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计量器具校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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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计量器器具校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计量器具的真实容量并不与其出厂的标称容量相符,因此,在分析工作开始之前,尤其是对准确度要求较高的分析工作,必须对所用量器进行容量校准或检定。
2、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我们公司实验用的计量器具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根据本公司实验室现有条件,能够自行校准的,优先选择自校;条件不具备不能自校的,可委托有能力和资质的机构外校。
本规程适用于实验室在下列情况中使用的分度吸量管(刻度吸管)、容量瓶、量筒、比色管、移液器等量器的自校准:
2.1为满足实验分析中需要准确定量的量器进行定期自校准。
2.2在实验过程中,对量器的标称值有怀疑时要对所用量器进行校准。
2.3量器的外观、密闭性等出现问题,导致量器无法正常使用或容易引起误操作时,应降级或销毁处理。外观、密闭性等非容量检定项目的检定方法和标准见相关标准。3、参考标准
JJG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GB/T12810-1991实验室玻璃仪器玻璃量器的容量校准和使用方法
JJG10-2005专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JJG646-2006移液器检定规程
4、职责要求
4.1分析人员对分析中需要准确定量的量器进行自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判定
4.2校准合格的应对量器进行统一编号。编号方法:校准拼音首字母“JZ”后加日期“年.月.日”加顺序编号,例如2013年2月3日共校准了两个刻度吸管,则第二个刻度吸管的编号为:JZ-2012.02.03-02。
5、校准环境、设备、校准项目和校准点的选择
5.1环境条件:
室温(20±5)℃,温度波动应≤1℃/h;
水温与室温之差应≤2℃;
校准介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5.2校准所需设备
5.3校准项目
本规程仅对容量示值的校准予以说明,其他的项目请参考JJG196-2006。
5.4校准点的选择
5.4.1刻度吸管(0.5ml以上)
总容量的1/10,若无总容量的1/10分度线,则校2/10点(自流液口起);
半容量(半容量~流液口);
总容量。
5.4.2量筒
总容量的1/10,若无总容量的1/10分度线,则校2/10点(自底部起);
半容量(半容量~底部);
总容量。
5.4.3比色管
半容量和全容量。标称容量为25mL的比色管可根据标称容量线校准。
5.4.4移液器
见表6。
6、容量允差
在标准温度20℃时,刻度吸管的标称容量和零至任意分量,以及任意两校准点之间的最大误差,均应符合表2的规定。容量瓶的标称容量允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量筒的标称容量和任意分量的容量允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中只列出了部分种类和型号的计量器具,如实验室增加了新的计量器具,可参照JJG196-2006。
表2刻度吸管计量要求一览表
标称容量
/mL 分度值
/mL
容量允差/mL流出时间/s分度线
宽度流出式吹出式流出式吹出式
/mm A B A B A B A B
10.01±0.008±0.015±0.008±0.0154~10
3~6A级:≤0.3 B级:≤0.4
20.02±0.012±0.025±0.012±0.0254~12
100.1±0.05±0.10±0.05±0.107~175~10
表3单标线容量瓶计量要求一览表
标称容量/mL25501002002501000
容量允差
/mL A±0.03±0.05±0.10±0.15±0.15±0.40 B±0.06±0.10±0.20±0.30±0.30±0.80
分度线宽度/mm≤0.4
表4量筒计量要求一览表
标称容量/mL10mL100mL250mL 分度值/mL0.212或5
容量允差
/mL 量入式±0.10±0.5±1.0量出式±0.20±1.0±2.0
分度线宽度/mm≤0.3≤0.4
表5比色管计量要求一览表
标称容量/mL5102550100容量允差/mL±0.06±0.10±0.25±0.40±0.60
分度线宽度/mm
≤0.3
7.1清洗被检量器:量器用《KL/QJ640-13实验室主要器皿、用具的洗涤方法》中的方法进行清洗,然后用水冲净,器壁上不应有挂水等沾污现象。液面下降或上升时与
器壁接触处形成正常弯液面。
7.2清洗后的容器如不立即使用,应贮入蒸馏水。洗净的量器应提前4小时放入工作室,使其与室温尽可能接近。
7.3校准操作中,称量尽可能快速,并记录、查询校准室内的空气温度及大气压力。所使用天平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中,称量量器的外部保持清洁干净,拿取时应戴上洗净的棉布手套。
7.4刻度吸管(衡量法)
1)将清洗干净的吸量管垂直放置,充水至最高标线以上约5mm处,擦去吸量管流液口外面的水。
2)缓慢地将液面调整到被检分度线上,移去流液口的最后一滴水珠。
3)取一只容量大于被检吸量管容器的带盖称量杯,称得空杯的质量。
4)将流液口于称量杯内壁接触,称量杯倾斜30°使水充分地流入称量杯中。对于流出式吸量管,当水流至流液口口端不流时,近似等待3s,随即用称量杯移去流液口的最后一滴水珠(口端保留残留液)。对于吹出式吸量管,当水流至流液口口端不流时,随即将流液口残留液排出。
5)将被检吸量管内的纯水放入称量杯后,称得纯水质量(m)。
6)在调整被检吸量管液面的同时,应观察测量筒内的水温,度数应准确到0.1℃。
7)按附录A计算方法计算吸量管在标准温度20℃时的实际容量。
8)校准至少2次,2次校准数据的差值应不超过被校准玻璃量器容量允差的1/4,并取2次的平均值。
9)除计算各校准点容量误差外,还应计算任意两校准点之间的最大误差。
7.5容量瓶(衡量法)
1)对清洗干净并经干燥处理过的被检量瓶进行称量,称得空容量瓶的质量。
2)注纯水至被检量瓶的标线处,称得纯水的质量(m)。
3)将温度计插入到被检量瓶中,测得纯水的温度,读数应准确到0.1℃。
4)按附录A的计算方法计算被检量瓶在标准温度20℃时的实际容量。
5)校准至少2次,2次校准数据的差值应不超过被校准玻璃量器容量允差的1/4,并取2次的平均值。
7.6量筒
7.6.1衡量法
7.6.1.1量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