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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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的本质区别首先,在交易流程上,协议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与出让方自行进行面谈、协商并签订协议,完成股权转让的过程。

而做市转让是指投资者通过
证券经纪公司或做市商进行交易,以挂牌买卖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可以
看出,协议转让是一种非公开的交易方式,交易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
双方进行多轮协商;而做市转让是一种公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
挂牌公开买卖,交易过程相对较为简单。

其次,在风险控制方面,协议转让相对较为灵活。

由于协议转让是由
双方自行协商签订的,可以根据双方需求进行灵活的条款约定,例如转让
价格、转让方式、股权份额等。

双方可以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并通过协
议约定进行更加详细和周全的风险控制。

而做市转让则相对较为规范和标
准化,交易双方只能在交易所挂牌的规则框架下进行交易,难以实现灵活
的风险控制。

最后,在交易效率方面,做市转让相对较高。

由于做市转让是一种公
开的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交易所挂牌公开买卖,交易双方可以在交易所平
台上进行快速匹配和交易,提高交易效率。

而协议转让由于是非公开的交
易方式,需要进行多轮的协商和面谈,交易时间相对较长,交易效率较低。

总结起来,新三板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在交易流程、风险控制、交易
成本、交易效率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协议转让具有灵活的交易条款和风
险控制、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较低的交易效率;做市转让具有规范的交易流程、较低的交易成本和较高的交易效率。

投资者在选择股权转让方式时,
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方式进行交易。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定义和解释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2 转让程序2.3 转让限制第三章: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的权利3.2 转让方的义务3.3 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四章: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受让方的权利4.2 受让方的义务4.3 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五章: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5.1 转让价格的确定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章:转让的法律效果6.1 股东权利的转移6.2 股东义务的转移6.3 其他法律效果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赔偿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费用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10.2 合同解释10.3 其他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转让方签字11.2 受让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股份的行为,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新三板市场进行的股份协议转让活动。

1.3 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所称的“股份”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

“转让方”是指持有股份并拟转让的股东。

“受让方”是指愿意接受股份转让的投资者。

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1.1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转让资格。

2.1.2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转让程序2.2.1 转让双方应按照新三板市场的规定,履行必要的转让程序。

2.2.2 转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的申请、审核、登记等。

2.3 转让限制2.3.1 转让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新三板股份转让协议三篇

新三板股份转让协议三篇

新三板股份转让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持有的新三板公司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份转让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新三板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______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转让股份”)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_%的股份。

第二条股份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股份转让手续3.1 甲方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等一切手续。

3.2 乙方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相关材料,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股份转让后的权益4.1 乙方自股份转让完成后,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分配、表决权等。

4.2 甲方应在股份转让完成后,向乙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2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股份转让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是什么

一、什么叫协议转让?按字面意思解释,协议转让就是买卖双方达成了意向,然后签订协议,确认成交,完成股票转让。

但是,新三板是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而且有指数、有行情、有交易系统,转让个股票肯定不需要交易的双方约个地点见个面签个协议来完成股票的转让吧,这必须是肯定的。

二、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是什么1、意向委托:意向委托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这个意向委托申报功能真不知道在哪,也许类似于现在的股权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发布的:XXX公司拟转让股权多少,欢迎来约。

(应该是要约邀请,证券服务商应该实现这个功能,这样来撮合大宗产易产生多好。

),纯属猜测,如果谁清楚,请告知,谢谢。

2、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定价委托是向市场提供交易价格申报,而成交确认委托需要分点击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互报成交确认),要重点说明的是: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这就是说交易者通过定价申报买入/卖出来参与标的交易,真的不需要给对方打电话,也不需要约见,更不需要签股票转让协议,看中了哪个标的,就通过这个定价申报发出你的要约就好.三、相关资料股转系统和各类的关于新三板的投融资会议等等,每次不讨论一下股票的转让方式那就不够高大上,而讨论的重点基本上都放在这个市场目前独有的股票转让方式-做市转让,对于协议转让甚少进行解读,也许股转系统公司认为这个市场的所有投资人都了解和清楚:”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与这个市场交易参与者或拟参与者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其实对于协议转让存在着不少误解、误读和识会。

所以还是从实际交易的角度来看看这个协议转让的交易过程,也许会理解至一些东西。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一、股票转让方式新三板市场的股票转让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直接签订转让协议,协商确定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等交易条件,然后通过新三板市场进行过户。

2. 做市转让:由做市商为买卖双方提供报价服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3. 竞价转让:通过新三板市场的竞价系统进行转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买卖。

二、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全天申报数量不得低于2000股。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股。

三、股票价格变动单位新三板市场的股票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或其整数倍。

四、有效报价区间做市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为做市商的报价与上一次成交价之间的区间。

竞价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则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五、涨跌幅限制新三板市场的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六、做市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需要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券商,通过在新三板市场上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服务。

做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的投资经验等条件。

在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当投资者卖出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买家;当投资者买入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卖家。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遵循新三板市场的相关规定,如价格变动单位、有效报价区间等。

七、转换转让方式转换转让方式是指将股票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过程。

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转换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交转换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过户操作。

在转换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交易。

通俗解释下新板的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

通俗解释下新板的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

通俗解释下新板的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合同方:甲方(转让人): [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让人):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新三板市场进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事项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定义1. 做市转让:指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在指定交易场所内,在特定价格范围内,持续提供买卖报单,以促进标的证券流动性的交易方式。

2. 协议转让:指买卖双方通过协商,以双方同意的价格,通过证券公司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的证券转让形式。

第二章做市转让第三条委托做市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标的证券的做市商,乙方须具备新三板做市资格。

第四条做市价格范围乙方应当在规定价格范围内进行做市报单,具体价格范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做市时间乙方应当按照新三板交易时间进行做市。

第六条交易费用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做市费用,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协议转让第七条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标的证券的转让价格。

第八条转让数量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证券数量应当明确。

第九条交割方式标的证券的交割应当按照新三板交易规则进行,通过指定交收机构办理。

第十条交易费用甲乙双方应当承担各自的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转让费、过户费等。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情形1. 一方未按约履行做市或转让义务。

2. 一方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资料。

3. 一方未按约支付费用。

4. 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足差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十三条保密义务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息和资料保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生效及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新三板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新三板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新三板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日期:【日期】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一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其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依法得到保障;2. 乙方为具备转让对象的股权,拥有合法的股权证明及相关文件;3. 双方均履行了必要的尽调程序以满足双方对转让股权交易的可行性和合规性要求。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所拥有的股权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的约定1.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具体转让股份如下:股权转让标的: 【具体股权标的说明】股权转让比例:【股权转让比例】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大写)转让截止日期:【转让截止日期】其他约定:【其他约定】1.2 甲方同意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项。

款项支付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第二条转让条件2.1 乙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不良纠纷、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

2.2 甲方保证其购买股权的合法性,并承诺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

2.3 双方同意,甲方购买股权后,甲方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条过户手续3.1 乙方在转让截止日期前,应将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过户凭证。

3.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过户凭证后,应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以便确认甲方为公司的合法股东。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获取到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均应予以保密,并禁止泄露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4.2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期限为【保密期限】,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新三板交易方式之协议转让

新三板交易方式之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目前新三板交易方式实施的是协议转让和做市制度,协议转让是由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达成协议后,再通过报价系统成交。

在整体吸收原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对部分规定进行优化。

一是降低了单笔报价委托数量,将每笔报价委托不得低于30000股的规定,调整为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股。

二是为解决中关村试点阶段存在部分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之间因为没有人工点击确认而无法成交的问题,增加了未成交定价申报收盘自动匹配功能。

协议转让模式下,有两种委托和成交方式。

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在这种交易委托模式下,交易双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后,在系统中点对点的成交,通过互相确认委托的方式达成交易,其它第三人无法参与其中。

成交确认委托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或投资者拟与定价委托成交,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成交确认委托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等内容;拟与对手方通过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成交的,还应注明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

要点提示:1、参与挂牌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委托成交确认买卖的证券账号需开通相应交易权限;2、成交确认买入卖出的约定号<99999999且>1000000;3、对于协议行情里有零股时,成交确认买入点选成交时可以更改买入数量,到1000的整数倍,交易所会成交零股部分,剩余部分进行撤单;4、互报成交确认买入卖出的价格由投资者私下协商,申报时要填写正确的成交约定号、对手方席位和账户;5、互报成交确认卖出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互报成交确认买入由于卖出有零股部分因此不限制买入数量;定价委托定价委托情况下,委托方报出自己的价格和数量后,任何人都可以和该笔委托成交,如果没有成交,在收盘时交易所会把买卖双方的定价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新三板场外协议转让流程

新三板场外协议转让流程

新三板场外协议转让流程一、场外协议转让的基本概念新三板场外协议转让是指企业股东或股权持有人在新三板市场以外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转让的方式。

在新三板市场中,企业股权可以通过挂牌、协议、变更发行人等方式进行转让。

其中,场外协议转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转让方式,具有灵活性高、交易成本低的特点。

新三板场外协议转让的流程主要包括协商确定转让方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过户手续办理等环节。

企业在进行协议转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合规性、保密性等因素,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二、场外协议转让的流程及具体步骤1、协商确定转让方案企业股东或股权持有人决定进行股权转让后,需与买方进行协商确定转让方案。

在确定转让方案时,需考虑股权数量、转让价格、转让期限、过户手续、税收影响等因素。

双方应就转让方式、条件、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约定转让股权的方式、条件、义务和权利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以确保转让过程顺利进行。

3、办理过户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双方需向新三板公司进行过户手续办理。

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决议、身份证明、股权证书等。

在提交材料后,新三板公司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过户手续,最终完成股权转让。

4、完成交易结算完成过户手续后,双方应完成交易结算。

买方需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转让价格,卖方应向新三板公司支付过户费用。

完成交易结算后,转让程序正式完成,买方成为企业新的股东。

三、场外协议转让的注意事项1、合规性要求在进行场外协议转让时,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三板相关规定,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双方应充分考虑税收、合规性、保密性等因素,避免违法风险。

2、交易价格确定在确定转让价格时,双方应按照市场行情和企业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基本原则第二章:转让主体2.1 转让方资格2.2 受让方资格2.3 转让股份的公司第三章:转让股份3.1 股份转让的类型3.2 股份转让的条件3.3 股份转让的程序第四章:转让价格4.1 定价原则4.2 价格确定4.3 价格调整机制第五章:信息披露5.1 披露义务5.2 披露内容5.3 披露时间第六章:协议转让6.1 协议转让的条件6.2 协议转让的程序6.3 协议转让的效力第七章:监管要求7.1 监管机构7.2 监管内容7.3 监管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8.1 违约责任8.2 违规责任8.3 法律责任的承担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程序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10.2 合同解释10.3 附加条款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转让方签字11.2 受让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规则旨在规范新三板市场股份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新三板市场进行的股份转让活动。

1.3 基本原则股份转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章:转让主体2.1 转让方资格转让方应为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的股东。

2.2 受让方资格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三板市场规定的资格条件。

2.3 转让股份的公司转让股份的公司应为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

第三章:转让股份3.1 股份转让的类型股份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竞价转让等。

3.2 股份转让的条件股份转让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3.3 股份转让的程序3.3.1 提交申请转让方应向监管机构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3.3.2 审核批准监管机构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3.3.3 转让实施经批准的股份转让,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一文读懂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板块,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一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转让的非上市交易市场。

在新三板市场中,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种交易形式。

下面是一篇1200字以上的文章,帮助读者了解新三板“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内容。

新三板作为我国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和股权转让平台。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作为新三板市场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公开转让和竞价转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隐私性。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所持股权进行转让的一种方式。

相对于其他转让方式,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更加注重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和约定,便于股东和受让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交易过程相对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情况灵活确定转让价格、转让条件和转让方式等。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过程相对简单,在交易前双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条件,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数量、转让方式等。

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按照约定通过书面通知、公告等形式将交易信息公之于众,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有一定的隐私性,在交易过程中,股东和受让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转让条件和转让方式,避免了交易信息的公开,保护了双方的商业秘密。

这对于一些对外公开转让具有不利的企业来说,是一种相对较为合适的交易方式。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个人或者机构,具有一定的自由度。

这为一些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投资选择,使得市场上的资金更加流动和灵活。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与传统的公开转让和竞价转让相比,更加注重双方的协商和合作,有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避免了传统转让方式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争议。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市场需求逐渐增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一、背景介绍。

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创业板市场,新三板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股权交易的平台,对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也是企业股东权益变更的重要途径。

因此,制定规范的转让规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让对象。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的对象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

股权转让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境内投资者,也可以是境外投资者。

三、转让方式。

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主要通过协议转让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进行。

其中,协议转让是指股东之间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按照约定的价格和股份比例进行转让的方式;而集中竞价交易则是指通过新三板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撮合的方式进行转让。

四、转让规则。

1. 股权转让的价格应当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一致,并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

转让价格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 股权转让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

3.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的规定,向公司和投资者及时披露转让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股权转让的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5.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应当符合新三板市场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信息披露要求等。

六、转让效果。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权、表决权等。

转让方则失去相应的股东权益,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七、结语。

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规则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公正,为新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新三板的股票转让协议转让(2024版)

新三板的股票转让协议转让(2024版)

新三板的股票转让协议转让(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1.2 合同背景1.3 定义和解释第二章:合同当事人2.1 转让方(甲方)信息2.2 受让方(乙方)信息2.3 双方声明与保证第三章:股票转让3.1 转让股票的基本情况3.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3.3 转让的先决条件第四章: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3 双方的共同义务第五章:转让程序5.1 转让的申请与批准5.2 转让的登记手续5.3 转让的完成标准第六章:保证与担保6.1 甲方的保证6.2 乙方的保证6.3 第三方担保(如有)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8.1 合同的变更8.2 合同的解除8.3 合同的终止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机构9.3 争议解决费用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0.3 其他约定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甲方签字11.2 乙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前言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新三板股票转让事宜达成的协议。

1.2 合同背景鉴于甲方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持有的股份。

1.3 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的相关术语和表述,其定义和解释见本章附件。

第二章:合同当事人2.1 转让方(甲方)信息甲方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2.2 受让方(乙方)信息乙方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2.3 双方声明与保证甲乙双方声明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章:股票转让3.1 转让股票的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股份数量为______股。

3.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转让价格为每股______元,乙方应通过______方式支付转让款。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所谓协议转让,即当事⼈双⽅通过协商的⽅式确定价格,然后再通过新三板交易。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才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新三板如何协议转让:⼀、委托种类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

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

1.报价委托:报价委托是买卖的意向性委托,其⽬的是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的对象,达成转让协议。

报价委托中⾄少注明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联系⽅式等内容。

投资者也可不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买卖对⼿,达成转让协议。

2.成交确认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达成转让协议后,向报价系统提交的买卖确定性委托。

成交确认委托中⾄少注明成交约定号、股份名称和代码、账户、买卖类别、价格、数量、拟成交对⼿⽅席位号等内容。

⼆、申报的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00⾄3:00。

三、申报的类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需要注意以下⼏点: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

2.定价申报报送时,⽆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1.每个转让⽇的9:30⾄11:30、13:00⾄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匹配成效。

五、成交⽅式1.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的成交。

成交原则:(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与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致的定价申报进⾏确认成交。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新三板交易的方式分为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进入和退出股票股权交易市场。

但这两种交易方式又存在明显的差异,投资者同时也会存在许多疑问,那就让律伴网的小编为你解答。

一、我国关于新三板《暂行办法》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接受证监会的统一监督管理。

1、做市转让根据《暂行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及其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业务。

此外,根据《暂行办法》,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2、协议转让(1)概念:协议转让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2)原因:企业产权转让中,由于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而产权转让又涉及到转让方案的设计、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转让行为的报批、资产的评估等诸多情况,所以企业产权交易往往还是以协议转让为主。

(3)法律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产权转让程序,2)第十八条规定“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

”3)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完整)新三板-协议转让-股权转让协议

(完整)新三板-协议转让-股权转让协议

(完整)新三板-协议转让-股权转让协议1. 引言该协议由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卖方”)共同缔结,旨在明确买卖双方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2. 转让股权的背景和目的买卖双方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决定进行股权转让。

买方希望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获得更多的公司治理权和经营管理权;而卖方则希望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

3. 转让的股权和价格3.1 转让的股权:卖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买方,并保证该股权不受任何限制和纠纷。

3.2 转让价格:买方同意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购买卖方持有的股权。

4. 交割条件4.1 股权交付: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股权出售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该股权的完整所有权交付给买方。

4.2 相关文件和手续:卖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完成相关的股权转让文件和手续,确保完整的股权转让。

5. 保密条款买卖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严格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将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 违约责任6.1 买方违约:如买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6.2 卖方违约:如卖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7.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于中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8. 其他事项8.1 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经买卖双方的书面协议。

8.3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新三板市场股权转让协议的完整内容,买卖双方确认无误后,请在协议上签字盖章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实务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新三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对于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渠道。

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是新三板市场的重要交易方式之一,本文将对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的实务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的基本流程。

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与受让方签署协议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而做市交易是指经过挂牌公司、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协商后,由做市商进行委托交易的行为。

在进行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之前,首先需要确认交易对象的资格和资信情况,并进行交易标的的评估和定价。

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的权益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后,需要及时进行交易款项的结算,并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

在进行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时,双方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务问题。

首先,交易双方需要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情况,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其次,交易双方需要明确交易的价格、交付方式和交易条件等重要事项,并将其写入协议中,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

另外,交易双方需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约定和规范,以避免交易后因未来事项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注重交易的合规性和法律规定,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三板协议转让及做市交易中的常见问题和操作技巧,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交易双方需对交易标的的估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定价,以避免过高或过低估值导致的交易风险。

其次,交易双方在签订协议前,需进行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进行充分的谈判和协商,确保交易条件的公平合理和双方的利益均衡。

另外,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需注重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最后,交易双方需要关注交易后的股权变更和管理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新三板的退出机制

新三板的退出机制

新三板的退出机制新三板是指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设立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旨在为中国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交易平台。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主要是场内交易,但是由于其流动性较差,投资者在新三板投资后往往面临较难退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三板采取了一系列的退出机制,方便投资者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兑现投资。

首先,新三板推出了挂牌转让机制。

挂牌转让是指企业将其企业股权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股权交易。

新三板通过挂牌转让,提高了企业的可转让性,方便了投资者的交易和退出。

挂牌转让的方式确保了投资者在市场需求下可以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实现退出。

其次,新三板引入了定向增发机制。

定向增发是指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增发股权。

定向增发可以增加企业的资本实力,提高企业的发展潜力,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股权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获得新的股权,等到企业发展成熟后再通过场内交易或其他退出方式将股权转让出去,实现退出。

此外,新三板还引入了协议转让机制。

协议转让是指交易双方通过签订协议,以约定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协议转让可以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和快速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股权转让。

通过协议转让,投资者可以与其他股东或者潜在投资者进行私下交易,方便更及时地退出。

最后,新三板还引入了股权回购机制。

股权回购是指公司回购自己已发行的股份,从而减少公司的股本规模。

股权回购可以提高公司的股权流动性,方便投资者的退出。

投资者可以依据公司的回购计划,将持有的股权以约定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实现退出。

综上所述,新三板的退出机制涵盖了挂牌转让、定向增发、协议转让和股权回购等方式。

这些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灵活的选择,便于投资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投资和退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目前的流动性仍然较差,退出机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后续发展中进一步完善。

新三板协议转让

新三板协议转让

新三板协议转让新三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和股权交易服务的平台。

在新三板市场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而协议转让则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本文将从新三板协议转让的定义、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新三板协议转让的定义新三板协议转让是指股东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在协议转让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协商结果,自由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相关事项。

协议转让相对于其他方式的转让,具有灵活性高、交易周期短、手续简便等特点。

二、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程1. 签订协议: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事项,并签订书面协议。

2. 交易挂牌:卖方申请挂牌交易,经过挂牌审核后,将交易信息挂牌公示。

3. 交易撮合:挂牌后,交易所进行撮合交易,确定买卖双方。

4. 股权过户:交易成功后,进行股权过户手续,完成股权转让。

5. 结算交割:完成股权过户后,进行交割结算,支付转让款项。

三、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注意事项1. 协议内容明确:协议转让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转让比例、转让价格、转让条件、过户手续等。

2. 合法合规:协议转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3. 交易风险防范:买卖双方应当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4. 资格审查:交易所会对买卖双方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交易主体合法合规。

5. 交易费用:协议转让可能涉及挂牌费、交易手续费、过户费等费用,买卖双方应当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四、新三板协议转让的优势1. 灵活性高:协议转让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由确定交易条件。

2. 交易周期短:相对于其他方式的转让,协议转让的交易周期较短,可以快速完成交易。

3. 手续简便:协议转让的手续相对简便,不需要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撮合等复杂程序。

4. 保密性好:协议转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交易信息的保密性,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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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对于各公司负责人操作股份转让来说,随时关注国家的新金融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新三板股权转让交易方式主要为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等。

那么协议转让方式具体是什么意思,投资者又应该怎样操作呢?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

【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证券法设立的,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简单来说,新三板就是一个场外市场。

在整个世界的经济都比较不理想的大背景下,国家需要经济改革,新三板其实就是借钱给企业发展。

下文介绍最常见的协议转让方式。

一、什么是协议转让通俗的讲:协议转让交易就是你想买某公司股票,报了个价,回头有个公司股东看到你的报价,觉得合理联系了你,双方协商完成交易。

或者,某公司的股东想卖股票,报了个价,你恰好想买,觉得价格也合适,然后双方联系,达成交易。

总的来说,协议转让是在线下通过买卖双方进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实现最终的交易。

协议转让它有自己的好处,对企业来说,协议转让可以更加快速、更加多的吸收投资。

如今,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的公司来说,定增可能面临着股东人数超200人约束条件,过早的选择做市交易很容易面临这一威胁,这时候协议转让方式就发挥了它的优势。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协议转让的委托方式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申报类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交四、成交模式1、是点击成交方式,即投资者根据行情系统上的已有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

2、是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即投资者通过其主办券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等途径,寻找欲转让的交易对手方,双方协商好交易要素和约定号,然后双方均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确认成交;3、是投资者愿意以一定价格转让一定数量股份,则可以提交定价申报,除了盘中会与成交确认申报成交外,在每个转让日15:00收盘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申报进行自动匹配成交。

由上文及历史数据可知,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最重要的是协议转让,买卖双方在线下看到合适的各股和价格协商后通过新三板实行交易。

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申报转让,经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确认申报后。

每个转让日的9点半至11点半下午1点至3点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最终通过适合自己的成交方式完成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需要拥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避免失误。

来源:(新三板股权转让方式之协议转让是什么/cm/313497.html)公司经营.相关法律知识∙简述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含义/cm/824430.html∙股东资格怎么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有哪些/cm/824429.html∙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由哪方承担呢/cm/824428.html∙资本市场的融资方式有哪些/cm/824427.html∙法院如何认定境外自然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cm/824426.html∙2018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钱/cm/824425.html∙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cm/824424.html∙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份有效吗/cm/824423.html∙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其法人主体资格是否还存在/cm/824422.html∙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可不可以作为原告起诉/cm/824421.html∙注册公司监事人的职责/cm/824420.html∙三证合一后新公司成立程序/cm/824419.html∙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cm/824418.html∙初创企业股权分配必须找对人/cm/824417.html∙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还能不能当法人/cm/824416.html∙公司收益分配的顺序是什么/cm/824415.html∙公司债务可以找法人进行赔偿吗/cm/824414.html∙董事长秘书岗位职责 /cm/824413.html ∙以股东抽逃出资另一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cm/824412.html∙公司私自为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吗/cm/824411.html∙公司分立后诉讼主体是否会改变/cm/824410.html∙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吗/cm/824409.html∙(公司法)对股东直接诉讼有何规定(2018) /cm/824408.html∙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协议书(2018最新)的区别/cm/824407.html∙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区别是什么/cm/824406.html∙怎样确定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的诉讼主体资格/cm/824405.html∙是否可以以政府信誉为公司债务进行担保/cm/824404.html∙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的/cm/824403.html∙股东以债权出资需满足哪些条件/cm/824402.html∙公司不分红股东能否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cm/824401.html∙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cm/824400.html ∙X公司企业改制资产处置方案/cm/824399.html∙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上市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cm/824398.html∙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cm/824397.html∙个体私营和民营的区别/cm/824396.html∙客户欠款怎么起诉追讨/cm/824395.html∙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能够适用于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 /cm/824394.html∙校园高利贷4万还百万怎样解决/cm/824393.html∙新增注册资本后修改股东会决议模板/cm/824392.html∙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会生效/cm/824391.html∙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后如何清算/cm/824390.html∙股权转让中谁具有诉讼主体资格/cm/824389.html∙监事会成员如何产生 /cm/824388.html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清算组由谁组成/cm/824387.html∙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规定(2018) /cm/824386.html∙小公司向大公司的并购程序是如何的/cm/824385.html∙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界定标准(2018年)以及待遇是什么样子的 /cm/824384.html∙网贷不还会上门要账吗/cm/824383.html∙怎样注册房地产公司,注册房地产公司一般需要多少钱/cm/824382.html∙公司上市的要求条件 /cm/824381.html ∙股东股权转让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否会受罚/cm/824380.html∙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有哪些/cm/824379.html∙公司法对公司名称有什么规定(2018) /cm/824378.html∙抽逃出资怎么认定,有什么后果/cm/824377.html∙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cm/824376.html∙变成股东需要提交哪些资料/cm/824375.html∙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条件/cm/824374.html∙2018全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文/cm/824373.html∙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何责任/cm/824372.html∙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的内容有哪些/cm/824371.html∙私营公司固定资产是如何分类的/cm/824370.html∙股权变更协议范本 /cm/824369.html∙股东查账权怎么行使 /cm/824368.html ∙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cm/824367.html∙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样子的/cm/824366.html∙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有哪些注意事项/cm/824365.html∙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cm/824364.html∙企业动迁材料中涉及到企业搬迁的材料有哪些/cm/824363.html∙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可以出质吗/cm/824362.html∙监事会在公司的地位 /cm/824361.html ∙怎么确定股权转让生效时间/cm/824360.html∙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有哪些/cm/824359.html∙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该如何处理/cm/824358.html∙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权利如何体现/cm/824357.html∙单位合并重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cm/824356.html∙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cm/824355.html∙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cm/824354.html∙企业注销申请书(2018最新)/cm/824353.html∙派生诉讼有哪些问题 /cm/824352.html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是否都具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cm/824351.html∙股权转移和股权转让的区别/cm/824350.html∙隐瞒公司债务进行转让股权可以撤销吗/cm/824349.html∙网贷欠1500有事吗 /cm/824348.html ∙成立担保公司需要哪些条件/cm/824347.html∙公司收购法律意见书的内容/cm/824346.html∙新公司法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cm/824345.html∙公司股权受让方有哪些财务上的法律风险/cm/824344.html∙欠网贷欠太多有什么后果/cm/824343.html∙法人做了违法的事情监事人有责任吗/cm/824342.html∙国有股权转让操作程序/cm/824341.html∙股权收购协议 /cm/824340.html∙股东权的权利可以怎样分类/cm/824339.html∙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影响后果有哪些/cm/824338.html∙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2018)的/cm/824337.html∙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有哪些/cm/824336.html∙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是否具有法律依据/cm/824335.html∙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是如何的/cm/824334.html∙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条款有哪些/cm/824333.html∙债权债务的混同效力如何/cm/824332.html2018年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2018年) /cm/824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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