。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价方法研究及应用的开题报告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价方法研究及应用的开题报告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价方法研究及应用的开题报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大气污染是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火力发电厂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其中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尤其严重。

为了减少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火电厂需要对烟气进行脱硫处理。

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以某火力发电厂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该项目的后评价方法并进行实践应用。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现状分析。

通过对某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进行现状分析,探讨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2. 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后评价方法研究。

基于对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分析,结合相关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适用于该项目的后评价方法。

3. 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价的实践应用。

通过对某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实践应用,验证研究得出的后评价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开展将有助于推动我国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为清洁的生产环境,提高环境质量。

研究得出的后评价方法可为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参考,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实地调查、文献综合分析和数学统计等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预期成果:
通过本研究的开展,预计能够得出适用于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价的有效方法,并得出可行的实践经验。

这些成果将有助于火化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并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DLT5417-2009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评定规程[电气]

DLT5417-2009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评定规程[电气]

DL/T5417-20097 电气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应经班组自检合格后,方可按本标准中的要求,逐级进行质量检验、评定、验收、签字。

7.1.2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只设“合格”级别,并且必须合格。

7.1.3 分项工程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全部达到质量标准,该分项工程应评为“合格”,如果因设备原因,无法调整或修理,此分项工程可不参加验收评定。

7.1.4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验收、评定:1 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没有全部达到质量标准。

2 设计及制造厂对质量标准有数据要求,而检验结果栏中没有填写实测数据。

3 质检人员签字不齐全。

7.1.5 各级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应采用实测实量量化数据的方法,验平表应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移交建设单位。

7.1.6 分部工程质量只设“合格”,且应符合如下规定:1 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应按7.3.2规定,认真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进行质量评定,并应签名验收。

2 所有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3 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分部工程中的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应符合规定,带电或试运应正常。

4 各级质检人员对带电或试运结果所做的结论应确切,并签名验收。

7.1.7 单位工程质量设“合格”及“优良”两个等级,其检验及评定,应按表7.3.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的内容进行。

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下列条件,应评为“合格”。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评定应全部合格。

2)所属设备及其系统带电或试运应试运正常,并已经签字验收。

3)对本单位工程资料核查结果,执行表7.3.4规定,应资料、签字齐全。

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具备如下条件,应评为“优良”。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及评定应全部合格。

2)脱硫工程电气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按照本标准执行表7.3.4规定,应对本单位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应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29•【文号】发改价格[2007]1176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环保局(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效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制定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国家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建设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电价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照环保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其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第四条现有燃煤机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要求完成脱硫改造。

安装脱硫设施后,其上网电量执行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

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

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

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作者:艾同玲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上》2010年第10期摘要:文章分析了国内外项目后评估现状,通过对火力发电企业机组脱硫工程的评估研究,总结项目管理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达到了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关键词:脱硫工程;后评估;研究一、引言项目后评估是投资项目周期的一个重要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项目后评估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项目后评估也可以为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完善在建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效益提供帮助。

项目后评估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估,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新一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当前国内外项目后评估现状分析项目评估最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最早启动了项目后评估工作,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美国对两次主要由政府控制的投资计划进行过后评估。

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各国政府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双边和多边金融组织,为了保证援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提高投资的效益,纷纷建立和健全了评估和后评价体系,创立和发展了后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扩大了其后评估机构的功能。

项目后评估已逐渐成为经济发达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实施投资监督和进行项目管理的得力手段和工具。

目前,后评估的发展趋势是将资金预算、监测、审计和评估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效和完整的管理循环和评估体系。

我国项目后评估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尽管起步较晚,但却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方面,各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后评估工作,从1988年国家计委正式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公司进行第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后评估开始,先后就有包括国家计委、国家审计署、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在内的很多部委和地方,相继加入到投资项目后评估的工作中。

【管理制度)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研究起草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欢迎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踊跃参和建言献策。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

联系方式: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邮编:100824),传真:68502730,E-mail:jgsdlc@国家发展改革委网址:http:///附件:《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七年四月十二日燃煤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第壹条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促进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国家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建设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电价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照环保标准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其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第四条现有燃煤机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壹五”规划》(发改环资【2007】592号)要求完成脱硫改造。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管理评估分析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管理评估分析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管理评估分析发表时间:2016-12-19T11:23:31.8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28期10月上作者:郭锐[导读] 摘要;文章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在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模式的前提条件下,重点对项目策划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给出了做好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 523221摘要;文章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在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模式的前提条件下,重点对项目策划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给出了做好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的相关建议,望能够更加圆满的完成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目标,以确保烟气脱硫工程的稳定运行。

关键词;脱硫工程;烟气脱硫;项目管理;烟气脱硫在火电厂节能改造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单单关系到火电厂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

做好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策划与管理工作,对于保障项目建设、运行质量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即从总承包合同管理模式的背景入手,简要分析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在策划与管理环节中的关键问题,望能够引起同行人员的关注与重视。

1.烟气脱硫环境我国于上世纪 70 年代就开始了脱硫技术的研究, 先后有 60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投入到脱硫工艺的实验研究。

但由于经济较落后, 相关方面的投入较少, 故一直未发展起来。

随着 SO 2 和酸雨污染的日趋严重, SO 2 控制技术的研究被重新提到议事日程。

国家通过划定“ 两控区” ( 即 SO 2 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 ) 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来控制 SO 2 和酸雨的污染程度 [1] ; “ 十一五” 国家又把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作为重要议题,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把保护环境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 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 国家环保部门明确规定了烟气排放标准。

DLT_5403-2007_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oc)

DLT_5403-2007_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doc)

ICS27.100F 22备案号:J77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 / T5403—2007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及质量验收评定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mmissioning and quality acceptanceand evaluation of flue gas desulphurization for thermal power plant2007-12-03发布2008-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章、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总则 (5)5 启动调试工作 (6)5.1 一般规定 (6)5.2 启动调试工作职责 (7)5.3 机务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8)5.4 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1)5.5 热工控制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3)5.6 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14)6 脱硫装置试运行 (16)6.1 一般规定 (16)6.2 分部试运阶段 (19)6.3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 (20)6.4 试生产阶段 (23)6.5 工程竣工验收 (24)7 质量验收及评定 (25)7.1 一般规定 (25)7.2 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 (28)7.3 分系统调试 (30)7.4 整套启动热态调试 (54)7.5 脱硫装置168h满负荷试运 (60)附录A(资料性附录)分部试运后验收签证单63附录B(资料性附录)设备及系统代管签证书64附录C(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168h验收交接书65 附录D(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67附录E(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竣工验收证书68附录F(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调整试运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表 (70)附录G(资料性附录)脱硫工程调整试运综合质量评定表 (71)条文说明 (7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2006]1093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火力发电站烟气脱硫效果评估报告

火力发电站烟气脱硫效果评估报告

火力发电站烟气脱硫效果评估报告1. 简介烟气脱硫是指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措施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SO2)去除,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本报告旨在对某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进行评估,以了解该发电站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 评估方法为了准确评估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2.1 数据收集:收集发电站的运行数据、烟气脱硫装置的参数和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2.2 现场调研:赴火力发电站实地考察,观察烟气排放的情况和脱硫设施的运行状态;2.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烟气脱硫的效率等指标;2.4 对比标准:将评估结果与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对比,评估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3. 烟气脱硫设施概况3.1 设备描述:火力发电站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进行烟气脱硫处理。

主要设备包括烟气脱硫吸收塔、石灰石浆液循环系统和石膏脱水系统等;3.2 运行参数:根据运行数据,火力发电站的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装置在正常运行时,烟气脱硫效率可达到90%以上;3.3 正常运行情况: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稳定,没有发生大规模故障,能够满足发电站的排放要求。

4. 烟气脱硫效果评估结果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现场调研,我们对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果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如下:4.1 烟气脱硫效率评估:通过对数据分析,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效率平均达到90%以上,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4.2 烟气排放浓度评估:烟气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内,未超出环境保护标准的限值;4.3 环境保护效果评估:火力发电站的烟气脱硫工艺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对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 建议和改进方案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方案:5.1 定期维护和检修:加强烟气脱硫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持续提高脱硫效率;5.2 提高石灰石利用率:优化石灰石使用方式,提高利用率,减少石灰石的浪费;5.3 强化监测和监管:加强对烟气排放的监测和监管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标准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价技术导则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价技术导则

《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写说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北京恒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五月《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写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编制过程2012年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2]326号)安排制定《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

标准制定工作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北京恒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等单位在接到国家能源局下达的项目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布置编制任务,并制定了工作计划。

为推进本标准编制工作的开展已完成如下工作:(1)通过专家研讨等方式讨论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2)2012年11月,召开了标准开题启动会,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编制的思路及内容。

(3)2013年5月完成标准开题报告、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初稿;在听取部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初稿修订工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火力发电厂燃煤机组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工程后评估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标准编制原则:(1)以《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环资[2005]75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印发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592号)等法规文件中对火电厂烟气脱硫后评估要求为依据。

(2)以中电联发布的《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以开展的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经验为抓手。

(3)以规范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后评估工作,促进被评估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提高脱硫产业公司设计、建设及安装调试能力,保障脱硫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制定本标准。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供应商、使用方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原则上是针对已建成投产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烟气脱硫装置。

第三条后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应充分依靠专家。

第四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被评估单位为脱硫装置使用方和脱硫装置供应商。

具体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后评估合同进行。

第六条评估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规及标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三方考核验收试验报告、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等,通过调查分析,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七条被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单位开展后评估工作,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及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物料平衡计算所需的原始凭据。

第八条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及知识产权,有关各方及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后评估的范围
1、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艺、不同容量等级机组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对相同。

脱硫工程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对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脱硫工程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对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脱硫工程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对后评估工作的建议
舒惠芬
【期刊名称】《中国电力》
【年(卷),期】2005(38)11
【摘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的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后评估"提出评估的一些认识和具体建议,包括确定评估的阶段划分、细化每个阶段的目的要求和对现状作出客观判断等.【总页数】3页(P66-68)
【作者】舒惠芬
【作者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北京,1000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01.3
【相关文献】
1.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体系的研究 [J], 孙卫民;薛建明;王小明
2.浅谈开展科技项目后评估的必要性及建议 [J], 钟嘉馨
3.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项目后评估 [J], 艾同玲
4.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
——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践为例 [J], 周萍萍
5.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研究——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实践为例 [J], 周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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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
行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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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引导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供应商、使用方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7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有关工作的函》(发改办环资[2005]1988
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以下简称后评估)原则上是针对已建成投产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烟气脱硫装置。

第三条后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应充分依靠专家。

第四条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后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被评估单位为脱硫装置使用方(火电厂)和脱硫装置供应商(脱硫工程公司及主要设备供货商等)。

具体项目的
后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后评估合同进行。

第六条评估单位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规及标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第三方考核验收试验报告、项目合同、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等,通过调查分析,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等方式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提出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七条被评估单位应积极配合评估单位开展后评估工作,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及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和相关物料平衡计算所需的原始凭据。

第八条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及知识产权,有关各方及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后评估的范围
1、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艺、不同容量等级机组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对相同工艺技术,已在大容量机组上应用并通过后评估的,小容量机组上的首个工程可不再进行后评估。

2、每个脱硫工程公司承接的脱硫装置入口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在4000毫克/立方米及以上的首个烟气脱硫工程。

3、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如国债)的
烟气脱硫工程。

4、烟气脱硫示范工程。

5、国家发展改革委、使用方、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进行后评估的烟气脱硫工程。

第十条后评估的主要内容
1、工艺技术评估。

重点评估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适用性。

2、设备评估。

重点评估脱硫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的国产化情况、设备参数选择合理性;事故、故障、维修状况;磨损、积垢、腐蚀情况等。

3、系统性能评估。

重点评估系统匹配程度、装置布置和设备参数选择合理性、系统可靠性、物耗水平、副产品品质及利用、废水排放量及水质、二次污染等。

4、经济性评估。

重点评估工程及设备造价、运行费用等。

5、管理水平评估。

重点评估使用方对脱硫装置管理、运行、维护的能力和效果;供应商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合同执行情况、售后服务、信誉等。

第三章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启动
1、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评估计划的项目,按照计划要求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2、属于本办法第九条1-4款范围的项目,原则上由脱硫装置使用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后评估申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3、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5款范围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脱硫装置使用方和供应商均可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后评估申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4、自愿申请后评估的单位也可直接委托评估单位进行后评估,并根据合同约定启动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被评估单位需向评估单位提交后评估项目情况报告。

评估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订后评估方案。

后评估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形式、评估依据、评估内容及方法、工作进度等。

第十三条根据后评估方案,评估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调查与分析。

调查包
括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和记录,察看设备与仪表运行状态,进行必要的检测与试验,与相关人员座谈等。

第十四条依据调查分析,评估单位编制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

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编制完成后,评估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后评估研讨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专家参加。

根据项目后评估研讨会情况,修改项目后评估初步报告,形成项目后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后评估报告至少应对以下内容做出评估:
1、脱硫工艺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
2、脱硫工艺及主要设备创新点
3、脱硫装置系统运行可靠性
4、主要脱硫设备的国产化情况及运行可靠性
5、脱硫装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脱硫公司技术掌握程度及合同执行能力
7、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十六条评估单位将项目后评估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交被评估单位。

第十七条一般情况下,签订后评估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后评估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规定,评估单位根据后评估结果,适时发布项目后评估信息。

第四章专家
第十九条评估单位从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筛选专家。

每一个后评估项目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二十条项目专家的选聘须遵循回避原则,与被评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专家。

第二十一条参与项目后评估工作的专家不得对外泄漏后评估工作中涉及的技术秘密,且不得要求被评估方提供后评估范围以外的资料或信息。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评估单位可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所在单位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未征得评估单位的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或向其它第三方提供后评估工作中产生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对于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良好工程实践经验,在征得被评估单位同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评估单位可在火电行业内组织交流。

第二十四条依据《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构成及计算标准》收取后评估费用。

根据脱硫工程的性质和内容,原则上采取按脱硫工程建设费用分档定额方式计费。

不便于采取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可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
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计费。

第二十五条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本办法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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