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商业银行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办法九

合集下载

银行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财务收入管理,规范收入行为,保障银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银行财务收入,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收益等。

第三条银行财务收入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合法、及时准确、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收入确认第四条银行财务收入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

第五条利息收入确认,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保利息收入真实准确。

第六条手续费收入确认,应根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因素,合理确定收入金额。

第七条投资收益确认,应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收益类型、收益期间等因素,合理确定收益金额。

第八条汇兑收益确认,应根据汇率变动、外汇管理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汇兑收益金额。

第三章收入核算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财务收入核算体系,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银行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将收入数据录入会计系统,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银行应定期对收入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第四章收入使用第十二条银行财务收入使用应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分配、有效利用。

第十三条银行应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银行资金安全、流动、收益。

第十四条银行应加强对财务收入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收入挪用、浪费。

第五章收入监督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监督机制,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对财务收入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银行应积极配合外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银行应依法缴纳各项税收,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银行员工内部考核制度范本

银行员工内部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业务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第五条动态管理原则:根据银行业务发展和员工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重视实绩原则:以员工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为主要考核依据。

第七条全面考核原则:对员工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注重员工潜能的开发和培养。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工作业绩:包括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等。

第九条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工作积极性等。

第十条业务能力:包括业务知识掌握程度、业务技能熟练程度、业务创新能力等。

第十一条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能力、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等。

第十二条廉洁自律:包括遵守银行规章制度、廉洁从业、职业道德等。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十三条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工作表现、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业绩、态度、能力、协作、廉洁等方面。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业绩、态度、能力、协作、廉洁等方面,并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六条考核前,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考核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进行,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

第十八条考核结束后,各部门应将考核结果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晋升、调岗。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约谈、培训,督促其改进。

第二十二条对严重违反银行规章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商业银行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办法

商业银行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辖内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督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辖内金融机构现金存取业务必须在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或江阴、宜兴市支行以下统称为人民银行办理;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金融机构代理的;必须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第三条代理行与被代理行之间必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代理行对被代理行的现金计划、人民币质量等方面事宜负主要责任;被代理行负次要责任..对严重失职的代理行;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第四条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除必须具备相关的开户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现金收付工作内控制度健全..必须建立规范的现金出纳工作制度..包括现金出纳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现金整点操作规程、现金整点人员工作职责、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残损人民币和小额人民币兑换工作制度等..二现金管理硬件设施完善..1.整点场所..1整点场所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整点场所应尽可能靠近库房并必须与其它区域实行物理隔离;2整点场所内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做到监控不留死角..整点场所内不堆放无关物品、不设置固定箱柜和抽屉;3整点人员必须是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专职人员;且必须熟练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4整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不附口袋;5整点场所含营业场所配备的整点机具点钞机、清分机等必须具备良好的防伪识假功能;且数量与业务量相适应;6整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齐全、上墙..规章制度包括现金整点操作规程、整点人员职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申请时;必须如实附报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见附1..2.库房设施..1库房的面积应综合考虑核定库存、业务发展和回笼峰值等因素;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2库房环境要整洁明亮、通风恒温;温控、除湿和清洁设备配备齐全..库存实物的保管应达到“三防四无”的安全标准:防盗、防火、防潮;无虫蛀、无鼠咬、无氧化、无霉烂..三公示内容和服务窗口到位..金融机构各网点营业场所应公示的内容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受理鉴定货币真伪的资质证明如有资格、提供券别兑换业务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服务窗口包括假币鉴定收缴窗口、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和人民币零钞兑换窗口..第五条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现金出纳差错率居高不下、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含3次大额差错或多次小额异常业务差错的部门负责人及差错直接责任人;人民银行将提出人员调整及相关处理建议..新设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申请时;应同时附报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部门负责人履历表见附2..新设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或现金出纳部门的负责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第六条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实行隔日预约制..预约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一个工作日内人民银行按计划对一个金融机构只办理一次存款或取款业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两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2预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或取款的券别及金额、办理业务的时间及其他需求等;3金融机构预约存取款应有明确的基本数量单位并严格按照预约办理存取现金业务..4人民银行综合平衡各金融机构的预约情况;可以对现金预约金额、券别作适当调整..对不严格按约定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实施限制措施..详见无锡市金融机构存取现金预约管理办法锡银发〔2008〕51号..第七条金融机构应严把人民币质量关;上缴人民银行的钱捆必须达到“五好”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名章齐全清楚质量标准见附3;同时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包括残损券..对上缴钱捆质量差、回笼现金中出现大额差错和异常差错见附4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暂停其缴存现金业务;待其整改到位、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缴存现金业务..对因重大差错被人民银行责令停办业务3次含3次以上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核定其缴存回笼现金的最高限额和支取现金的最高限额..如相关金融机构半年以上不发生重大差错;并经人民银行评估;状况良好的再全面恢复现金存取业务..第八条金融机构从事柜面现金收付业务和清分、复点业务的员工;必须经过下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经过专业的反假货币培训并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提解员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提解员资格后方可上岗..第九条金融机构柜面支付的回笼人民币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同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整点挑剔;杜绝参有假币、长短款、残损币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流入市场;维护人民币形象;提高人民币的整洁度..同时;金融机构应做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的兑换工作;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实行首兑负责制..人民银行将对社会反响大、群众投诉多的金融机构采取警告、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对责任人员经查实违规事实后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金融机构每年年初应向人民银行报送年度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年中报送调整计划;每季度向人民银行报送现金分析报告;每月月初向人民银行报送商业银行库存券别月报;旺季实行按周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月度主辅币需求计划表;每天向人民银行预约次日现金出入库计划;旺季时须向人民银行报送一周出库计划..上述分析报告要结合实际、有深度;计划要做到及时、准确..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尤其是在旺季投放时;对辖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预先制订好各种应急预案..为使现金投放更趋合理;各金融机构必须服从人民银行按照“最急需”原则进行的辖内行际间的现金与券别调节;确保辖内现金供应总体平衡..第十二条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收付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客户现金存取业务;加强对现金收付的柜面监督;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控制现金流量..自觉接受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工作的各项检查;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三条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每年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的内容包括:一人民币质量管理方面:1.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心反馈的现金出纳差错情况;2.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情况;3.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情况等..二现金计划方面:1.现金计划、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2.现金分析报告的质量;3.现金预约的准确性等..三反假货币管理方面:1.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站的组织、沟通与运行情况;2.柜面员工持证上岗情况;3.反假货币和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情况;4.假币投诉情况;5.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发现的假币情况等..四库区管理方面:1.遵守人民银行库区安全工作规定情况;2.自觉维护库区整洁有序情况;3.自觉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现金调度管理情况等..五其他方面:主要考核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调研情况、各种材料上报质量情况、货币金银工作会议精神布置落实情况等..第十四条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现金收付和人民币质量管理工作;未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的新设金融机构不得办理相关业务;其他金融机构必须依照本办法整改到位..第十五条人民银行根据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考评情况;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服务政策..对考评优胜单位;人民银行将在现金供应计划安排、券别供应结构、现金业务存取时间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满足;对考评靠后的单位;人民银行对其实行一般化服务;甚至限制性服务..人民银行根据考评情况每年相应调整差别服务对象..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人民银行江阴、宜兴支行遵照执行..附:1.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2.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现金出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历表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附1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附2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现金出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历表填表日期: 年月日附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一、点准..纸币每捆10把;每把100张;硬币每捆10卷;壹元、伍角、壹角每卷50枚;分币每卷100枚..二、挑净..无不同套别混扎;无完整券、残损人民币混扎;无夹杂粘贴胶带的钞票;无明显大头针、回形针等附着物;无伪造、变造币..三、墩齐..每捆票面三面对齐;第四面毛边不超过0.2厘米..四、捆紧..每把钞票腰条在票幅的三分之一处;整捆钞票每5把错位捆扎;且腰条整齐、无断裂;钱捆捆扎紧凑;从钱捆侧面底面拎起捆扎绳;钱捆自然下垂不超过1.0厘米;钱捆塑封或机器双十字捆扎;机器捆扎钱捆应达到五点粘结;钱捆底部最后一张票券的人像朝外;方向与封签对应..五、名章齐全清楚..封签、腰条要素和印章、名章齐全;清晰可辩;封签上复点员名章与腰条名章一致;行名章应为在同级人民银行开户的金融机构的钱捆封签章..附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一、大额差错标准为:一在100元、50元和20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0张以上的;二在10元、5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5张以上的;三在其它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20张以上的;四在各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假币5张以上的..二、异常差错标准为:一发现新种类假币的;二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出现5元以上券别差错20笔以上的;三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同一个复点员现金差错5笔以上的;四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累计出现假币20张或某一券别假币10张以上的..。

收钞业务管理制度

收钞业务管理制度

收钞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收钞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收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收钞业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所有从事收钞业务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收钞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培训,提高收钞业务操作水平。

第二章收款管理第六条公司收钞业务要求收银员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完成交易时进行正确计算、识别货币真伪和防伪技术,将款项准确入账。

第七条收银员在接受款项时,应检查并核对收款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收银员应保持收银台的整洁有序,并妥善保管现金,不得私挪、私用。

第九条收银员每日收款结束时,应对现金进行清点并登记清单,确保款项正确无误。

第十条公司收银台在交接班时,应有专人进行现金清点、核对和签字确认,确保款项不会遗漏和失误。

第三章欺诈防范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欺诈防范部门,负责对收钞业务中的欺诈风险进行监测和防范。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培训,提高员工对欺诈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收钞业务中发现的嫌疑欺诈行为,应及时报告给欺诈防范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对发生的欺诈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追回损失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投诉处理第十五条公司收钞业务中遇到客户投诉时,应及时受理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流程,明确投诉受理、处理、反馈的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公司每月对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重要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五章资金清算第十八条公司收钞业务部门应每日进行资金清算,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账目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核对机制,确保银行存款和账目一致。

第二十条公司收钞业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检查现金流转和账目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收钞业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报表和账目归档系统,方便监管部门查阅。

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制度

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制度

人民币收付业务内部考核制度
行业务检查发现对外支付钱捆中夹带不宜流通人民币的,超过比例部分每张扣50元;三、交存人民银行的人民币钱捆要严格把关,不符合“五好钱捆"(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标准的钱捆不得上交,出纳对差错率高的及时上报业务管理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各网点应由执《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人员按规定进行假币的收缴工作,按月上交人民银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扣50元。

各网点应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业管、稽查应加大对人民币流通工作的检查管理,对网点的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切实改进和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促进人民币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贸支行人民币收付
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不易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特制定《讷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制定。

每月学习内容:
一月、学习办理出纳业务必须坚持的基本规定第12-13条。

二月、学习办理出纳业务必须坚持的基本规定第14—16条。

三月、学习办理出纳业务必须坚持的基本规定第17—18条。

四月、学习金融机构发现错款、假币操作处理程序、上缴款质量管理规定、不亦流通人民币标准挑剔标准、金融机构取送款制度、存取款预约制度、现金往来业务处理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五月、学习收入现金业务流程,第19条1-5项
六月、学习收入现金业务流程,第19条6—10项。

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某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负责接受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为了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银行需要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决策程序、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

在组织结构方面,银行应该明确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确定每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职责分工方面,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其之间的协作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决策程序方面,银行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

招聘方面,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招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培训方面,应根据员工的需要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岗位技能。

晋升方面,应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确定晋升标准,并进行晋升。

福利待遇方面,应给予员工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在风险管理方面,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

信贷风险方面,银行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风险控制,制定贷款审核和风险评估程序。

市场风险方面,银行应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和投资组合特点进行风险管理,制定市场交易限额和投资组合分散度等控制措施。

操作风险方面,银行应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内部人员的错误行为或不当操作带来的风险。

此外,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业务流程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内容。

业务流程管理方面,银行应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周期,确保业务顺畅进行。

信息安全管理方面,银行应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内部审计方面,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银行内部的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某乡镇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

某乡镇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

某乡镇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1.引言本考核办法是为了提高某乡镇商业银行柜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其工作行为,确保银行运营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2.考核内容2.1 服务态度:包括柜员的礼貌、热情和耐心等方面的表现。

2.2 业务知识:包括柜员对银行业务的掌握程度和对常见问题的解答能力。

2.3 业务操作:包括柜员的金融交易、账户管理等方面的操作规范和准确性。

2.4 工作效率:包括柜员办理业务的速度和处理客户需求的能力。

3.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共计四次考核。

3.2 考核方式3.2.1 季度综合考核:- 综合评价柜员在全部考核内容中的表现情况,给予综合得分。

- 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将排名前50%的柜员确定为优秀,排名后50%的柜员确定为普通。

3.2.2 月度单项考核:- 每月对柜员在一个指定考核内容中的表现进行考核,给予相应的得分。

- 根据每个月的得分,计算出柜员在该考核内容上的累计得分。

4.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4.1 优秀柜员:- 每季度综合得分排名前50%的柜员将获得奖励,如通报表扬、加薪等。

4.2 普通柜员:- 普通柜员将继续接受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4.3 不合格柜员:- 综合得分排名后50%的柜员将接受纪律处分,如警告、降薪等。

5.考核管理5.1 考核记录银行将对每一次考核的结果进行记录并归档,以备查阅和复核。

5.2 考核监督银行将设立考核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考核流程的公正和规范。

5.3 考核反馈银行将向每个柜员反馈其考核结果,并就不足之处提出指导和培训建议。

6.其他事项6.1 考核办法的修订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对本考核办法进行定期修订。

6.2 实施日期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上为某乡镇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的内容,请相关部门和柜员遵守并落实相应要求。

《银行基层网点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银行基层网点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银行基层网点内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强化会计内部管理,本网点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临柜业务基本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临柜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主管实施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考核对象为xx支行全体员工。

第三条:内部管理考核细则一、责任案件。

当年发生经济责任案件或刑事责任案件的,无论金额大小,责任人扣罚所有奖金。

二、会计出纳差错:1、发生人为出纳差错,当日整改的主责任人每笔扣50元,发生挂帐的主责任人每笔扣100元,涉及金额大于(含)1000元的按双倍扣罚。

2、发生人为帐务传票遗失的每笔扣罚50元;业务附件缺少每份扣罚20元,事后补回的扣罚10元。

3、未坚持签退前核对现金箱余额与现金实物、凭证箱余额与凭证实物、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柜员流水清单与记账凭证的每次扣罚20元。

4、临时离岗或午休时未办理临时签退并将印章、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的;营业终了未将印章、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并交指定人员(保管员)或押运员并登记有关交接登记簿的每次扣罚20元。

5、每季度个人授信贷款未及时发送或收回对账单的,对帐手续不规范的,扣罚责任人10元/张。

6、错账冲正和挂账处理未经运营主管审批的,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超业务权限办理业务的,办理重要业务未经严格授权的,跨柜员交易未及时传递凭证和核销处理的,授权主管授权操作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7、未按规定办理储蓄实名制业务、免填单业务、违反规定办理挂失、托收、提前支取、续存等手续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8、未按规定核对印鉴即处理业务的,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印鉴、签字样本等控制文件,造成泄密或遗失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9、不执行先记账后付款,先收款后记账,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他行票据收妥抵用的,对有关责任人每次扣50元,造成透支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追回有关款项,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商业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办法

商业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营业机构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切实从日常操作、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上落实营业网点业务人员现金收付管理内控制度,提高、督促各网点支付、上缴现金钱捆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管理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行现金收付业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窗口支付和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的全面提高,确保柜面现钞的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的规范操作和主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现金安全,切实履行货币管理和服务职责。

二、考核范围:本文适用于本行所有现金服务窗口机构,现钞的柜面收付、兑换、整点、上缴、结账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

三、考核内容:1、办理现金业务网点临柜人员对外支付现金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流通标准;2、临柜人员是否掌握《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3、是否按照残币兑换办法为客户无偿兑换残损人民币,兑换程序是否合规;4、临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持反假币资格证书上岗证进行假币收缴;5、营业网点业务人员是否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只收不付人民币、停止流通人民币:6、储蓄存款客户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储蓄柜台人员是否要求客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由代理人代理的是否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验无误后予以支付。

7、办理收付业务时,发现可疑类交易和反洗钱交易特征的业务是否及时上报。

四、具体挑剔、兑换标准如下:(一)残缺人民币的兑换标准:1、票面缺少部分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或缺角的;2、票面有孔洞,直径大于10毫米的;3、裂口长度超过票面长度(或宽度)1/5或损及花边、图案的;4、因票面断裂而粘补的;5、票面纸质软、较旧的;6、由于油浸、墨渍等造成脏乱污面积较大(大于1平方厘米)或涂写字迹较多,妨碍票面整洁的;7、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的;8、硬币残缺、穿孔、变形、墨损、氧化损坏花纹的。

(二)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1、凡残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持币向银行照全额兑换:(1)票面残损不超过1/5,其余部分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切实保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人民币收付工作“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的工作要求,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有效防范假币,维护人民币信誉,提升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条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的范围包括本本行为社会公众调剂人民币券别、兑换残损人民币、人民币质量管理、爱护人民币宣传、现金流通分析、人民币监测分析和反假人民币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领导小组,总行分管运营管理部行领导任组长,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运营管理部出纳业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研究解决人民币收付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研究决定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奖惩措施;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宣传活动。

第五条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行运营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运营管理部出纳中心负责人担任。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负责人民币收付业务日常考核事宜;设立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及时调查处理客户涉及人民币收付方面的举报投诉;定期对人民币收付业务情况开展检查;通报我行人民币是收付业务管理有关情况。

第六条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人民币收付业务考核管理办法》,对所辖区的分支机构的人民币收付业务采取量化考核评分方式,按设定分值和扣分标准,根据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百分制考核评比表”见附表。

第七条各分行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坚持业务监督与落实制度相结合。

以人民币流通政策教育入手,用加强内控制度管一线现金整点人员,靠监督检查经办收付业务的基层机构落实各项人民币收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形成一条以“岗位-职责-规程-考核-追究”为环节的人民币收付考核检查链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营业部依法高效履职,依照《银行营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银行营业管理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营业部在编处级以下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严格标准,奖惩分明。

第四条组织领导:营业部部门负责人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处领导、各科科长、一定数量职工组成,负责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基本思路:把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与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要害岗位人员考核相结合,按照统一程序、统一测评标准、统一等次划分、各有侧重的方法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标准及计分办法第六条年度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从安全保卫、内部管理(包括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劳动纪律)、履职尽责、调研信息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

(一)安全保卫标准参照营管部制定的《营业管理部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相关条款。

依据三员日常检查结果及营管部安全检查结果评分,基本分为100分。

1,未与部门领导签订责任书扣2分;2,工作时间带他人进入工作间内聊天者,每发现1次扣2分;3,下班未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电源扣相关责任人1分,最后一名下班离开营业厅的人员负责关闭照明灯、门,每发现1次未关,扣相关责任人2分;下班前窗户等由临近人员负责关好,每发现1次未关,扣相关责任人2分;4,违反“三防一保”等安全保卫措施,被查实者,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扣分多少,情节严重的,年终总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年度汇总计算各考核对象安全工作得分,并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第1名为100分,第2名为98分,第3名加96分,……,依此类推。

(二) 内部管理分为精神文明30分、党风廉政30分、劳动纪律40分,基本分为100分。

商业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水平,确保支付结算业务的稳定运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账户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账户:管理基础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系统管理工作。

第四条考核方式以现场检查、客户或他行举报为主。

第五条考核工作由本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第二章账户管理基础工作考核第七条成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做到考核有依据。

第九条建立开销户登记制度,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及时登记银行结算账户开销簿,登记内容完整、准确。

第十条妥善保管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资料及开户许可证的副本,年末及时装订归档,并登记会计档案登记簿。

第三章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第十一条不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为客户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二条不得对明知或应知为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条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账户,不得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

第十四条不得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提供单位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结算服务。

第十五条储蓄存款账户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第十七条不得违反“账户生效日”规定,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

经人民银行核准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内不得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八条非核准内的账户,必须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备案。

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

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

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宋家庄信用社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辖内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督促辖内营业网点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营业网点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除必须具备相关的开户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现金收付工作内控制度健全。

必须建立规范的现金出纳工作制度。

包括现金出纳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现金整点操作规程、现金整点人员工作职责、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残损人民币和小额人民币兑换工作制度等。

(二)现金管理硬件设施完善。

1.整点场所。

(1)整点场所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整点场所应尽可能靠近库房并必须与其它区域实行物理隔离;(2)整点场所内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做到监控不留死角。

整点场所内不堆放无关物品、不设置固定箱柜和抽屉;(3)整点人员必须是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专职人员,且必须熟练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4)整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不附口袋;(5)整点场所(含营业场所)配备的整点机具(点钞机、清分机等)必须具备良好的防伪识假功能,且数量与业务量相适应;(6)整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齐全、上墙。

规章制度包括现金整点操作规程、整点人员职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申请时,必须如实附报《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见附1)。

2.库房设施。

(1)库房的面积应综合考虑核定库存、业务发展和回笼峰值等因素,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2)库房环境要整洁明亮、通风恒温,温控、除湿和清洁设备配备齐全。

库存实物的保管应达到“三防四无”的安全标准:防盗、防火、防潮,无虫蛀、无鼠咬、无氧化、无霉烂。

(三)公示内容和服务窗口到位。

商业银行柜面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柜面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柜面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充分调动柜面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岗位绩效的科学合理分配,现根据《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X农商行〔2014〕73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支行(部)从事柜面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含委派会计),以下简称“柜员”。

二、考核内容岗位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爱岗敬业、工作业务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及加减分等五项内容。

标准分为1000分,分别为爱岗敬业100分、工作业务量520分、工作质量280分、服务质量100分,为鼓励柜面人员争先创优,按考核期实行加减分。

三、考核标准(一)爱岗敬业(100分)该项由各支行(部)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柜员的劳动纪律、业务学习、技能培训、遵章守纪及日常工作表现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评价计分,并按季上报总行计划财务部。

(二)工作业务量(520分)a.本机构业务量(370分)1、正常在岗柜员(包括见习期员工),业务量达到本机构平均业务量的得基本分;每超过平均业务量五个百分点加2分;未达到平均业务量的,按比例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柜员业务量得分=个人实际业务量/机构平均业务量×370分。

2、取得内部柜员上岗证,不能参与轮岗,超过1年以上从事主出纳岗位(或不能顶岗的内部柜员),经确认能切实履行好主出纳岗位职责的(或完成支行分配工作的),其业务量按本机构平均业务量的80%计算。

3、取得内部柜员上岗证,不能参与轮岗,超过1年以上从事主出纳岗位(或不能顶岗的内部柜员),经确认不能完全履行好主出纳岗位职责(或不能完成支行分配工作的),其业务量按本机构平均业务量的60%计算。

4、取得内部柜员上岗证,经总行同意被外单位借用的内部柜员,其业务量按本机构平均业务量计算得分。

5、系统内借用柜员,业务量按实际业务量与考核期间所工作支行加权平均业务量占比,结合本人在岗情况考核计分。

b.全辖业务量(150分)1、正常在岗柜员(包括见习期员工),业务量达到全辖平均业务量的得基本分;每超过平均业务量五个百分点加2分,加分不超过50分;未达到平均业务量的,按比例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柜员业务量得分=个人实际业务量/全辖平均业务量×150分。

银行考核制度

银行考核制度

银行考核制度银行考核制度是银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银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可以激励员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下面将介绍一种较为完善的银行考核制度。

首先,银行考核制度应包括对员工工作目标的确定。

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包括新客户拓展、存款、贷款、信用卡等多个指标。

根据员工岗位不同,还可以制定各自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建立目标值。

其次,考核制度应该明确考核内容。

除了定量目标考核,还可以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可以通过日常交流、岗位轮岗、专业知识测试以及专项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员工的综合能力。

第三,考核制度应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可以设立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将各个考核结果综合计算,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提供晋升机会、加薪或者发放一定奖金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升能力。

第四,考核结果应该公开透明。

银行可以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将员工的绩效排名进行全员公示,以激励员工争取更好的成绩。

同时,对于评价不合理或有异议的员工,应建立申诉渠道,接受员工对评价结果的监督和申诉。

最后,银行考核制度应该与培训和晋升机制相结合。

通过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析,可以确定培训课程和岗位轮岗计划,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同时,还可以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参考因素,鼓励员工通过不懈努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总之,银行考核制度是银行管理工作的基础,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银行的业务发展。

以上所述的银行考核制度,无论是目标设定、考核内容、考核机制还是公开透明度和与培训、晋升机制的结合,都是有效的参考方案,可以为银行的考核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收付管理制度1公司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对银行存款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按银行结算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银行结算手续。

2银行存款收入管理规定;出纳员在办理每一笔银行存款收入业务进,都必须认真复核银行存款收款票据的真实性,内容完整性,填写准确性,如付款单位付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等各种结算凭证,在相关收款凭证上加盖“转账收讫”印章。

出纳人员应在单据结算规定的日期内及时到银行办理进账,防止资金闲置。

3.银行存款支出管理规定;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应付材料、工装模具、设备、委托加工费等各,种费用的所需用款支出,一律由各归中管理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请领款单”,业务经办人应正确填写收款单位名称、用途、金额,经部门领导——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长审核后,交出纳员把第一联留下,凭以作办理银行存款支出手续,并把办理支出后的银行回单、网银付款凭证、支票存根联附上,作为减少银行存款的记帐依据,各业务经办人,对办理领款的支出,应及时把合法真实、完整的发票、单据(购买实物的发票,必须有实物验收入库证明)交由主管经理亲笔签名审批后,连同原“请领款单”第二、三联送财务部审核会计办理核销报帐手续。

4.通过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方式通常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汇款4.1银行汇票的管理4.1.1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票随人到,兑现性强,付款期为一个月。

4.1.2银行汇票收付,由出纳人员具体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4.1.3持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银行汇票及其解讫通知联,严防遗失,如果遗失了填明“现金”票样的银行汇票,持票人应立即向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请求挂失;如果遗失了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的汇票,银行不予挂失,可通知收款单位或个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其协助防范。

某农村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

某农村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柜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营业机构柜面业务核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对营业机构柜面业务的监管和约束机制,促进本行柜员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指各营业机构直接从事柜面业务操作的人员,不含管库、守库、司机、出入库等工勤人员、营销人员。

第三条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柜员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柜员季度绩效、年度绩效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调整、评先、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二章考核内容、实施方法及标准第四条柜员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柜面核心系统业务量考核(二)工作质量考核(三)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四)日常行为规范考核第五条柜员绩效考核按季进行,由支行行长和会计主管负责对本支行及下辖网点柜员进行考核,分别打分。

支行可供分配的绩效总额由人力资源部核定。

公式:支行柜员绩效=(支行可供分配的绩效总额/支行参加考核的全部柜员得分)×单一柜员得分第六条具体指标(一)柜面核心系统业务量:占50分主要考核柜员核心系统业务量情况,由柜员绩效考核系统采集统计数据。

对从事票据清算、报表打印、反洗钱等核心系统无法体现业务量的业务的,按本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计算。

网点负责人的业务量按本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的 1.2倍计算。

新建支行柜员业务量考核给予一年保护期,新支行柜员季度业务量低于全行人均季度业务量80%的,按全行人均季度业务量80%计算;高于80%的,按实际业务量计算。

每季度初,支行按照柜员绩效考核系统采集的上一季度各柜员业务量计算每个柜员在业务量上的得分。

公式:柜员业务量考核得分=某柜员季度业务量/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50分网点负责人业务量考核得分=网点负责人业务量/支行人均季度业务量×50分(二)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占20分主要考核柜员在对内对外开展柜面工作中的具体质量情况。

银行收款管理制度

银行收款管理制度

银行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收款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高收款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分支机构收款业务管理。

第三条收款业务包括银行卡收款、现金收款、电子汇款、跨境收付款等。

第四条收款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客户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本行收款业务的底线是客户资金安全,绝不允许发生挪用、侵占、滞留等行为。

第六条所有从事收款业务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各项收款业务操作规范和流程。

第七条本制度由本行总行制定,各级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定,并报总行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总行财务、风控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收款业务流程管理第九条收银员接待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应先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账户信息,确保客户身份真实。

第十条客户存取款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禁止收取现金存款或取款后转给他人。

第十一条在银行卡收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POS机流程操作,严禁无效操作、篡改金额等行为。

第十二条电子汇款业务必须通过实名账户办理,严禁匿名、代办汇款等行为。

第十三条各级分支机构应保证收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业务流程畅通,防止系统突发故障对客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四条跨境收付款业务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外汇管制政策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加强对收款业务流程的内部审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第三章收款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对不同类型的收款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和防范。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客户身份真实性的核查,对可疑客户及时报告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各级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收款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预防和应对。

第十九条银行卡收款业务中,分支机构应遵守《银行卡受理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保障客户账户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应加强对跨境收付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及风险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为加强辖内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督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辖内金融机构现金存取业务必须在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或江阴、宜兴市支行(以下统称为人民银行)办理,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金融机构代理的,必须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第三条代理行与被代理行之间必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

代理行对被代理行的现金计划、人民币质量等方面事宜负主要责任,被代理行负次要责任。

对严重失职的代理行,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四条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除必须具备相关的开户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现金收付工作内控制度健全。

必须建立规范的现金出纳工作制度。

包括现金出纳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内部考核制度、现金整点操作规程、现金整点人员工作职责、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残损人民币和小额人民币兑换工作制度等。

(二)现金管理硬件设施完善。

1.整点场所。

(1)整点场所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整点场所应尽可能靠近库房并必须与其它区域实行物理隔离;(2)整点场所内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做到监控不留死角。

整点场所内不堆放无关物品、不设臵固定箱柜和抽屉;(3)整点人员必须是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专职人员,且必须熟练掌握《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4)整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服装不附口袋;(5)整点场所(含营业场所)配备的整点机具(点钞机、清分机等)必须具备良好的防伪识假功能,且数量与业务量相适应;(6)整点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齐全、上墙。

规章制度包括现金整点操作规程、整点人员职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申请时,必须如实附报《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见附1)。

2.库房设施。

(1)库房的面积应综合考虑核定库存、业务发展和回笼峰值等因素,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2)库房环境要整洁明亮、通风恒温,温控、除湿和清洁设备配备齐全。

库存实物的保管应达到“三防四无”的安全标准:防盗、防火、防潮,无虫蛀、无鼠咬、无氧化、无霉烂。

(三)公示内容和服务窗口到位。

金融机构各网点营业场所应公示的内容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受理鉴定货币真伪的资质证明(如有资格)、提供券别兑换业务的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服务窗口包括假币鉴定收缴窗口、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和人民币零钞兑换窗口。

第五条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密切配合人民银行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工作。

对管理工作严重不到位、现金出纳差错率居高不下、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含3次)大额差错或多次小额异常业务差错的部门负责人及差错直接责任人,人民银行将提出人员调整及相关处理建议。

新设金融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提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申请时,应同时附报《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业务、现金出纳部门负责人履历表》(见附2)。

新设金融机构主管人民币收付业务或现金出纳部门的负责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实行隔日预约制。

预约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一个工作日内人民银行按计划对一个金融机构只办理一次存款或取款业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两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2)预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或取款的券别及金额、办理业务的时间及其他需求等;(3)金融机构预约存取款应有明确的基本数量单位并严格按照预约办理存取现金业务。

(4)人民银行综合平衡各金融机构的预约情况,可以对现金预约金额、券别作适当调整。

对不严格按约定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实施限制措施。

(详见《无锡市金融机构存取现金预约管理办法》(锡银发…2008‟51号)。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严把人民币质量关,上缴人民银行的钱捆必须达到“五好”(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名章齐全清楚)质量标准(见附3),同时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包括残损券)。

对上缴钱捆质量差、回笼现金中出现大额差错和异常差错(见附4)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暂停其缴存现金业务,待其整改到位、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缴存现金业务。

对因重大差错被人民银行责令停办业务3次(含3次)以上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核定其缴存回笼现金的最高限额和支取现金的最高限额。

如相关金融机构半年以上不发生重大差错,并经人民银行评估,状况良好的再全面恢复现金存取业务。

第八条金融机构从事柜面现金收付业务和清分、复点业务的员工,必须经过下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经过专业的反假货币培训并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经过专业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提解员必须经过人民银行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提解员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金融机构柜面支付的回笼人民币必须经过全额复点,同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整点挑剔,杜绝参有假币、长短款、残损币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流入市场,维护人民币形象,提高人民币的整洁度。

同时,金融机构应做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的兑换工作,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和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实行首兑负责制。

人民银行将对社会反响大、群众投诉多的金融机构采取警告、罚款和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对责任人员经查实违规事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金融机构每年年初应向人民银行报送《年度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年中报送调整计划;每季度向人民银行报送现金分析报告;每月月初向人民银行报送《商业银行库存券别月报》,旺季实行按周报送制度;每月28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月度主辅币需求计划表》;每天向人民银行预约次日现金出入库计划;旺季时须向人民银行报送一周出库计划。

上述分析报告要结合实际、有深度,计划要做到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现金投放、回笼计划,尤其是在旺季投放时,对辖内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预先制订好各种应急预案。

为使现金投放更趋合理,各金融机构必须服从人民银行按照“最急需”原则进行的辖内行际间的现金与券别调节,确保辖内现金供应总体平衡。

第十二条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收付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办理客户现金存取业务,加强对现金收付的柜面监督,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控制现金流量。

自觉接受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工作的各项检查,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商业银行现金收付柜面监督办法》办理现金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每年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收付业务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的内容包括:(一)人民币质量管理方面:1.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心反馈的现金出纳差错情况;2.上缴人民银行钱捆质量情况;3.人民币收付业务检查情况等。

(二)现金计划方面:1.现金计划、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2.现金分析报告的质量;3.现金预约的准确性等。

(三)反假货币管理方面:1.反假货币宣传服务站的组织、沟通与运行情况;2.柜面员工持证上岗情况;3.反假货币和爱护人民币的宣传情况;4.假币投诉情况;5.人民银行扬州清分中发现的假币情况等。

(四)库区管理方面:1.遵守人民银行库区安全工作规定情况;2.自觉维护库区整洁有序情况;3.自觉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现金调度管理情况等。

(五)其他方面:主要考核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调研情况、各种材料上报质量情况、货币金银工作会议精神布臵落实情况等。

第十四条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现金收付和人民币质量管理工作,未经人民银行验收合格的新设金融机构不得办理相关业务,其他金融机构必须依照本办法整改到位。

第十五条人民银行根据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考评情况,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服务政策。

对考评优胜单位,人民银行将在现金供应计划安排、券别供应结构、现金业务存取时间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满足;对考评靠后的单位,人民银行对其实行一般化服务,甚至限制性服务。

人民银行根据考评情况每年相应调整差别服务对象。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人民银行江阴、宜兴支行遵照执行。

附:1.整点机制建设情况表2.新设金融机构人民币收付、现金出纳业务部门负责人履历表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附1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年月日附3“五好”钱捆质量标准一、点准。

纸币每捆10把,每把100张;硬币每捆10卷,壹元、伍角、壹角每卷50枚,分币每卷100枚。

二、挑净。

无不同套别混扎,无完整券、残损人民币混扎,无夹杂粘贴胶带的钞票,无明显大头针、回形针等附着物,无伪造、变造币。

三、墩齐。

每捆票面三面对齐,第四面毛边不超过0.2厘米。

四、捆紧。

每把钞票腰条在票幅的三分之一处,整捆钞票每5把错位捆扎,且腰条整齐、无断裂;钱捆捆扎紧凑,从钱捆侧面(底面)拎起捆扎绳,钱捆自然下垂不超过1.0厘米;钱捆塑封或机器双十字捆扎,机器捆扎钱捆应达到五点粘结;钱捆底部最后一张票券的人像朝外,方向与封签对应。

五、名章齐全清楚。

封签、腰条要素和印章、名章齐全,清晰可辩;封签上复点员名章与腰条名章一致;行名章应为在同级人民银行开户的金融机构的钱捆封签章。

附4现金出纳差错标准一、大额差错标准为:(一)在100元、50元和20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0张以上的;(二)在10元、5元券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15张以上的;(三)在其它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长、短款差错20张以上的;(四)在各券别一捆钞票中发现假币5张以上的。

二、异常差错标准为:(一)发现新种类假币的;(二)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出现5元以上券别差错20笔以上的;(三)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同一个复点员现金差错5笔以上的;(四)一个月中发现同一银行业机构累计出现假币20张或某一券别假币10张以上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