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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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驰名商标的认定

论驰名商标的认定

目录:一、引言二、驰名商标的内涵界定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四、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一)驰名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国”(二)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三)对“享有较高声誉”的质疑-法律不应仅仅保护最强者(四)不应要求驰名商标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出现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重要补充五、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一、引言中国商标协会于2002年初公布了包括“同仁堂”在内的196项驰名商标,[1]2002年2月8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通知,认定“汇源”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些现象反映了1996年8月14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对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方式。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2001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改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对驰名商标采取了被动认定方式。

我国于2001年11月10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WTO的统一规则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入世”,就是知识产权法律的“入世”。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6条之二的进一步发展。

在解释及适用上,应将二者结合起来。

我国入世以后,必须全面承担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义务,包括履行Trips 协议的规定。

在这种背景下,研究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拟结合我国现行规定及相关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这一问题做一肤浅的论述。

二、驰名商标的内涵界定三、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有两种基本模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7.04.09
•【文号】商标[1997]17号
•【施行日期】1997.04.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
“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商标[1997]17号)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定,你公司注册并使用在洗衣机商品上的“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为驰名商标。

附件:“小天鹅LITTLE SWAN”商标图样(略)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

(初级)知识产权题目及答案

(初级)知识产权题目及答案

(初级)知识产权题目得分评卷人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共计100分)()1、我国专利法有规定,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A、1个月内B、3个月内C、6个月内D、一年内【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专利运用的政策。

根据我国专利法,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消费者对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认知认可程度指的是( )。

A、商标的竞争力B、商标的影响力C、商标的信誉度D、商标的知名度【答案】D【解析】商标的知名度是指消费者对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认知认可程度。

()3、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

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答案】A【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故A项的说法是正确。

()4、商标专用权的专有性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专有使用核准( )的权利。

A、商品商标B、注册商标C、集体商标D、普通商标【答案】B【解析】商标专用权的专有性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商标的权利。

赋予商标注册人专有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标志与特定商品(服务)的固定联系,从而促使生产经营者保持商品(服务)声誉,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服务)来源信息。

()5、与一般科技文献相比,下列不是专利文献特点的是()。

A、传播最新科技信息B、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C、披露最新理论发现D、格式规范统一、具有统一的分类体系【答案】C【解析】专利文献是指根据世界各国专利法规定的格式要求和内容要求撰写,专门记载用于申请专利的具体技术方案的文献。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我们如何认定驰名商标?以及保护驰名商标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店铺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

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

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XX年4月17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中国驰名商标一览表(国家工商局)

中国驰名商标一览表(国家工商局)

中国驰名商标一览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序号商标商品/服务商标注册人认定时间1 乐凯胶卷、相纸、胶片中国乐凯胶片公司19992 灯塔油漆天津油漆厂19973 马利美术颜料上海美术颜料厂19974 白猫洗涤剂上海合成洗涤剂厂19995 大宝化妆品北京市三露厂19996 两面针牙膏两面针股份公司19997 中华牙膏上海牙膏厂19998 美加净化妆品上海家化联合公司19999 霞飞化妆品上海霞飞日用化工总公司199910 长城润滑油中国石化长城高级润滑油公司199911 安尔乐卫生巾福建安尔乐集团有限公司199912 华北药品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913 999 药品深圳南方制药厂199914 丽珠药品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15 片仔癀药品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199916 同仁堂药品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199917 金驼电解镍金川有色金属公司199718 三环锁山东烟台造锁总厂199919 钻石硬质合金株洲硬质合金厂199920 蝴蝶缝纫机上海协昌缝纫机厂199121 常柴柴油机常州柴油机厂199522 荣事达洗衣机合肥洗衣机总厂199923 小天鹅洗衣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199724 玉立吸油烟机浙江玉立电器公司199525 张小泉剪刀杭州张小泉剪刀厂199726 北大方正电子出版系统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199927 长城计算机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199928 联想计算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199929 长虹电视机国营长虹机器厂199730 康佳电视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31 海信电视机青岛海信电器公司199932 TCL 电话机、电视机TCL集团有限公司199933 熊猫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熊猫电子集团公司199534 虎头电池广州轻工业品进出品(集团)公司199935 澳柯玛冰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199736 冰山制冷设备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199737 海尔电冰箱海尔集团公司199138 美菱电冰箱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199739 容声电冰箱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199940 春兰空调春兰(集团)公司199941 格力空调珠海格力集团公司199942 美的电扇、空调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43 东方红拖拉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199944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公司199745 夏利汽车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99946 一汽汽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199947 凤凰自行车上海凤凰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199148 永久自行车上海永久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199149 嘉陵摩托车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50 轻骑摩托车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199951 北极星钟表烟台北极度星集团公司199152 红星宣纸安徽泾县宣纸厂199953 英雄自来水笔上海英雄股份有限公司199554 恒源祥毛线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55 鄂尔多斯服装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99956 红豆服装红豆集团公司199757 三枪针织服装、内衣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199958 雅戈尔服装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59 富贵鸟皮鞋福建万狮市鞋业有限公司199960 金猴皮鞋威海市金猴集团公司199961 森达皮鞋森达集团公司199762 回力胶鞋上海回力鞋业总厂199963 双星胶鞋青岛双星集团公司199564 星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99965 大白兔糖果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199166 红梅味精沈阳味精厂199767 维维豆奶粉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68 健力宝饮料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199769 乐百氏饮料广东今日(集团)有限公司199970 露露饮料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971 娃哈哈饮料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199972 椰风饮料海南金海食品厂199773 椰树饮料椰树集团有限公司199974 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99175 燕京啤酒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199776 古井贡白酒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199977 古越龙山黄酒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199978 剑南春白酒四川省棉竹剑南春酒厂199979 郎白酒四川古蔺郎酒厂199780 泸州老窖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199181 贵州茅台酒中国贵州茅台酒厂199182 五粮液酒四川宜宾五粮液酒厂199183 杏花村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199784 张裕葡萄酒烟台葡萄酿酒公司199385 红塔山卷烟玉溪卷烟厂199786 中华卷烟上海卷烟厂199187 全聚德餐饮服务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199988 雕洗涤用品浙江纳爱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9 奇强洗涤用品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 雅倩化妆品潮阳市宝兰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1 敖东药品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 地奥药品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93 健民药品武汉健民制药厂94 三金药品桂林三金药业集团公司95 新开河人参集安新开河人参有限责任公司96 红桃K 药品武汉红桃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7 养生堂药品养生堂有限公司98 风形耐磨材料安徽省宁国市耐磨材料总厂99 盼盼防撬门辽宁盼盼集团公司100 飞跃缝纫机飞跃缝纫机集团公司101 小鸭洗衣机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2 白鸽磨料磨县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2018专业版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2018专业版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2018专业版合同范本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4)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4)

大学知识产权法考试(习题卷34)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9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在我国、不可以申请注朋为商标的标识有A)三维标记白B)颜色组合C)特有气味2.[单选题]对于公民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的终生加上其死亡后〔)年.A)5 0B)60C)7 03.[单选题]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可办理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十年、续展次数不限。

但办理续展之时间仅为A)期满前6个月B)期满后6个月C)期满前6个月或者期满后6个月4.[单选题]甲和乙分处国内不同地域、都在生产销售w产品、井且先后不约而同地使用了M商标:甲和乙也都就此提出了M商标的注册申请但乙比甲早一天提出申请、请问谁可能获得而标注册?A)甲B)乙C)甲、乙各自获得5.[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否作权法》于(〕年9月了日迎过.〔)年1。

月27日修订A)1990,2001B)1991,2001C)1991,29026.[单选题]王某委托李某开发一款设计软件,但双方未约定设计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该设计软件的著作权归()。

A)王某B)李某C)王某与李某D)约定不明,归国家所有B)《尼斯协定》C)《马德里协定》D)《伯尔尼公约》8.[单选题]一般情况下,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_____记载的时间为准。

A)出生证明、死亡证明B)户籍登记证明、死亡证明C)出生证明、居委会出具的证明D)户籍登记证明、居委会出具的证明9.[单选题]合法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翻译作品,其著作权应由( )享有。

A)原作者B)原作品的首次出版者C)原作者和翻译者共同D)翻译者10.[单选题]以下行为不侵犯署名权的是( )A)没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作品上署名;B)应作者请求为了扩大作者影响而在他人作品上署名;C)在合作作品上只署自己的名;D)将他人小说改编为电影但不说明原作者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31【案件字号】(2020)京行终16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樊雪王晓颖宋川【审理法官】樊雪王晓颖宋川【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陈水秀【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陈水秀【当事人-个人】陈水秀【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陈水秀【被告】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新证据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证据采信得当,且有诉争商标及引证商标档案、被诉裁定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一)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二)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三)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四)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五)与引证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在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和请求无效宣告案件中,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七条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符合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

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全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全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全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王众孚二〇〇三年四月十七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第四条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3.24
•【字号】浙工商标[2014]6号
•【施行日期】2014.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
正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
省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浙工商标〔2014〕6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18日、2014年1月13日批复、裁定和通知,我省下列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现公布如下:
上述商标中涉及有关案件的,请各立案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结案并落实保护措施。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闽工商标[2008]83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等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08〕83号)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效率,方便企业,节约成本,进一步简化、明确、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工作有关手续,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组织指导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加强驰著名商标组织指导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关系到企业切身利益,关系到海西发展大局。

各级工商局必须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感,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认真负责做好驰著名商标推荐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做强做大。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工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及本《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规定,积极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开展受理、转报、调查、推荐等工作。

二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具体指导。

各级工商局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耐心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指导申请人做好驰著名商标申报工作。

各级商标监管人员要熟悉操作流程和各项要求,不断增强对申报企业的指导能力。

三要严格把关,保证驰著名商标质量。

各级工商局要深入一线,对申请人情况实地认真考察,对其商标权利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证明材料重点核查,及时完成受理、转报工作。

对期满的福建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各设区市工商局要及时通知申请延续认定,保存回执备查。

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辨析

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辨析

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辨析文 / 杜颖 何吉摘要:为了克服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驰名商标异化现象,“按需认定”原则应运而生。

对于“按需认定”的内涵和具体理解,向来都存在不同的认识,总体来说包括“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取决于当事人的需要”“只有为处理案件所需之目的才得认定驰名商标”“是否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不同的请求权基础”等三种不同的理解。

现有争论的存在以及司法效益原则说明“按需认定”原则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基础,并亟需通过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以指导实践。

“按需认定”原则的具体含义可界定如下:缺乏法定要件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商品相同或类似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可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充分救济情形下不作驰名认定。

但在具体适用中也应对其进行从宽把握。

作者简介:杜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何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1.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版,第235页。

2. 典型的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先后在1989年、1999年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保护万保路驰名商标问题的批复》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保护青岛“双星”驰名商标的通知》等。

3. 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 1999年发布的《关于下发45件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

关键词:驰名商标; 异化;按需认定;请求权一、驰名商标保护异化与“按需认定”原则之缘起“驰名商标”一词之表述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使得未注册驰名商标不受非法损害,《巴黎公约》针对其提供了特殊的保护模式。

而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则是通过《巴黎公约》的其它规定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来进行明确的。

1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着一个从不规范到规范的逐步完善过程。

在我国加入《巴黎公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行政机关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往往是通过专项通知的形式来实现的。

2而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则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驰名商标主动认定,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民族产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充分引入外资。

驰名商标是指什么_驰名商标需要怎样认定

驰名商标是指什么_驰名商标需要怎样认定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驰名商标是指什么_驰名商标需要怎样认定一、驰名商标是指什么?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知名商标“。

它大体上具有两层含义,即作为商标本身的含义与作为制度的含义。

作为商标,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它有以下几层含义:(1)驰名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质量恒定、优良。

驰名商标之所以信誉卓著,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在于其商品的质量水平能够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2)驰名商标应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所谓“在市场上“是指驰名商标处于商业使用中的商标。

“较高声誉“,是指驰名商标必须获得良好评价。

(3)驰名商标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相关公众“,即指驰名商标指定商品的消费者或其相关行业的人士,它并不要求驰名商标为妇孺皆知。

所谓“熟知“,就是指普遍知晓且认知较久,即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作为制度,驰名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本身可能获得一种特别保护,是对一般商标保护原则的一种补充。

即当一商标在市场已经具有一种特殊影响,以至于相关领域的普通消费者见到该商标时,一般不再对商标本身给予特别的关注就可能做出购买的选择,从而使这种商标的标识作用已经超出了使用它的商品本身。

当其他的商品生产者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生产商品时,同样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及其它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法律即应对这种使用加以制止,并赋予商标权人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二、驰名商标需要如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特殊保护密切相关,认定是实施保护的前提。

下面就驰名商标具体的认定主体,标准以及方式等作如下讨论:1、认定主体的限制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商标法题库1(答案)

商标法题库1(答案)

商标代理人考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三个以上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入试题后的括号中)1、下列要素中,不能作为商标在我国申请注册的是(B )。

A. 字母和数字B.国家名字C.颜色组成2、根据《商标法》规定,不能作为商标专用权主体的是(B )。

A.个体工商户B.行政机关C.个人合伙3、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连续(C )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A.五年B.一年C.三年4、商标的本质属性为( B)。

A.独创性B.区别性C.原创性5、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C )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A.1B.2C.3D.46、特殊标志有效期为(C )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A.10B.2C.47、下列主体中,不能申请集体商标的是(C )。

A.团体B.协会C.自然人8、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C )申请复审。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中级人民法院C.商标评审委员会9、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 )A.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C.含有地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0、对国外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延伸到中国的商标申请,商标局的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法律为(C )。

A.《巴黎公约》B.《尼斯协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D.《维也纳协定》11、下列各项,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调整对象:(C )。

A.商标B.专利C.姓名12、每年的(B )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A.3月20日B.4月26日C.5月24日1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B )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的宽展期。

A.6个月 1年B.6个月 6个月C.1年 1年14、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A )年。

商标的发展史

商标的发展史

商标的发展史商标的发展史源远流长,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

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下面我们来看看商标的发展历史是如何的。

1902年9月5日英国政府与清政府在上海签定《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其中规定建立牌号注册局。

1903年清政府与美国和日本也签订了《通商行船续约》。

美、日两国提出了与英国类似的要求。

试办章程》。

1913年冬北洋政府将工商部改为农商部,管理商标法规的制定、修改及企业商标备案工作。

1923年5月农商部商标局颁布了《商标法》《商标法施行细则》、以及各项公文程式。

9月15日农商部商标局编辑出版了第一本《商标公告》。

1927年农商部分为农工、实业两部。

商标局改为隶属实业部管辖。

12月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全国注册局,专业办理商标等注册事项。

1928年12月21日国民政府把全国注册局中分管商标注册的业务工作划出,成立隶属工商部的商标局。

193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并于1931年1月1日起实行。

1932年2月15日商标局总部从南京迁至上海贵州路办公。

1933年11月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商标方面的大型巨著《东亚之部商标汇刊》编辑出版。

1940年7月汪伪政府公布《商标注册证整理办法》。

1941年1月1日汪伪政府工商部商标局总部由南京迁到上海北四川路861号办公。

1946年4月13日苏皖边区政府发布《商品商标注册暂行办法》。

8月23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发布《商标注册办法》。

1949年7月1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商标注册暂行办法》。

其中,1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布《华北区商标注册办法》。

1950年7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9月2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公布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公布《商标管理条例》。

1978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成立,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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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7.04.09
•【文号】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公告1997年第1
•【施行日期】1997.04.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公告
(1997年第1号)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认定下列23个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依法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
驰名商标名单
序号商标使用商品商标注册人
1灯塔油漆天津油漆厂
2马利美术颜料上海美术颜料厂
3美加净化妆品上海家化联合公司
4金驼电解镍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5张小泉剪刀杭州张小泉剪刀厂
6长虹电视机国营长虹机器厂
7康佳电视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小天鹅洗衣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9冰山制冷设备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10美菱电冰箱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11澳柯玛冰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12东风汽车东风汽车公司
13嘉陵摩托车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14红豆服装红豆集团公司
15森达皮鞋森达集团公司
16雅戈尔服装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红梅味精沈阳味精厂
18健力宝饮料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
19椰风饮料海南金海食品总厂
20燕京啤酒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21杏花村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2郎酒四川省古蔺郎酒厂
23红塔山卷烟玉溪卷烟厂
(注:上述顺序系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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