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的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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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现金折扣

财务管理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供应商销售产品时为鼓励客户及早付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企业购买材料时,如果在规定的日期内付款,则可享受折扣从而获得收益;如果企业在规定的日期后付款,则不能享受折扣,这就意味着企业因选择在规定的日期后付款而丧失的收益,这就是机会成本。

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或:享受现金折扣的收益)折扣期信用期现金折扣率现金折扣率折扣期信用期折扣率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折扣率发票金额-⨯-=-⨯⨯-⨯=3601360(乘号的左边)是享受的折扣收益除以支付的货款,即收益率,但这个收益率并不是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因为这个收益率是企业因提前(信用期-折扣期)付款所获得的,除以提前付款的天数计算出来的是日收益率,日收益率再乘上360天,就是年收益率,也即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年成本)。

例题:某企业按“2/10,n /30”的条件购入100,000元货物。

如果企业在第10天(当然在10天内付款均可享受折扣,但理性的财务人员应该在第10天付款,而不应该在第1天付款,所以我们都假定在规定现金折扣期的最后一天付款)内付款,便可享受2000元的折扣,只需付款98000元,收益率为%04.2%2000,100000,100%2000,100=⨯-⨯。

但2.04%的收益率是企业提供20天付款获得的,所以每日的收益率是 2.04%÷20(30-10)=0.102%,再乘以360天,则年收益率为0.102%×360=36.72%。

根据前面所讲,享受折扣的收益等于放弃折扣的成本,所以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为36.72%。

放弃现金折扣成本计算出来后,作为机会成本,就要与企业的其他收益率(如短期投资收益率等)或者借款利率比较:如果借款利率低于放弃现金折扣的成本,则企业可以借入资金去享受现金折扣;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机会成本,就应该放弃机会成本,进行短期投资项目。

题目里通常会给出短期有价证券投资收益率,或者短期借款利率,通过比较就很容易作出决策。

会计实务:核算现金折扣的具体方法

会计实务:核算现金折扣的具体方法

核算现金折扣的具体方法
核算现金折扣的具体方法
 由于现金折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必须在会计中反映。

核算现金折扣的方法有3种:总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总价法入账,不允许采用净价法。

 总价法
 (grossprice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不考虑现金折扣,如购货企业享受现金折扣,则以“销售折扣”账户反映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作为销售收入的减项列入损益表。

 净价法
 (netprice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同时记录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如购货企业未享受现金折扣,收到的现金超过净价的部分作为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备抵法
 (allowancemethod):销售商品时以发票价格记录应收账款,以扣除现金折
扣后的净价记录销售收入,设一备抵账户“备抵销售折扣”反映现金折扣,“备
抵销售折扣”是指应收账款的对销账户。

 优劣分析
 从理论上讲,净价法和备抵法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应收账款,并能恰当地反映销售收入和利息收入,优于总价法;总价法和备抵法记录销货退回与折让,因而优于净价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多数顾客期望享受现金折扣,总价法便高估了当期的收入和期末的应收账款,但因记录简便而得到广泛运用。

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一、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销售”)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借:应收账款等105.3 借:营业费用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9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等105.3 二、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

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如,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销售额为1万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销售时作分录:借:应收账款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如果对方在10日或20日之内付款,那么因享受折扣而少付的2%或1%的金额就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可变对价是指在交易中的对价不是固定的,而是受到一些未来事件的影响而变化的。

在商业交易中,可变对价通常会涉及到现金折扣,即交易的对价中包含有一定的现金优惠。

如何处理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是一个重要的会计问题,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交易的准确和合规。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财务报告准则(CAS)的规定,对于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其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确定收入金额和收入确认时间的影响;二是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处理。

对于确定收入金额和收入确认时间的影响。

根据IFRS和CAS的规定,当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条件对交易的总对价有重大影响时,需要在确定收入金额和收入确认时间时予以考虑。

具体而言,如果现金折扣条件可能影响到交易的总对价,那么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将现金折扣考虑在内,以便正确确定交易的收入金额和确认时间。

这就要求企业在交易中应根据现金折扣条件的影响对交易收入进行适当的调整。

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处理。

根据IFRS和CAS的规定,对于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企业在会计核算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根据现金折扣条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确认收入和费用;二是要根据现金折扣条件的履行情况来决定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三是要根据实际履约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时,企业需要根据现金折扣条件的具体情况和履行情况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和合规。

企业在处理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时,还需要密切关注相关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充分披露交易中涉及的现金折扣条件和履行情况,以满足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处理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会计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密切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结合具体的交易情况予以正确处理。

企业需要对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确保交易的会计处理准确和合规。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摘要】这篇文章探讨了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

在现金折扣的会计确认部分,我们介绍了如何确认现金折扣的收入和相关成本。

在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部分,我们讨论了如何进行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以确保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在现金折扣的会计披露部分,我们强调了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结论部分分析了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其合规性以及管理意义。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现金折扣在会计处理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有效管理这一财务手段对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关键词】可变对价、现金折扣、会计处理、会计确认、会计核算、会计披露、财务报表、合规性、管理意义1. 引言1.1 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可变对价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是指在公司交易过程中,根据双方协定的交易条件,买方可以获得现金折扣以换取商品或服务的一种交易方式。

现金折扣在可变对价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可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量,还可以促进销售和客户关系的发展。

正确处理现金折扣的会计规定对于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包括确认、核算和披露三个方面。

在确认方面,公司需要根据交易条件和合同约定确认现金折扣的金额,并及时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在核算方面,公司需要将现金折扣的金额按照规定进行及时核算,并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披露方面,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清楚地披露现金折扣的相关信息,包括金额、计算方法和影响等。

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对于公司的财务报表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理的处理现金折扣能够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在处理现金折扣时应该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从而更好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2. 正文2.1 现金折扣的会计确认现金折扣的会计确认主要涉及到在合同中确定可变对价中的现金折扣,以及如何处理这些现金折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现金折扣应当在确认合同收入时计入,但在实际发生折扣时才能确认收入。

现金折扣的核算

现金折扣的核算

•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0年4月2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 500
(2)在4月20日内收到货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8 000 财务费用 5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 在4月30日内收到货款时,不享受折扣,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二、账务处理 1.销售成立时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某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销) 2.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则销售方所 做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折扣后金额) 财务费用 (售价*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 某企业(总 应收款)
3.客户在折扣期付款: 借:银行存款 (总应收款) 贷:应收账款—— 某企业 (总应收款)
三、练习 华南方公司在2010年4月2日向威威猫公司销售 一批热水器,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为 及早收回货款,两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1/20,n/30。 (1)甲公司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2)甲公司如果在4月20日收到款项,编制相应 的会计分录 (3)甲公司如果在4月30日收到款项,编制相应 的会计分录。
例题1: 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假定折扣时暂不考虑增值税)
(1)这家企业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2)这家企业如果在10天内收到款项,请计 算其折扣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如果企业在10天之后付款,请编制相应 的会计分录



600元
2、如果在60天内付款,能否享 受折扣?

企业财务会计——现金折扣

企业财务会计——现金折扣
额为(C )万元。
A.110 C.107.8
B.100 D.88
谢谢大家
延伸拓展:
总结:现金折扣VS商业折扣
• 1、时间不同: 商业折扣即时发生,现金折扣付款时发生;
• 2、目的不同: 商业折扣是为了促销,现金折扣是为了让客户提
早付款。 • 3、处理方法不同:
商业折扣直接按折扣后净额入账; 现金折扣先不考虑折扣,按总价入账,待折扣发 生时再确认为财务费用。
58500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知新
约定后没几天,宏达塑业遇上大笔销售退 回,急需资金周转,故打算提前收回这笔 50000元款项。
请问有什么办法能促使光明公司提前还款 ?
2/10,1/20,n/30
学习新知:
1 2 3
基础概念 例题导学 强化练习
1
基础概念
什么是现金折扣?
(1)这家企业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2)这家企业如果在10天内收到款项,请计算其折 扣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如果企业在10天之后付款,请编制相应的会 计分录。
企业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如果在10天内(折扣期)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23000 400(20000×2%) 23400
如果在10天之后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账款
23400
课堂小结:
应收账款以折扣前总价入账。
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应收账款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一点建议

关于应收账款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一点建议

关于应收账款现金折扣账务处理的一点建议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是指在客户支付账款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

这种折扣可以促进客户尽早支付账款,提高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资金利用效率。

在进行应收账款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折扣比例和支付期限。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客户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折扣比例和支付期限,以达到促进客户支付的目的。

2. 记录折扣收入。

企业在客户支付账款时,应该将折扣收入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以便于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记录应收账款减少。

企业在客户支付账款时,应该将应收账款减少的金额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以便于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记录现金流入。

企业在客户支付账款时,应该将现金流入的金额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以便于监控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资金利用效率。

5. 控制折扣成本。

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时,应该控制折扣成本,以避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6. 加强内部控制。

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时,应该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出现财务失误和欺诈行为。

7. 定期进行账务核对。

企业应该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 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信用评估和账款回收的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9.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企业应该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促进客户尽早支付账款。

10. 不断优化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政策。

企业应该不断优化应收账款现金折扣政策,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净价法总价法的核算

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净价法总价法的核算

业折扣不影响计价,发票上的价格就是折扣价,则以折扣价入账.
现金折扣的入账方法分总价法和净价法,我国一般采用总价法.在这里我两种方法都总结了一下!
总价法是以发票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净价法是以"以发票价-现金折扣"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若客户放弃现金折扣,则折扣部分充减财务费用!
举例说明:一公司销售一产品,不含税价为100万,增税税率为17%
,商业折扣为10%,现金折扣为10/10 5/20 N/30,客户于第12天付款,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按总价法与净价法分别做分录如下:
1.总价法:
借:应收账款 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1-10%)=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90*0.17=15.3
收到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105.3-90*0.05=100.8
财务费用 90*0.05=4.5
贷:应收账款 105.3
2.净价法:
借:应收账款 105.3-4.5=100.8
贷:主营业务收入90-4.5=85.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5.3
收到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8
贷:应收账款100.8
如果客户放弃现金折扣则
借:银行存款105.3
贷:应收账款100.8 财务费用4.5。

【税会实务】带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的财务处理

【税会实务】带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的财务处理

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带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的财务处理现金折扣又称销货折扣,它是销货单位为了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单位的货款扣减额。

购货单位在规定条件下支付货款,即可获得该项折扣。

折扣条件通常写成下述形式:2/10,1/20,n/30。

即如果购货单位在10天内付款,可获得2%折扣;20天内付款,获得1%折扣;如果放弃折扣,可以延至30天,但不得超过30天付款。

由于现金折扣使得购货单位应付账款的实际数额随着付款的时间而异,就产生了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问题,这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总价法又称全价法,是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即未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记账。

采用这种处理方法,应付账款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价款记账,而不能按其净值记账。

如果在折扣期内支付了货款,应是企业理财有方,可以视为一项理财收益。

在总价法下,企业购买物资等,货款暂欠时,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如果在折扣期内支付了货款,则按全部应付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不获得的折扣金额,应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即冲减账务费用,一般不调整购货成本。

净价法,是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应付金额扣除折扣后的净值记账。

之所以按净值记账,是因为能否取得购货折扣,是企业资金调度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由于未在折扣期内支付货款而丧失的折扣,作为一种理财费用。

在净价法下,企业购买物资等,货款暂欠时,应按发票上记载的全部金额扣除折扣后的净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关于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关于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关于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关于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1.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原则第14号——收入》的规则,销售商品触及商业折扣的,应该遵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销售折扣的状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践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整个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整个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贷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则国度税务总局《对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1875号)规则,企业为匆匆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钱上给予的价钱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触及商业折扣的,应该遵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肯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则,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手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雷同),能够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盘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盘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状况。

《国度税务局对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2号)规则:征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盘算交纳所得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印发《增值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则:征税人采取折扣方法销售货物,假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手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假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管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购货方获得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销货方给出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的借方。

1.购货方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提前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2.销售方的账务处理为:
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款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计算公式含增值税的现金折扣二(销售收入+增值税)*折扣率。

不含增值税的现金折扣=销售收入*折扣率。

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销售方为鼓励购货方及早付款而给予的优惠条件,本质是一种理财方式。

商品卖出后,想让客户快还钱,少收款项相当于应收账款贴现的代价,记作财务费用,确认收入与开票均按折前价格操作。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例如,2/10,净30(2/10,net30),意思是:如果在10天内付款,购买者能够从发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

否则,在30天内支付发票的全部金额。

并且,它常常是被注明或让人理解为30天的信用期限后利息费用将增加。

由于现金折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所以,必须在会计中反映。

核算现金折扣的方法有3种:总价法、净价法和备抵法。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总价法入账,不允许采用净价法。

【最新精选】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最新精选】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现代企业的营销手段方法很多,其中提供商业折扣及现金折扣是经常用的手段。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一)税务处理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商业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由于现金折扣是销货企业为了鼓励购货企业尽早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属于企业理财的一种手段,企业的理财不能以牺牲国家税款为代价,因此,税法规定,现金折扣一律不能冲减销项税额。

另外,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二)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1)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目的是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商业折扣通常发生在促销和处置残次、陈旧、冷避商品中,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

(2)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根据买方的付款情况来确定;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就已经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商业折扣不需单独做账务处理。

(3)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

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对现金折扣财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对现金折扣财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对现金折扣财务处理的会计分录在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企业发生的应收帐款,须采用总价法入帐,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单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可防止企业因采用净价法入帐减少销售额而逃避纳税。

但该法在实际核算中却存在运用不恰当的地方,笔者认为有加以修正的必要。

先看以下例子: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

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帐款11700元;贷: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

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1466元(11700X98%),财务费用234元(11700X2%);贷:应收帐款11700元。

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1700元,贷:应收帐款11700元。

我们知道,所谓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因此,客户在折扣期限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优待的应仅是其销售货款部分,而不应包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部分,具体到上例就是:如果货款在10天内收到,应向客户收取价税合计为11500元(10000X98%+1700),给予客户200元(10000X2%)的现金折扣。

但现行实务中的做法,如上例会计分录所示,企业不仅给予客户货款以现金折扣,而且还给予客户增值税销项税额以现金折扣。

两相对比不难看出,企业多给客户34元(1700X2%)的折扣优待,当客户用从企业取得的1700元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发票去抵扣其销项税额时,相当于企业替额户缴纳了这34元的增值税,客户则实际上享受了来自于企业货款和税金的双重优惠。

这显然不符合现金折扣的内在含义,也不利于公平交易和公平税负,会损害销货方的利益。

因此,根据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应是:企业向客户全额上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仅对销售货款实行现金折扣优待,因此,上例分录可调整为:借:银行存款11500元(10000X98%+1700),财务费用200元(10000/2%);贷:应收帐款11700元。

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

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账务处理

一、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1.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全部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全部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情况。

《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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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现金折扣的财务处理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付清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

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确认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总价法,另一种是净价法。

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所采用的是总价法。

总价法是将未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余额,同时按此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额。

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属于一种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例」甲公司2007年6月11日销售商品一批,共500件,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50 000元,增值税额8 500元。

该批产品的成本为40 000元。

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公司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6月15日收回货款。

甲公司为此项业务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6月11日销售实现时,按总价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 000
贷:库存商品40 000
6月15日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57 330
财务费用(58 500×2%)1 170
贷:应收账款58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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