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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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号

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号

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在积极组织实施。

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关于1994年各级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工作问题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步骤之一。

各地区,各部门凡尚未开展考核工作的,都要从1994年起,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要求,在政府机关建立起正规的考核制度,认真实行。

1994年度未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实施年度考核的单位,不得兑现《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待遇。

二、关于建立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问题为了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质量,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各级行政机关从1994年起要建立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

地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三、关于几类人员的考核问题(一)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转任的国家公务员,由其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职责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反馈和指导,促进公务员不断成长和进步。
4.激励约束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
三、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等。
2.业务能力:涵盖公务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知识、业务成果和创新能力等。
3.工作态度:涉及公务员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职业道德等。
4.工作绩效:包括工作目标的设定、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质量等。
五、考核方法
1.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通过自评、互评、领导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估公务员的表现。
2.日常考核:通过工作日志、考勤记录、领导抽查等手段,对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专项考核:针对重大项目、特殊任务或特定时期,对公务员的表现进行针对性考核。
六、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标准:根据上级要求和单位实际,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评分细则。
四、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表现: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等方面。
2.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公务员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3.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公务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协作精神、廉洁自律和群众观念等方面。
4.绩效管理: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等方面。
八、考核保障措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3•【字号】晋政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发[2006]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实施意见》和《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经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及人事部、财政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8号)、《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8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到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不实行新工资制度。

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构成。

职务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

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

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

山西公务员行测评分标准

山西公务员行测评分标准

山西公务员行测评分标准
一、常识判断20题,每题0.5分,共10分;
二、言语理解40题,每题0.9分,共36分;
三、数量计算题10题,每题1分,共10分;
四、判断推理题共30题,其中图形推理10题,每题0.6分,共6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10题,每题0.8,共8分;逻辑判断10题,每题1分,共10分。

这三项的总分为24分。

五、资料分析20题,每题1分,共20分。

我们可以看出省考行测总分100分,其中判断推理部分占到33分,属于五部分中占比最高的,其次是言语理解部分,占总分的32%。

考生在备考时要针对好侧重点,有目的复习。

行测备考建议:
1.熟悉五种题型解题技巧
利用2-3个月的时间,多做题,对于题目进行总结规划,做到对于各种题型有针对性的解题技巧,一旦遇到某个题目,立马能反应出来题目的类型以及对于该种类型的做题技巧。

2.针对性练习题目
多做题,通过大量针对性练习题目提高各类题型的解题技巧,从量变
达到质变,但要注意不要一味地追求做题数量,要保证做题的质量。

3.模拟考场做题状态
在平常练习中,一定要进行仿真模拟,这个可以在考前一个月的时候进行,准备历年考试题目,严格规定做题时间,进行仿真考试,练习自身做题状态,做到考场上游刃有余,正常发挥。

2024年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2024年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2024年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公务员是国家公共管理的骨干力量,对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制定2024年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日常工作的表现进行科学评价,旨在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增加公务员队伍的竞争力,推动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建设。

二、考核目的1.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准确反映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激励公务员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1.考核内容:(1)工作责任履行:公务员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业务素养:公务员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3)协作能力:公务员应能够与同事合作,处理客观矛盾和问题,形成良好的工作团队。

(4)服务态度: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注重对群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2.考核方式:(1)综合评价: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定期考核和突击考核等。

(2)数据评估:通过对公务员工作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评估公务员的工作效能和绩效水平。

(3)日常考核: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将纳入考核范畴,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

(4)考核材料:公务员需准备相关的考核材料,包括工作报告、业绩介绍等,供考核机构参考。

四、考核标准与权重1.考核标准:(1)工作责任履行:公务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进度,以及对工作职责的认真程度。

(2)业务素养:公务员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扎实程度,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灵活运用能力。

(3)协作能力:公务员与同事合作的效果,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工作团队的形成和建设。

(4)服务态度:公务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的良好程度,以及对群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2.考核权重:(1)工作责任履行:权重30%(2)业务素养:权重30%(3)协作能力:权重20%(4)服务态度:权重20%五、考核结果与影响1.考核结果:(1)综合评价:通过对公务员综合评价结果的排序,确定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等级。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是为了及时发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估公务员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励公务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通过平时考核,对于公务员能力素质有一定的定量化评估,为选拔优秀人才、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方式公务员平时考核综合考察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主要以量化指标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 量化指标考核(1)按照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等指标,定期对公务员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将数据转化为具体的考核分数;(2)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紧迫程度和影响力,设置不同分值的工作任务,对公务员完成情况进行评分;(3)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任务完成率、工作质量评分、工作时间管理等方面,以及其他与工作量和质量密切相关的指标。

2. 综合评价考核(1)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通过考察公务员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3)根据公务员的学历、学习经历、培训情况,对其学习成果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三、考核周期公务员平时考核周期通常为一年一次,即每年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进行一次评定。

四、考核程序1. 必要的前期准备(1)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2)公布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向公务员进行培训和解读,确保公务员了解考核内容和方法;(3)建立规范的考核档案,收集公务员的相关工作资料和证据,为考核提供依据。

2. 进行考核评定(1)依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数据转化为具体的考核结果;(2)根据综合评价考核,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考核结果;(3)对不同指标和不同考核要素进行相应的权重设置,并计算出最终的平时考核得分;(4)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进行个别约谈和指导,提供个别发展方向和培训机会,激励其改进工作表现。

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1 考核目的公务员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表现,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和提高工作素质。

1.2 考核原则考核办法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应公开、公正,避免一切不当的干扰。

•突出实绩原则:重点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成果和绩效,注重实际工作的产出。

•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评价公务员在工作态度、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2.1 考核内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工作态度: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

•业务能力:考核公务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工作业绩:考核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成果、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2.2 考核方法公务员考核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绩效考核: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估,采用绩效评分的方式进行打分。

•考试考核:根据公务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进行书面或口试考核。

•个人述职:公务员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述职,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职责履行情况。

•360度评估:通过对公务员的同事、上级和下级等多个角度的评价,综合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三、考核结果和运用3.1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公务员的考核表现与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分为以下等级:•优秀:表现突出,成绩卓著,达到优秀的水平。

•良好:表现良好,成绩较好,达到良好的水平。

•合格:表现基本符合要求,成绩合格,达到基本要求的水平。

•不合格:表现差,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基本要求的水平。

3.2 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将根据公务员的考核等级进行运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公务员给予相应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和额外的激励措施等。

•晋升: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将有机会晋升到更高职位。

公务员考核规定(2020年修订)

公务员考核规定(2020年修订)

公务员考核规定(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20.12.28•【文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考评正文公务员考核规定(200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批准2007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布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会会议修订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考核,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标准和程序,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于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核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成效,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坚持下列原则:(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二)客观公正、精准科学;(三)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四)奖惩分明、有效管用。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一)德。

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国家的治理和服务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服务素质,完善公务员的考核机制,对于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考核目标1、提高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热情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2、加强公务员以市场化和客户化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促进公务员职业发展。

3、强化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务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内容1、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公务员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否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业务能力是否达到标准,服务效率是否高效。

2、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公务员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是否能够主动热情地与群众沟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

3、工作效果的反映:对公务员工作效果的反映主要体现在业务成果的量化指标,客户满意度、社会影响度等。

三、考核方法1、个人工作情况的评估和检查:组织考核人员对公务员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和记录。

通过评估和检查,得出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定结果。

2、客户评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群众征集对公务员工作的评价建议和反馈。

调查问卷主要包括群众对公务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效果的满意程度,得到客户评价的量化指标表示公务员服务水平的综合评价。

3、自我评价:让公务员主动反思自身的工作表现、工作侧重点、工作态度等,并进行自我评分,反映公务员对自身的认识和对工作负责态度。

四、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考核结果,对公务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应当及时给予奖励,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

对于表现不佳的公务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工作调整。

同时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迁或调研的一个主要参考因素。

五、考核周期和频率公务员的考核周期一般以一年为基本单位,每年设立一次绩效考核指标。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一、考核目的。

咱搞这个公务员平时考核啊,可不是为了为难大家,而是想让大家知道自己平时干得咋样,有啥优点,有啥不足,这样才能更好地进步嘛。

就像咱们跑步,时不时得看看自己速度、姿势对不对,才能跑得又快又稳。

这考核也是为了提高咱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让大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毕竟咱们拿了人民给的工资,就得把活儿干好不是?二、考核对象。

咱们这考核针对的就是全体公务员啦,不管你是在哪个部门,不管你是刚入职的小年轻,还是经验丰富的老大哥老大姐,都得参加这个平时考核哦。

这就像一场全员参与的游戏,每个人都要上场,这样才公平公正嘛。

三、考核周期。

咱们这个考核可不是一年才搞一次的大工程,而是每个季度来一次。

为啥是季度呢?你想啊,一个月时间太短,可能有些工作还没开展完呢;一年时间又太长,等年底才知道自己的问题,黄花菜都凉了。

一个季度刚刚好,不长不短,能让大家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状态。

四、考核内容。

# (一)德。

这“德”可是第一位的。

咱公务员得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老实,这就像人的灵魂一样重要。

还有职业道德,对待工作得认真负责,不能敷衍了事;社会公德也不能丢,在社会上要做个好榜样,遵守公共秩序,尊老爱幼啥的;家庭美德也得有,家庭和睦了,工作起来也更有劲儿不是?# (二)能。

“能”就是能力啦。

咱们在工作岗位上,得有相应的业务能力,比如说写材料的要文笔好,搞执法的要熟悉法律法规,做服务工作的得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而且还要有学习能力,现在时代发展这么快,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涌现,咱们得跟上节奏,不断提升自己才行。

就像手机都不断更新换代,咱们要是一直停留在老一套,那可就out啦。

# (三)勤。

这个“勤”就是勤奋啦。

出勤是最基本的,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按时上下班这是必须的。

但是光出勤还不够,还得勤勤恳恳地工作,主动承担任务,不能老是等领导安排了才动。

比如说办公室里的卫生,看到脏了就主动打扫一下,这也是一种勤奋的表现嘛。

2024年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

评定标准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考核工作要注重实效,确保公平公正。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充分考虑机关公务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办法,规范评定程序,确保考核公正、透明。

二、加强对机关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布并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对考核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整改或予以警告、调整或淘汰。

四、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立考核工作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对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宣传和运用。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考核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考核意识,提高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度。

2024年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我国政
府机关工作水平的提高。

希望全体公务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国家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考核一直是我国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证公务员执行职责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能力。

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是指对公务员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科学、公正评价的方法和步骤。

本文将就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考评指标在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时,需要明确考评指标,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考评指标应当充分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工作成绩,同时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工作岗位而定制。

一般考评指标可以包括:1. 工作态度。

包括工作热情、主动性、积极性、专注度、责任心等方面。

2. 业务能力。

包括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3. 工作成绩。

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工作价值等方面。

4. 行为规范。

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服务公众、与同事和谐相处等方面。

二、考评方法对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方法,需要根据工作性质、管理制度和管理文化等因素进行考虑和设计。

一般常见的考评方法包括:1. 绩效考评。

这是目前较为常见的考评方法,通过制定绩效指标,对公务员完成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计指标,保证指标的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

2. 调查问卷。

采取匿名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采取多种问卷设计,以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3. 个案访谈。

采取个案访谈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和评价。

此种方法需要保证隐私性,确保评价结果不会对公务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

三、考评程序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考评程序需要合理、公正、透明。

考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 目标设定。

在评估开始前确定的考评目标,明确评估的方向和重点。

2. 考评标准。

根据考评目标制定考评标准,对每个指标进行权重分配。

3. 数据收集。

通过采用不同形式的数据收集工具,如调查问卷、个案访谈等,获取评估所需数据。

人事制度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华为

人事制度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华为

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省政协工作的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试行)为了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干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一)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除对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凡需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实行竞争上岗。

(三)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或破格提拔。

越级或破格提拔干部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人选外,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二、干部免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三、干部任免权限(一)省政协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调研室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如属民主党派干部,由省委统战部推荐,经与省政协党组协商统一意见后,由省政协党组报省委),提请省政协常委会议通过后任免。

(二)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副巡视员,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后任免。

(三)省政协机关处长、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副处级秘书,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务,由省政协党组讨论通过后任免,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职数审批备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一、考核目的公务员是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勤勉的公仆,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平时考核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情况,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绩效,推动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包括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作风纪律:包括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

3. 业务能力:包括公务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 服务态度:包括公务员对待人民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式1. 日常考核:由直接上级领导对下属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工作业绩、作风纪律、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360度考核:通过向公务员的同事、下属、上级领导、服务对象等多方面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3. 自评互评: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同时也对同事的工作进行互相评价,以促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四、考核标准1. 工作业绩: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对工作业绩进行量化和具体化。

2. 作风纪律:根据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对作风纪律进行明确和具体的考核标准。

3. 业务能力:根据公务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对业务能力进行具体和客观的评价。

4. 服务态度:根据公务员对待人民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对服务态度进行量化和明确的评估。

五、考核结果运用1. 激励奖惩:根据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对优秀公务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公务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惩处。

2. 职务晋升: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合格的公务员给予适当的职务晋升机会。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力量,在保障国家治理和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构的效能和形象,因此,对于公务员进行科学、公正、全面的绩效考核,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公务员工作素质的必然要求。

本方案旨在构建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平、公正、客观的考核机制,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及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考核范围本绩效考核体系适用于全体公务员,包括中小型政府机构、行政部门及下属机构的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1. 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工作职责、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等方面。

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领域的要求制定,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 集体绩效考核:主要对机构或部门进行考核,包括整体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和工作创新等方面。

3.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团队管理、工作推进、决策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1. 考核标准明确: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明确具体的绩效要求和达标标准,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进行细化。

2. 考核标准公示:考核标准应在全体公务员和相关部门中进行公示,确保考核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考核标准动态调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考核标准,保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五、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按照固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如每个季度或每年一次。

考核主要通过面谈、绩效评价表、业绩统计等方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可信。

2. 360度评价:除了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外,还应考虑下级对上级、同级之间的评价以及对服务对象的评价,全方位地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3. 抽查考核: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在承担特定任务或项目中进行抽查考核,既促进公务员工作的互动、交流,也能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和相关部门,并说明评价依据和具体原因。

晋人社厅发[2009]41号

晋人社厅发[2009]41号

晋人社厅发[2009]41号关于批准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大队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太原市、忻州市、长治市、临汾市、吕梁市、阳泉市人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2006]2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准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大队等255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

其中太原市2个,忻州市100个,长治市72个,临汾市65个,吕梁市15个,阳泉市1个。

列入参照管理单位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励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要按照《山西省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晋发[2006]2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07]54号)以及《关于市以下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明电[2007]9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并要建立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系统,人员登记结束后要尽快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要严格条件,严明纪律,不得擅自扩大参照管理范围;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执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编号,可参考《关于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有关说明》(晋公办字[2006]02号)公务员登记编号区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前部加“C”;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可按政府机关编号序列向后延续;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可直接使用所属机关公务员登记编号。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1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事业单位认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切实加强聘任管理,正确考察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业务水平的发挥和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各事业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的办法。

确实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文字进行表述。

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

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第七条管理人员(含领导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晋组通字[2007]50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现将《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二o 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了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原则全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都要建立和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上述机关中对非领导成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包括同级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为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把德、能、勤、绩、廉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德。

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评鉴和等次标准公务员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并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一)平时考核的评鉴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出勤情况等,并由主管领导对此适时作出审核评鉴。

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

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

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指标体系考核干部工作实绩,推动我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和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证。

第三条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综合考评、重在运用的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为重点,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各种考核项目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和反映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绩。

第四条考核范围:各市,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第五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成立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以下简称“省考核领导组”),主要职责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和修改考核办法,提出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考核结果并实施奖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设在省委组织部,具体职责是: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省考核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事业单位或学校中基本上都是以事业单位编制为主,一些大学及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学校中有参考公务员待遇的人员。

下文是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完整版为了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xx]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原则全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都要建立和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上述机关中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包括同级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为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把德、能、勤、绩、廉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评鉴和等次标准公务员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并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一)平时考核的评鉴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出勤情况等,并由主管领导对此适时作出审核评鉴。

(二)年度考核的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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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事业单位或学校中基本上都是以事业单位编制为主,一些大学及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学校中有参考公务员待遇的人员。

下文是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欢迎阅读!山西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完整版为了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对象、原则全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都要建立和实行公务员考核制度。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上述机关中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包括同级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为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把德、能、勤、绩、廉分解量化为若干具体要素进行考核。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的评鉴和等次标准公务员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并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一)平时考核的评鉴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出勤情况等,并由主管领导对此适时作出审核评鉴。

(二)年度考核的等次标准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l、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5)廉洁自律。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从实际出发,严格坚持标准,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确定。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超过百分之十五比例的,应当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四、考核的方法程序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平时考核的基本方法1、被考核人可采取周记实或月记实的方法,按照《山西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主要工作记实。

、主管领导定期查阅审核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并结合实际表现情况作出评鉴。

、单位定期检查被考核人的记实、评鉴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的具体依据。

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可随时进行,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阶段评定,如月检查、季分析、半年初评等。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l、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其中,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

被考核公务员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公务员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整个考核工作的有效时间应不少于7天。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实施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l、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同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实施办法发放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人员的确定,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财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复办理有关手续。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l、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此外,对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人员,可以降低一个级别;在本职务最低级别的,可以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在最低级别工资档次的,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六、考核的相关事宜(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本年度由军队转业到机关工作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和转业后的表现确定考核等次,并享受相关待遇。

(三)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七)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八)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十)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七、考核机构及其职责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由本单位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公务员代表由组织推荐或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机关的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八、考核管理与纪律县级以上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的基础材料,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公务员管理部门妥善保存。

省直各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要于翌年二月底前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兑现有关待遇。

审核备案材料主要包括:1、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情况统计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情况登记表》;、《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奖惩情况统计表》。

各市年度考核工作,最迟要在翌年二月底完成,并将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它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凡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务员选拔基本素质 (一)政治素质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

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

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质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

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

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四)心理和身体素质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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