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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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0.5000 kgce/m3 ~ 0.5714 kgce/m3
焦炉煤气
16 726 kJ/ m3 ~ 17 981 kJ/ m3
( 4 000 kcal/m3 ~ 4 300 kcal/m3 )
0.5714 kgce/m3 ~ 0.6143 kg
0.128 6 kgce/m3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注:折算系数的单位为千克(kg),需折合吨标准煤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 908 kJ/kg ( 5 000 kcal/kg)
0.714 3 kgce/kg
洗精煤
26 344 kJ/kg ( 6 300 kcal/kg)
其他煤气
a )发生炉煤气
5 227 kJ/kg ( 1 250 kcal/ m3)
0.178 6 kgce/ m 3
b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19 235 kJ/kg ( 4 600 kcal/ m3)
0.657 1 kgce/ m3
c )重油热裂解煤气
35 544 kJ/kg ( 8 500 kcal/ m3)
0.400 0 kgce/ m3
氮气(做副产品时)
11.72 MJ/m3 ( 2 800 kcal/ m3)
0.400 0 kgce/ m3
氮气(做主产品时)
19.66 MJ/m3 ( 4 700 kcal/ m3)
0.671 4 kgce/ m3
二氧化碳气
6.28 MJ/m3 ( 1 500 kcal/t)
渣油
41 816 kJ/kg ( 10 000 kcal/kg)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欢迎阅读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consumed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calorificvalue???3.3????3.4?用能单位???3.5?综合能耗??????3.6????3.7????统计报告期内,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简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注: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对某些以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其单位工作量、单位原材料加工量的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之内。

3.8?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comparable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forunitoutpitofprooduct???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最终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耗的各种因素加以修正所计算出来的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标签:标题]篇一: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89—2008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耗能工质energy-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的计算

• •
4
标准性质:能源消费核算与管理标准
• 1、企业实际消费的能源品种繁多、关系复杂。综 合能耗是对能源消费总量的概括与计算单位能耗的 基础,是体系使用多种能源时如何相加并以统一的 单位进行表达、进行总量描述的规定。 • 2、研究使用多种能源时进行能源替代的合理性。 引导企业选择初级能源节约优质二次能源。 • 3、是描述企业能源使用环节与范围(流向、平衡 关系、构成表示)的方法。
12
能源的概念
• 【能源】 顾名思义,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可以从 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可利用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 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或从这些物质中再加 工制造出的新物质,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 油、柴油、电、沼气等。因此从人类生产与生活活动角 度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的可利用能量的物质。 即区别于广义的自然能源,强调可利用。 • 能量和能源:工程上是不可分割的,说到能量总是指某 种能源所包含的能量,或某种物质所具有的能量。(拥 有的可以释放并加以利用的能量)。 • “能源”一词在能源统计中仅限于燃料、电力和热力。
等价热值=当量热值÷转化效率。对于一次能源没有等价值,耗能工 质不存在当量值。 20


折标准煤系数的应用
• 按国家标准规定,原则上应以实测值为准,或由能源 供应单位提供,企业内部转换能源外供其它企业时, 其折算标准煤系数应根据能源转换系统的投入产出关 系算出,这一折算系数既是企业内部的折算系数也是 外购单位计算总综合能耗的折标系数。 • 折标系数有多种叫法:折算系数、折标准煤系数、标 准煤当量等。在本标准修改单改为换算系数,意思是 只是单位换算,不涉及价值不同。 • 能量的国际单位制单位是焦耳(J),是由机械功与电 能来定义的。 • 热能的单位:15℃卡=4.1855J,20℃卡=4.1816J,蒸 汽表卡=4.1868J,热化学卡=4.1840J,它们最大误差 0.123%,修改单统一使用20℃卡。

用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解读“压缩热”吸附

用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解读“压缩热”吸附


( 2 ) 吸附床温度恢复到原始状态 。 个 受 过 良好 科 学 训 练 的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必
然会接受一 个约定俗 成 的方法 论秩序 :任何新颖 的概念叙 述 ,必须要 有清晰 的 、符合 实际 的普适 前 提 和 严 密 而 翔 实 的 数 据 平 台 支 撑 ;对 任 何 非 规
孜 术 改 . 麓
~ i ; l
用 国家标 准G B / ] r 2 5 8 9 — 2 0 0 8 ( ( 综合 能耗计算通 吸 附干 燥 器 的能 耗 则》 解读 “ 压 缩 执 , ■ l 、 "
李 申
( 杭州 蓝天净化机 械有限公 司 ,浙江 杭 州 3 1 0 0 1 2 )
的标 准 、统一 的结 构和统一 的流程 ,实际上还处
于初 级技 术 探 索 阶段 。
吸附剂完全再生有2 个标志 :
( 1 ) 吸 附床 水 分 全 部 汽 化 并 离 开 塔 体 , 即恢 复 到原 始 “ 干燥 ” 状 态 ;
“ 物理 吸附”与任何 过程变化一样有 一定 的
共 遵 规 律 :“ 稳 定 系统 边 界 内 的 流 程 无 论 如 何 变 化 ,进 出系 统 能 量 守 恒 ” 。 以 此 可 以构 建 如 图 1 所 示的 “ 压 缩 热 ”干 燥 器 数 学 模 型 。 图 中省 略 了与 再 生 热 量 交 换 及 传 递 无 关 的流 程 ,另 外 作 为 “ 零 气 耗 ” 的吹 冷 流 程 在 图 l 中也 未 予显 示 ,将 在 文 中 另作 定 性讨 论 。
e ne r y g c o ns u mp t i o n.
Ke y wo r d s : d ye r r ; c o mp r e s s o r h e a t ; c o n s u mp t i o n me d i a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展开前言【标准名称】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发布时间】2008-2-3【实施时间】2008-6-1【国家标准】GB/T 2589-2008 代替GB/T 2589-1990封面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目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展开前言【标准名称】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发布时间】2008-2-3【实施时间】2008-6-1【国家标准】GB/T 2589-2008 代替GB/T 2589-1990封面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可编辑修改word版)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可编辑修改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89—2008代替 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otal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2008-02-03 发布2008-06-01 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 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 GB/T 2589—1990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标签:标题]篇一: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89—2008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耗能工质energy-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最新整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最新整理)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代替GB/T2589—1990General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totalproductionenergyconsumption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589—1981;GB2589—1990。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耗能工质energy- 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0.1286 kgce/kg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品种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2.51 MJ/t(600 kcal/t)
0.0857 kgce/t
软水
14.23 MJ/t(3400 kcal/t)
0.4857 kgce/t
除氧水
28.45 MJ/t(6800 kcal/t)
原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
1.4286 kgce/kg
燃料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
1.4286 kgce/kg
汽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
1.4714 kgce/kg
煤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
0.9714 kgce/t
压缩空气
1.17 MJ/m3(280 kcal/ m3)
0.0400 kgce/ m3
鼓风
0.88 MJ/m3(210 kcal/ m3)
0.0300 kgce/ m3
氧气
11.72 MJ/m3(2800 kcal/ m3)
0.4000 kgce/ m3
氮气(做副产品时)
11.72 MJ/m3(2800 kcal/ m3)
2.0786 kgce/kg
0.4000 kgce/ m3
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做主产品时)
19.66 MJ/m3(4700 kcal/ m3)
0.6714 kgce/ m3
二氧化碳气
6.28 MJ/m3(1500 kcal/t)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折标煤系数)

篇一: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点击:2781 发布:2011-5-2411:31:02《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目录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 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范围 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附录前言【标准名称】 Generalprinciplesforcalculationofthe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 【发布时间】 2008-2-3 【实施时间】 2008-6-1 【国家标准】 GB/T2589-2008 代替 GB/T2589-1990本标准代替 GB/T2589-1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 GB/T2589-1990 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589-1981 ;GB2589-1990 。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_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_2008]

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

如果有些企业没有配齐蒸汽或热水的流量表,如没有焓熵图(表),则可参下列方法估算:(1)报告期内锅炉的给水量减排污等损失量,作为蒸汽或热水的产量。

(2)热水在闭路循环供应的情况下,每千克热焓按20千卡计算,如在开路供应时,则每千克热焓按70千卡计算(均系考虑出口温度90℃,回水温度20℃)。

(3)饱和蒸汽,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上的热焓按620千卡,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的热焓按630千卡。

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按640千卡计算。

(4)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每千克热焓:200℃以下按650千卡计算,220℃-260℃按680千卡计算,280℃-320℃按700千卡,350℃-500℃按700千卡计算。

按4.1868焦耳折算成焦耳。

2.热力单位“千卡”与标准煤“吨”的折算:能源折算系数中“蒸汽”和“热水”的计算单位为“千卡”,但“基本情况表”中(能源消耗量中)“蒸汽”计算单位为“蒸吨”,在其它能源消耗量(折标煤)其中的“热水”计算单位为“吨”,因此需要进一步折算,才能适合“基本情况表”的填报要求,按国家标准每吨7000千卡折1千克标准煤计算:3.电力的热值: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理论热值计算,另一种是按等价煤耗计算。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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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相关术语的释义 非工业生产消费:指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 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比如本企业附属的科研单位、农 场、车队、学校、医院、食堂、托儿所等单位用能。但是 必须注意,上述单位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其用能既不能包 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非工业生 产能源消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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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能耗的分类
5.1 综合能耗的分类 综合能耗分为四种,即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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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能耗的计算 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n
E (ei pi) (1) i 1
式中: E-----综合能耗 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 ei-----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i 种能源实物量 pi-----第 i 种能源的折算系数
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 交增值税
综Hale Waihona Puke 能耗计算通则• 相关术语的释义 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耗 统计报告期内,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 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 值。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简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注: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对某些以工作 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其单位工作量、 单位原材料加工量的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之内。 理解要点:
- 是考核企业能源利用好坏的最重要的一项指标
- 产品: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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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术语的释义
3.8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最终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 耗的各种因素加以修正所计算出来的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 耗。 理解要点: -只适用于同行业内部进行比较,不能扩大到不同行业 -影响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可比因素很多,不可能也没有 必要全部加以考虑 -各行业可比综合能耗的修正方法可具体规定

综合能耗计算说明

综合能耗计算说明

综合能耗计算说明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汉沽盐场综合能耗计算说明依据国家标准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制定如下算法:分为三方面:1、各产品的耗能边界2、后勤辅助的均摊分配原则写清楚,3、最后合计到一起计算综合能耗1、综合能耗的计算消耗=直接消耗+间接消耗直接消耗为:各工序的直接消耗量之和间接消耗为:后勤辅助消耗-余热回收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1)计算:E=∑(ei×pi) (1)式中:E——产品综合能耗;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ei——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pi——第i种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

2、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某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式(2)计算:ej=Ej/Pj (2)式中:ej——第j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Ej——第j种产品的综合能耗;Pj——第j种产品合格产品的产量。

3、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用能单位外购的能源和耗能工质,其能源折算系数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用能单位自产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其能源折算系数可根据实际投入产出自行计算。

根据公司锅炉实际运行情况蒸汽的折标煤系数为:142kgce/t。

精制盐为外购蒸汽按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t。

电力为国家采购执行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万kwh天然气为国家采购执行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11tce/万m3例如:溴素厂的主要能源使用为:电、外购蒸汽综合能耗=电(kwh)/10000*+天然气(m3)/1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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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能源折算系数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

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

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

在企业实际消耗的能源中,用作原料的能源也必须包括在内。

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

如果有些企业没有配齐蒸汽或热水的流量表,如没有焓熵图(表),则可参下列方法估算:(1)报告期内锅炉的给水量减排污等损失量,作为蒸汽或热水的产量。

(2)热水在闭路循环供应的情况下,每千克热焓按20千卡计算,如在开路供应时,则每千克热焓按70千卡计算(均系考虑出口温度90℃,回水温度20℃)。

(3)饱和蒸汽,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上的热焓按620千卡,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的热焓按630千卡。

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按640千卡计算。

(4)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每千克热焓:200℃以下按650千卡计算,220℃-260℃按680千卡计算,280℃-320℃按700千卡,350℃-500℃按700千卡计算。

按4.1868焦耳折算成焦耳。

2.热力单位“千卡”与标准煤“吨”的折算:能源折算系数中“蒸汽”和“热水”的计算单位为“千卡”,但“基本情况表”中(能源消耗量中)“蒸汽”计算单位为“蒸吨”,在其它能源消耗量(折标煤)其中的“热水”计算单位为“吨”,因此需要进一步折算,才能适合“基本情况表”的填报要求,按国家标准每吨7000千卡折1千克标准煤计算:3.电力的热值: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理论热值计算,另一种是按等价煤耗计算。

每种方法各有各的用途。

理论热值是按每度电本身的热功当量860大卡即0.1229千克标准煤计算的,主要用于火力发电。

按等价煤耗计算,每年各不相同,为便于对比,以2007年国家统计局每万度电折0.404千克标准煤,作为今后电力折算标准煤系数,浙江省每万度电按0.3247千克标准煤折算。

4.常用燃料单位的折算:原油:1L=0.00086吨;汽油:1L=0.00074吨;煤油:1L=0.00082吨;柴油:1L=0.00087吨;液化石油气:1L=0.00054吨;天然气:1公斤=1.38立方米(即1吨=0.138万立方米)5.主要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千克/千卡):原油 10000;汽油10300 ;柴油11000;煤油 10300;重油 10000;天然气9310;原煤5000;洗精煤630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89—2008代替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eneral principles for calculation of total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2008-02-03发布2008-06-01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T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本标准与GB/T 2589—199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修改了格式;——更新了引用标准;——增加了术语;——进一步细化了能源种类;——修改了综合能耗的分类;——简化了计算公式;——增加了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换进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技能监察信息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秀莲、李爱仙、陈海红、辛定国、张管生、郑彬。

本表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2589—1981;GB 2589—199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综合能耗的定义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耗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2 能量的当量值 energy calorific value按照物理学电热当量、热功当量、电功当量换算的各种能源所含实际能量。

按国际单位制,折算系数为1。

3.3 能量的等价值 energy equivalent value生产单位数量的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算成一次能源的能量。

3.4 用能单位 energy consumption unit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3.5 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用能单位的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对企业,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总和。

企业中主要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应以实测为准。

3.6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put value 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与期内用能单位总产值或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3.7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ut value 统计报告期内,用能单位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综合能耗与同期该合格产品产量(工作量、服务量)的比值。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简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注:产品是指合格的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对某些以工作量或原材料加工量为考核能耗对象的企业,其单位工作量、单位原材料加工量的综合能耗的概念也包括在本定义之内。

3.8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it of prooduct为在同行业中实现相同最终产品能耗可比,对影响产品能耗的各种因素加以修正所计算出来的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4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种类和计算范围4.1 能源种类4.1.1 综合能耗计算的能源指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力、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二次能源,主要包括洗精煤、其他洗煤、型煤、焦炭、焦炉煤气、其他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其他焦化制品、热力、电力等。

4.1.2 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也属于综合能耗计算种类。

耗能工质主要包括新水、软化水、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氦气、乙炔、电石等。

4.1.3 综合能耗计算包括的能源种类,应满足填报国家能源统计报表的要求。

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漏计。

能源的计量应符合GB 17167的要求。

4.2 计算范围指用能单位生产活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

对企业,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以及用作原料的能源。

能源及耗能工质在用能单位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供应(包括外销)中的损耗,也应计入综合能耗。

5 综合能耗的分类与计算方法5.1 综合能耗分类综合能耗分为四种,即综合能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

5.2 综合能耗的计算5.2.1 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1)计算:E = ∑(ei×pi) (1)式中:E——综合能耗;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ei——生产和服务活动中消耗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pi——第i种能源的折算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

5.2.2 单位产值综合能耗的计算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按式(2)计算:eg = E/G (2)式中:eg——单位产值综合能耗;G——统计报告期内产出的总产值或增加值。

5.2.3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某种产品(或服务)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ej = Ej / Pj (3)式中:ej——第j 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Ej——第j种产品的综合能耗;Pj——第j种产品合格产品的产量。

对同时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应按每种产品实际耗能量计算;在无法分别对每种产品进行计算时,折算成标准产品统一计算,或按产量与能耗量的比例分摊计算。

5.2.4 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产品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只适用于同行业内部对产品能耗的相互比较之用,计算方法应在专业中和相关的能耗计算办法中,由各专业主管部门予以具体规定。

6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原则6.1 计算综合能耗时,各种能源折算为一次能源的单位为标准煤当量。

6.2 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其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准煤量。

低(位)发热量等于29 307千焦(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 kgce)。

6.3 用能单位外购的能源和耗能工质,其能源折算系数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用能单位自产的能源和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其能源折算系数可根据实际投入产出自行计算。

6.4 当无法获得各种燃料能源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和单位耗能工质的耗能量时,可参照附录A和附录B。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附录 A(资料性附录)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附录 B (资料性附录)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标准煤的折算系数转自:时间:2006年10月11日[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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